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强
摘 要:公平正义是撑起整座社会建筑的主要栋梁。一个社会只有坚持公平正义,内生动力才会充分涌流,社会活力才会竞相迸发,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公平正义是统一社会各种价值观的基础,公平正义的缺失必然导致道德底线的失守,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个人的幸福与尊严,没有公平正义更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公平正义;价值观;社会稳定
中圖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10-0236-02
古往今来,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推动着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正义犹如支撑大厦的重要支柱,如果这根柱子松动的话,那么人类社会这个雄伟而巨大的建筑必然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1]公平正义是撑起整座社会建筑的主要栋梁,违背正义的事情必然倾向摧毁社会。一个社会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显示出公正这种能够让社会凝聚起来的力量,发挥出它应有的社会聚合作用,内生动力才会充分涌流,社会活力才会竞相迸发,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公平正义是统一社会各种价值观的基础,公平正义的缺失必然导致道德底线的失守,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个人的幸福与尊严,没有公平正义更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公平正义是统一社会各种价值观的基础
人们的思想支配着人的行为,而思想的内核是价值观。价值观念是每一个人的灵魂形式,是每一个人形成人品的根基,价值观的形成是人格形成的内在标志。一个人的人生价值观,决定了其人格操守和社会行为的优劣高下。对于任何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和一个政党,它的价值观念是什么决定了这个国家政党的性质以及社会信什么,因此也将决定它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是有活力的还是僵化的,是开放的还是封闭的等,是其自我定型的标志。
唯物史观认为,思想观念是现实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社会物质利益关系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价值观,人们的行为方式决定了人们的思维和思想意识。利益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导致价值的多元,多元的价值观又导致了多元信仰的格局。社会不公正现象严重损害着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损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人民群众对精神信仰、伦理道德、社会风尚的关注更甚以往,对主流价值和共同信念的归属感尤为强烈。对于今天的中国社会,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突破改革遭遇的瓶颈期,还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社会公平问题。选择正确改革方向,关键是要凝聚共识,这样才能最大范围凝聚改革力量,重新形成改革动力,破除改革的障碍,最大限度增强改革信心,最大能量释放制度红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棋局中,频繁出现的“公平”,正是社会利益的平衡点,思想观念的交集点,社会情感的共鸣点。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不仅是现阶段改革的民意基础,而且也是推进新一轮改革的最大公约数,有利于纾解人们的“公平焦虑”。细数改革面临的硬骨头,多数都与人们的“公平焦虑”有关。公平正义凝聚改革共识,不但能最大限度地为变革形成动力,超越左右分歧,促进民众心态平和、情绪平衡,也能最大限度地为改革带来利益调整的“减震”。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要想凝聚社会共识、引领社会思潮、集中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迫切需要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统领社会多元的价值观。当人们能够认同和推崇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认可社会的公平正义,才会激发强烈的自豪感、信任感、安全感。人民群众心情舒畅,内生动力才会充分涌流,社会活力才会竞相迸发,自觉地维护现存社会秩序,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和制度。
二、公平正义的缺失必然导致道德底线的失守
人类的任何活动,其实都是在价值观念支配下进行的,并且要受到道德和正当性框架的限定。一个社会能否把公平正义奉为最高价值准则,将最终影响甚至决定着这个社会的善恶及其文明程度。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价值理念,是社会制度设计的一项重要原则,更是一个社会获得良性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保证。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和检验制度文明的试金石,如果没有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社会将陷入一种缺乏道德约束的无序状态,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必定是无法实现的。正如卡尔·弗里德里希所言:“正义的行为就应该是行为人自觉、有意且坚决做出的。”[2]公平正义作为一种行为范式,只有在人们普遍认同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无论是道德层面,还是社会规则、法律层面,底线都是最起码要遵循的规则和最低标准,如果逾越,须付出巨大代价。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道德的基础,道德的底线就会丧失。
承认、肯定和保护人们的正当利益,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经济富足、政治民主、文化昌明、社会稳定,是建设国家、管理社会所要达到和实现的理想境界,这些目标的实现都依赖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统领。对一个国家而言,人们的利益需求多种多样,社会的冲突与矛盾也是变化多端,但是一个社会如果奉“功利” 或“利益”为最终的依归,必将造成社会德性的尽失。人类历史的发展经验一再证明,社会的主流价值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文明走向和发展方向。将公平正义奉为圭臬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良善的社会,而一个公平正义不彰的社会必定会走向经济的凋敝与衰退、政治的腐败与专制、文化的堕落与消沉、社会的混乱与无序。社会公平正义首要的价值取向是确保并不断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底线。道德失范与道德沦陷,表面上看是人们冲破了道德底线,实质上是源于公平正义的缺失。如果社会缺失公平公正,人们就会因为自己受到的不公平而放弃道德原则,使整个社会陷入了一个难以解脱的恶性循环里,社会效率降低,权力逐步异化,公平受到践踏。
