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 蚌埠 233000)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市场的发展在近几年也有了质的飞跃,各种各样的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严重威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繁荣,智能科技的平民化,互联网金融投资近几年备受人们的热捧,人们越来越重视理财,为自己的资产保值甚至升值。现如今出现许多通过个人电脑和手机就能操作的线上投资金融软件,“理财”、“金融”、“融资”等金融市场的专业名词不再离普通民众遥远,而成了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字眼。但是伴随着金融市场的亲民化,新型的金融犯罪方式——网络金融诈骗,也悄然而生。2015年与2016年就发生了多起和互联网金融诈骗相关的事件。
那么何为金融诈骗呢?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而网络金融诈骗就是其衍生品,利用了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诈骗,是寄生于电子商务平台基础上的诈骗手段。它具有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犯罪者具有较高的智商和学历,诈骗行为较为复杂且极具迷惑性等特点。
利用高科技进行的网络金融诈骗与传统的诈骗的本质是一样的,它们都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的网络金融诈骗的犯罪手段和犯罪的复杂程度以及它可以获得的利益与传统的金融诈骗又存在巨大的差别。网络金融诈骗使用的科学技术较为先进,犯罪者属于高智商高学历犯罪,他们同时精通电脑技术和金融知识,其犯罪行为较难侦破。值得一提的是,网络诈骗行为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犯罪者可以通过网络的虚拟性很好的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这一切使案件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警方追查的难度。
由于互联网世界的复杂性,使得可供网络金融诈骗犯使用的诈骗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这其中主要包括有:每日获利、银行理财、P2P平台诈骗、借款诈骗、境外网站诈骗、手机APP诈骗等。
(1)其中“每日获利”是目前最为盛行的一种诈骗方式,诈骗者对外声称只要投入少量的资金,投资者就能每天都能得到“红利”,他们还许诺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本金,同时发放高于本金数倍的“收益”。这种诈骗形式会在最初的几天按时发放“收益”迷惑用户,然后会突然限制用户的登录,使其账号密码失效,以达到吞食用户本金的目的,从而完成诈骗行为。
(2)去年,有许多大型银行的客户反映,疑似银行的电话号码发来短信通知他们,自己的银行卡被人使用并在网上购买了一些并非自己选择的理财产品,并附有提示说明“假如这不是您自己进行的操作,请尽快和我们联系。”当客户去自动存储机查询时会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居然真的被扣除了和该号码告知的一样的金额。若是这时用户真的回拨这个电话号码并且提出退款申请,那么用户中了骗子的招数。骗子会以退款需要为由,索要用户手机上获得的相关验证码,然后轻松地将客户银行账户中的余额转走。事实上,这就是一种典型的“贼喊抓贼”的诈骗形式,利用了银行自动存储机的局限性和银行系统的漏洞进行诈骗。在收到这种类似短信后,若是用户直接去银行的实体网点进行查询,就会发觉自己的存款并没有不翼而飞,只是被骗子通过一些操作,将银行活期转为定期理财产品,由于在自动存储机中无法进行查看,使得很多用户被骗,这是一种典型的通过银行理财产品完成犯罪的诈骗形式。
(3)诈骗的手段总是让人意想不到,诈骗犯还“发明”了一种名为“借款诈骗”的诈骗方式。借款人由非法渠道获取他人有效的身份信息,利用这些身份作为他们的“人皮面具”在各种网络平台甚至是实体店进行消费和借款。甚至在一些平台,还出现内部职工和借款人相互勾结的情况,通过过分夸大借款人的各种个人关于信用等级的情况,使得原本无法借款的人也获批得到一笔数额不小的资金,形成了内部员工通过间接方式贪污公款的诈骗方式。
(4)在种类和数量繁多的关于金融投资的诈骗网站中,有很大一部分声称自己是大型的多国合资的企业,有许多跨多国的投资项目。境内的诈骗犯在国境之外的一些国家或者地区设立网站,这样能够使得其网站的IP地址属于境外,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使得警方难以对其进行追查。在国内的各大社交网络平台,有许多这些境外诈骗网站投入的非常具有诱惑力和迷惑性的广告,向用户承诺只赚不赔,并且利息远远高出银行所提供的利息的数倍,同时还具有投资周期短,资金可以随取随进等特点。
(5)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化,P2P网贷目前受到了民众高度的关注和追捧,到了2017年中旬,这一类型的金融平台已进入成其繁荣发展的时代。然而,许多诈骗犯也利用这种P2P平台以及人们对这种平台的盲目追求和信赖,圈走了大量钱财,进行诈骗犯罪。很多P2P平台打着“高额利息”、“不赔本”、“投资周期短”等名号发布许多不存在的虚假标的投资产品,诱惑投资者,在资金到账后诈骗犯便携款消失得无影无踪,网页会突然出现崩溃甚至无法打开或者登录的情况,创立者会在互联网上消失得无影无踪,所谓的网络平台办公的实体地址也是虚假的。为了使诈骗的效率最大化,某些诈骗犯在开业前对外声称要连续举办数天的惠民活动,等到开业后投资者们簇拥而至,平台却无法打开了,甚至还有上午开业,下午诈骗犯就“跑路”的情况。
