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 郑州 450000)
粮食安全始终都是治国安邦的首要之务。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粮食安全问题上高度重视,他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他提醒我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河南省,地处中原地区,国家粮食主产区,素有“中国粮仓”之称。河南既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2017年,粮食种植面积10135.50千公顷,粮食产量5973.40万吨,居全国第一。河南省粮食产量的不断增长,为国家粮食储备作保障。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提出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时代,“三农”问题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依然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河南省作为国家粮仓、粮食生产核心区,发展家庭农场具有特殊的意义。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此,个人认为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土地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方式,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于家庭农场,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近年来,河南省各地紧跟国家政策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较好地促进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通过宣传培训引导,政策扶持推进,典型示范带动,完善服务提升,金融跟进推动,全省家庭农场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截至目前,全省依法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3.69万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169家,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家庭农场体系。
(一)家庭农场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家庭农场申请注册门槛低,各地注册家庭农场数量较多,存在着多而不精的现象,能够规范管理更是少之又少。二是家庭农场经营者年龄在45岁左右文化层次偏低,缺乏专业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经验,而知识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业农业生产,导致家庭农场今后的经营发展受限,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二)政府扶持政策不完善。一是缺乏政策支持。目前还没有出台针对家庭农场的具体扶持政策;现行财政补贴发放不完善,粮食直补等补贴全部补给了承包户,而对土地流转转入方,也就是真正的经营者没有得到任何相应的补贴。由于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费用居高不下,单纯从事粮食生产效益低,而河南省部分粮食主产区只允许进行粮食生产,如果从事设施农业、特种种养等高效农业,对国家粮食安全有一定影响,导致部分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二是农业设施用地政策难落实。仓储、晒场、农机具库等附属设施用地政策反映最多,虽然有明文规定,但具体操作难度很大,家庭农场生产设施附属用房用地手续难办,部分农场主晾晒粮食只能在公路上进行,危险性较大,农机也只能露天停放,使用寿命大大缩短。
(三)家庭农场贷款难。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力进行生产经营,没有资金积累,缺乏有效抵押物作为担保,金融部门不愿意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导致在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匮乏,严重制约了部分善于经营的农场主规模扩张,挫伤了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
(四)农村土地流转难易并存。一是有的农民思想观念守旧惜地如金,担心失去了土地,不愿流转;有的是在外打工收入高,对租金无所谓,粗放经营甚至撂荒都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租到成方连片的耕地,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二是有些地区农民土地流转积极性很高,但土地流转后难以找到合适经营者,只能靠政府行政命令由村干部承包经营,导致勉强经营,效益不佳。
(一)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力度。培育普通农民向现代和专业家庭农场转变,规模从小到大,实力由弱到强。认定农场负责人为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引导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提高家庭农场主企业家能力和素质。
(二)落实政府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出台家庭农场专项扶持政策,增强政策支持力度,明确扶持支持重点,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扶持,以项目、补贴、奖励等形式支持,优先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深化农村金融创新,开展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建设信用体系,满足家庭农场发展资金需求。设立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开发小额信贷,扩大专项补贴范围。鼓励家庭农场走无公害、绿色、有机这条道路,打造自己的品牌,并给予奖励。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确保遇到天灾时农民经济损失最小化。
(三)完善农业综合性社会服务体系。家庭农场的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指导签证、代理服务、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加强技术服务,如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进一步完善对家庭农场的配套服务。加快基层农业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先进实用技术有效推广应用,完善家庭农场农资、技术、气象、信息等服务,积极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拓展多元化、多渠道的农产品销售网络。
(四)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农业属于高风险产业,政府应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农业技术设施建设,如乡间公路,农田水利设施,晾晒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帮助家庭农场解决生产性设施用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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