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编辑部的亲密接触

2018-04-02 11:41
法治新闻传播 2018年3期
关键词:日报检察稿件

我与检察日报社二三事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 吴旻

2015年1月,我被选调进宁波镇海检察院的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从此开始了“为文一个字,愁断数根丝”的日子。

初来乍到的我,想着是如何尽快进入角色,尽快开展工作。可是检察宣传是什么?如何采写新闻?如何投稿?我一概不知。

一、进群。凡事只要有了兴趣,许多困难都可以得到克服。

一天我翻阅《检察日报》的时候,在《基层采风》的左下角偶然看到了“本版交流QQ群号”,果断入了群,暗中“观察”着编辑老师发布任务,通讯员接受任务。两周后,翟兰云老师在群里发布了一个报道任务:《说说那次下乡》。我刚好手头上有不错的素材,就在群里接了任务。

“新人”接了任务,编辑老师的心其实都是悬着的,翟老师将稿件要求和同题文章样稿通过QQ传给了我,嘱咐我按着样稿写就行。当天夜里,我便将稿件赶了出来,自我感觉良好,第二天一大早就把稿件发给了翟老师。没多久,翟老师联系我,指出了稿件存在很多问题,并将改好后的“面目全非”的稿件发给了我,嘱咐我以后要多写。

该稿件最终以《帮帮“大眼睛”》为题刊出,这就是我和检察日报社编辑的第一次“交往”。这之后,尝到甜头的我陆续加入了“明镜周刊”“绿海”“通讯员邮报”等检察日报社的QQ群,写稿兴趣也随着编辑老师的鼓励和群友的帮助越加浓烈。

二、反面典型。2016年夏天,我参加了检察日报社在北京举办的34期优秀通讯员培训班。一堂课上,编辑老师将我的两篇稿子当作案例进行点评。

一篇是关于我院整合人力资源,推行办公室、政治处、案管等部门有司法资格行政人员参与办案制度,有效减轻案多人少矛盾的稿件。课堂上,老师点评说,这篇稿件报道的是实实在在的好事,从新闻报道的切入点、写法上都没什么问题,但是这篇稿件出现的时间点不对。司改的导向、趋势是检察官专业化,司法和行政两条路分开,但是这篇稿件恰恰与这个导向相反,所以这篇稿件不会被《检察日报》采用。如果这篇稿件早出现半年,那么可以上二版“亮点”栏目。

另一篇是我之前投的图片新闻,照片描述的是我们院“五一”开展法律咨询的场景。编辑老师点评说,这张照片把需要表达的场景都表现出来了,取景可以,角度可以,照片中人物的神态、表情、动作都非常好,当时很想把这张照片放到一版去,可是仔细一看有个细节不对,里面检察官的着装不规范!最后,只能弃之不用了。

编辑老师在上面讲,我在下面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虽说两篇稿件都被当成了反面典型,但着实让我吸取了教训。从那以后,不管是写新闻稿,还是写材料,我都非常注意这两方面。

三、周刊。《检察日报》的周刊内容丰富精彩,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也是通讯员刊发稿件的重要阵地。我和《明镜周刊》编辑老师的“交往”始于那年我将一篇未检办案札记投给了当时还是见习编辑的操余芳老师,经过她的妙笔生花,稿件以《回拨》为题刊出。这之后,我开始陆陆续续给《明镜周刊》投稿,也写过编辑老师的约稿,感谢编辑老师给我和镇海检察的帮助。他们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帮助对一个基层检察院产生了多大的作用。举个例子,我们院先后有四名公诉人被评为“镇海区十佳政法干警”,《明镜周刊》“公诉风采”栏目对他们的报道都成了他们的加分项。

限于篇幅,脑中浮现的还有好多关键词,比如“检察日报记者站”“一字千金”“通讯员邮报”“法治随手拍”“法律人诗社”等等,这里只好作罢,期待下次相约,扺掌而谈。

感触最深的一篇稿件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 俞慧敏我的“大学”■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 孟慧敏

