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钊鹏 卞晨 刘昌新 朱婧
摘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博弈是当前中国转型发展的必然表现,政府作为环境保护主体行为的博弈性是现阶段中国式分权的必然结果。本文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源雾霾治理为研究对象,提出中国式分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框架下雾霾治理的基本假设,尝试从环境规制执行视角对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合作”博弈提出解决方案。以此构建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理想演化博弈均衡的政策工具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环保督查行政管制、“奖优罚劣”的专项转移支付、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处罚和环境保护税收留地,这些环境规制政策工具能够解决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雾霾治理集体行动中存在的目标不一致性问题。具体来看,中央环保督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专项转移支付和环境税收收入“奖优罚劣”的规制刚性。三种政策工具的组合使用使得污染企业走向执行减排的演化稳定策略,而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是不监管。将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损失纳入地方政府效用函数,震慑于中央政府政治处罚,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而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全部留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地方政府政治损失。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治理成本的预期是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治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为了实现雾霾治理理想演化稳定均衡的帕累托改进,中央政府需要增强中央环境管理集权,避免地方环境规制失灵;扩大中央环保支出范围,建立地方减排补偿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环保履责,提高环境税征收标准;支持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引导公众第三方监管。
关键词 :雾霾治理;环境规制;演化博弈;数值仿真
中图分类号 F06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8)12-0063-13 DOI:10.12062/cpre.20180908
提及中国的雾霾问题,京津冀无疑是公众下意识关注的焦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在全国重点城市最差空气质量排行榜中几乎形成了自然垄断。随着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工作的全面展开,环保部等多部门联合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城市迎来史上最严停工限产令。然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史上最严格停工限产令却迎来了近年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区域性大气重污染过程。自2018年1月13日至2018年1月22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异常静稳不利气象条件下重霾污染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超过了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7日持续9天的跨年重污染天数。此次区域性大气重污染固然与异常静稳天气形势有关,但更释放出京津冀雾霾问题未能实现有效治理的信号。为什么中央政府要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联防联控集体行动无法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雾霾減排的攻坚效果?从环境规制来看,地方政府执行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的环境规制存在竞争机制,环境规制往往被地方政府作为争夺流动性资源的博弈工具[1]。从源头治理来看,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存在共谋行为,因为造成雾霾污染的部分污染源企业是地方政府财政援助企业或是地方利税大户,甚至有些企业本身就是国有企业。从利益协调来看,没有中央政府补贴,京津冀地区均无法负担雾霾治理成本,国家需进行宏观调控,建立雾霾治理补偿机制,通过合理分配补贴激励地方政府协同治理雾霾[2]。因此,从环境规制、源头治理到利益协调,现阶段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雾霾协同治理联盟并不具有稳定性,要想实现京津冀雾霾污染联防联控就必须对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合作”博弈提出解决方案。
1 文献综述
环境规制是政府社会性规制的重要内容,政府是环境规制的制定者和实施者。环境联邦主义(Environmental Federalism)始终关注一国环境管理应该是集权还是分权的问题,寻求不同层级政府环境权力的最优配置[3]。Sjberg[4]研究瑞典执政联盟中绿党(Green Party)地区环境执法,发现联邦集权式环境管理有利于地区执行环境规制和保护环境质量。但在关于美国执行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案(RCRA)研究中,Sjberg [5]发现从联邦集权式的实施到至少部分由州政府执法分权实施,执法行为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影响RCRA环境执法。在财政分权和政治集权的中国式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间的环境规制策略性竞争成为理论与实证工作的重点。环境规制策略性竞争是指地方政府为争夺劳动、资本和技术等流动性生产要素而弱化中央统一制定的环境规制刚性约束,并且这种策略性选择被相互模仿形成一种地区间环境规制强度水平趋同的空间溢出或跨界溢出效应。