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日前,福建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8〕17 号,以下简称《通知》),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为我省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根据《通知》,我省将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坚持“聚焦实体、精干主业、打造优势、以质取胜、规范经营、勇于创新”的发展思路,实现集约、创新、绿色发展。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工作,力争到2020年入库培育企业20000家,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以上。对经认定成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统筹省、市资金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资金奖励、融资支持、技术改造、品牌认定、市场开拓、管理提升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推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专业板块,重点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培训、品牌宣传、资本市场辅导等服务。(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