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盛弘
野 台
最初的电影并不是在电影院里看的,而是野台。做醮酬神搬演的以大戏为主、布袋戏为辅;私人还愿常放映电影,大家乐、六合彩盛行时,签中明牌,一演五天七天,甚至长达半个月的也不少见。
埤仔头、下旬尾、顶番婆,离竹围仔步行一刻钟内可到的所在如有露天电影,几名平日玩在一起的伙伴便相约着去看。若是冬天,出门前母亲会帮忙将外套扣子扣到第一颗;若是夏天,甚至会随身带一卷蚊香。
有回不知怎么的我落了单,独个儿拎一张小板凳走到邻村看电影。放映机答答答响着,射出一道光束,光里有微粒悬浮,风很大,屏幕刷刷刷波动着,喇叭响彻云霄。因为是演给神明看的,声音也要放送到天际吧。
银幕上成龙吊儿郎当地,一会儿调戏妇女,一会儿吃霸王餐,一会儿又路见不平出拳相助,终于在受了胯下之辱后发愤练功,吃尽苦头打下根基,好不容易蘇乞儿才准备将绝学醉八仙传授予他。
我弓着背,手肘支着膝盖,托腮看得入神。
突然闻到浓浓一股刺鼻酒气近身,我下意识地缩起身体紧紧抱住自己。是附近翻模工厂的雇工,瘦瘦的瘪瘪的,年纪并不很大但一脸皱,他嘿笑两声,我往旁挪动,把自己抱得更紧。
当他将手伸向我的裤裆时,当时年幼的我甚至不能确知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觉他的身上好臭,眼神涣散发着奇异的光。
我再无心看电影,端着小板凳返家,进门时母亲问我电影不好看吗怎么这么早回来。我说突然想到功课还没写完。有种直觉是,刚刚发生了不该开口向旁人哪怕是自己的母亲说的事。母亲看我无精打采,要我先去洗澡,明天一大早再叫我起床写功课。
也许许多小男孩小女孩,都曾遭遇过这类事发当时不敢、事后终其一生都不愿对人提起,但放在心上忘也忘不了的事。
肇事者
后脑勺左上方有个浅浅的凹陷,平日并不感觉它的存在,一旦意识到了,那个地方便隐隐发胀。
那是升初中那年暑假发生的一场车祸的见证。
那是个天清气朗的午前时光,我骑脚踏车前往小镇,乡间道路寂无人迹,蓦地看见大哥也骑脚踏车反方向迎面而来,他是返校日放学了。接下来,当我意识清楚时,人已经在医院。有脑震荡的迹象喔,白袍医师说,要住院观察。
根据大哥的说法,就在我要与他打招呼时,一辆摩托车自身后将我撞倒。
因漫画比赛获奖而刚在电视上亮过相的我,一时俨然竹围仔的“名人”了,出院后竟日日有人前来探望。其实已经不碍事,但头上缠着白纱布,看着似乎十分惨重,面对乡亲的关心,我竟至必须以更加的开朗活泼来宽慰他们。
一个早晨,一辆私家轿车停在大门口,走进稻埕的一对母子,手上拎着水果礼盒。是肇事者和他的母亲。家人们客气应对着,好像让他们大老远跑这一趟有多过意不去似的。搞什么嘛,被撞的人可是我呢。
我的注意力停留在那名肇事者身上,浓眉挺鼻,两只眼珠子黑白分明,麦色窄脸颊上泛着红晕,是名俊美非常的青年——算了,我还是老实招供吧,是向田邦子说的,“没有比回忆遭到修饰更可惜的事了”。其实,除了脸上略有愧色,青年的五官掩在屋檐阴影底下,我根本没有任何印象了。
后脑勺的凹陷是记忆的引信,一旦点燃,往事如连珠炮般逐一炸开:夏日午前的车祸,医师宣布脑震荡,竹围仔乡亲的热情,最后引爆的是肇事者的身影。
至今我仍常想起这个人。
我看老电影,总是过分关心荧幕上那些童星或少年演员后来的动向,1948年《单车失窃记》里稚子布鲁诺、1971年《威尼斯之死》里美少年达秋、1979年《克拉玛对克拉玛》里小克拉玛等人,30年、40年,甚至50、60年后,现在是案上老猫睥睨一切,或街上老狗垂头丧气,还是如我一般,绵羊群里的一只,分不清谁是谁?