Li [6]研究2003—2013年中国273个地方城市环境规制及其空间溢出效应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结果表明“顶级竞赛”会从地方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显著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影响高政治属性城市,而“底部竞赛”会导致显著负空间溢出效应影响较低的政治属性城市。Chen[7]研究2002—2014年中国各地级市政府提供城市公共绿地的策略性互动,发现城市政府决策倾向于模仿邻市,政府对城市公共绿地供应的决策往往是短视的,普遍缺乏长远绿化视野和城市间协同规划,可能会对整个生态系统长期修复和稳定性以及社会效率造成一定风险。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中国环境规制并没有有效缓解雾霾污染,全国范围内若财政分权提高1%,雾霾污染将增加约0.4%[8]。中国省际环境规制竞争存在跨界溢出效应,地方政府在工业二氧化硫、粉尘等治理污染成本大及环境规制正外部性强的污染物治理上存在“搭便车”动机[9]。具体到京津冀地区,由于污染溢出效应的存在,淹没了严格执行环境规制地区的规制收益,本地区环境规制的提高并不能起到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而相邻地区整体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才能使本地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10]。因此,环境规制策略性竞争存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多重利益关系的博弈,地方政府策略不仅会受到中央政府策略的影响,一个地方政府的策略变动还将引起其它地方政府策略的动态变化,这种多个体之间互动博弈特征也决定了动态演化博弈方法在环境规制问题研究方面的盛行。
现有文献已经注意到有限理性假设的演化博弈论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排污企业实施环境规制策略具有较强的解释力。王欢明[11]将中央政府激励机制引入约束条件,建立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企业的治理雾霾演化博弈模型,从规制效果和规制强度分析博弈参与方最优规制策略。高明[12]通过对地方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行为演化路径与稳定策略分析,发现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在属地治理无效而在合作治理有效,合作收益是达成大气污染合作治理联盟的必要条件,而地方合作成本和中央约束强度决定合作治理联盟的稳定性。何为[13]研究中央政府考核机制对地方政府和排污企业演化博弈策略稳定性影响,发現环境执法考核不能保证博弈策略趋于稳定,环境质量考核有助于形成演化稳定策略,环境治理过程考核能够促进地方政府持续稳定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从而达到演化博弈均衡。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的利益协调方面,学者同样提供了实证证据。初钊鹏[14]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京津冀雾霾合作治理演化博弈分析,认为当前京津冀地区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环境外部性困扰和集体行动困境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作为雾霾合作治理集体成员的收益是不对称的,中央政府需要通过约束地方政府承担环境治理责任的强制和选择性激励措施,调控区域整体环境偏好系数和搭便车收益与集体行动收益的比值。马翔[15]基于生态补偿及生态索赔的视角构建了京津冀雾霾治理联盟的非对称演化博弈模型,研究表明河北污染企业关注降低生产成本而忽视相邻城市生态,河北与北京政府制定合理生态补偿标准对于企业采取节能减排策略至关重要,只有当生态索赔总额高于节能减排成本,才能对河北企业采取节能减排策略有决定性的影响。孙蕾[16]在京津冀合作治理雾霾的模糊博弈中发现跨域大气污染联合治理前期治污的有效投资会影响后期成本分摊,河北污染治理参与度最高,污染治理投资位于第二位,天津污染治理参与度排名第二,污染治理投资最低,北京污染治理参与度最低,污染治理的投资额最高。
上述研究对本文有重要的引导与启发,但这些研究忽略了中国式分权下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性竞争动机,导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委托代理关系的扭曲,预先假定合作博弈无法令人满意的解释环境规制非完全执行的现实情况。尽管既有文献对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或污染企业提出了规制约束措施,但由于没有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三方置于同一个博弈框架,这些措施是否解决了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共谋弱化环境规制刚性约束值得商榷。尤其是,中央政府如何约束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非完全执行环境规制行为,进而实现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合作”博弈的动态调整机制?这一关键问题恰恰是有效解决京津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联防联控集体行动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工具。鉴于此,本文以有限理性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构建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探究博弈参与方雾霾治理环境规制执行的演化稳定策略,提出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雾霾治理理想化“合作”博弈的解决方案,希冀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联防联控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2 演化博弈模型
2.1 基本假设
