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 沈阳 110034)
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来得十分迅猛,对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辽宁省也正面临着这一问题的挑战。因此,利用2015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5年《辽宁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为我们提供的最新数据,我们可以在辽宁省数据的基础上对辽宁省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尤其是对未来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进行深入研究,更好地认识辽宁省人口老龄化进程及其对辽宁省老年社会保障产生的影响。
截止2015年末,辽宁省常住总人口为4382.4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902.4万人,占总人口的20.6%。与2014年相比,老年人口增加51.31万人,老龄化率增长了1.22%。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与全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6.1%相比,高出4.5个百分点。
2015年辽宁省老龄化率为20.6%,全国老龄化率为16.1%。由此可见,辽宁省老龄化率
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标准,而且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和阜新等8个市的老龄化率均超过20%。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辽宁省老龄化率居全国第三位,全国排名非常靠前。
众所周知,辽宁省于199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早于国家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早。并且2012、2013、2014和2015年辽宁省的老龄化率分别为17.3%、18.2%、19.38和20.6%,与前一年比较增加的老龄化率分别是0.9%、1.18%和1.22%,可以看出辽宁省老龄化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
根据《2015年辽宁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的资料显示,2015年末,在全省879.0万人老年人口中,城镇老年人口为473.22万人,占老年人口53.8%,农村老年人口为405.8万人、占老年人口46.2%。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城镇的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乡村,城镇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这也是辽宁省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特征之一,主要与辽宁省推进城镇化建设息息相关。
中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条件下产生的。发达国家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仅为5.59%,他们是“未老先富”。在老龄化来临之时,这些国家大都建立了相对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而我国是在人均GDP不足发达国家1/5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辽宁在1996年步入人口老龄化时,人均GDP仅4000多元人民币,明显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
1.家庭规模不断减小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公报显示,辽宁省共有家庭户1499.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175.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数为2.78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9人,减少了0.8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人减少0.37人。家庭结构基本上形成了“421”格局,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子女赡养父母的负担加重,想对老年人照顾周到很难。
2.空巢家庭大量增多
由于生活方式的转变,辽宁省很多城乡青壮年外出求学、经商、务工。年轻人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学习和工作上,就很少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老年人。2012年末,辽宁省的空巢老人有340.6万人,比2011年增加了3.33个百分点,净增空巢老人36.6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5.31%。
人口老龄化对辽宁省老年社会保障的影响能够反映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上。2014年末,辽宁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769.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7万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1167.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01.9万人,参保退休人员数量比上年末增加44.1万人。2014年末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为1031.6亿元,比上年减少27.5%。全年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为1477.9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养老金支出远大于收入。
随着辽宁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也不断增加,使得养老金支出占社会保障支出费用的比重快速提高。伴随着养老金支付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很有可能导致辽宁省出现养老保障资金入不敷出的困难局面。
劳动年龄人口一般指法律规定的成年人口数减去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数之后的人口总数。我国的劳动年龄规定男子为16-60周岁,女子为16-55周岁,这部分人口被视为劳动年龄人口。
将辽宁省2014年人口数据与2013年相比,0-17岁少儿人口的数量由571.5万人增加到572.3万人;变化幅度不大。而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数量由810.9万人增加到860.9万人,增加幅度较明显,这种少儿人口数量低于老年人口数量的趋势可以称之为“少子老龄化”。2013年,18-60岁人口的数量为2854.8万人,这一数量到2014年减少到2811万人,一年之内劳动人口的数量减少了43.8万人,这将不断加重劳动年龄人口各类社会保险缴费的负担。
2014年末,辽宁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64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4万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1072.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76.7万人,参保退休人员数量比上年末增加29.8万人。2014年末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为377.67亿元,全年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为348.74亿元,医保基金结余为28.93亿元。2013年末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为348.29亿元,全年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为312.24亿元,医保基金结余为36.05亿元,基金结余正在不断减少。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压力加大,人口老龄化是重要原因之一,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用于医疗卫生消费的支出将进一步增加,这将给辽宁省社会经济发展也会带来更深刻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致使辽宁省的老年人社会服务需求增加,尤其是老年人的照顾需求迅速膨胀。但是目前辽宁省的社区养老服务内容还比较单一,社区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一些家政服务和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和娱乐需求。甚至很多社区缺少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服务和设施,缺少必要的硬件设备,服务水平也比较滞后。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跟不上需求的增长,难以满足庞大的老年人群,增加了社区养老的负担。而目前辽宁省的养老机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养老机构床位少,很难满足老人的需求。二是养老机构收费价格高,在制度上排斥了很多老年人的入住。
