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德富
(城口县图书馆,重庆 405900)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法律文件的出台必然会对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产生相应的影响。因此在发展公共图书馆的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影响进行细化和分析,对公共图书馆未来的发展方向加以明确,确保公共图书馆各项服务工作能在法律的规范下运行,进而产生较大的影响力,为读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助推我国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
公共图书馆在社会公共服务工作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有效运行能够助力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并对社会公共文化服务进行创新,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高。公共图书馆对社会大众表现出一定的教育性,并且这种教育服务是公开的、无偿的,因此可通过为社会大众提供阅读服务工作来保证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公共图书馆提供文化服务的对象表现出一定的多元性,社会各个阶层的读者都能到图书馆中进行阅读,并且图书馆提供多层次的服务,保证可以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因此从这一点进行分析,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优化创新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和实施后,公共图书馆应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律规范方面入手制订全新的发展策略,保证能够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实现公共图书馆和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协同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颁布首次针对社会公共服务工作进行了法律规范,并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进行了规定,在切实考量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律保障,对大众文化和主流文化的创新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同时,法律文件的颁布还从多元化角度对公共文化服务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的平等性和客观性,在发展公共图书馆,创新服务策略的过程中,应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制订相应的措施,保证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力求可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水平的显著提升。
在新时代背景下,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应积极探索更加开放的公共文化服务,并且结合服务平等性原则,向偏远地区的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简言之就是公共图书馆要尝试“走出去”,走向基层、走向偏远地区和经济文化欠发达地区,为经济落后地区提供文化下乡、图书馆赠书活动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影响力,丰富经济落后地区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效推进公共图书馆的稳定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度活跃的情况下,我国地区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的情况,而贫富差距的拉大也会对信息传播产生影响,有的地区信息富余,而有的地区信息贫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保证文化信息传播的公平性,公共图书馆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以电子图书的方式实现对图书文化资源的共享,进而尽量改善贫困地区文化信息贫困的现实情况,促进信息分布的公平公正,保证和谐社会的建设成果。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在各地区、各民族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民间民俗文化,这对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而公共图书馆作为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构成元素,在保护地方特色民族文化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条件下对地方公共图书馆服务工作进行改革创新时,应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在图书馆中设置专门的板块,将地区民族、民俗文化信息方面的图书资源收藏到图书馆中,以此保证区域文化的多样性,全面促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优化开展。
综上所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所以新时期结合全民阅读推广工作的需求,公共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明确认识到自身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而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内容,制订科学的发展策略,保证公共图书馆在现代社会的发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