在中国式分权下,地方政府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受到中央政府政治上的晋升激励[17]。地方政府因财政分权和晋升竞争对GDP绩效观有着由衷的偏好[18],在不健全的制度缝隙中与中央政府及同级政府展开博弈,特别是导致同级地方政府领导人之间的比赛竞争[19]。这种政治竞争的策略互动在中国语境下被称为标尺竞争,即地方政府为了追求辖区的本位利益,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吸引流动性资源而孕育的一种过度竞争,进而滋生了税收竞争、支出竞争和规制竞争等一系列的具体竞争形式[1]。环境规制作为规制竞争的重要“政策工具”受到竞赛中政治对手之间的策略互动所驱动,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为了短期经济增长而竞相降低环境标准的行为倾向,进而使本地区逐渐变成“污染避难所”。这种“污染避难所”效应同时表明地方政府存在吸引和保护辖区污染企业的共谋意愿,对污染企业放松环境管制,甚至是环境零管制。例如,2017年7月21日,环保部第八轮次强化督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现50家涉气企业存在环境问题。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非完全执行环境规制行为必须进行行政管制,但受到多重任务委托代理情况下信息不对称的限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的监管能力有限,导致在环境规制执行方面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非合作关系。以上是本文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的基础假设。
环境行政管制是政府运用公权力行政手段和依据制度化规范所进行的环境管理[20]。近年来,中央政府在推进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主要采取了命令控制型行政手段为主导、市场经济型手段并行的环境行政管制模式调控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环境规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中央对超标排放或未完成减排目标的领导人约谈、相关项目暂停审批等政治处罚属于命令控制型行政手段,对专项治理资金退还以及开征环境保护税属于市场经济型手段。中央政府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双重调节旨在激励地方政府采取合作型的联防联治取得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根据现行的调控手段,本文尝试制度设计,强化中央政府环境行政管制职能,寻找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关于雾霾治理目标一致性的最优控制方法。在命令控制型行政手段方面,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是中央政府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规制执行情况的监管机构,在市场经济型手段方面,中央政府环保督查结合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专项治理资金和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分成比例,具体方案如下:
(1)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雾霾治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专项治理资金用于补贴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的监管成本和污染企业环保技改成本。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污染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中央纵向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拨付给企业的比例,也可选择是否配套地方资金以放大专项治理资金的杠杆效应。
(2)中央政府以环境税分税制即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分成比例,激励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环境规制,控制污染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由此带来地方环境净收益和区域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
(3)当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监管企业执行节能减排时,地方政府可能为了改善地方环境质量进行监管,也可能担心因监管导致财政收入减少或不愿意承担过高的监管成本而放弃监管。一旦地方政府不监管被中央环保督查发现,地方政府需退还专项治理资金,受到政治处罚,还要将所获得的环境税收收入作为罚款上缴。
(4)当地方政府要求企业执行节能减排时,企业出于对环保技改投入和造成主营业务收入影响的考虑选择执行或不执行策略。如果企业不执行减排被地方政府监管发现,地方政府将追回已拨付的专项治理资金,并对企业征收环境税。如果地方政府选择不监管策略,则不对企业征收环境税。
(5)针对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的策略选择,中央政府可以选择严格督查,环保督查覆盖全部地区,也可以选择宽松督查,抽查部分地区雾霾治理情况。中央政府通过查验地方政府的监管报告与实地监测结果是否吻合判断地方政府履行环境监管情况,通过实地监测企业各项排放指标确定企业是否执行节能减排。
2.2 模型构建
根据上述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雾霾治理博弈问题描述和研究假设,表1所示的博弈模型给出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在各自策略行为上的收益矩阵。
根据表1,变量及参数表述如下:
C1是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的监管成本,C2是企业环保技改投入,C3是中央政府环境督查成本,C1 3.2 平衡点稳定性分析 在多种群演化博弈中,演化稳定均衡E的充要条件是E为严格纳什均衡[21]。若演化博弈均衡E是渐进稳定状态,则E一定是严格纳什均衡,而严格纳什均衡又是纯策略均衡[22]。根据李亚普洛夫稳定性理论,Jacobian矩阵的特征值能够判断系统平衡点的渐进稳定性,即复制动态系统均衡点满足演化稳定策略的充要条件是雅克比矩阵的所有特征值均具有负实部[23]。系统(I)的Jacobian矩阵见式(15)。 根据式(15),由李亚普洛夫稳定性条件可知:当Jacobian矩阵全部特征值λ<0时,那么该平衡点是渐进稳定的,即为汇;当Jacobian矩阵有一个特征值λ>0时,那么该平衡点是不稳定的,即为源;当Jacobian矩阵特征值λ存在一正两负或一负两正时,那么该平衡点是不稳定的,即为鞍点[24]。系统(I)8个纯策略平衡点及其特征值见表2。 4 模拟结果分析 根据上述平衡点的稳定性分析,可以发现在委托代理框架下,理想的演化穩定均衡应是中央政府因信任地方政府监管污染企业执行减排而降低环境督查力度,即E5(1,1,0)代表的污染企业减排、地方政府监管、中央政府宽松督查是模型收敛的理想ESS。在三种群演化中,如何让减排策略和监管策略逐步被更多的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采用,从而中央政府选择宽松督查策略?这就需要中央政府通过设计环境行政管制、转移支付、税收分成等奖惩机制的政策组合工具,从而实现对雾霾治理目标一致性的“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理想演化稳定均衡的最优控制。为此,本节首先为模型设定的参数赋值,然后结合中央政府在推进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采取的环境保护督查、专项转移支付、调整税费政策的现实情景,开展数值模拟。 