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 福州 350000)
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中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论述,既是重要迫切的政治任务,也是我们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客观需要。截止2017年底,央企资产总额54.5万亿元,累积实现营业收入26.4万亿元,同比增长13.3%;国资监管系统企业累积实现营业收入50.0万亿元,同比增长14.7%。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健全,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各级子企业改制面达到97.8%,绝大部分中央企业建立规范董事会。福建等地国资委所监管一级企业全面完成改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步形成“突破”之势。但是我国国资国企改革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是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两头集中,配置质量不高。一头集中在能源原材料领域,产业结构单一初级,产品附加值低,产业竞争能力差,产能过剩;一头集中在各省市区的一般性充分竞争领域,产业分散,产品低级,创新活力不强,规模和效益优势没有形成。
二是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不活。国有企业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推进缓慢,国有股一股独大,开放发展的活力不强。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程度低,国有资本功能放大效应不够,没有实现以较少国有资本撬动社会资本的目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三是产业布局不合理,延伸循环不够,发展质量不高。在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没有体现出技术进步、产业高端的差异化效应,同时存在产业链条短,精加工严重欠缺,资源消耗大,高端产品少,附加值低等问题。
四是国资监管体制不完善。国资监管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专业化、系统化监管,也无法全面有效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大量国资监管机构以外的部门或机构仍然在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企改革是中国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改革,要想打好攻坚战,国企改革必须向纵深挺进。为此,建议坚持正确的改革路径方向,从围绕增强企业活力出发,进一步聚焦各项改革的着力点,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推进改革深化。
1.继续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国有资本集中到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而逐步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包括用多种形式放开激活国有中小企业。
2.完善制度建设,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委职能转变,准确把握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科学界定监管的边界,实现以管人、管事、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在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推动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加快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在子公司层面,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新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非国有资本。
3.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组织企业加快修订公司章程,修订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议事制度;指导试点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起草实行外部董事制度配套文件,开展选聘外部董事相关工作;省属企业结合实际,指导二、三级公司开展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工作。在企业中,试点开展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工作。
4.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可对国企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进行市场化选聘试点工作,对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在企业中,试点开展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工作。
5.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在企业中,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聘上岗机制,实现能上能下;深化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加强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实现能进能出;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与企业经济效益关联,实现能增能减。
【参考文献】
[1]王明贺.山西印发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指导意见[N].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