2014年6月5日,检察日报《明镜周刊》封面刊发的《“老好人”也会落马》,这是我从检多年以来感触最深的一篇稿件。

记得是5月27日,《明镜周刊》编辑马菲菲在QQ群向通讯员征稿,爱凑热闹的我突然想起我院办理的宁都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曾滨华受贿案,于是向马老师提供了这一素材,她简单问了案情和判决情况后,表示这素材可以写,叮嘱我参照《明镜周刊》的用稿风格写,字数4000字以上。当时,群里还有不少通讯员积极提供素材,并准备着手写稿。

“有通讯员反馈,在5月30日前能交稿,其他人什么时候可以交?”当天,马老师在群里发出了交稿时间信息。天哪,写稿时间这么紧,4000多字的长文,我能交得出稿子来吗?我没有回答她的问话。

退出QQ群后,我冷静地理了理一下思绪。该案承办人有七八位,向谁要素材?经反复筛选后,我选择了有文字功底的侦查员郭昌明,于是便拨打了他的手机,却不在服务区,反贪的同事告诉我:“小郭去看守所提审了,手机被屏蔽了。”

在无法向办案人了解案情的情况下,我只好静下心来读报,盯着《明镜周刊》封面稿,一篇篇阅读,一篇篇领悟,并有选择性地打印了几篇,预备推荐给小郭阅读,同时整理出了与小郭交流的几个问题。

下午下班后,小郭提审结束来到我办公室。我简单向其说明情况后,与其交流了五个问题:一是本案案发经过,二是涉案人的性格特点,三是涉案人认罪态度,四是什么原因诱使其犯罪,五是案件起诉和判决的情况。初步交流后,我有些失望,该案案情简单普通,无悬念,你送来,我收下,没有什么特色,一时不知如何下手。再思考后,我“另辟蹊径”,向小郭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你们在取证过程中,开发商、单位下属对他是如何评价的?”“他在县里口碑好。”

一声“口碑好”,让我瞬间来了灵感,咬住“口碑好”这一问题,与小郭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马上构思了“老好人”这个形象。

考虑到自己未参与办理此案,对案件的许多细节不了解,我在整理罗列出四点提纲后把撰写初稿的任务交给了他,要他按照“本案侦破过程——村民眼里的‘好干部’——开发商眼里的‘好朋友’——下属眼里的‘好领导’”这一脉络写出初稿,次日交我修改。

第二天上班,小郭只交给我两页文稿,大概有七八百字的样子。本指望找个帮手,自己修修补补,润润色,可现在却行不通了。于是,我再次翻看了案件材料,把昨天构思的提纲又捋了一遍,便开始硬着头皮一点一点地写。一整天,我从上午10点至晚上11点,除了吃饭、上厕所,没有离开电脑半步。

5月29日上午,在对文稿反复研读并几经修改后,我投出稿子。几分钟后,我的手机响了,马老师打来电话了:“稿子我看了,写得不错,结构很好,请传照片过来。”啊!太好了,我瞬间如沐春风,心花怒放。

6月5日,《“老好人”也会落马》见报了,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回想《“老好人”也会落马》的成稿经历,从采集素材、构思提炼、形成文稿到变为铅字,其中虽然有纠结、有压力,但更多的是写作的充实感和对文字魅力的体悟。不少人问我,写稿的感受是什么。我的体会是:要与编辑多沟通,弄清对稿件的要求;坚持自己的写作风格,不瞎模仿;认真把握每一段文字,写细写深写透;行文真诚朴实,不盲目追求语言美;把握刊物用稿特点,不偏离方向;多看多写多交流,积聚写作资源。

我没上过大学,也没学过中文和新闻专业,中专学的是法律。但是从曾经一字也难发的菜鸟,到时常也能上稿的通讯员,我认为,我的“大学”学习就在投稿途中,编辑们就是我的教授。

20年前,我投了许多稿件给《检察日报》的“信息快车”“社会万象”,但都失败了。当时我真不知道怎么办。后来研究了《绿海》“检察院的故事”栏目的特点,开始向《绿海》投稿。那时候,投稿方式还是通过邮局寄信。稿子发表了,编辑改得很多,我便对比原稿,从改动之处揣摩编辑的用心。这是最初编辑给我的教导。