4.1 参数赋值依据 模型需要赋初值的参数包括博弈参与方成本、环境税收收入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三类,其中C2和F2为主要参数,其余参数可根据与主要参数的关系确定。C2是企业环保技改投入,采用“当年完成工业企业环保验收项目环保投资”为其赋值;F2是企业不执行减排且地方政府监管时征收的环境税,以费改税原则采用排污费进行赋值。计算二者比例C2∶F2=12.8∶1,由于排污费征收不具有执法刚性,企业只要将排污控制在政府规定水平就没有继续治污的动力[25],导致环境税税收收入偏小,所以令C2=10,F2=1。 其余参数:F1是企业执行减排且地方政府监管时征收的环境税,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设定F1=0.5F2,即F1=0.5。参考李胜兰[26]的做法,以排污费收入度量环境规制强度,令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的监管成本C1=1,进一步设C3=2,满足中央政府严格环境督查成本大于地方政府种群监管成本的假设。将企业环保技改投入视为减排策略选择造成主营业务成本增减的机会成本,为了便于分析,假设主营业务成本全部转化为主营业务收入,即R1=R2=10。 模拟参数包括γ,β,λ,J和P,均按步长0.1实现模拟计算。中央政府宽松督查的概率为γ,由于γ=1时中央政府严格督查收益与宽松督查收益一致,导致复制动态系统失效,因此γ的取值区间是[0.1,0.9],初始情景下γ=0.5。地方政府专项治理资金拨付给企业的比例为β,考虑配套资金的情况β的取值区间是[0.1,2],初始情景下β=0.5。地方政府在环境税收中的共享比例为λ,λ的取值区间是[0,1],初始情景下λ=0.5。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雾霾治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J,J的取值区间是[0.1,10],初始情景下J=5。P是地方政府不监管被中央环保督查发现所受到的政治处罚,初始情景下令P=0,即政治处罚形式为“行政约谈”不涉及经济处罚。
参数赋值数据来源于《全国环境统计公报》,为避免数据波动的影响,采用2013—2015年算术平均值计算。
4.2 基准情景模拟
本文运用Matlab仿真工具模拟系统的动态演化轨迹,系统演化的初始点设定为[0.2,0.5,0.8],纵轴代表排污企业(x)、地方政府(y)与中央政府(z)的协作比例p,横轴代表时间段(t)。
(1)基准情景初始情形,当C1=1,C2=10,C3=2,F1=0.5,F2=1,R1=10,R2=10,J=5,P=0,γ=0.5,β=0.5,λ=0.5时,由李亚普洛夫稳定性条件判别系统演化稳定均衡见表3。
根据表3,只有E3(0,1,0)为渐进稳定点即演化稳定点,企业、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为(不执行,监管,宽松督查)。可见,在初始情形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策略激励有效而对企业执行减排策略激励失效,系统仿真的演化均衡状态见图1。
当初始情形的假设条件发生变化,三种群演化稳定策略ESS也随之发生变化。为此,需要进一步对复制动态系统的政策调控变量开展冲击,寻找E5(1,1,0)由鞍点转变为演化稳定点的条件。
(2)基准情景下保持其他参数值不变,模拟当β在[0.1,2]区间、γ在[0.1,0.9]区间和J在[0.1,10]区间变化时系统演化均衡状态。当β<1.1或γ<0.9时,不存在使企业选择执行减排策略的可能性,系统演化稳定点是E3(0,1,0)。只有当β在[1.1,2]区间、γ在[0.5,0.9]区间和J在[5.4,10]区间变化时,系统演化稳定点为E4(1,0,0),三种群演化稳定策略为(执行,不监管,宽松督查)。这种演化稳定策略是系统次优的演化稳定均衡,此时中央与地方政府对企业执行减排策略激励有效,但中央对地方政府执行监管策略激励失效,E5(1,1,0)在此情形下仍是鞍点。E4(1,0,0)演化稳定均衡下β、γ与J的交互影响见表4。
表4的结果显示:当β取值的连续增加,γ取值固定不变,满足系统收敛于E4(1,0,0)稳定点的J值是递减的。β与J反方向变动意味着单独依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能达到补贴企业环保技改投入成本的目的,必须配套地方资金以杠杆效应放大激励企业执行节能减排的政策效果。当γ取值的连续增加,β取值固定不变,满足系统收敛于E4(1,0,0)稳定点的J值也是递减的。γ与J反方向变动表明中央政府实施奖优罚劣和监督检查有助于提高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随着β取值的连续增加,γ取值的连续减少,满足系统收敛于E4(1,0,0)稳定点的J值变化则缺乏弹性,尽管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治理雾霾存在β和γ政策工具的交互影响和替代关系,但专项治理资金围绕治理成本上限10窄幅波动,表明地方治理雾霾成本缺口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有着旺盛的需求。而对于治理成本的预期是地方政府作出治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付给企业并配套地方资金情景下,致使地方政府选择严格治理策略的概率等于零。
(3)基准情景下保持其他参数值不变,模拟满足情形(2)即系统收敛于E4(1,0,0)演化均衡状态下β、γ和J取值区间,E5(1,1,0)由鞍点向稳定点变化的P值。相较于E4(1,0,0)演化均衡点,实现E5(1,1,0)演化稳定均衡意味着地方政府需要严格执行环境规制的监管责任,一个有效的调控手段就是改变地方政府的政治损失,即放松P=0的假设,量化地方政府不监管被中央环保督查发现所受到的经济处罚,结果见表5。
根据表5,当β取值的连续增加,γ取值固定不变,满足系统收敛于E5(1,1,0)稳定点的P值是递增的,即β与P同方向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理性的选择就是降低中央专项治理资金配套比例甚至是选择不配套,因为提高地方配套资金比例不但增加地方政府治理成本,而且还会增加地方政府因不监管被中央环保督查发现所受到的经济处罚。为此,中央政府只有强制规定专项治理资金地方配套比例,才能实现E5(1,1,0)理想演化稳定均衡。当γ取值的连续增加,β取值固定不变,满足系统收敛于E5(1,1,0)稳定点的P值是递减的,即γ与P反方向变动。此时,中央政府以强大的政治权威,将履行环保责任不力的政治损失纳入地方政府效用函数,能够实现E5(1,1,0)理想演化穩定均衡。随着β取值的连续增加,γ取值的连续减少,满足系统收敛于E5(1,1,0)稳定点的P值是递增的,且递增的速率很大。这一变化趋势进一步验证了中国式分权下,上述政治惩罚效果非常显著。一旦雾霾治理上升到政治任务,即使中央政府降低环保督查强度,地方政府震慑于中央政府政治处罚也一定会严格执行雾霾治理环境规制。
需要说明的是,中央政府通过政治处罚的调控过于刚性,地方政府的政治责任感是被动的,甚至可能引起抵触情绪。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雾霾治理策略选择的另一个手段是环境税收中的共享比例λ。模拟结果表明基准情景下保持其他参数值不变,满足情形(2)即系统收敛于E4(1,0,0)演化均衡状态下β、γ和J取值区间,E5(1,1,0)由鞍点向稳定点变化的λ值不存在。
