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幕视频特性与受众互动行为探析

2018-03-29 13:38高沛伦
传播与版权 2018年11期
关键词:弹幕受众内容

高沛伦

一、弹幕视频的特性

麦克卢汉提出的“媒介即讯息”隐含的观点是有时候形式的意义大于内容。弹幕这一媒介形式的出现改变了人们评论视频的方式,其与传统的视频评论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从表现形式上看,传统的视频评论多带着受众的昵称、ID等出现于视频区域外的下方,而弹幕仅将受众所表达的内容覆盖在视频画面之上。从功能上看,传统的视频评论是受众针对视频的观点呈现,而弹幕在呈现受众观点的同时也充当了视频的文本。从评论内容上看,二者的针对性也有所不同,传统的视频评论往往是针对整个视频作品的言论,而弹幕的出现却与视频的时间点息息相关。这些差异决定了弹幕视频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性,具体包括互动性、针对性、匿名性等。

(一)互动性

传统的视频评论因其表现形式的特殊性,虽然受众可以随时评论视频内容,但由于视频与评论区域的分离,受众更倾向于看完视频后一次性评论或者不评论。如此,一方面造成评论数目的减少,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传播者获取受众反馈。弹幕视频的出现加速了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弹幕本身成为传播渠道,传播者可以通过弹幕直观地了解到受众对视频的想法。大多数弹幕视频网站除了可以在视频中观看弹幕外,还设有弹幕池供受众阅读弹幕的纯文本信息。以bilibili弹幕网(下文简称B站)为例,弹幕池设置在视频观看区域的右侧,受众发出的弹幕会以时间顺序排列在弹幕池中,同时还有其他排序方式可供选择,视频发布者通过弹幕池就可以即时获取受众的真实直接的反馈。

弹幕视频的互动性还体现在受众之间的交流中。受众所发表的弹幕都能够即时地在其他观看者面前展现出来,相当于强迫受众观看他人评论。当然,为了保证用户体验,像其他弹幕网站一样,B站也设置了隐藏弹幕、屏蔽关键词、举报劣质弹幕等功能。受众在看到他人的弹幕后会自然地对他们所关注的内容进行思考,并通过弹幕发表自己的观点。不同观点的碰撞会引导更多受众参与到互动之中,弹幕视频因此构成了受众交流互动的平台。同时,由于弹幕的字数限制及其只能短时间呈现在视频上的特点,决定了其言论主要以表达情绪与观点为主,它无需严谨的措辞,以一种文本形态呈现受众之间的口语化的交流,产生一种“面对面”的谈话效果。

(二)针对性

弹幕视频的针对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弹幕视频本身针对特定的受众;其二是受众针对特定的视频时间点或特定的弹幕进行评论。新媒体的普及使得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地隔空聊天,但是这样的交流多半出于熟人之间,并且没有话题的针对性,而在网络上找陌生人来进行交流,且找到对同一话题感兴趣的人也是一个概率问题。而弹幕上的这种隔空互动基本都具有针对性。首先,受众观看同一个视频本身就是一次细分的过程,B站中的每一个视频都被归类到了具体的分区,选择看某个分区下的视频就代表着对该分区的潜在兴趣。其次,弹幕评论的往往不是整个视频作品,而是在视频的播放过程中对某个特定画面或是某个特定情节发表看法。也就是说,弹幕视频的评论对象往往是微观的、细致的[1]。在观看弹幕视频时,不难发现有的弹幕是针对某条弹幕发布的,可以说弹幕视频的互动性决定了其具有针对性。

(三)匿名性

通过观察B站的弹幕池可以发现,受众只能查看弹幕内容、发送日期、发射时间这三项内容,弹幕视频网站对发送者进行了匿名化处理。匿名性保护了弹幕视频受众的个人隐私,为受众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言论环境,使其在发送弹幕时不必顾虑现实身份等因素,也就是说弹幕视频成为一个能最大限度满足受众自由表达需求的平台。借用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在弹幕视频中,受众可以将平时隐藏的“本我”更加自由地表现出来。然而,由于受众存在无须为自己的言论担责的心理,使受众在进行表达时较少顾及社会规范的约束,因此在弹幕视频中常常会看到意见不同导致双方互相辱骂的现象,虽然目前诸如B站的弹幕视频类网站都设有恶劣弹幕举报机制,但由弹幕视频的匿名性而产生的这一倾向仍然值得警惕。

二、弹幕视频中的互动行为

相对于传统的网络视频,弹幕视频最大的不同就是互动性,如果没有互动性这个核心要素,弹幕视频也就不复存在。弹幕网站的风靡反映了当今视频社交化的大趋势,弹幕的本质是一种互动形式,通过互动增强内容的趣味性,提高用户的参与度,最终由受众互动走向社交。研究弹幕视频中的受众互动绕不开产生互动行为的具体互动环境,仍以B站为例,分析其弹幕视频的互动环境和各类互动行为,包括受众与弹幕视频的互动、UP主(视频上传者)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受众与受众之间的互动。

