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时代下电视法制新闻节目的创新与发展探究

2018-03-28 01:29王冉太原广播电视台
传播力研究 2018年23期
关键词:法制新闻节目电视节目

王冉 太原广播电视台

近几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各个行业、领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融媒体相关概念随之提出,并得到了相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关注。融媒体时代背景下,传统的媒体格局和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传统电视法制新闻节目也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客观要求电视法制节目做出相应的创新,以适应融媒体时代的全新发展要求。电视法制新闻节目普遍具有权威性强、公信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本文即围绕其在融媒体时代背景下的创新和发展,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用融媒体手段创新节目形式

(一)促进媒体进一步融合

与新媒体相比,传统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在信息刷新速度、信息量等方面处于弱势。针对以上问题,传统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必须加快与新媒体的科学融合,借助融媒体手段,加强新闻的时效性、扩大新闻信息量,从而提高对受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同时,电视法制新闻节目还应在丰富节目内容、扩大新闻信息量的基础上,利用新媒体平台对新闻内容进行深度加工。具体来说,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应在保留传统新闻信息渠道的同时,积极开发来自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渠道的新闻信息资源,在海量新闻信息资源中优先选择具有价值的新闻内容进行制作和播出,并借助手机直播等融媒体手段,进一步强化新闻的时效性。

(二)创建多媒体互动平台

新媒体传播具有交互式、双向性特征,内容生产者可在第一时间了解新闻内容和完成反馈,并可在此基础上,通过互动的方式为新闻受众解决疑虑,从而增强受众的参与感,提高受众对新闻的关注度。融媒体时代背景下,传统电视法制新闻节目也必须创建多媒体互动平台,通过“全民参与、全名讨论”的方式,实现新闻内容实时的播出、评论、解读和反馈。

(三)创新传统的电视节目形式

创新传统的电视节目形式,是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创新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新闻吸引力、提升收视率的主要技术途径。在新媒体技术的支持下,传统电视法制新闻节目也可以通过新技术的引入和应用,实现电视节目的创新发展,如创设“在线观众席”,借助手机和互联网完成现场主持人、嘉宾与在线观众的互动等等。相比较于传统的电视节目形式,这种全新的电视节目形式更有利于观众参与积极性的调动,并且更加具有新鲜感和真实性,对于提高节目收视和影响力,具有积极且重要的意义。

二、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创新注意问题

与一般电视节目相比,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具有权威性强、公信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因此,在节目创新过程中,相关人员还需注意以下几点问题,以确保节目创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注重内容创新

内容创新始终是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创新的重点和核心,考虑到电视法制新闻节目的特殊性,在媒体融合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内容的把控,以避免节目创新流于形式。只有充分利用融媒体技术,创新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内容,加强与新闻受众的互动,引导正确的新闻舆论,才能切实发挥融媒体技术的优势,推动电视法制新闻节目的健康发展。

(二)保障新闻的真实性

随着新闻信息资源来源渠道的进一步丰富和扩展,“假新闻”的产生几率和播出风险也随之增加,如不能对新闻信息进行严格的筛分,就容易出现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假消息”,从而降低新闻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对此,相关人员需严把质量关,不盲目创新,坚持自己的媒体责任意识,为广大民众播报真实的新闻。

(三)保障电视媒体与新媒体的深入融合

就电视法制新闻节目而言,新媒体与电视媒体的融合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而在媒体融合过程中,相关人员应注意新媒体融合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避免“换汤不换药”问题的发生。具体来说,新媒体融合必须渗透到新闻采访、编辑、制作、互动、以及共享等各个新闻环节,以推动电视法制新闻节目良性的创新和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融媒体时代背景下,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创新与发展的重视和关注,通过融媒体手段的引入和应用,丰富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内容、创新节目形式,与新闻受众进行良好的新闻互动的同时,扩大电视法制新闻节目的影响力。此外,相关人员还需加强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创新过程中,对新闻内容、信息质量、以及新媒体融合过程的把控,从而确保我国电视法制新闻节目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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