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对外金融投资的风险与对策研究

2018-04-01 11:14
生产力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一带一带一路金融

陈 宇

(兰州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自“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构想提出以来,我国与周边国家在基础设施、能源、外贸等各个方面的合作都在不断加深,为区域经济的合作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驱动动力。“一带一路”是促进我国和周边国家相互交流与合作发展的有效平台,但基于这一平台的各方与各种合作都离不开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那就是金融的支持。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曾经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血脉通了,增长才有力。”随着战略合作的不断深入及战略实施的不断推进,各项商贸事业的发展都越来越倚仗金融的支持,同时也对金融投资的质量水平与制度监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是,金融投资的意义与风险始终是共存的,尤其是“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对沿线国家的金融投资,其风险的复杂性、多样性及多发性都对金融投资企业提出了严峻挑战。因此,习近平主席还提出要求,要建立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要创新投资和融资模式并完善金融服务网络。这就为“一带一路”背景的我国对外金融投资指明了方向。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对外金融投资概况

中国作为“一带一路”经贸战略的倡导者、推行者与实施者,必然要在对外金融投资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同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当中,中国无疑也是经济体量最大的国家,是金融投资的主要国家。这就使得对外金融投资存在项目多、数量多、规模大等一系列特点。

1.投资对象沿线国家占比多。“一带一路”贸易战略涉及国家众多,不仅包括沿线国家,而且容纳了不少“域外”国家和地区。由于中国经济体量、综合实力以及中国发展观念的影响广泛,已经参加或有意向参与该战略的国家数量较多,这必然会加大中国对外金融投资的力度和数额。根据汤森路透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份,已有68个国家正式加入“一带一路”倡议组织,而中国公司仅在收购方面所投入的金额就已经达到310亿美元。尽管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2%,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并购却出现了大幅增长。而实际上,这也远未达到中国投入资金的计划规模。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5月份的峰会上承诺,中国为“一带一路”投入的资金将达到1 240亿美元。因此,总体来说,中国对“一带一路”金融投资的集中度还是很高的,如新加坡、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缅甸、蒙古等,其中缅甸、老挝、柬埔寨及蒙古国的第一外资来源都是中国[1]。

2.投资规模和数量较大。由于中国在“一带一路”贸易战略中合作国家众多,中国对外金融投资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将呈现出非常可观的情景。从绝对规模上看,2012年和2013年我国对外投资流量位居世界第三位,尽管对外投资的起步较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还不够突出,但投资流量的增幅却非常高,分别达到17.6%和22.8%,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自然,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对外金融投资规模还会进一步加大,如2016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建立的初级规模的合作区已有56家,累计投资也已达到185.5亿美元。在2017年5月份的峰会上,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又一次释放出新的信息:中国准备再次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 000亿元人民币;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分别提供2 500亿元和1 3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专项贷款,用于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产能、金融合作等。这标志着中国对外金融投资的力度会继续不断地加强下去[3]。

3.投资项目种类比较单一。中国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投资项目虽多,但类型选择主要集中在租赁和服务、金融、能源、交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等领域,投资存量占比高达8成以上。能源和交通包括能源矿业、各种电厂、铁路、公路、港口等,一些项目虽然冠名为工业园,但实质上仍为能源项目、交通项目或能源项目与交通项目的结合体[4]。由于我国制造业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加之东南亚国家劳动力也有成本优势,制造业投资也是一大区域。另一方面,在金融合作领域,建立并完善区域货币稳定体系、投资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也非常必要,中资商业银行已经和沿线国家展开了深入合作,并为中国金融投资于“一带一路”进行服务,为战略推进提供资金支持与支撑。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对外金融投资存在的风险

金融投资的获益与风险始终是共存的。金融投资之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规避风险、有效获益,就在于金融企业对于影响市场的各种因素的把握。但是,“一带一路”对外金融投资则有不同。由于沿线国家众多且彼此差异较大,市场因素把握存在较大难度,因而会对我国对外金融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