(4)基准情景下保持其他参数值不变,满足情形(2)即系统收敛于E4(1,0,0)演化均衡状态下β、γ和J取值区间,分别模拟λ=0,λ=1时,系统收敛于E5(1,1,0)演化均衡状态的P值变化,考察λ与P对地方政府策略选择的交叉影响,结果见表6。
比较表5的λ=0.5,表6在λ=0,λ=1时的模拟结果并没有改变β、γ与P的变动规律。基于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全部作为地方税收入的现实,表6给出了与λ=1相比,λ=0带来P值的变动量。结果表明随着Δλ取值的连续减少,满足系统收敛于E5(1,1,0)演化均衡状态的ΔP是递增的,即λ与P的交叉影响存在反方向变动的替代关系。环境保护税收留地政策能够摊薄地方政府政治损失,有利于缓解情形(3)中央政府政治处罚刚性,调控地方政府走向监管的演化稳定策略。
总结基准情景(1)~(4)情形的模拟结果,模型设计的γ、β、λ、J和P的政策工具是有效的,上述政策工具的组合使用实现了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雾霾治理理想演化稳定均衡。
4.3 拓展情景模拟
4.3.1 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模拟
环境税改革具有能够实现改善环境质量和提高社会福利的双重红利作用得到国内外研究的一致共识[27-28]。中国环境保护税的总体思路是环境保护费改税,而环境保护税收留地很可能会刺激地方政府借“严格征税”之机,将环境保护税视为财政收入的新增长点[29-30]。秦昌波[31]认为现行排污收费标准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很多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治理污染,建议环境税征收标准提高至少与“治理成本”相当,实现环境成本完全内部化,达到促进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目标。根据上述学者的研究,以“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投资额”量化治理成本,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投资额与排污费的比值为4.6,新的环境税征收标准设定为基准情景的5倍,即F′2=5,而F1=0.5保持不变。重新设定环境税征收标准的目的一是为了实现环境税的第一重红利,即激励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环境红利”,二是避免征收环境税成为地方政府扩大财政收入的开源动机。
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初始情形的演化稳定点为E3(0,1,0)与基准情景的初始情形保持一致,继续模拟发现只要γ<0.9,无论是单独冲击γ还是γ与J的组合都不存在使企业选择执行减排策略的可能性,系统演化稳定点仍是E3(0,1,0)。只有当γ在[0.2,0.9]区间,β在[0.6,0.9]区间和J在[6.9,10]区间变化时,E5(1,1,0)才是系统演化稳定点,见表7。
根据表7,与基准情景不同,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情景下的γ、β与J政策组合工具实现了E5(1,1,0)由鞍点向演化稳定点的转化。上述政策组合方案表明中央专项治理资金发挥了补贴污染企业环保技改投入和激励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的双重作用。由于不需要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中央政府不必动用P与λ政策工具亦可实现对地方政府的激励。进一步模拟当λ在[0,1]区间变化时对最优演化稳定均衡的影響,结果显示在全部23种政策组合方案中,λ∈[0,1]有14种方案,λ≥0.5有6种方案,还有λ≥0.4、λ≥0.2
和λ≥0.1共3种方案。基于环境保护税属于地方税的现实,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情景下环境税分成比例没有扰动系统收敛于E5(1,1,0)最优演化稳定均衡。
4.3.2 公众参与的企业声誉损失模拟
在环境问题中,公众参与可以弥补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的不足,逐渐成为企业环境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32]。当企业不执行减排造成环境污染带给公众负外部性损害时,企业实际上承担了因公众对抗而带来的声誉损失[33]。这种声誉损失是指企业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使得公众对污染企业具有较差的评价,从而导致企业交易量减少、股价下跌等损失。假设企业治污不会有声誉收益,但企业不治污会带来声誉损失,用R3表示企业不执行减排的声誉损失。参考杜建国[34]对企业声誉赋值比例,模型设定企业声誉损失占企业不执行减排主营业务收入的四分之一,即R3=2.5。模型引入声誉损失,企业支付函数发生变化,相应地企业复制动态方程也发生变化,调整后的复制动态系统为:
对式(18)的复制动态系统开展公众参与的企业声誉损失情景模拟,初始情形、单独冲击γ情形和γ与J的组合情形的演化稳定点也是E3(0,1,0)与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情景保持一致,E5(1,1,0)在上述情形中仍是鞍点。继续模拟发现,当γ在[0.4,0.9]区间,β在[0.8,0.9]区间和J在[8.4,10]区间变化时,E5(1,1,0)是系统演化稳定点,见表8。
表8的结果表明,公众参与企业声誉损失情景与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情景实现了一致的政策调控目标,只是γ与β两种政策工具的取值区间均减少了2个步长,共有8种政策组合方案实现E5(1,1,0)由鞍点向演化稳定点的转化。进一步模拟当λ在[0,1]区间变化时,上述政策组合方案的稳健性,发现λ取值变化并没有扰动系统收敛于E5(1,1,0)最优演化稳定均衡的有4种方案;还有3种方案是当λ≥0.5时系统收敛于E5(1,1,0),当λ<0.5时E5(1,1,0)由稳定点转化为鞍点,系统演化均衡是E4(1,0,0);剩下1种方案系统收敛于E5(1,1,0)所需λ取值区间是[0.3,1]。基于环境保护税属于地方税的现实,公众参与的企业声誉损失情景下环境税分成比例没有扰动系统实现理想演化稳定均衡。
公众参与的企业声誉损失情景带来的启示是:公众对抗企业污染是依赖第三方监管对企业环境行为的规制,从而达到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演化稳定策略,中国环境管理应积极发挥公众参与这种行政干预和市场机制之外的第三方监管作用。
4.3.3 企业环保技改的波特假说模拟
企业环境行为与经营绩效存在波特假说[35]。波特假说认为适当的环境管制尽管给企业带来额外成本,但可以激励企业技术创新,通过创新补偿效应和学习效应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经济绩效和环境绩效的双赢[36-37]。秦佩恒[38]研究发现企业节能技术投资属于“高成本”清洁生产行为,短期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但长期清洁生产技术创新能够改变企业生产成本和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因为在短期,企业是在政府管制下被动环保技改投入,提高环境绩效可能迫使企业增加成本,从而损害竞争优势。在长期,环境技术创新的环境绩效可以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创造有利条件,比如通过生产绿色产品取得差异化优势所获得高额的市场回报[39]。波特假说对于中国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认为政府环境管制短期内为企业指明了环保技改方向,技术创新长期可为企业获得经济效益;进而将企业执行减排的主营业务收入设定为R′1=15,其余变量赋值保持基准情景不变,模拟企业环保技改长期绩效对系统演化稳定均衡的影响。