碰巧的是,有一次,检察日报社内部一个杂志的编辑,举了一个关于我的例子,说我写完故事之后加一句口号——“法律监督的天职在呼唤我”,显得格外生硬。这是一个反面的例子,我从中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写作上的缺陷,下定决心改掉这个毛病。

后来,投稿次数多了,我与编辑的交流也多了。有的编辑说着稿子修改的意见,就会带出新闻的写法。比如,有一位编辑老师说,能一个字写清的,绝对不用三个字;还有一位编辑老师说,传递信息量要大,要曲折;还有编辑老师在改稿时给我讲,要把最近发生的事情放在稿件开头讲,要把事情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都交代清楚;还有一次,我投了一篇案件报道,编辑打电话告诉我,案件报道不能只谈案子本身给人带来的感受,还要表现检察官的智慧。这些都让我受益匪浅。

时间久了,我也喜欢研究《检察日报》各个版面和栏目的定位,琢磨开头、结尾的写法,以及详略的安排。编辑精心编排的版面,都像是高级的新闻教科书。有时候,我想向哪个栏目投稿,就比照该栏目以往刊发的稿子来选素材去写,果然很对路子。如果遇到稿子没怎么修改便刊发的情况,我就思考为什么这篇稿子能一遍成功,总结以后写类似稿件的经验。

很感谢检察日报社的编辑老师们,他们的鼓励、指导、批评、讲解,都化为了我的“大学”中各种各样的机缘,催促我思考,鼓励我前进,推动我迈向新闻写作自由王国的彼岸。

编辑老师教我写稿

■河南省孟州市检察院 王立朋

说起来和检察日报社编辑高歌老师结识不算久,但在心中她总像一个老朋友一样亲切。

初次见到高歌老师的时候,着实有些意外,一是没想到过去我们口中的这位“高老师”竟然如此年轻,二是她在工作中处处散发着那种与自身年龄不相符的严谨态度。那是2017年4月,她来我院实地采访我院侦查监督部门的经验做法。她并不像我平日里写材料做功课那样,简单地查看业务科室提供的案例和经验材料,而是对每个案例的细节、每个创新做法的特色都仔细向承办人询问了解。特别是在对一起智障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进行了解时,她就承办人因何怀疑有同案犯未逮捕,案件告破后如何救助被害人等办案细节,进行了详细询问,认真态度令我刮目相看。

当时我有幸接到那次写作任务时,心情很是忐忑,担心自己的作品达不到检察日报社的要求。写作过程中多次与高歌老师请教,相互交流彼此的想法,就这样,我把自己的“五一”小长假给了这篇文章……

经过几昼夜的“奋战”,洋洋洒洒4000余字的文章出来了,我把它发给了高歌老师。满以为凭着自己多年的写作经验,完成这样的宣传文章不说信手拿来,起码也八九不离十。但高歌老师在修改中还是委婉地指出了文章的不足:文章语言过于“板正”,不够鲜活、生动,更倾向于公文。我也进行了反思,这种写作习惯可能跟我常年的文秘工作经历有关,按照高歌老师的指点,我及时地对自己的思路和文风进行调整。

“五一”过后不久,《“三三二”走实走好每一步》一文以整版篇幅刊登在检察日报《基层采风》上。在文章里,高歌老师云淡风轻地把在孟州几天的所见所闻所想融入这篇稿件中,通过她的重新编排,整个文章框架耳目一新。短短的几天时间,我从高歌老师那儿看到了自身差距,也明白自己在写作这条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要写新闻稿,目的不仅仅是要把检察机关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说出来、讲清楚这么简单,关键是要能吸引读者的阅读欲望,用最朴实的话讲最鲜活的故事!”高歌老师的话至今对我的工作仍有指导意义。

寻找工作报道的“金钥匙”

■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 梅静

作为一名检察宣传工作者,将本单位的创新举措、亮点经验总结并推广出去,是不容推辞的分内之责。但是,与案件、人物报道相比,采写这类稿件时,通常会遇到原始素材杂乱、生动性不足、表现形式难以出新等问题,最终导致产出的稿件质量不高,宣传效果打了折扣。

