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云南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是全省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我们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建设美丽云南的行动指南,坚持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努力谱写好生态质量更好、生态功能更强、生态地位更高、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云南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有目共睹的。其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成就可归纳为五个前所未有——思想认识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制度出台频度之密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与此同时,云南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也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日臻完善。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保护优先,出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七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等文件,提出了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总体要求、目标愿景、重点任务和保障机制。二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责任逐步压实。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印发实施《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试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全国率先出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以接受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对16个州市实现“全覆盖”。通过督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三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制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细化改革重点,将改革任务科学划分为8类制度126项改革事项,实施分类指导、分类推动,实行时间、任务倒逼,督促改革项目落实。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了94项改革事项。四是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成立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生物多样性研究院、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持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生物物种名录、红色名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加强各类保护地建设,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工作及“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云南省生态保护指数在全国各省份绿色发展指数排名中居第二位。五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政府成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家“三个十条”,印发实施蓝天保卫、碧水青山、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2%,全国排名第一;主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2.6%,州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九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抚仙湖、泸沽湖水质继续保持Ⅰ类,滇池草海、杞麓湖符合Ⅴ类,滇池外海、星云湖、异龙湖虽为劣Ⅴ类,但部分污染物浓度有所降低。六是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基本形成国控、省控、市控三级为主的环境监测网。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环保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了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实施全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共划分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主体网格260个,单元网格835个,挂牌督办了一大批环境违法问题。2017年全省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073件、共处罚款1.43亿元、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典型案件380件,行政处罚案件数、处罚金额和典型案件数较2016年分别增长62.1%、98.8%、177.4%。全省16个州市本级、129个县市区环保局全部办理了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典型案件,完成了国家下达任务。七是生态创建和环境宣教持续发力。把生态文明创建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创建了一大批省级生态文明州、生态文明县、生态文明乡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及昆明市石林县分别获得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命名。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强化公众参与,推动新媒体宣传的运用,16个州市环保局均开通“两微”(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宣传环保政策、工作绩效、环境科普的局面。八是绿色发展成效明显。云南突出生态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绿色产业,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云药、云茶、云花等生物产业,多姿多彩、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的生态旅游等已经成为云南亮丽的名片。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必须重点抓好“六个生态”。
筑牢生态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观、价值观、政绩观、发展观、生命观、民生观、系统观、法治观。用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高质量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环保部门与环境保护责任部门、大环保与小环保等“六个关系”,解决好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监管执法、作风建设“六个不到位”的问题,加快环境保护强弱项、补短板工作。
规划生态空间。以生态资源的合理保护和有效利用为核心,规划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切实解决空间管控问题,努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快构建国土空间格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构建并严守“三大红线”(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给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留下生产发展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自然资源资产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营造生态方式。努力营造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解决行动自觉问题,让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全过程。全面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有优势、有基础、有市场前景、能较快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的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努力营造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形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习惯,鼓励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改善生态质量。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着力开展碧水青山行动,以六大出境跨界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流域为重点,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好水、治差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亲水环境。着力推进净土安居行动,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着力推动蓝天保卫行动,深入推进产业布局、能源消费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整治“散乱污”企业,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确保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保持97.2%以上。着力整治农村环境,建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健全生态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保障。制度机制方面,对已经明确的8大类126项改革事项,尚未出台的改革事项尽快制定出台,对已经出台的改革事项加强督查督办,确保落地生根。责任机制方面,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与责任追究,严格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激励和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监管机制方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违法、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一律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整治、移送行政拘留等“四个配套办法”严肃惩处。共治机制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示范作用,完善企业行业自律机制,鼓励公众主动参与,推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加强生态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全面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草原、农田、水域等生态系统功能。发挥区位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周边国家开展好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