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模式
——以共享单车为例

2018-04-02 08:58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9期
关键词:外部性骑车单车

(辽宁大学 辽宁 沈阳 110000)

一、共享单车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共享单车在中国迅猛发展。各种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如小黄车、酷奇单车等。共享单车的使用方式十分方便简单,只需下载APP并实名认证+手机绑定+押金(有些品牌不需下载app直接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就可以)。

随着越来越多种类和数量的共享单车投放到城市中,单车占道,乱停乱放,恶意破坏,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从市场失灵的角度进行分析,此类问题属于外部性问题。共享单车的使用不仅有正外部性也存在负外部性。优化出行,节能减排属于正外部性会增加社会总效益,对此我们应该支持和鼓励;而单车占道,乱停乱放,恶意破坏,交通事故属于其的负外部性会降低社会总效益,我们应该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解决以上问题,是社会总效应最大化。借鉴国外的经验是一种既便捷又简单的方法。

二、国外共享单车改进的成功模式

中国共享单车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同时也困扰着其他国家。目前,一些国家已经提出了相对完善的改进模式。下面主要分析法国巴黎,英国伦敦,美国华盛顿,日本东京的成功经验。

(一)立陶宛维尔纽斯:还车拍照确认放车位置

立陶宛维尔纽斯在2015年7月推出了共享单车系统“Dropbyke”,该系统要求用户换车时,要把单车放在市政部门规定的自行车停车位上,上锁后用手机拍照自行车与周围的场景并把照片上传到管理平台,以证明把自行车停在允许的位置,没有扰乱公共秩序,这时才能按常规结束行程结算费用。

如果用户没把自行车放在允许的位置上,虽然也可以结束行程,但要额外支付一笔调配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共享单车管理人员会把自行车挪到允许停放自行车的位置,增加了管理费用。只是还车模式比较严格规范,管理到位。

(二)法国巴黎:桩位停车,故障停车有暗号

巴黎共享单车属于智能桩站共享单车系统。如果骑行者到一个桩站还车,发现这个桩站没有空余桩位,单车公司会提供免费的15分钟让您来找桩位。同时JCDecaux公司每天安排23辆汽车负责调配各个桩站的自行车。巴黎共享单车鼓励骑用者参与到共享单车的管理维护中。当骑用者发现自行车有故障需要维修时,会把车座水平旋转180度,维修人员发现扭转的车座就会进行维修,确保自行车的完好率,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

(三)英国伦敦:专用车道,激光投射灯减少交通事故

伦敦共享单车运营7年来只发生一次因骑车导致死亡事件。2013年7月,一名20岁的妇女骑共享单车时被一辆卡车撞倒不治身亡,这引发全社会对骑车人安全的关注,政府开始加快开辟自行车专用车道。

从2015年12月份开始,所有共享单车前面均装激光投射灯,该灯在自行车前5米处投射出绿色的圆光环,夜间让其他交通参与者很容易发现自行车,注意避让,让骑车人更安全。

(四)日本东京:及时定位单车位置,解决故障问题

停车设施、单车均需随时进行维护,能否快捷准确地收集故障设备的位置信息成为关键所在。日本的电信运营商纷纷出手相助。NTTDocomo运营的共享单车(包括共享电动车)装配了3G网络与GPS系统,准确定位故障车的位置,派维修人员进行专业维护。

五、中国共享单车改进的模式及对策建议

由于中国的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且共享单车的投放量,使用量巨大,覆盖范围十分广泛,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国外共享单车的成功经验来解决中国共享单车发展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构建属于中国的共享单车改进模式。

(一)外部性问题。

由于共享单车的投放量巨大,投放种类繁多,共享单车的使用者也很多才导致了一些乱象问题如单车占道,乱停乱放进而引发交通事故。针对负外部性(1)政府应该对进入共享单车的公司设置门槛以限制共享单车的投入数量和品牌种类,使市场上单车的数量合理化,品牌规范化;(2)可以利用高新技术划分共享单车的单子停车位,对于准时将共享单车停放到电子停车位的用户给予他们一定的信用积分和现金奖励,相反的对于未准时将共享单车停放到电子停车位的用户要降低他们的信用等级并收取额外的押金作为处罚。(3)限制使用者的年龄,在骑车之前要求使用者填一份基本交通知识电子试卷对于90分以上的才能成功骑车。

(二)道德风险问题

由于用户对共享单车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使用共享单车时不加爱护,骑车带人甚至出现肆意破坏的行为,而共享单车的投放公司对这些行为是完全不知道的。对于这个问题,(1)政府和企业都应该大力宣扬文明骑车,爱护单车的行为,对于爱护单车及时将单车报修的用户应给予物质奖励和大力宣扬。(2)企业应在共享单车上安装摄像头,不仅能记录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同时也能起到一定威慑作用。

(三)信息不对称问题

相对于企业而言,用户在信息方面处于劣势地位,企业知晓用户的身份信息,信用情况才敢把单车个共享给用户,而用户是在对企业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冒着企业随时倒闭押金无法退还的风险交纳押金租用企业的单车。(1)企业应定期做风险评估,向用户披露企业的风险情况,为用户选择单车提供参考;(2)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投放共享单车的企业应具备的相应资质,从源头减少用户因缺失企业信息而面临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王香君.城市共享单车的治理问题及对策分析[J].管理纵横.2017(8):17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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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龚雪,陈慧.我国共享单车监管问题探析[J].行政与法。2017(6):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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