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近日,福建省商务厅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促进福建省外商投资稳定增长,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我省将从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强投资促进、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提升投资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二十条有指导性、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领域。支持各地制造业企业依法按程序进行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及扩建生产、仓储场所,提升集约化用地水平,不再增收地价款。
对福建注册企业选聘的外国人才,符合外国人才签证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可凭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向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5-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人才签证,免除签证费和急件费,可在2个工作日内获发签证。(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