1.地区利益保护主义所带来的风险。国际与地区之间的合作是以利益为前提的,但合作的开放度和坦诚度却又是不可或缺的基础。因此,国际与地区间的经贸合作总是受到这两个矛盾的正反影响。对于中国所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来说,沿线或区域国家既想从合作中获益,又不愿意因开放而带来利益损失,因此难免滋生地区性保护主义,进而影响到正常的合作关系。地区保护主义对中国对外金融投资所带来的风险主要来自当地对中资的排斥,或者对中资投资怀有不良图谋,甚至因天然的偏见而采取阻挠行为[5]。如果金融投资企业不能有效化解这些矛盾,潜在风险的爆发就难以避免。

2.沿线国家政局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政治风险是对外金融投资的最大风险因素之一。政治风险的存在原自政治结构的变化及战略利益的调整,也极易受到宗教、动乱乃至战乱的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许多政局不稳,这些国家既缺乏成熟的民主制度,也没有强有力的政党和政府领导组织,民族与派系争斗不断,因而政治不稳几乎就是常态。政局不稳直接影响到当地的经济运行秩序和市场运作环境,从而给投资者的资产和预期收益造成损失。另外,即便沿线一些国家的政治环境较好,但战略利益的调整与选择也会给投资者带来严峻挑战。众所周知的中泰“高铁换大米”项目、中缅密松电站合作项目等,都因对方政局变化而终止。而这样的合作项目一旦终止,都将给中方投资企业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

3.沿线国家经济缺陷所带来的风险。“一带一路”属于国际性合作,因此容易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甚至对区域性的经济合作造成重创。像过去所发生过的美国次贷危机给东南亚国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还让人记忆犹新;而欧债危机也还余音未消。金融危机不仅会影响到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也会对各个国家的经济健康运行造成阻滞。如果金融危机影响到“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这势必对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投资构成严重威胁。金融危机通常造成金融投资的不稳定性,使投资者的预期收益根本无法保证;金融危机也会影响到各个国家的利率,一些国家(如缅甸)本来就采取了双重汇率制,官方虽有公布的汇率数字,但与市场上的实际汇率却相去甚远。因此,在经济缺陷较为严重的国家,对外金融投资的风险将是非常大的。

4.我国金融监管落后所带来的风险。金融投资需要系统性的管理制度与监管措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是规范金融投资、规避金融风险、提升收益回报的重要保证。由于“一带一路”是国际性或区域间经济合作,金融投资也就要以对外为主,这就对金融管理制度与金融监管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情况来看,金融管理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我国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导致金融市场的经营管理比较混乱,从而使金融市场出现较多的谋私利现象;另一方面,境外投资所存在的空间距离较为遥远,这也对金融企业的跨境管理造成一定困难。总体来看,大型国有企业在这方面的问题尤甚,境外投资有些已经演变为利益输送的地下通道,这都会给对外金融投资带来风险,使国资企业遭受损失。

5.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带来的风险。一方面,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很多企业在对外金融投资的进程中,品牌与技术的总体实力稍显不足,使得这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缺乏足够的实力,竞争优势不是很明显,导致产生一定的风险,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因为品牌与技术水平较为落后,从而无法得到较好的金融投资机会。或者是企业虽然获得了较好的金融投资机会,但是企业将缺乏足够竞争优势的技术对外进行金融投资,如果该金融投资项目属于竞争性质的,投资对象国家极有可能还和其它国家技术更胜一筹的企业开展合作,那么中国企业就非常有可能产生高投入、低回报的问题。另一方面,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关系性竞争也可能给我国的对外金融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该关系主要是指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关系,假如我国与投资对象国家以及第三方国家都具有十分良好的关系,但是由于国际政治生态环境的瞬息万变,我国在金融投资的过程中便会产生风险,比方说投资对象国家的执政党暂时和我国保持了较为密切的关系,然而伴随着这个国家另一个政党的上台,新执政党改变了过去和我国保持友好关系的外交政策,这样便会对我国金融对外投资的质量与效果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