比如,我所在的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这两年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尤其是出台的“办案指引”在业内独创,领导和我本人都想在更大范围内提升其知晓度,于是今年年初,我开始着手撰写这篇稿件。

然而,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堆简报和一份制度。我首先将这些材料作了认真研读,并结合平时对该部门工作的了解,理出这项工作在扬州市检察机关的“路线图”,又去民行部门找办案人员“聊天”,收集了一些典型案例和最新数据,作为给这盘“菜”提鲜的“佐料”。

几天后,我将这篇题为《办案指引成虚假诉讼监督“金钥匙”》的稿子投给了检察日报社总编室。谁知第二天,编辑就给我打来电话,说稿子还有三点提升空间:一是由头不够“近”、不够“吸睛”;二是“办案指引”的作用没讲清楚;三是案例有堆砌之感,没有捧出真正有说服力的“大菜”。记得这位编辑还引用了一句典故:“凤头猪肚豹尾,创新经验类新闻也适用哦!”

按照编辑的指点,我重新审视自己的稿件,发现确实“火候不足”。“凤头”必须先声夺人,我决定用具体时间和具体数据说话。“猪肚”意指丰富翔实、生动具体,但这并不代表内容的简单填充。我深度梳理材料,从中提炼出最为核心的主干和起支撑作用的支干,其余则予以剔除或简化,使之既脉络清楚又枝叶有致。文章结尾部分,由于我想充分展示工作实效,接连列举了两个案例,两者相较,后一案件显然更具“惊堂一拍”的作用,于是,我将它保留,作为了“豹尾”。

2018年1月28日,这篇稿件发表在《检察日报》二版“亮点”栏目,随后多家网站、公众号予以转载。这把“金钥匙”,不仅为扬州检察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开启了广阔之门,也让我在创新经验类新闻写作上开始了新的出发。

编辑是最好的老师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 王成艳

对于一名检察机关的文字工作者来说,写作法治时评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一者是我们亲身经历感受了这个时代的法治足迹;二是有一批关心我们写作的热心肠、高水平的编辑老师。

《检察日报》对法治时评极为重视,除每周固定的《法治评论》周刊之外,还在每天的四版开设“法治时评”栏目,其他版面也设有评论栏目。

更为重要的是,这里聚集了一大批写作法治评论的高手。以王松苗老师为例,不仅写作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时评稿件,还写出了专著《法治评论道与技》。另外,李曙明、李国民、姜洪、王地、王心禾等老师,也一直是法治时评领域孜孜不倦的耕耘者。

跟编辑老师学习,除了沟通写作方向、理念之外,更多的还是要学习编辑老师亲手编辑和写作的文章。透过这些文章,我们可以跟编辑老师学到他们的写作精髓所在。

一是学选材。在我刚刚开始写作时评的时候,面对每天扑面而来的大量新闻信息,往往不知道如何选择,导致的结果就是,我所选择的素材,在第二天的报纸上几乎无人评论、无人关注。通过研究已发表的文章发现,检察日报社选稿的方向聚焦在全国有影响的、与民生相关、可以从法治角度评论的个案。而此类新闻素材,可以在当天的《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南方都市报》等几大纸质媒体,以及澎湃新闻、中新网、中广网、新浪滚动新闻等网络媒体进行搜寻。

二是学角度。法治时评最大特点就是从法治的角度来剖析问题,但如何运用法治的武器来解剖新闻事件?我们的武器有两个:一是法律原则,二是法律规则。比如,在我写的《合约机偷流量凸显契约精神缺失》一文中,虽然可以罗列合同法等条文,但我觉得涉事方不是不懂法,而是缺失法治社会应有的契约精神,所以我专门从这一角度来论述。另外,虽然都是从法律角度来评析,但如果能跳出众人的第一知觉,也会起到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比如,《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介绍替代记分,处罚金额最高达2万元。众多写手撰文为这一条例叫好,但《检察日报》刊登的《立法严惩“买卖分”与上位法冲突怎么办》一文,则独辟蹊径,从上位法冲突的角度来看待此问题。

