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进取 奋力而为做好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2018-03-31 23:50
山西财税 2018年2期
关键词:高标准贫困县农田

一、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回顾

(一)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开发范围逐步拓展

一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以严格的管理和优异的成绩来赢得信任和支持”的开发理念,在工作中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使开发成效逐步提升,得到了财政部、国家农发办的肯定和大力支持,中央财政安排我省资金8.36亿元(比2016年减少1.5%,低于全国减少5%的水平)。省农发办多次向厅党组汇报,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省财政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又追加60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全年省级财政安排农发资金5.36亿元,同比增长12%。此外,省农发办还从省级国有土地出让金中争取1600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二)全力推进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一年来,把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首要位置。在安排年度开发计划时集中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选择粮食生产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鼓励实施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县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以在同一流域范围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若干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通过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2017年全省共建设高标准农田54.94万亩,投入财政资金7.94亿元。

(三)大力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017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农业产业功能区和优势产业布局,紧密围绕市场需求,突出产业扶持重点,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流通服务业转型升级。重点在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集中力量支持了粮食、蔬菜、畜禽、干鲜果、中药材、食用菌等具有区域优势特色的产业。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的扶持方式,投入财政资金0.78亿元,吸引和带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资金2.55亿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0.79亿元,银行贷款1.76亿元。全年共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1个,其中:涉农企业4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75个,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6个。

(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针对我省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以发展生态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将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生态比较脆弱的区域倾斜,适当兼顾有一定生态平衡和环境再生能力的区域。重点在生态脆弱地区或丘陵山区,因地制宜开展小流域治理,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当年共投入财政资金0.84亿元,小流域治理面积2.72万亩,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面积117平方公里。保护和改善了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调整资金投向,助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要求,省农发办积极调整资金结构和开发布局,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安排贫困县财政资金6.21亿元,占当年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42.8%)。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按照不低于资金总量的60%向贫困县倾斜,目前下达贫困县的财政资金共计7.7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64亿元,地方财政资金3.07亿元),比2016年增加1.5亿元,增长24.1%。对支持贫困县发展,助力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六)发挥综合优势,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

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项目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针对制约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和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产业体系,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以及其它业态有机结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这些目标任务与脱贫攻坚要求紧密契合,有效解决了贫困县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条件落后,“产业扶贫”能力不强等问题。为此,2017年在征求有关市县意见的基础上,选择了贫困人口集中、农业基础设施较差、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有一定基础但急需提档升级的隰县、右玉县、临县、繁峙县、大宁县、阳高县、万荣县实施创新试点项目。共投入创新试点项目财政资金2.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5亿元。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为切入点,积极探索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整合各种资源,同步进行特色产业配套建设,同时与精准扶贫、产业扶贫有机结合,形成在贫困地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特色产业”三位一体的开发新思路。为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探索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思路。

(七)积极争取,先行先试,努力做好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

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财政部决定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通过积极争取,我省被确定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省,安排我省试点项目1个。为了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省农发办专门下发通知对项目选项申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共申报7个试点项目。为确保全省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竞争立项工作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省农发办聘请农业、水利、林业、农发、农旅等方面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负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竞争立项评审工作。按照《山西省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竞争立项实施方案》,专家组结合材料审核和现场陈述、答疑情况独立打分,最后集中讨论形成项目评审结论。依据专家评审打分结果,将襄汾县作为我省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县,在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试点项目投入财政资金6000万元。根据财政部“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开展省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每个省份可控制在1-2个,如建设成效好,符合政策要求,今后可逐步纳入国家级试点范围”,为积极争取国家农发办对我省支持,依据专家评审打分结果,决定在永济市、大同县开展省级田园综合体试点,投入财政资金6490万元。

(八)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项目审批权下放后技术帮扶工作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贫困县,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对非贫困开发县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农民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申报的财政补助项目评审权限下放市级农发机构。随着农发项目权限的下移,市县农发机构的评审职能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帮助市县农发机构做好“接”“用”文章,2017年以来,省农发办组织有关专家先后为10个地市的20多个开发县提供了技术服务、咨询帮扶。针对贫困县农业综合开发如何在脱贫攻坚中发挥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为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搞好扶贫开发规划建言献策,全省46个开发涉及的贫困县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同时,贫困县农发机构因对项目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行业标准把握不准确、评审论证经费紧张等情况,向省农发办提出对纳入当地扶贫规划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评审服务的申请。省农发办以委托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或组织专家的方式,深入实地,为贫困县评审论证工作进行技术帮服,所需经费由省农发办统一解决,目前已帮扶贫困县评审论证项目50多个。

二、锐意进取,奋力而为,做好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一)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

