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佛山 52804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广东省教育厅推进双精准(校企合作精准对接、精准育人)工作。认为校企合作中的“双精准”是职业教育达到产教融合的关键所在。研究“双精准”下的精神与要求,是为了更科学地认识与解决校企合作工作中的困境,从而提升职业教育育人质量,促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现今,高职院校有意识并积极地与企业接洽、合作并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方式建设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将生产环境与教学环境融合教学。学生在实训基地可以感受企业中工作的实际情况,了解社会需求,提升自己专业技术能力。同时企业也可以在教学过程中了解学生的综合能力,为企业以后挖掘、引进优秀人才作补充准备。
“工学交替”是指学生在工作环境与学习内容的交替学习,是学习理论知识的过程与在企业环境下实训工作的交替教学的模式。学生在校内学习理论知识,在企业工厂内学习技术。工学交替模式能加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专业水平,使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明显。该模式通常以学校教学时间来安排,并没有为企业需求考虑更多,学校与企业双方的需求时常发生冲突。
订单式培养模式就是为了以社会、企业需求为主要目标的办学模式。依据企业要求开展的“订单班”会按照企业运作的实际需求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教学培养,订单班的学生毕业时,企业能优先安排学生就业,为学生就业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学生在这种培养模式下成长快,适应力强,也有效缓解企业招工难,用人难的焦虑。
校企合作应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目标来共同发展,但现今高职院校为了应付上级要求或检查工作,也为了招生的需求,会积极地与企业合作,签订很多校企合作协议,但是很多协议都只是呈现流于表面、形式上的合作关系,真正扎实下地的很少,校企合作的内容大部分以学生顶岗实习为主,较为单一,同时企业真正涉及学校教学只是个别环节,没有系统的培训。学校科研成果转发到社会、企业的效果普遍一般,导致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层面大部分是流水线操作的顶岗实习合作。远未能达到校企合作精准对接、精准育人的要求。
校企合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宏观上政府没有建立相应的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微观上学校也没有完善相应的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校企合作存在的风险较多,高职院校的科研成果转发服务企业或科研成果转发的产品能否满足社会需求,合作过程会涉及利益、知识产权与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导致双方合作只能处于浅层次合作,难以深入合作。所以校企合作双方的利益要统一平衡才能达到合作最大化,完善的管理办法与体制机制来规范双方合作非常有必要。
学校与企业双方在社会上承担着不一样的角色与职责,学校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的非盈利组织,而企业是营利性组织,决定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所以双方利益的融合程度决定了校企合作的高度与深度。但双方单边思维,各自为自己的利益需求去设定合作计划,会损害长期合作机制的可能性。双方未能建立利益协调的长远机制,会使双方合作热情下降,最终只能处于流于表面、浅层面的合作,离产教融合,精准对接,精准育人有很大的距离。
倡议高职院校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集团政校企行等各理事单位协同合作,更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规范完善职业教育集团治理结构,进一步推动职教集团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在“精准对接,精准育人”的新形势下增强校企双方对口协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精准对接育人的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转型、技术革新能力,为区域与地方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地方政府对建立校企合作的管理机制“雷声大,雨点小。”多是口头协议,真正落实的管理办法较少。企业有逐利性的特征,没有相应的政策规范或政策支持,校企合作难以往深层次合作发展。一方面要建立起校企合作中学校、企业、行业、专业等方面的信息库,打通信息壁垒,让校企双方能更精准地找到符合自己利益需求的合作方式;另一方面建立政策激励的长效机制,校企合作中实训基地、顶岗实习等模式应当加大对教师、学生的成本补偿,避免企业成为剥削者的角色、损害教师与学生的基本利益,校企合作有序进行。
一切合作都是源自共同利益,没有利益,合作不可能长久。要统一校企合作的观念与利益平衡,就需要转变观念,明确校企合作的目标。高职院校与企业双方都需要在坚持自己的立场下作出互换思维的交流,学校要坚持自己服务社会的宗旨同时也要为企业创造利益为重要考虑,企业要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使命,积极参加学校开展共同培育人才的合作。校企合作不仅要为社会服务,也要为企业创造利润空间,把育人与经济利益紧紧连在一起才能达到校企精准育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