虽然随着辽宁省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理念也在不断改变,但是传统的文化观念里面家庭养老仍然是辽宁省最主要的养老方式,所以要采取措施强化辽宁省地区的家庭养老功能。
1.子女要切实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虽然独生子女的养老负担很重,但是不能推卸对长辈的养老责任,应该尽全力赡养老人,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照料。如果子女在外地定居可以把老人接过去同住,这样才能方便照顾老人。如果有其他一些不适合与长辈同住的原因,可以与长辈住在邻近的地区,然后经常去照料老人。这样不仅养老成本比较低,而且能给老人很好的照料,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发展。
2.重视家庭养老,加大宣传力度
面对当前传统“孝”文化不断的弱化,我们要通过宣传的方式积极引导人们重拾尊敬长辈、关爱父母的孝道。一是宣传范围要广。不仅要把家中有老人的中青年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还要从娃娃抓起,在大、中小学开设尊老敬老的教育课程。二是宣传的内容要新。应该把敬老、爱老、养老的教育同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教育内容结合起来,从而赋予传统家庭养老教育以新的精神和内容,鼓励子女抽空常回家看看,给老人以精神安慰。三是宣传方法要灵活多样,要采取多种方式达到宣传家庭养老的目的。
1.多元投资使养老基金保值增值
由于物价的不断提高,债券、储蓄等传统的投资方式不能完全满足基金的保值增值需要。因此要不断丰富养老基金的投资渠道,稳步的推进养老基金入市。但是也要注意到股市风险较大的特点,投资比重不宜过大。
2.多种渠道筹措养老基金
随着进入老龄化社会速度的加快,养老金压力日益增大,单纯地依靠财政投入解决养老金来源已经入不敷出,因此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积极稳妥地增加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十分重要。
3.构建和完善养老资金体系
采取国家提供基本账户、以个人账户为主体,个人储蓄和家庭互助为补充的养老资金体系,通过各方努力,确保养老金资金安全和资金来源。充分发挥多元养老机制、优化资金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辽宁省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岁。这种年龄退休制度显然已经不适合我省的老龄化趋势,由于养老金支出加大,给财政造成了极大的负担,所以应该考虑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延迟退休,不仅可以缓解养老金压力过大的问题,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财政的负担。
辽宁省老龄化程度比较高,采取延迟退休的办法或者建立弹性退休制度,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等方面具有某种弹性。比如在科技、医疗等知识领域工作的人,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一些;从事体力劳动的人,退休年龄可以适当提前。这样就可以为每位劳动者选择合适的退休年龄留出充足的空间,同时也能有效地缓解养老金缺口问题。
1.健全和完善老年医疗保险体系
要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覆盖辽宁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辽宁省范围内的城乡老年人分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使所有的老年人都被纳入制度的范围内。还要不断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等。
2.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尽快实现进本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等医保政策,方便老年人入院就医。
1.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不同类型的老人,其养老服务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我省社区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设立个性化和多样性的养老服务内容和项目。对于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提供做饭、洗衣、购物、洗澡、卫生清洁等家政服务。对于拥有不同爱好的老人,社区可以组织一些声乐、摄影、书法、绘画、棋牌等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还可以兴办一些日托中心,在中心内设置体息室、餐厅、活动室及老年课堂等设施,老年人白天集中在中心活动,中午供应午餐,晚上老人各自回家,这样既可以受到生活照顾又不会产生孤独感,使老人在精神上也得到了满足。这些方式的采用不仅可以满足老年人口“居家养老”的需要,还可减轻子女负担,解决“空巢老人”的问题。
2.大力发展机构养老服务
(1)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作用
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在省内真正建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具有示范性的公办养老机构。并且要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的有效入住率。
(2)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要建立平等、规范、公开的养老服务业的准入机制,使得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到与公办养老机构一样的发展机会。对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从而推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3)政府调控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价格
目前辽宁省存在一些养老机构服务价格高、普通老年人无法入住的情况,所以省政府应该调控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价格,让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保持一个合理的价格范围之内,让有意愿入住的老年人都有能力承受。这样可以让更多辽宁的老年人享受到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3.大力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
国家应对专业社工人员及护理人员的培养重视起来,实行专业化的培训。另外,应需注意护理人员的待遇问题,吸引更多人才加人到社会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的队伍中。
【注释】
①笔者根据2011-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数据进行的整理,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
②数据来源:《2015年辽宁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③数据来源:《辽宁省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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