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
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建立镇(街)聘用、管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的专职护林员队伍,坚持“四个统一”标准,即统一人数标准、统一招聘标准、统一责任标准、统一识别标志。防火期,聘用兼职护林员,做好路口把守、林区看护,对重点林区进行不间断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火情。
加强预警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重点林区视频监控率达到90%以上;进山入林路口增设智能语音和图像采集卡口;增配固定瞭望台;在重点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重点林区至少设立1处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布局2处以上取水水源点。
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将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强化火险预警预报与信息报送,杜绝迟报、瞒报、误报、漏报情况发生;探索制定奖励办法;把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纳入森林防火年度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