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
在30年前那场车祸的老电影里,也有一名少年和一名青年,那名少年我自然不能不知道如今他成了个什么模样,至于青年,现在应该也不过就是半百的年纪吧。他何去何从,变成什么样的人了呢?
给爱丽丝
餐厅播放着轻音乐。轻音乐就像墙上的壁纸,虽然塑造了环境基调,但很快就让人忽视它的存在。
突然地我的心头有一根弦被拨动,空气中流荡的钢琴小品我认得——
升上初中后,与L结为好友,几度放学后他邀我去他家做客。他的家位于小镇郊区,半路上他在排水沟旁驻足,自书包取出饭盒,将剩余大半的米饭菜肴全倾进水沟里。我看着惊讶,他耸耸肩,似乎别无选择的模样告诉我,免得回家又要被骂浪费了。
那个家有耶和华牧羊的画片,写着“以马内利”的立牌,有马桶,马桶盖上罩着毛茸茸豹纹布套,还有一架钢琴。黄昏的晕蒙光线自窗外袭来,为这个家屋罩上梦的质地。L让我见识了迥异于我的小农村生活经验的家居样貌。
我家墙上挂着的是农民历,有凤飞飞、林慧萍笑靥的月历;蹲的是掏粪式厕所;最大的“家具”是为雨伞代工订制的简陋木架油腻腻脏兮兮;三天两头要上屋顶调整天线才有电视看,还是黑白的;掉落地面的饭粒,小黄狗早等在一旁,舌头一卷吃下肚里去。
学校里,虽说必要但让人心不甘情不愿的,有一件事是午睡。
匆匆咽下午饭,腆着个肚子,钟声一响便要趴课桌上睡觉,不能东张西望不能窃窃私语,戴红臂章的纠察队一趟趟巡视,谁违规了遭记名扣分,在班际风纪竞赛中落了后,将受全班的敌视。
L有时会找借口规避午睡,他说我们一起去做壁报吧。我一向是个乖乖牌,怯怯不敢答应,L拍拍胸脯一副很有办法的气概,说他已经事先为我登记申请了。
随他来到远远的位于操场一隅的音乐教室。壁报呢?他说不急,却坐在钢琴前,掀开琴盖,屏息,双手随即在琴键上舞动。琴声轻快,一声声仿佛晨曦在草尖露水间跳跃,又宛如水面上银光闪闪烁烁,随着涟漪一波波荡漾开来。
一曲弹罢,他说,这是理查·克莱德门成名作《水边的阿蒂丽娜》。还要不要?我点点头。
这一回是《给爱丽丝》。
两个曲名都记得清楚,多年后却无法给响在脑海里的片段旋律正确的名称。直到在餐厅听到熟悉的音乐,上唱片行找CD,发现《水边的阿蒂丽娜》原名《给爱德琳的诗》。一时不免感到困惑,看来我是记错了《给爱德琳的诗》为《给爱丽丝》?记忆的毛线球全乱成一团了,其实前前后后我所听到的,只是同一首曲子?
这么说来,自以为殆无可疑的这些那些记忆,很可能也是无性增生、繁殖的结果。记忆有了自己的生命、自己的意志。
正疑惑着,读到作家朋友的文章里,说她在电子工厂当女工时,深夜失眠,“拿着一把借来的吉他,我到宿舍屋顶平台弹《给爱丽丝》”。心中一震,随即拨了电话,朋友在电话彼端自嘲是音痴,“但我还会哼《给爱丽丝》喔”。才几个音符便把我遗落的拼图补上了。
我有点激动,不只为了《给爱丽丝》并非《给爱德琳的诗》的错置,更因为,记忆也并不是那么不可靠。
重新回到最初——直到升上初二能力分班前,午休时我们常找借口躲到音乐教室里。L坐到钢琴前,我凝视着他的侧脸,唇上有软毛青青初萌。当他转头看我时,我们交换了一个微笑。
我一向是个乖乖牌,但是美诱使人犯错,心甘情愿地。
(选自台湾联经出版公司《大风吹:台湾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