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
【摘 要】城市副中心在城市功能疏解中位置独特,并呈现出空间溢出和后发优势效应,实现了价值增值。以广州南沙副中心为例,在基于价值增值效应基础上,亟需加强副中心顶层设计、促进产城融合、完善交通网络、加强公共服务配置等。
【关键词】价值增值效应;城市功能疏解;南沙;城市副中心
中图分类号: F832.48;F27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8)31-0078-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8.31.036
【Abstract】The deputy center of a city has a unique position in the urban function relief, showing the advantages of spatial spillover and backwardness, and realizing value added. Taking Guangzhou Nansha Vice-Center as an example, on the basis of value-added effect, it is urgent to strengthen the top-level design of the Vice-Center,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city, improve the transportation network, and strengthen the allocation of public services.
【Key words】Value added effect; Urban function relaxation; Nansha; Urban sub center
1 价值增值效应对城市副中心的影响
1.1 城市副中心在城市疏解中的价值增值效应
(1)空间溢出效应。城市空间演化必然伴随着城市的中心向城市外围或周边城市的福射与扩散,以寻求价值链整体发展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1]。该效应体现出了副中心的价值。副中心在这种空间溢出中并非简单、单向性接受,同时也建构自身独立的体系,并发展为另一个中心。通过空间溢出效应,副中心形成如下价值:集中疏解非省会功能;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调整优化珠三角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
(2)后发优势效应。城市发展中的后发优势,就是相对于已经进入发达阶段的城市,次发达城市由于发展较晚从而获得先发城市所不具有的技术、经验等竞争优势,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就城市副中心而言,可以通过学习避免中心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通过吸收更先进的技术,最终获得更好的发展起点和条件,最充分地利用好城市疏解过程带来的重大机遇,同时消弭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在城市功能疏解中实现最大限度的价值增值。
2 南沙副中心与广州城市功能疏解
2.1 加强副中心顶层设计
南沙作为今后广州惟一副中心的地位,其合法性来源是最新的根据草案。根据最新的《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草案),除主城区,只保留有一个副中心[2],就是南沙区全域,是广州副中心与功能完整的滨海新城,也是广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门户。
根据草案,对南沙副中心形成了如下设计:
在发展定位上,要把南沙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门户。这个门户的特点是: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绿色智慧宜居城市副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服务功能核心区和共享发展区。建成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面向港澳实施更大程度的先行先试和更高水平的开放政策。加强与港澳在离岸贸易、高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医疗产业等领域的合作。充分考虑港澳人士在南沙生活的需求,完善出入境、通关、居留等服务设施,积极引入国际知名学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医疗机构。
2.2 提升人口与产业集聚度,加速推进南沙产城融合进程
2017年发布的《中国广州城市建设与管理发展报告(2017)》[3]称[4],南沙区人口总量严重不足,难以形成区域生产规模与集聚效应和消费需求,掣肘自贸区未来发展。城市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人口的净流入,尤其是年轻人的持续净流入,可以带动资金的流入,进而激发城市发展的活力。近10年来,南沙的常住人口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但是比起广州城区,以及和深圳各区相比,人口总量及人口密度还有待加速提高。高速的人口流入,才能带动区内商业需求、生活需求和消费投资的活力,形成良性循环。
因此,南沙区应提升人口与产业集聚度,加速推进南沙产城融合进程。依托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的功能和作用,注重现有产业的带动、辐射和吸纳作用,尽量带动传统优势产业链条,形成區域特色产业集群。
2.3 建立大容量、广覆盖的轨道交通网,加强与中心区的联结
根据国外经验,城市副中心外围需要建立大容量、广覆盖的便捷轨道交通网,以破解副中心与中心城区之间的交通难题,缓解交通拥堵压力。根据广州市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的《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广州海陆空交通的建造及发展做出了阐明及规划。根据该《规划》,“十三五”期间,南沙作为国家级新区,广东省自贸区、广州城市副中心,至少投资386亿元用于南沙自贸区路网建设,从海、陆、空三维空间全方位覆盖。到2020年,广州将实现区区通地铁,珠三角1小时生活圈。南沙是整个交通网中重要一环。