(6)现如今各种手机APP备受人们的喜爱,而互联网金融诈骗犯们也并没有放过这块“肥肉”。比如几乎人人都使用的各大聊天软件就是他们的“主战场”之一,诈骗犯通过盗取个人账户密码和信息,冒充他人,向其好友“借款”。还有最近流行的众筹平台也是诈骗犯的“盘中餐”,他们通过冒充他人的身份和个人信息,在“朋友圈”中发起众筹,博取公众的同情从而诈取可观的资金。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高科技对人们日常生活的覆盖率日益增大,网络金融诈骗手段正在不断的增加,种类也在不断的更新,而某宝则是多种诈骗形式的“集大成者”。某宝通过A2P的平台,许诺用户高回报率的“收益”,利用手机APP的方式从而吸取到大量资金,实现“空手套白狼”的诈骗行为。
2016年某宝诈骗事件的爆发,使得我们周遭许多人都损失惨重,甚至许多财经专业出身的人士都落入了这次诈骗事件的“魔爪”。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当今社会,如何防范金融诈骗,在保护好自己的资金的同时做到有效投资,成为人们现如今正在热议的话题。某宝作为一种新型的混合的诈骗形式,需要我们具备极高的警惕性,能够正确识别投资的标的产品是否存在诈骗的嫌疑。在当今社会,要保护我们固有的资产不被不法分子所染指,识别诈骗犯设下的陷阱,不仅需要我们个人的努力,同时需要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的配合。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完善个人关于金融知识的储备
在进行投资活动前,作为投资者,我们应该清楚自己的投资方向和目的以及自身预期,同时要对当今的金融市场有一定的认知,做到与时俱进,做到不盲目投资。投资者也可以委托相关合法机构或者企业帮忙进行资金理财,做到资产的保值甚至升值这同样需要投资者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谨慎对待委托合同,识别委托的企业是否值得信赖。
(2)完善行业规范,做到同业监督。
作为金融活动的主要参与方,各种金融机构和金融相关平台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金融市场的稳定能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从而促进资金流通和金融市场的繁荣,所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谐,对于他们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从事金融行业的各种机构和企业应该协力完善行业规范制度,做到相互监督,并且从自身做起,做到诚实守信和负责任。某宝正是一个很明显的反例,本来利用APP进行亲民的小额融资活动,使得金融投资理财平民化是一个很好的趋势,他们却为了短暂的利益,欺骗了广大投资者,破坏了行业的稳定,投资者们对新型投资方式的信心和信任,甚至葬送了自身企业的前程,最后难逃法网。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这个任何事物都在不断变化的时代,法律法规作为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公平门”更应该紧跟时代的潮流,甚至要拥有预见性,做到防范于未然。面对金融市场的风云变幻和投资方式的不断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施,迫在眉睫。经过“某宝”一案,我国关于这一类型的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加强了我国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还要完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防止其泄露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解决目前严峻的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
(4)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强对公众的普及相关知识的力度。
此次“某宝”案件的侦破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今,我国政府的相关监管部门正在不断的更新监察的技术和方法,体现了与诈骗犯斗争到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决心。政府不仅要做到事后的监管和追查,还要做到事前审核和排查的完善精确。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早日完善企业入市法则与准则,严格审核各大企业进入金融市场的资格是否合规合法,为广大民众将诈骗犯拒之门外,继续加强打击非法份子的力度。政府在加强完善自身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工作,对广大民众科普相关的金融投资知识,加强民众识别诈骗犯罪的能力,不落入诈骗犯的“陷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