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凤雅事件”看网络意见领袖舆论引导失范

2018-03-27 13:21陈雨露许丽丽
传播与版权 2018年10期
关键词:舆论意见

陈雨露,许丽丽

一、从新闻与舆论的关系看“小凤雅事件”舆论发酵

(一)新闻反映并代表舆论

舆论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里,公众对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态度。在“小凤雅事件”发生之初的2017年9月,王凤雅经诊断患有双侧视网膜母细胞癌。小凤雅的家人选择了上网求助并使用众筹平台来筹善款。这本是一起网络爱心事件,但由于事件被网络舆论放大后,2018年4月9日,由公益组织“小希望之树”创始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率先在微博平台质疑小凤雅母亲杨美芹诈捐,重男轻女,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小希望公益联盟”发布“寻人启事”——《寻找被妈妈消极治疗的患有眼瘤的2岁小女童王凤雅》,网络舆论此时出现了一边倒指责王凤雅家庭不顾女儿死活,将募集善款用于儿子身上。爱心捐款事件由舆论的引导正在演化成一起“诈捐门”,此后的新闻几乎一边开始指责小凤雅的家人。在舆论即将走向高潮之际部分媒体平台纷纷争先报道,如微信公众号“明白漫画”发布相关漫画,阅读量超过10万次;红星新闻发布原创报道《夫妇被爆出用重病幼女诈捐致其死亡回应:后悔网络众筹,不想再折腾孩子》,此时的新闻并非事实的全部,而是最大限度地代表了以自媒体为主的指责小凤雅家人的舆情走势,部分媒体在未了解事实全貌的情况下将其家人贴上“诈捐”的标签。

(二)新闻引发舆论

根据新浪大数据平台的统计,2018年4月该事件开始成为网络热点,4月5日到5月29日,全网该事件相关信息量超过34万条。从4月9日,微信公众号“小希望公益联盟”发布《寻找被妈妈消极治疗的患有眼瘤的2岁小女童王凤雅》;次日,作家陈岚使用微博账号“实名报警”,称小凤雅疑似被虐待致死,使舆论开始高度关注王凤雅事件。部分媒体报道《河南夫妻疑利用3岁女儿诈捐并致其死亡》,信息量快速增长,4月11日达到舆论高峰,当日微博话题信息量达到4491条。之后多个自媒体在微博平台发博引发网民高度关注和讨论,当日信息量达到12万条以上。4月25日,水滴筹众筹平台、嫣然天使基金、王凤雅家属、太康警方等涉事方通过微博平台及媒体回应此事;4月26日,媒体进一步跟进,名为观察者网的微博发布题为《王凤雅妈妈:说治愈率高是单眼的情况,凤雅是双眼》,该信息被大量转发,舆论实现逆转。这一现象说明了在互联网时代,新闻对于舆论的引导可以最大化地激发民众参与讨论,在以微博为主的社会平台中,每个人既是传者又是受者,微博独有的一项功能申请“话题”和将某一话题升级为“超级话题”,调动了公民的参与热情,而在该事件中,活跃度最高,讨论话题最具有代表性的人可申请为话题主持人。由于事件真相尚未全面了解,此时全面话题活跃度较高,用户纷纷出现非理性判断,公众一致的意见——舆论,并非能代表事物的完全面貌。

(三)新闻引导舆论

以陈岚为主的网络意见领袖,由于事先通过自媒体平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引起了一批受众对家属持反对质疑态度,之后随着事件的进一步深入,新浪大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使得该事件舆论在5月26日出现反转,真相在舆情发酵后随着媒体的进一步报道慢慢浮出水面,网民开始由指责小凤雅家人转向了谴责自媒体造谣生事,主流媒体出现了一系列评论报道引导舆论走向,如《新京报》评论该事件“真相还不明,别急着向家人扔石头”,《人民日报》评论“爱心如何走向了双输”等主流媒体开始将客观中立的态度带入到此次事件中。随着对事件真相的深入了解,相关评论开始扭转舆论趋势,以《人民日报》为主的“小凤雅事件”中的评论开始将公众带入到理性客观的网络事件参与者角色中。