(一)弹幕视频的互动环境

B站是目前国内人气最高的ACG弹幕网站,其受众定位十分清晰——ACG文化的认同者。在国内,ACG文化通常被解读为动漫文化或者御宅族文化,其受众一般也被称为御宅族。尼葛洛庞帝曾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勾勒过这样一种“并行表达”的沟通场景:某人和一群人围坐一张桌子旁,同桌的人除了他之外都会说法语。虽然所有的主、客体都位于同一时空,但他倘若想要听懂别人的对话,需要的是另外一种解码和编码能力[2],这样一种能力对B站受众而言就是深谙ACG文化。B站为了保持自身ACG文化的纯净度,始终对外部文化的渗透保持着警惕态度。为了防止出现非ACG文化爱好者大量涌入破坏其网站定位的现象,B站设置了严格的会员身份准入机制,要成为正式会员必须通过以ACG文化知识为主的考试或者由高级别会员购买邀请码邀请其成为正式会员。这样的准入机制对外是一种明显的排外和歧视,对内却增强了内部群体的集体荣誉感。例如,发送弹幕互相攀比考试分数,以彰显自身对ACG文化的熟悉。在这种有着明显群体边界清晰度的互动环境中,经过筛选而获准进入群体的受众,会加倍珍惜来之不易的身份,对网站的视频作品和诞生于作品的弹幕亦会保持高度关注,为之后的各类互动行为奠定基础。

(二)受众与弹幕视频的互动

传播学界曾流行一种“魔弹说”的传播模式。魔弹说认为,传播媒介是放在传播者手里能像子弹一样作用在受众身上的魔弹。鲍尔在1964年发表了题为《顽固的受众》一文。他在文中说:“大众不是射击场中的靶,宣传魔弹打到他们身上,他们不会倒下。他们会抵抗子弹,重新加以解释,或者加以利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受众是‘顽固的’,不肯倒下。”[3]弹幕视频的受众毫无疑问是“顽固的”,这体现在受众与弹幕视频的主要互动行为上即受众对弹幕视频的二次创作。

弹幕视频由“弹幕”和“视频”两个部分组成,视频本身或是由专业的媒介组织制作,或是由个人制作,无论是何种制作方式,原视频本身是独立完整的,也就是普通的网络视频。弹幕评论是受众在接受原视频信息后,根据自身经历和所处环境对这些信息进行解读,然后发表感想。这些弹幕直接即时地呈现在视频上,是一种消解视频制作者独创权并赋予受众创作权的行为。可以说弹幕的生成机制就是二次创作,这一再创作过程不仅使受众的观点得到表达,增加了视频的文本内容,还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原视频的权威,受众的能动性得到了增强,对自己参与创作的作品当然有高度的热情。总的来说,弹幕从源头说是受众的一种自我表达,是其基于视频内容进行的评述或对原视频内容的注释、修正,也是其在接受视频信息后对视频做出的反应。

(三)受众之间的人际互动

弹幕视频网站受众之间的人际互动可以分为两类,包括UP主与受众之间的互动以及受众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弹幕网站的视频内容是依靠UP主这一特定人群上传的,但与普通上传者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UP主不等于视频制作者,进行视频转载的人也可以被称为UP主。UP主在本质上也是视频受众,与受众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往往是在两者之间进行身份转化,他们的兴趣爱好有极高的相似性,故此UP主能够真实地理解受众需求,其制作的视频更贴近受众的口味。UP主与受众之间通过“关注”建立单向度的联系,这种关系类似微博,UP主通过专业化和个性化的投稿形成自身的“频道”特色来吸引细分的观众,而受众则通过关注不同的UP主来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菜单。B站实行“投稿—评分—排榜”机制,首页具体内容的编排根据受众点击与弹幕数量进行综合考量,将受众的评价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媒介因素放在次要位置,这既是其特色所在,也是其顺应受众个性化需求的必然选择,更加强调了受众需求的重要性。当然,按照受众点击形成的共同关注,体现了受众口味与意愿,能够更好地吸引受众。

受众与受众之间的互动主要通过弹幕进行,与传统视频网站的留言互动不同,弹幕视频的特性决定了弹幕间的互动是不具有明确指向性的,是一种异步互动。互动的双方并不一定同时在场,而是弹幕营造出同时在线的假象,在双方互动过程中又会有其他受众发出弹幕,新产生的弹幕与原互动过程互为噪音,对双方产生强烈干扰。弹幕受众间的互动往往是一对多甚至多对多的互动,具体体现为情感共振,在B站这一互动环境下,当视频内容或弹幕内容引起了大家共鸣时,所有弹幕都出现在这一共鸣点,视频内容瞬时被密集的弹幕所遮盖,形成一种虚拟共时的互动观看体验,屏幕上的评论跨越时间和地域限制成为受众间互动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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