在省内交通方面,《规划》提出要完善城际轨道走廊,推动城际铁路直接接入中心城区。其中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预计2020年建成,而琶洲支线的南延线将从莲花站延伸到南沙的万顷沙,时速将达200公里。
市区地铁交通方面,南沙自贸区至市中心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且四号线延长段直到南沙港已经开通。
在空港方面,建设南沙通用机场,拓展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客货运航线网络,打造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同时加快发展通用航空,加快推进南沙通用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预计投资20亿元,预计2020年建成,满足年起降约2万架次需求。
港口方面,《规划》指出,将有序推进南沙港三期续建工程,南沙港四期及邮轮母港新建工程,策划南沙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工程。
2.4 加强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和均衡化布局,实现职住平衡
许多城市副中心建设重视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和均衡化布局,实现职住平衡,避免上下班潮汐流和睡城现象。《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明确指出了南沙这个自贸区、国家级新区,以及广州城市副中心的定位及发展方向。根据规划,至2025年,南沙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实现重大跨越,预测常住人口规模约为230-270万人,约等于现在规模的3倍多;城市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按300万人口进行配置,基础设施体系将更趋完善。
(1)居住。根据《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规划期形成完善的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 平方米,居住质量全面达到小康水平。发展节地型和节约型住宅,在城市核心地区和轨道沿线地区适度提高住宅开发密度。规划南沙-黄阁-东涌、大岗-榄核、横沥、珠江-万顷沙、龙穴五个职住平衡单元,规划单元内基本平衡就业人口居住需求,避免大量通勤交通跨江分布。
(2)教育。根据《广州市城市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将在南沙新区布局优质教育,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200所,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建设港澳独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收在南沙新区工作且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在南沙新区布局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有效对接港澳地区和广州中心城区功能。
近年来,广州持续推动市属学校通过建设新校区,委托管理等方式到外圍城区办学。南沙区借此机会大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成功引进了一批省市名校[5]。在国际优质教育方面,南沙区发展为全国基础教育国际化示范实验区,现有广州外国语学校,该校开办中美“2+1”国际高中课程班、AP国际课程班,与美、德、法等国多所中学缔结为友好姊妹学校。还先后引进了广东优联教育集团总部、达尔文母校修仕倍励国际实验学校等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6]
(3)医疗。南沙区近年来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并以此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最重要的营商环境来布局发展。2017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际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南沙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院区正式落户南沙。《南沙新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5年)》,提出对标自由贸易实验区、广州城市副中心和广东省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发展定位,成为广州名副其实的医疗副中心。当前,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新高地的目标,南沙正积极引进多家顶级医院,以医疗集团为抓手推动公立医院改革,集聚国际高端优质医疗资源。
【参考文献】
[1]周韬.基于价值链的巧市空间演化化理及经济效应研究[Z].兰州:兰州大学,2015.39.
[2]原来属于副中心的花都区,连同空港经济区、知识城、番禺区南部城区、从化城区和增城城区,称为“外围城市”,是承接主城区人口、功能疏解的主要区域和外围综合性服务地区。此外,还有新型城镇和乡村。一共五类不同的形态,形成“主城区-副中心-外围城区-新型城镇-乡村”的城乡空间网络体系,构成未来近20年广州发展的重要目标.
[3]该报告由广州大学、广州市蓝皮书研究会、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国土资源与规划委员会、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联合编撰.
[4]许青青,蒲锦绚.报告称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人气不足影响发展.中国新闻网,2017-09-05. http://finance.jrj.com.cn/2017/09/05195523064953.shtml.
[5]邓仲谋. 补短板!外围城区不断涌现新学校。广州日报,2017-08-02.
[6]各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广州日报,2017-10-18(A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