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00)
(一)城市社区和城市社区管理
城市社区是“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1](p276)此定义侧重于城市社区的制度层面、管理主体的阐释。“由生活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而且大多数有劳动能力的人都从事工商业或其他非农产业的一定规模的人口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2]这个定义则更为具体,强调了城市社区成员主体从事非农产业这个基本特征。城市社区管理定义为:在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动员和依靠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对社区内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规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这样一个过程[2]。
(二)城市社区管理重要性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社区管理与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急速增加,带来城市繁荣的同时给城市管理也带来诸多问题,所面临的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日益繁复、社区居民对社区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优良的城市社区管理对居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社区管理问题研究对解决新时期城市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完善创新我国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文明和谐社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C社区的管理现状
C社区地处X市城南新城区,面积0.9平方公里,总户数10830户,常住人口21906人,辖区有单位22个、小区18个,大小街道17条,划分网格27个。辖区内有长途汽车客运中心、体育场、网球中心等重要文体娱乐活动场所,是X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网络便捷、商业餐饮繁华社区之一。近年来,C社区新建700余平米办公区域,内设党员活动室、志愿工作者、书香长廊、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心理咨询室、多功能活动室,矛盾解调等10个站(点、室),建成市民文体广场和藏书7000余册的图书室,成立老年学校、文明市民学校。
社区党支部坚持开展以“三亮三强”(亮出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亮出岗位职责,强化服务意识;亮出党员承诺,强化责任意识)为主要内容的“亮身份”行动。社区着力将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工作重点,利用新落实的办公场所,强化便民服务点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规范了便民服务站服务群众的各项职能职责。
(二)C社区的管理困境及原因
虽然C社区近年来在社区管理及创新中取得了许多成绩,但其中仍然存在问题。
1.社区居民自治理念不一,共同体意识淡薄。根据对C社区的调研,发现该社区居民的“自治”理念不一,调查问卷得到的数据显示,34.6%的居民认为社区管理是政府的事情,对社区事务不关心;接受问卷调查的居民中有23.4%的居民认为社区管理的权力应由居民掌握。笔者究其原因为社区居民组成结构的不同,居民年龄、受文化程度、所拥有闲暇时间等对其社区自治理念均起着不同的作用;由于X市为地方中心城市,居民来自不同地域、组成复杂、流动人员多也为社区共同意识的统一带来阻碍;从社区管理人员方面看,社区居委会、社区自治机构各行其是,互动沟通不足,社区整体意识比较淡薄。
2.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关系不畅,权责不一。各方代表着不同主体的利益,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还是行政机关没有明确的角色定位,四者在现实中面临越来越多的矛盾和冲突。业委会的发展也不顺利,笔者在调研中发现C社区中有部分小区无法成立业委会或者成立并没有运作的现象。即便有的小区有了业委会,作为“社会”代表的业委会和“市场”代表的物业公司之间也经常出现失序现象、矛盾丛生,对社区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之间也存在权责不清,实地访谈中社区工作人员称社区居委会在现实中并没有实际的权力,只能对社区事务进行协调、并把无力协调的事务登记上报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及其他行政机关对社区居委会有非常多的干预,社区居委会还承担了不是其工作职责的工作,加大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难度,进而对其履行好本职工作产生阻碍。除了多方沟通不畅,还有机制体制不清、不顺等原因。
(一)要进一步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管理中来,提升居民素质和公约意识。将政府提供服务的决策权适当交给居民,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热情,还可以在决策参与中加深对社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要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运用社区精英们的带动作用,积极构建社区文化,进而推进社区文化和价值认同;积极搭建社区居民活动交流平台,增加社区各种文体活动,增强社区公民的公共精神、主人翁意识和社区管理参与意识;进行社区管理培训、宣传,引导社区管理人员认清新时代下城市社区管理面临的形势,可通过对管理现代化社区的现场观摩学习,引导其认识多元化的治理是大势所趋、是迫切的、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加强各管理主体间的协调和整合,建立流动人员台账,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建立社区居民公约,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管理,培养参与社区管理的习惯与能力。我们要看到:虽然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往往具有局部性,极少有意识形态的挑战,通过构建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间的社会共识,可以有效推动实际问题的化解。经验表明,鼓励和容纳积极有效的社区参与,发挥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等力量的积极性,逐步推进社区自主,对实现社区治理的“善治”大有裨益。
(二)社区治理是不同主体之间在“求同存异”基础之上的有效互动的过程。行政机关需要放权,但要在宏观上进行把握和调控,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利,保证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能够自行决定并实行各项活动与社区治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困难以及业主委员会无法有效运作的老旧小区,政府要给予适当兜底和引导,要转换资源“输血”的思路,通过以资源、服务带动“造血”功能,发挥居民主动性,加强基层民主活力,提升群众自治能力。进一步培育多元化的社区参与主体,融合政府、社会、市场力量,探索多方平台协作模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议社区治理中各方需要协作配合的事项以及商讨问题对策,从而加强沟通协调,保障社区各项工作稳定有序。
综上所述,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在新时代展现了新面貌,但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有较大差距,呈现出社区整体意识不足,社区管理权责不一、功能错位、制度不完善等现实状况。因此要结合我国社区实际,坚持以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从加强居民参与、理顺体制、搭建多方平台等方面入手推进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