企业环保技改波特假说初始情形和单独冲击γ情形的演化稳定点也是E3(0,1,0)与基准情景保持一致,E5(1,1,0)在上述情形中仍是鞍点。继续模拟企业环保技改波特假说情景下保持其他参数值不变,当γ在[0.1,0.9]区间和J在[0.1,10]区间变化时系统演化均衡状态,发现γ在[0.2,0.9]区间,当J=9.1时,系统演化即可实现E5(1,1,0)均衡点,表明在维持地方政府专项治理资金拨付给企业比例为0.5的假设下,中央政府固定纵向转移支付资金,选择较低的环境督查概率即可实现对企业选择执行减排和地方政府选择执行监管的最优均衡调节。与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情景和公众参与企业声誉损失情景相比,企业环保技改波特假说情景下γ与J政策组合工具实现了E5(1,1,0)由鞍点向演化稳定点的转化,β=0.5是专项治理资金拨付给企业的最低比例。经验证只有当γ=0.2时需要保证λ≥0.2之外,企业环保技改波特假说情景下λ∈[0,1]均可满足系统收敛于E5(1,1,0)演化稳定点。
企业环保技改波特假说结果为当前中国解决环境治理问题带来重要启示。理论上,如果企业具有经济绩效和环境绩效双赢的长期发展预期,中央政府就会以较小的代价激励企业执行节能减排和地方政府执行环境管制。现实中,企业一般会考虑短期经济利益,即企业进行环保技改的成本投入,营业收入却并没有因环保技改投入而增加,所以企业不愿意主动进行环境技术创新。在短期内,中央政府可以使用基准情景的政策工具调控有限理性企业进行环境技术创新和降低污染排放。这样发展到长期,当企业切实发现环保技改带来经济绩效和环境绩效双赢时,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雾霾治理理想化“合作”博弈的成本将降低。因此,企业是否能在长期内实现波特假说取决于进行环保技改的持续投资,如果中央政府对环境具有足够偏好,愿意在短期内补贴企业环境技术创新成本,那么在长期对博弈三方实现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策略选择都将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有的大气污染治理实践经验表明,中央政府统一要求的环境规制面临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不完全执行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非合作博弈,嚴重影响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联防联控攻坚行动效果。既有文献在关于中央政府如何约束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不完全执行环境规制问题的研究存在不足,不能较好地解释中央政府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目标的调控机理与政策工具。鉴于此,本文从环境规制视角出发,提出中国式分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框架下雾霾治理的基本假设,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采用数值模拟技术实证研究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雾霾治理理想化“合作”博弈的环境规制政策工具。
研究表明,在委托代理框架下,中央政府因信任地方政府监管污染企业执行减排而降低环境督查力度是模型理想的演化稳定均衡。中央政府可以采用木马计,通过设计环境行政管制的环境督查、转移支付和税收分成以及政治处罚等奖惩机制的政策组合工具,实现对雾霾治理目标一致性的“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理想演化稳定均衡的最优控制。在模型设定的基准情景中,中央转移支付专项治理资金发挥了激励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和补贴污染企业环保技改投入的双重作用。地方政府在分配中央专项治理资金用于补贴污染企业环保技改成本具有自由裁量权。中央环保督查强化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专项资金使用和环境税收收入“奖优罚劣”的规制刚性。上述三种政策工具的组合使用使得污染企业走向执行减排的演化稳定策略,而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是不监管。将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损失纳入地方政府效用函数,震慑于中央政府政治处罚,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而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全部留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地方政府政治损失。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以利益最大化原则做出是否执行雾霾治理决策,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付给企业并配套地方资金情景下,污染企业因雾霾治理没有影响自身利益而理性选择执行减排策略,而地方政府的理性则陷入配套就不监管,监管就不配套的囹圄选择。因此,尽管中央政府能够在基准情景下强制地方政府、激励污染企业实现雾霾治理一致性目标,但增加了地方政府雾霾治理成本和政治损失。地方政府以政治责任感选择监管策略在模型设定的拓展情景中得到中央政府的激励改善。在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提高、公众参与的企业声誉损失和企业环保技改的波特假说三种拓展情景模拟中,中央环保督查并行专项治理资金发挥了调控地方政府执行监管和污染企业执行减排的双向激励作用。由于不需要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中央政府也无需动用政治处罚和税收分成的政策工具亦可实现对地方政府的激励。在模型设定的拓展情景中,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雾霾治理理想化“合作”博弈的成本减少、效率提高、效果增加,博弈三方实现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策略选择得到“帕累托改进”。
上述结论对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的强制约束和良性激励,不仅很好地验证了本文的核心理论假设,对中央政府调控政策实践和相关制度安排亦有重要启示。
