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 权乐
摘要:重点车型查验是整个机动车查验工作的核心之所在,在整个机动车管理当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严格的机动车查验成为筑牢事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但是在现实当中一线查验员查验重点车型时却很难完全做到根据GB7258,GB21861,GA801、公安部交管局文件等相关机动车技术标准规定的全部查验项目进行查验,往往会造成该查的项目漏项缺项,一旦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不但容易在责任倒查中被严肃追究相应责任,给我们带来较大职业风险,而且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
关键词:机动车重点车;问题;处置
1.重点车型查验有两项重要任务及检车的五大特性
一是要确保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公安部文件规定的该查项目不漏项、缺项;二是要确保违规情形得到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第一项任务的风险主要是针对大中型客车、危化车、校车,第二项任务的风险主要是针对挂车、货车。检车服务的五大特性,专业技术性、政策法規性、理论实践结合性、社会安全性、便民服务性。
2.查验员在新国标实施后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
(1)新能源大客车车架号打刻的部件如何判定是否合规;
(2)罐式危险品运输车整车标牌与罐体金属铭牌如何认定;
(3)绝大多数平板自卸半挂车,经过改装后做为厢式自卸半挂车或装上集装箱从事货物运输且超限超载现象突出,如何杜绝此类违规情形的发生;
(4)低平板半挂车查验中牵引车的连接点装载货物”如何认定。
3.问题的处置措施及注意事项
3.1新能源大客车对于全承载式车身,关键是打刻的部件要相对大、长,不宜更换、拆卸。
3.2罐式危险品运输车罐体金属铭牌的要求与修订中的GB18564.1保持一致,其中的罐体唯一性编码可以采用车辆识别代号,也可以采用其他能朔源的企业自定编号。
如果该罐式挂车的罐体和车架是一体的(整体焊接在一起,罐体无法单独取走的,视为一体),可以认为该标牌是整车产品标牌和罐体金属铭牌的组合。
3.3对于平板自卸半挂车《公告》管理等环节应严格审查,发现平板上有插桩结构,锁具等便于后续改装的装置的,一律不等列入《公告》;注册登记检验查验等后续管理环节发现上述情形的,应按照规定予以处置。
3.4对于低平板专用半挂车无论是根据GA802-2014、公交管(2014)196号文件,还是最新实施的GB1589-2016关于低平板专用半挂车,目前对“与牵引车的连接方式为鹅颈式”如何认定尚无统一、规范的理解,《公告》中部分所谓“低平板半挂车”的连接部位呈台阶状平面,在道路上行驶时也能装载货物。此类情形不符合现行管理规定,如发现应按违规处理。
3.5重点车型中特别是重中型货车根据GA801-2014,查验安全装置时:应打开机动车电源,观察“ABS”指示灯并判断ABS自检功能是否正常,有疑问时查看车辆相关凭证和技术资料、实车查看半挂车,确认机动车是否安装了防抱死制动装置。常亮不灭的话,ABS装置工作不正常。正常情况应该是ABS亮(闪)一段时间后熄灭。
3.6罐式危险品运输车根据GB7258,GB21861,GA801、公安部交管局文件等相关机动车技术标准规定,按照出厂时间,2018年1月1日以后的按新标准;2018年1月1日以前出厂的,维持原有标准。
3.7校车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焦点在于能灭发动机舱内的火情。至于灭火剂的本体在哪,不是必要事项。能灭发动机舱内的火是关键。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是一个系统,没有任务规定说其所有部件都必须在发动机舱内。
3.8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危化车“一车一品一罐”的要求,公告、合格证、实车介质名称三者必须一致。但是存在此情况:例如:公告信息备注栏内并没有明确是哪一种介质品名。而描述的是:运送危险货物车辆类型为FL型:根据GB21668-2008,FL是一类危险货物的代号,是指用于运输闪点不高于61℃之液体(就是拉燃油的)(汽油或柴油)或用于运输易燃气体的车辆。(氢气、一氧化碳、液化天然气LNG等),但公告与实车均已明确介质名称相一致。如果公告备注栏里没有明确显示是哪一种危险品介质品名 ,就看它的合格证跟实车显示的介质名称能否一致,是否符合“一车一品一罐”的要求。如果符合的话,根据GB21668-2008,FL是一类危险货物的代号,确认实际拟运输的危货是否为FL类别,所配备的标志牌是否对应。再给予办理。
4.结束语
以上是一些重点车型在新国标GB7258-2017实施后的一些问题及处置措施,总之在整个机动车查验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标准,谨小慎微,做到项目不漏检,不达标不放行等原则。确保机动车安全平稳的运行。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条文释义[J].品牌与标准化,2017(10):94.
[2]特重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拱桥的安全评价[D].曹肖妹.华中科技大学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