农业综合开发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把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力量加大推进力度,不断巩固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如期完成。各级农发机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当地“三农”工作的重要日程,凝聚合力加快建设进度。要在保障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着力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既要在保障农产品数量上作努力,更要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上下功夫,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二)着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各级农发机构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发工作的重大任务来抓。要主动施策、积极作为,在扶贫规划的总体布局中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自身优势和多年来积累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经验,着力加强贫困乡村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培育和发展壮大贫困乡村具有资源优势的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着力推进贫困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做好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攻坚有机结合这篇大文章,为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三)着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通过大力扶持带动力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涉农企业和运作规范、组织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对条件成熟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试点扶持,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充分发挥在支持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等方面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发展为引领,找准农业产业链的短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重点支持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协调发展。

(四)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激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活力

创新是推动农业综合开发事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统领开发工作全局。适应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找准新方向,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紧紧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两大发展机遇,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关键,在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瓶颈环节精准发力,着力弥补农业农村发展短板。要创新政策体系,加强与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等政策和资金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做好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

三、2018年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

强化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的生命线。各市、县农发机构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全程管理,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县级报账制,确保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无缝衔接、顺畅运行,着力构建资金和项目一体化管理的科学机制。近年来县级报账制在资金管理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成为资金管理工作中的“生命线”。各级财政、农发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账,做到票据规范、附件齐全,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账簿做成经得起“查”、经得起“审”的铁账。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基础,项目规划设计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开发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认真地做好预算,编制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扩初设计。项目计划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坚决杜绝擅自调整计划的现象。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扎实推进和完善绩效管理,科学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农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科学谋划明年工作

1.认真总结2017年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年度总结工作,本着认真负责、客观严谨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全面、系统地总结全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特别是要剖析总结农业综合开发在机制创新、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有效防控风险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

2.科学谋划、突出重点,认真做好2018年项目选项和计划编制工作。各市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制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实地考察、确保真实,精心组织2018年项目选项和计划编制工作。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要根据效益优先、管理优先的原则,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成效显著、综合效益突出的县重点扶持。

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分配要向粮食生产大县、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项目县倾斜,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市要认真落实《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把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首要位置。积极稳妥开展创新投融资模式建设高标准农田试点,健全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多元化投入机制,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资金预算编制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实施计划。对涉农企业申报的财政补助项目,省农发办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资金安排情况确定了具体的补助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各市县应依据农发有关规定和提前下达的资金预算,确定具体的补助资金。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要求,2018年产业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审定后报县级农发机构备案。县级农发机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情况,编制、汇总农业综合开发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贫困县农发办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积极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要积极争取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流域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纳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凡纳入脱贫攻坚规划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贫困县应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进行管理,资金70%以上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三)总结完善,优化布局,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

在总结完善2017年7个创新试点项目建设模式基础上,通过优化布局,继续发挥创新试点项目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整合各种资源,同步进行特色产业配套建设,同时与精准扶贫、产业扶贫有机结合,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特色产业”三位一体的政策优势。2018年省农发办将县级政府积极性高,有强烈的创新试点意愿和管理能力较强的天镇县、广灵县、大同县、武乡县、右玉县、榆社县、垣曲县、隰县、吉县、大宁县、临县、兴县、静乐县作为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的试点县,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脱贫攻坚试点工作。争取通过试点项目的建设,为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助力做好扶贫攻坚,资金投入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县倾斜

根据习总书记“解决深度贫困,要有深度举措”的指示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的若干意见》要求,2018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一步加大了对天镇县、广灵县、大宁县、永和县、临县、静乐县、兴县、偏关县8个深度贫困县的扶持力度,切块下达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14675万元,比2017年增长12.7%。

(五)继续做好项目审批权下放后技术帮扶工作

针对一些贫困县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普遍存在“惑”、“等”、“靠”的问题以及对项目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行业标准把握不准确、评审论证经费紧张等情况,2018年省农发办将继续通过技术指导、评审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市县农发机构评审论证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创新试点项目方案论证工作的指导,支持贫困县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实施主体做好财政涉农资金“接”“用”文章,既敢于接,又接得住,更接得好。

(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各级财政和农发部门充分认识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的重要性,工作中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部门要根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合理调度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报账专账;农发部门要根据项目计划,精心组织施工,加快工程进度,及时编制用款计划和报账凭证,力争做到施工进度与拨付进度匹配。2018年省农发办将资金支出和拨付进度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下一年度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资金未及时到位的,将按比例核减下年度指标。

(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近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新华社一篇文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作出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农发机构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要力戒形式主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和落实常态化学习制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项目区了解情况,解疑释惑,完善政策。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按制度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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