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杰
(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全媒体时代已经悄然而至。在全媒体的时代背景下,也给传统媒体带来了严峻的威胁和挑战,网络媒体的崛起也渐渐打破传统媒体的格局。随着互联网新闻的快速兴起,传统模式下的深度新闻、调查新闻等,由于成本高昂、制作过程繁琐等原因也逐渐退出了大众的视野。2013年11月底,“众筹新闻”这一概念正式被引入到新闻媒体领域,并且迅速成为一种全新的新闻模式。在这种情形之下,对“众筹新闻”这种全新的新闻生产新模式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2008年的时候,“众筹新闻”这一概念就在美国一家非营利性质的创业型公司所提出,主要是社会大众通过捐献资金的形式对新闻媒体的报道进行付费,只是这一概念并没有得到发展就陨灭。直到2013年11月底,“众筹新闻”这以概念才重新走进我国社会大众的视野。众筹模式的产生虽然给传统新闻模式带来了一定的威胁,但是也为传统新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值得注意的有以下三点:第一,社会大众对于报道能否顺利完成起着决定性作用,社会大众是报道所需资金的来源,而不是媒体;第二,新闻项目是否能够顺利报道并不取决于媒体,而是取决于社会大众综合各种因素后所做出的决定,第三,新闻项目的发起人在规定期间向社会大众反馈项目的进程并且提供相关的报道成果。
从目前我国“众筹新闻”的发展现状来看,个体和联盟式众筹新闻是当前众筹新闻的最主要的一种模式。媒体以个人的身份,通过相关的媒体平台等进行新闻的报道、宣传、筹集资金等行为,称作为是个体众筹新闻;联盟众筹新闻主要是指在完成信息登记和审核等前提下,媒体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项目的宣传、筹资以及报道等环节,并且在这些过程中需要向该第三方平台支付相应的资金。个体式众筹新闻和联盟式众筹新闻两者的区别在于,个体式众筹新闻强调的是媒体的品牌效应,通过报道项目对于品牌的形象进行构建和宣传;联盟式众筹新闻主要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的效应,在最短的时间内筹集资金,从而在媒体人信息真实性、支付安全性以及内容的真实有效性等方面都有着非常强的可控性。
众筹这一概念最早源于金融领域,主要是指为特定的项目筹集资金。预付众筹和阅后支付众筹两者模式的共同点在于,媒体人首先发布报道项目的相关信息,并且在受众处筹集到相应的资金以后,就会向受众群体公布新闻项目的具体报道方案,并且将最后报道作品反馈给受众。两者的区别在于,预付众筹实质上是属于一种推广营销的模式,投资人需要对此进行投票,只有当大部分投资人通过后才能顺利完成资金的筹集。在阅后付费众筹中,则省略了投票这一环节,媒体对流程进行设置,受众者对此进行评价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出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已经筹集到资金的新闻项目基本上都是以自媒体平台为主,而通过传统媒体筹集到资金的新闻项目则较少。通过自媒体作为众筹平台的模式,一般情况下而言,对于项目完成的时间也并没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大部分新闻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够提供新闻作品。目前,我国对于众筹新闻的模式仍然处于探索和摸索的阶段,因此也未出台相应的制度或者建立完善的体制对于项目进展的控制、经费是否合理使用以及投资者的回馈进行相应的控制和监管。
目前,对于“众筹新闻”的模式是否合法并没有完整和准确的定论。为了有效解决“众筹新闻”的合法性问题,应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解决: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法律体系,对于众筹行业的发展加强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在当前尚未完善的制度下,相关项目的负责人、媒体人以及投资者等参与者要加强选题的慎重性,有效防范风险。
“众筹新闻”除了需要关注新闻的宣传及报道效果之外,同时,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和作用,拓宽传统媒体的传播渠道。通过在传统媒体平台上播放新闻项目,一方面,能够帮助传统媒体完善其资金链;另一方面,也能够对于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联动整合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众筹平台”的一个重大隐患在于对项目的评估效果无法准确的判断。一方面,媒体人对于新闻项目的价值无法进行准确地掌握,而出资会对于新闻项目的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会沦落为商业新闻;另一方面,对于新闻项目的执行以及进展等都缺乏完善的考核机制。针对这些现象,国内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审查和考核机制,从而加强众筹平台业务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