(1)增强中央环境管理集权,避免地方环境规制失灵。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是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现阶段,中国环境仍需实行中央集权管理,进一步完善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系。因为缺少了中央政府规制约束,地方政府雾霾治理存在便宜执法的环境规制竞争空间;而引入中央政府规制约束,环境行政管制可以有效促进地方政府严格执行雾霾治理环境规制。中央环保督查强度是本文设计“奖优罚劣”专项资金发挥双向激励作用的制度保障。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于2016年5月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查2013—2015 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发现各地区对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普遍存在骗取、挤占和挪用资金,以及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等情况。根据模型结果建议中央环保督查全覆盖,出于对督查成本的考虑,中央政府环境规制督查强度至少保证每轮次强化督查范围超过一半地区。
(2)扩大中央环保支出范围,建立地方减排补偿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7年财政收支情况,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国总收入的47%,地方收入占53%;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国总支出的15%,地方支出占85%。这意味着中国式分权下财权集权与事权分权导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力和事权失衡。关注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全国各地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8 806.3亿元,而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497亿元,远不及模型设定补贴地方治理成本的资金规模。中央政府需要扩大环境保护事务支出范围,建立环境管理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地方减排补偿机制,形成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补偿地方政府用于煤炭清洁化、高污染企业退出、企业环保技改以及节能减排等资金与损失。
(3)强化地方政府环保履责,提高环境税征收标准。本文研究表明,当将地方政府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损失由行政约谈变成经济处罚,执行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种群标尺竞争的演化稳定策略。事实上,内生制度设计比外生政策工具更能发挥作用,强化地方政府环保履责追根溯源于改革现行的政绩考核制度,以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切实转变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和发展观。环境保护税收留地政策可以弥补地方环境治理成本缺口,但现行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无法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一方面,建议动态提高环境税率,以污染者付费真正实现环境税改革的双重红利作用;另一方面,建议实行环境税收专用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作为地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以防環境保护税收入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而不加区分地统筹使用。
(4)支持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引导公众第三方监管。本文情景模拟表明,企业通过环境技术创新实现经济绩效和环境绩效双赢离不开中央政府对企业环保技改的补贴支持。因此,建议将工业行业废气排放最严重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环保技改重点项目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产业基金以及信贷等方式加强对技术改造项目的金融支持。公众以第三方监管身份参与环境保护、维护或争取环境正义,如同在政府利益和企业利益之间隔成一道警戒线,可以有效监督政府与企业利益合谋行为,预防或弱化环境规制被政企合谋“俘虏”。因此,建议积极引导公众承担对抗环境污染的第三方监管责任,高效办结公众来信来访、微信举报、电话及网络投诉。
现阶段,中国地区普遍遭受雾霾袭城,本文的结论与政策建议具有一般性。京津冀地区包括中央政府存在“三地四方”关系,中央政府调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深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环境政策可以先行先试,有望在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下率先实现污染物大幅度减排。此外,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合作”博弈需要发掘新的制度设计,比如通过地区间横向转移支付设立共同的防治资金池将在下一步研究中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
(编辑:李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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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gam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s the inevitable performance of Chinas current transitional development. Governments game behavior as the environmentalist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Chinesestyle decentralization at this stage. This paper takes the industrial haze governance of the BeijingTianjinHebei and surrounding areas as its research object, puts forward the principalagent model of the bureaucracy under the framework of