二、“小凤雅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的崛起

传播学奠基人之一拉扎斯菲尔德在1840年的伊里县调查中提出了“意见领袖”和“两级传播”的概念。在互联网络发达的阶段,网络也存在为一般受众设置议题和设置议程的网络意见领袖。在本次事件中,作家陈岚由于在网上发布消息《3岁女童王凤雅疑似被亲生父母消极治疗致死》之后,多家自媒体跟随负面舆论的走向纷纷跳出来指责王凤雅家人从而使舆论导向偏向负面化,网民们被大量的互联网信息“淹没”,此时网络意见领袖发表的意见和言论绝大程度上引导和影响了受众的感知能力。而意见领袖过滤事实不严谨仅凭想象出发或者在证据不足的情况先发表评论极大程度带给了受众错误的失范和影响。在“小凤雅事件”中,作家陈岚在事实未弄清楚前就先发表“疑似被虐待致死”这种极具话题争议性的字眼的言论用引发网民的大量关注和转发,流言的迅速传播使得一起网络爱心事件变成了与“虐童”“重男轻女”等相关的网络舆论事件。在此次事件发展的后续,虽然出现了新闻反转,以及作家陈岚的道歉,但是小凤雅已经去世,对于小凤雅家人所受到的心理上伤害他们表示无法原谅陈岚。

三、后真相时代出现的新闻的特点

(一)新闻反转时有发生

当今时代,自媒体崛起带来了更加丰富、信息种类更加全面的新闻,但是由于新闻审核不严,往往没有了解全面意见领袖、微博大V等就已经在互联网上评论或转发,热度过后真相才慢慢浮出在公众视野。在此过程中,舆论对于事件相关人常常会造成心理上的负面作用甚至是心理上不可逆转的创伤。以“小凤雅事件”为例,在人人拥有麦克风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特别是一些社会热点事件,而自媒体平台的弱审核以及自媒体人自身媒介素养的不足往往很容易造成反转新闻的出现。作为传播主体的自媒体,必须坚持新闻真实、客观的原则,不带主观偏见去引导受众,在新闻来源和事件报道中能够谨慎发声并且能够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二)网络信息监管平台把关不严

新媒体中网络的把关人很多都是以网络意见领袖为主的网民,他们对信息的采集和加工往往不够严谨,仅仅是凭借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表面信息加上网民的推测结合自己的臆想合理想象来发布新闻,这样无法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和新闻专业性。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弱审查趋势,使得许多信息未经证实就已经传递给了受众。许多新媒体并非记者,缺乏对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专业理念的认识,使得在新闻报道中仅仅把互联网作为吸引粉丝或追求利益的工具,而违背了新闻最基本的真实性原则。

四、针对“小凤雅事件”的应对措施

(一)网络事件质疑要从事实出发

自媒体人在充当意见领袖的角色中提出质疑必须从客观事件出发,没有确凿证据的事件不能轻易下结论。在此次事件中,王凤雅的母亲曾在自己的在朋友圈晒出过一组带儿子在北京医院就诊治疗的图片,被自媒体人未经核实发布消息称,王凤雅母亲诈捐以及挪用女儿的救命钱。即使在网络事件中,新闻也应该坚持事实是第一性的原则,媒介的议题设置不以事实为出发点的新闻会误导受众产生失范影响,对当事人产生负面消极影响。

(二)完善网络平台法规加强自媒体监管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不能游走在法律边界线上。自1994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新闻进行规范管理,但对于自媒体的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进一步完善针对自媒体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对假新闻根据新闻失实程度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

(三)强化后台监管系统监管

第三方平方需进一步健全网络安全机制,能够及时对舆论进行预测和处理,为加强对自媒体账号的实时监测和对自媒体平台运营数据的实时分析,可设置关键词进行排查,一旦出现异常第一时间和相关媒体运营人取得联系,甚至是关闭其运营账号。

(四)发挥好主流媒体在网络事件舆论中的正确引导作用

在此事件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将舆论向客观公正的立场去引导,如《光明日报》在评论文章《水滴筹平台王凤雅事件:网络筹款需建立受托人准则》中指出,目前中国互联网慈善发展机制和规则都是不完善的,需要加强慈善组织、善款发起方、众筹平台的受托责任。这表明,在此次事件中,部分信息的模糊与不透明是与第三方平台相关机制不完善造成的误解有关。主流媒体在建构话语权上,比较自媒体除了自身的公信力以外,还有自身对于新闻报道秉持的事实是第一性的原则是分不开的。此类事件,在事实与观点不对称的情况下,主流媒体可以通过建构话语权及时充当网络事件发言人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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