三、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个人的幸福与尊严
“尊严是最能使人高尚、使他的活动和他的一切努力具有更加崇高品质的东西”[3]。公平正义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和行为准则,它是围绕尊重和实现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而形成的一个多维的社会范畴,反映了人们对现实社会权利关系的道德追求,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公平正义对于人的重要性,最关键的是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使每一个人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和机会。基本权利的平等,是人自身的根本需要和首要价值追求,也是国家法律所必须要保护的。公平正义不仅是一个社会建构合理、规范、公正制度的伦理原则,是一个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而且也是一个社会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激发活力、获得认同的价值理念。要想使个人的尊严和幸福更加真实可靠,一个社会的发展成果必须真正实现为广大人民所共享。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公平感最直接的来源在于收入分配是否公正,合理的财富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社会公平归根结底就是把发展的成果惠及全民。
收入分配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存生活需要。收入分配的是否公平合理,事关人民生活是否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只有在公平的社会,才能体现这个社会应有的价值,人们才会感到尊严和幸福。收入分配的公平,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公平正义的基本含义包括“权利平等” “机会均等” “结果公平”,使每个人获得其应获得的权利,包括对弱者进行社会救助等。公平正义是人的首要价值追求和最基本利益需要,对人具有重要的人格尊严价值,是人生存发展的根本目的所在。没有公正,就不可能有和平或安全,不可能有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尊严。要让每一个中国人活得幸福而有尊严,不仅靠经济实力,还要靠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个人人受到平等对待、人人受到尊重、人人拥有平等机会发展的公平正义的社会,有助于激发人的潜能和创造热情,从而保证了社会的活力,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公平正义满足了个体的平等诉求、实现了个人的价值、维护了个人的尊严,因而提高了个体对社会的认同度。这样的社会,人民活得更加幸福,也更有尊严。
四、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常说,事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没有正义的秩序是不能长久的,没有正义的稳定也是脆弱的稳定”[4],公平正义是一个社会实现和谐稳定、繁荣昌盛的基石,社会和谐稳定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人的稳定,人既是社会稳定的支持力量,也是社会稳定的破坏力量,让社会绝大多数人成为社会稳定的支持力量,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公平正义是协调、消除社会各方面矛盾的思想基础,只有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当社会处于相对公正时,社会各阶级、阶层就能和睦相处,社会矛盾就比较缓和,建设社会的动力就会增强,社会就能够持续前进。相反,当社会不公正程度加剧时,社会成员关系必然紧张,社会矛盾必然凸显甚至激化,社会冲突增多甚至出现动乱,社会就难以前进和发展。
正像马斯洛曲线所提示的,社会越是向前发展,人们就会有更多、更高的期待,不仅要提高物质生活水平,追求精神生活的丰富,还希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社会不公较为严重时,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出现隔阂隔膜,甚至还可能出现严重对峙,破坏社会和谐,造成社会的不稳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越高,社会和谐的实现程度也就会越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公平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但是由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群体利益格局失衡、阶层固化日益加剧等现实困局使我国当前社会矛盾不断增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主要因素。贫富差距、收入差距过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房价高昂,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突出,“相对剥夺感” “不公平感”怨恨等不满情绪强烈。这些问题都反映出社会公正这个根本问题。如果在发展起来之后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改革就失去意義,也不可能持续,社会和谐稳定也难以保证。只有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获得足够的支持,才能满足社会诉求、有效化解发展风险,才能释放人民的创造活力,激发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公平正义,和谐社会就具备了内在和谐的灵魂。坚持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公平正义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关键抓手,有助于化解社会怨气,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矛盾,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促进社会和谐,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利益诉求和不断凸显的社会矛盾,唯有大力弘扬公平正义精神,使公平正义成为社会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和人们评价人的行为和社会制度是否合理的基础性尺度和准则时,深化改革的价值共识才能够形成,攻坚克难的精神动力才能够凝聚。
参考文献:
[1][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106.
[2][美]卡尔·J.弗里德里希.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M].周勇,王丽芝,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30.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8.
[4][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 [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