6.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风险。一方面是环保风险。从当前世界环境保护的大趋势来看,各个国家所制定和实施的环境保护标准是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全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不例外,这便导致我国在这些国家进行金融投资的时候,需要不断加大在环保方面的投资。据了解,在“一带一路”沿线的有些国家,其所制定出台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投资商提出了非常严格的标准,不管是最开始的选择建厂地址和建立工厂,还是生产产品的中间环节,或者是销售产品与售后服务的最终环节,都有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加以规定。比方说,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对环境产生严重破坏并且后续污染难以有效处理的项目通常被严格禁止;对环境产生较大污染和破坏的项目只有在全面、系统优化并经过有关部门测评合格之后,才有可能被谨慎启动;只有对环境没有污染或者其污染在可以控制范围内的环境友好型项目,才能够得到相关政策支持并尽快推动建设投产。所以,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金融投资的时候,如果缺乏相应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健全的环境保护机制,无法很好地了解和遵守投资对象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不能很好地全面披露有关环境保护信息,不能较好地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就非常有可能面临环保风险,导致金融投资失败。另一方面是劳工风险。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金融投资,通常都要从投资对象国雇佣当地劳动工人,要确保所雇佣的当地劳动工人获得必要的收益。能否让当地劳动工人获得较好的收益,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评价我国金融投资是否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指标,但是从我国近些年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投资情况来看,我国时常会遇到投资对象国劳动工人的抵制,这表明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金融投资存在劳工风险。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对外金融投资的应对策略

金融投资的风险固然存在,但并非不可避免,尽管“一带一路”对外金融投资的风险可能会更大一些,但只要充分认识风险产生的根源和风险存在的特征,加强对风险的警惕防范意识和控制措施,就能够及时控制甚至提前避免风险的发生,从而保证金融投资利益免遭损失。

1.重视对投资环境的考察。投资风险产生的根源主要来自于投资环境,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环境,对于我国的金融企业来说,不仅陌生,而且复杂。一方面,我国对外金融投资的历史时间并不长,对金融投资的国际环境和地区环境的熟悉程度远不如国内,这就很容易因投资环境不佳而给投资项目带来风险;另一方面,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政局稳定性、宗教信仰、生活习俗文化等各不相同,投资环境也就比较复杂,这也会给投资项目带来风险。因此,对外投资单位必须重视对投资环境的考察,必须充分了解对方国家的投资环境所存在的影响因素,对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作出充分预测。总之,风险并不可怕,只要找到针对各种特殊因素的应对之策,规避风险就一定能做到。具体就是尊重东道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法规,使投资方式符合法制要求;要重视东道国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使经营文化更能够为当地人所接受。如果对方存在政局不稳和战乱冲突等问题,投资活动就不能轻易展开,以便将风险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2.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核。金融投资的市场环境如果是良性的,那么金融投资的收益预期就会比较好,潜在风险也会降到最低限度。但是,这并等于投资风险已经随风而去。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市场本身就会成为投资风险的主要隐藏者。因此,在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中国投资的东道国即便市场经济运行健康良好,融资企业也不可大意,而必须将重点置放在对投资项目的深入考察与认真审查上。项目考察与审查应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比如项目的大小规模、投资量、实施难度、市场预期及回报率等。项目考察与审查也不能一蹴而就,要设置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前期、中期、定期等各个阶段进行考察和监管,既要让走出国门的企业走得快,更要让这些企业走得稳、走得远、走得好[6]。因此,在金融企业对外进行投资时,专业化的机构审查非常重要。至于专业机构的来源,可以是国家职能部门,也可以是社会服务机构,或海外投资智库;组成人员则包括著名企业家、律师、经济学家、专业学者等各类人才[7]。通过有关机构的支招和引导以规避市场潜藏的各种风险。