the Chinesestyle decentralization, and tries to find a solution to the idealized ‘cooperation game between central government guidance, local government response and enterprise emission redu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mplementation. In this way, a noncooperative evolutionary game model for the incomplete implementation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between central government, local governments and polluting enterprises is constructed. A simulation tool for propose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policies is used to analyze how central government controls local governments and polluting enterprises to realize ideal evolutionary game equilibrium. Model estimates indicate that such a set of tools, the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of centralized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the transfer payment of reward and punishment system, the political punishment for environmental irresponsibility and the polic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tained local tax revenue, are employed to solve problems involving inconsistent goals of local governments and polluting enterprises in the collective action of air pollution joint control. In more concrete terms, the central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has strengthened the regulatory administration and organizational rigidity of ‘reward and punishment for local governments and polluting enterprises in the special transfer payment and environmental tax revenue. The combination of the three policy instruments makes the polluting enterprises move toward the 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 of implementing emission reduction, while the local governments 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 is not regulated. Introducing the political losses of poor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to the utility function, the local governments 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 turns into regulation because of the political punishment that is shock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reten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revenues can dilute the political losses of local governments to a certain extent. However, a general finding is that the expectation of costs is an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local government and polluting enterprises to make governance decisions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maximizing profits. Therefore, in order to achieve Pareto improvement in the ideal evolutionary game equilibrium, it is necessary fo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o strengthen centralize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to avoid failure of loc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and expand the scop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xpenditure to establish compensation mechanisms for emission reduction. Moreov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should strengthen the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of local governments, support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of polluting enterprises, improve the standards of environmental tax and guide public thirdparty supervision.
Key words haze governance;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volutionary game; numerical sim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