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建国
今年以来,滨州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决策部署,对新划入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组织实施了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企业“家底”,为下一步产权划转、经营业绩考核、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等工作奠定了基础。此次清产核资,主要抓了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依法依规,公开采购中介机构。为科学合理地使用清产核资专项资金,市国资委对20户清产核资企业进行了科学分类,根据企业资产规模、经营状况和职工人数等分为5个采购项目,公平地确定了每个项目的招标标底。对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两家政府招标机构反复进行考察论证后,最终确定采取“网上均价必选”的方式,通过滨州“中介超市”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中介机构,山东黄河、山东宏信和山东鉴鑫3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共花费清产核资专项资金43.44万元,比年初预算节省资金38.56万元,实现了“花钱少、事办好”的目标。
领导重视,召开清产核资会议。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王道臣多次听取清产核资工作汇报,并对清产核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副主任文殿儒参与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实施。4月3日,滨州市国资委组织召开了新划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动员会议,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要求中介机构压茬进驻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完成一户划转一户;各企业、各中介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省国资委制定的清产核资办法及法规,对企业资产及账务进行彻底清查、清理,做到“不打埋伏,不留死角”,真实反映清产核资有关情况和问题,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质量,摸清企业“家底”。同时,对企业清产核资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与中介机构签订了清产核资合同。
分类指导,快速推进工作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启动后,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的重点难点,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推动工作。一是对工作进展顺利的,打电话了解情况、掌握进度,搞好后勤服务;二是对工作中关系尚未理顺的,出面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关系,形成统一意见,促进工作开展;三是对工作开展遇到阻力的,到企业工作现场调研指导,认真了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企业、中介机构共同研究解决措施,推动清产核资工作稳步向前。
落实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市国资委对清产核资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对清产核资结果、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要求责任科室明确时间界限和工作标准,及时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切实解决企业账务处理不及时、存货管理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不合规等问题,要求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整改。针对清产核资发现的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国资委将组织召开监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培训会,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