3.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机制。尽管金融投资的风险潜藏于各种影响因素,甚至有些还是客观性的不可控因素。但是,如果能够较好掌控主观因素,那么更多的投资风险就可以被有效规避掉。在主观影响因素中,除了投资环境与投资项目的考察审查不可或缺外,金融监管体系与机制的完善也至关重要。特别是针对“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完全可以建立一套完整的对外金融投资体系与运行机制。首先,要以国内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为依托,结合投资对象国的金融制度和市场规则,制定出专门化的“一带一路”对外金融投资管理制度;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金融企业的投资活动得到有效监管;其次,要建立“一带一路”对外金融投资专门的审查监管机构,吸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构建金融投资监管的责任制度,提高海外投资监管的力度、强度和效度。再次,应通过规范金融工具应用来控制金融风险。股票、证券、债券等金融工具比较容易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如果对这些金融工具做出严格规范,也有利于金融工具的合理应用,从而有效规避对外金融投资的潜在风险。

4.选择和实施科学的市场竞争战略。第一,选择适合我国进行对外金融投资的“一带一路”沿线对象国家。我国应该首先选择那些和我国一直都维持密切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比如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我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始终十分密切,优先考虑和选择对这些国家进行对外金融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产生风险,确保相关利益最大化。我国还应该重点考虑和选择那些迫切需要中国技术、设备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通常来讲,“一带一路”沿线的很多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有技术、设备等方面需求,而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技术、设备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因此我国选择这些国家进行对外金融投资,较为容易获得成功。第二,全面突出我国的竞争优势。首先我国具有十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尽管“刘易斯”拐点正在我国出现,然而总体来讲,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比较低,人口规模红利比较大,这是我国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对外金融投资的一大优势。其次,我国具有比较完备的产业体系。这对于我国对外金融投资创造了很好的前提和条件。比方说我国在高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从技术研发、组织保障、装备制造、施工建设各个环节都构建了比较完备的体系。最后,我国具有相对较高的决策效率和水平。不管是我国政府,还是我国企业,在决策效率和水平方面,相比于其它国家都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为我国对外金融投资提供了一定的便利,特别是我国政府和企业在重要战略问题方面,能够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而欧美发达国家的政府和企业需要历经一个非常漫长的时间、程序才能够作出相关决策。第三,全面强化与海外华裔之间的合作。据不完全统计,在全世界范围内,华人华侨的数量达到了六千万之多,而东南亚就占据了三分之二左右;华商的资产据估计超过了五万亿美元,而东南亚就占据了五分之四左右。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很多国家,华商的经济实力不但十分雄厚,而且华商对所在国家的风俗习惯、发展概况、法律政策等都非常熟悉。因此,我国在对外进行金融投资的时候,可以充分依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华商力量,这样不但能够使得交易成本大幅降低,而且还可以从中寻求更多的投资机会,此外还能够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

5.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第一,较好地履行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我国应该逐一分析和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各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并加以严格地执行和落实,绝对不能以牺牲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态环境来换取自己金融投资的利益,应该对自身所要承担与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予以较为明确地预估与评价,依据预估与评价的相应结果,采取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举措,将自身所要面临的环保风险最小化。第二,采用人员当地化与工资分配当地化,尽量避免产生劳工风险。人员当地化主要是指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金融投资的时候,除了一些专用技术型人才以外,其他人员比方说销售经理、业务员、会计、律师等,一定要尽量招聘和使用投资对象国家的劳动工人,同时还要对投资对象国的劳动人员大力培养和提拔,这样一来不但能够将对外金融投资的人力资源成本大大降低,而且还能够增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友谊,为确保我国金融投资成功累积较多的无形资源。工资分配当地化主要是指对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员实行同样的工资待遇,坚持同工同酬、公平公正,在人员培训、激励约束、晋升空间等方面实行一样的标准,减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员对我国金融投资的抵制,科学、合理地规避劳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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