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并在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我国早在2000年就开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进行示范并鼓励公众进行垃圾分类。开始时,人们对垃圾分类的认识非常有限。经过十七八年的努力,今天的城市居民大部分都知道垃圾分类的概念。但效果并不明显,不少试点居民区,垃圾分类一段时间后又回到了“混放”“混装”的原始状态。
另外,很多地方垃圾回收设施过于简单,垃圾分类标准不够具体,分类回收的垃圾桶也不统一,有的小区还是混装的垃圾桶,“混装”“混运”现象严重,多数城市仍然依赖于环卫工人或者垃圾站的二次分拣。过去的十多年,我国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需要改进的地方更多。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所谓强制,隐含的意思就是界定了垃圾分类的责任,明确了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产生者,要对这些垃圾负责,否则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
就国内的情况看,预计短时间内会将强制性手段与激励性措施结合起来,双管齐下,让居民尽快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产量迅速增长,终端处理压力大,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时间紧、任务重,中國垃圾分类处理面临的问题依旧很多,如何突出重围化解这些问题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中之重。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是公认的破解“垃圾围城”困境的出路。“三化”之中,资源化是关键。但要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前提是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类涵盖前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理等多个环节,需要环环相扣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我国垃圾分类之所以效果不明显,一方面在于缺乏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推行垃圾分类监督、考核、激励和处罚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垃圾分类是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链条系统,而目前大多数城市分类垃圾运输车辆不足,仅有垃圾焚烧厂和垃圾填埋场等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易腐垃圾处理工艺设备研发滞后,即使垃圾分好类了最终也只能混合处理,“先分再混”问题突出。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哪个环节的缺失都会造成垃圾分类不能有效进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垃圾分类取得最大的效果。
如何提高全体公民的参与程度,也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面临的一个难题。
垃圾分类之所以参与度差,主要是人们对垃圾分类的意义缺乏认识,认为可有可无,甚至认为与己无关,对垃圾分类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日常生活中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做法不感兴趣。提高群众的意识和素质,将分类投放垃圾变成自觉行为,是垃圾分类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垃圾分类参与度不高的另一个原因是设施不够齐全,让公众无法方便地投放垃圾。尤其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配套设施,方便公众投放,提高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不会区分垃圾,也是导致公众参与度低的重要原因。据解放日报报道的数据显示,有超半数达51.8%的受访者认为“太复杂了,头晕”。至于原因,有认为“宣传不够广泛的”;也有认为“只重宣传,不重视具体的讲解与实演,社区在这方面工作不够”;还有人觉得“有些垃圾难以界定到底属于哪一类”……所以,引导公众认识垃圾怎么分类,还有繁重的普及工作要做。
可以说,垃圾分类是世界难题,也是举手之劳,破解这一世界难题,关键在于每一个人的行动,关键在于全民的参与。(编辑/任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