未成年犯罪研究综述

2018-04-02 13:50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4期
关键词:犯罪法律对策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 郑州 450046)

一、未成年人网络犯罪

(一)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界定

关于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界的未定,赵运锋,陈静(2014)认为在关于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界定方面认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因接触网络、浏览网络信息而产生犯意,通过网络通讯工具针对网络信息或网络系统所实施的犯罪。这里的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应包括两个方面:一类是未成年人针对网络自身的犯罪,比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另一类是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比如诈骗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等。

(二)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现状

向国淑,周素琼(2012)在关于未成年网络犯罪目前的现状上持的观点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呈直线上升的趋势,据相关调查,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比例越来越高,而且出现了犯罪形式多样化、年龄低龄化、团体化、恶性化等令人不安的趋势,如盗窃、故意伤害、杀人及网上恐吓、诈骗抢劫等案件。

黄雅婧(2012)在关于我国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现状认为目前一直是呈上升趋势的,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是以侵财型的犯罪为主。学者认为在报章杂志上报导我国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新趋势以“网络结社”为主流。在侵财型的犯罪中,未成年人靠着网络拉帮结派,共同实施抢劫犯罪、盗窃犯罪、诈骗犯罪等财产类的犯罪。“网络结社”也有这样的意思,甚至存在黑社会的性质。

陈世赢,张乃君(2012)、赵秀红(2011)在关于我国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现状中认为在传统类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平稳下降的情况下,网络引发或利用网络科技手段作案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巨幅攀升。同时呈现低龄化趋势,很多网络犯罪的主体都是14-16岁没有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趋势亟待关注。

(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成因方面

夏伯平,李梦莎(2010)、李文斌、杨东风(2010)、郭开元(2005)姚建龙(2009)o认为造成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成因是由于未成年人特有的心理和生理因素造成的,网络的虚拟性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未成年人对于网络的好奇心,越是他们看不到的东西,越是不让他们看的东西,他们越要通过这种方式去窃取或偷看,网络的自身特点为此提供了未成年人实现的最大可能性,未成年人缺乏抵御外界诱惑的生理机制,缺乏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容易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获得心理上和生理上的满足,网络则成为了最好的途径。未成年人在自我控制能力欠缺,情绪的波动性大,具有极大的冲动性,既表现为热情活泼,又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当个人需要受到环境限制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产生挫折感,进而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

姜玉,尹辰(2012)、向国淑,周素琼(2007)认为未成年人进行网络犯罪的因素是因为网络法律体系的不健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网络安全和惩治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但现有的法律远远不能适应网络发展的状况,尤其是许多新出现的网络问题使得法律无法约束,出现法律空白。其次,关于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网络游戏等级的规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等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再次,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法律规定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专门法律。

安民兵(2006)、向国淑,周素琼(2007)、陈世赢,张乃君(2012)认为社会和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的偏差对于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未成年人同时是社会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大众媒体对于网络游戏、交友的大肆宣传,部分网吧为了自身的利益,无视国家规定允许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造成过度纵容未成年人上网过度;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作用影响很大,特别对其思想道德认同、智力体力发展、个性特征形成都会产生全方位的影响。家长与孩子缺乏沟通交流,孩子缺乏宣泄感情的渠道,缺乏情感寄托。家长的观点和态度对于未成年人具有指引性的影响,都是导致未成年人走向网络犯罪的原因。

(四)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预防对策

在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对策关于加强法律建设方面,赵运锋,周静(2014)、金诚(2001)、储魁植(2002)、陈世赢,张乃君(2012)、向国淑,周素琼(2007)的观点是从治理未成年网络犯罪必须法律方面得到加强,将对网络犯罪的防范与惩处制定为一部单行刑法,全面规定网络的法律问题因为在法治社会下,只有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网络立法和运用法律在内的多种手段才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建立专业化的网络执法机构,有效地防控未成年涉网因网犯罪。

在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对策关于加强家庭与学校建设方面,学者魏燕(2005)、王娟(2007)、聂伯平,李梦莎,周美祥(2010)、黄雅婧(2012)等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中家庭的教育功能与学校功能相结合是必不可少的。首先,不断提高家长自身的素质,才可以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有犯罪的想法,父母必须从自身做起,给孩子树立良好的典范,注意培养孩子的学习乐趣及对事物正确的好奇心,树立对社会生活的正确认识。其次,加大与学校沟通的力度,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和精神状况,为孩子创造一个适宜他们发展的环境空间,为未成年人独立自主地健康成长奠定基础。根据未成年的身心特点和行为模式的特殊之处,积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为他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所以在进行针对性的家庭预防措施,可有效地控制、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而在家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也提出开展家庭教育咨询、重视环境对未成年人的道德观念与行为模式的养成作用、树立良好的家长形象、关心缺损家庭的孩子等四点有效措施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在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对策关于发展社会力量方面,学者储魁植(2002)、徐珊珊,王登星(2017)等认为社会力量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方面的重要性,认为我国政府要不断发动科技力量,迅速攻克电脑网络的控制、加强过滤体系,将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因素控制起来,加强娱乐场所和传播媒介管理,一些相关的职能机关一定要坚决铲除社会污染源,取缔和打击那些毒害未成年人的经济行为,让未成年人能体会到市场经济积极方面,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媒体需要对自己的传播行为要进行适当的自我控制,杜绝以任何形式来传播影响我国未成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内容。

[1]赵运锋、周静.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原因探析与治理对策.2014(4)

[2]代秋影,苑宁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犯罪预防研讨会”综述.[J]预防青少年犯罪.2017(1)

[3]郭开元.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和对策.[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

[4]谢华,罗嗣明.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心理因素及其预防.[J].中国临床康复.2005(8).

[5]刘士国.当前我国青少年网络犯罪对策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6).

[6]李庆.未成年人犯罪矫治社会工作的介入途径与方法.[J]社会工作研究.2008(9)

[7]贾亚男.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教育与社会工作的介入——以乌兰察布市为例.[D]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

[8]胡亮.青少年网络犯罪预防初探.[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3):31-32

猜你喜欢
犯罪法律对策
诊错因 知对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对策
面对新高考的选择、困惑及对策
Televisions
防治“老慢支”有对策
环境犯罪的崛起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重新检视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