三是学情怀。学情怀的完整表达是“学习表达情怀”。检察日报《法治评论》周刊成立伊始,就把“法眼看天下,慧心暖人间”作为办刊宗旨,并一直按照这个风格坚持下来。《法治评论》并非简单地用法律条文来衡量法治个案的正确与否,也不仅仅是参透其中蕴含的法治价值,还要在明对错、知是非的同时,用暖暖的文字给读者传递人文情怀、民生情怀,达到让读者心悦诚服、心酸动容的效果。

限于篇幅,笔者不能一一详述。其他诸如结构框架的搭建、语言风格的选择、标题的制作等等,都可以从编辑老师的文章中看到端倪、学到妙招。

《检察日报》让我有了舞台和目标

■云南省水富县检察院 李义梅

对于检察宣传人员来说,最大的荣光就是自己的文字在《检察日报》上散发油墨清香。为此,我一有空,就拿着《检察日报》认真研读,研究版面,揣摩用稿要求……我不放过每一期《检察日报》,通过“临摹”方式学习写作,反复对比,不断提高新闻敏感度……不知道在投出了多少稿件后,终于,有一则信息被《检察日报》中缝采用!这于我个人而言,是一个零的突破,对水富县检察院来说,同样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因为在那之前,我院还没有稿件上过国家级的报刊。这给我带来了巨大鼓舞和信心。

之后,我开始找到了“感觉”,慢慢地揣摩《检察日报》各个版面的用稿特点、要求,时不时地就会有稿件在《检察日报》上刊发。当每一次凝聚着心血的稿件发表了,我都会像小孩子得了最心爱的糖果一样喜不自禁,在心里高兴好几天,甚至会高调地和同事分享。同事看到我的名字出现在《检察日报》上,也总会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我,陪着我高兴,给我鼓励。

宣传稿件的数量上去了,进军头版,甚至头条,就成了我新的目标。于是我围绕检察业务和检察干警采写稿件,积极向《检察日报》投稿,2008年我参加检察日报社举办的“我说廉政”有奖征文比赛,出乎意料地获得了第一名。这更加坚定了我为检察宣传刻苦钻研的信心。

2012年6月4日,《我们出门不再“步步惊心”》登上了《检察日报》的一版;2013年1月17日,《一堂法制课讲了三场》登上了《检察日报》一版头条,我的梦想实现了,这在昭通市是第一次,我也因这篇稿件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宣传云南头条工程奖”。

我也因为写作得到了报社中很多编辑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和他们永远都无法见面“认识”,但是他们在我心里早已是我充满敬意的恩师,他们犹如明灯指引着我前进的道路。

沟通是打磨稿件的必经工序

■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 何其伟

版面是土壤,素材是秧苗,要求得好收成,与编辑的沟通便是不断修剪小苗、让其茁壮成长的必经工序。

《检察日报》分别于2014年6月5日四版“新闻眼”和7月3日五版《明镜周刊》封面刊登了我撰写的《丢失的原油去哪儿了》和《偷油吃下不来》两篇涉油案稿件。这两篇稿子,如同姊妹篇,写出了不同的韵味。这两篇稿件的成稿过程,值得总结。

《丢失的原油去哪儿了》成稿后,报社总编室杨波编辑在看稿时发现了一个大问题,就是稿件写得混乱,由于涉案人员、时间和空间跨度大,没有一条线来贯穿,看上去很杂乱。按照杨编辑的指点,我又重新翻看了案卷,重新整理思路……第二天,当我再度把稿件发给杨编辑时,她给我点了“赞”。

写《偷油吃下不来》一文前,我先把这个案件大到什么程度、涉案人数是多少、当地影响有多大等情况向《明镜周刊》编辑马菲菲介绍了一下。在得到了编辑的回应后,我才动手写稿。但是《偷油吃下不来》成稿一个月后才发表,这是为什么?因为,写此稿时案件虽开庭但无果。案件报道要为结果而文,看它的最终定性。没有判决结果,写出后容易影响案件判决,也会带来负面影响。6月30日,我把判决结果告诉马编辑,又经过沟通核实一些细节后,稿件终于在7月3日呈现在读者面前了。

每一篇稿件的成功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此特别感谢细抠慎改的编辑们,每一位通讯员的前行,都有你们精心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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