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和国际法的关系

2018-03-26 08:02刘佳金铭钰
魅力中国 2018年31期
关键词:国家主权国际法关系

刘佳 金铭钰

摘要:国家主权与国际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而二者的关系也始终是国际法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主权的概念形成时间较短,而且从形成开始就遭到了否定以及限制。当今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程度日益加深,全球的共同利益也在不断增大,要想更好的解决人类面对的共同问题与重大问题,就必须要强化国际合作,并对国际法进行有效落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主权似乎成为了解决问题的障碍,于是我们需要深层次的把握国家主权和国际法的关系,以便在复杂的思想当中树立正确主权观,正确辨析二者的关系。

关键词:国家主权;国际法;关系

如何看待国家主权和国际法之间的关系是世界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和热点话题。国际法学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以及否定了国家主权的概念,这也让国家主权概念的充实和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当前国际间沟通合作程度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人类需要共同面对和解决很多的大事件,因而要进行广泛的国际合作。国际合作过程当中就又重新涉及到了国际法和国家主权关系的问题。所以要正确对国家主权与国际法的关系进行分析和论证,树立正确的认知理念,以便形成科学正确的主权观。

一、国家主权和国际法的一般关系分析

(一)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基础

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基础,这是对二者一般关系的一个重要论述。第一,主权国家的产生推动了国际法的产生,前者是后者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如果从国际法历史层面进行分析的话,主权国家产生是国际法形成的前提条件。在没有主权国家诞生的历史时期,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法,只是一些零散且没有构成体系的规则。第二,创制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从国际法律法规的诞生方面上分析,其创制和主权国家的行为与意志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国际法的制定体现出的是国家自愿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并进行国家主权的自我限制。可以说,如果没有得到主权国家的同意,那么国际法也将不复存在。第三,国际法的实施主体是主权国家。国际法实施没有专门的强制机关进行保证和推进,所以其实施有赖于主权国家。其中一方面需要国家自觉自愿投入到国际法实施当中,另一方面,国家有权利对于违反国际法国家采取一定行动。

(二)国际法确认保障国家主权

国际法确认并且保障国家主权,是国家主权和国际法关系的另外一方面的体现。国际法确认国家主权的合法性,也确认国家可以凭借主权对国家的内外事务进行自主合法的处理。同时,国际法还保障国家主权不受侵害,使得国家主权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处理以及行动不会受到非法约束与干预。国际法的灵魂就在于国家主权原则。而这一原则在国际法的所有领域都是适用的,在国际法的制定落实过程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贯穿国际法始终的重要原则。国际法当中其他原则的产生,都必须将国家主权原则作为根本出发点,从多样化的角度和利用不同的形式对国家主权进行确认与保障。总而言之,国际法当中的具体规则、制度、原则等都需要将国家主权原则作为根本依据,强调除了自愿承担的义务之外,不能够对国家主权带来损害。

二、国际法对国家主权权利的丰富和限制分析

(一)国际法对国家主权权利的丰富

主权概念产生于16世纪,在主权概念的发展过程当中其内涵在不断的丰富与完善,主权权利内容也在这一过程当中变得更加丰富。主权权利的丰富和国际法的发展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可以说国际法内容越加丰富,那么客体范围就会越加扩大,相应的主体权利也会越加广泛。国际法丰富国家主权权利主要表现在:第一,主权权利从坚持以政治独立为核心发展为政治和经济独立并重的全方位主权。第二,主权权利客体范围迅速增大。伴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拥有了更大的活动空间,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国际法范围的扩大,也因而让主权权利內容更加丰富。第三,在主权权利当中加入了大量共同主权元素。共同主权是当代国际法的新概念,在人类最新探索发现的特定空间当中适用。

(二)国际法对国家主权权利的限制

国际法除了丰富国家主权权利之外,还具有限制作用,可以说国际法存在的基础就是对主权权利进行限制。国际法能够保护独立民主的国家,并推动他们的发展,而从长远的角度进行分析的话,各国需要交出部分主权这样才能够保证国际立法的实现。国际法对国家主权权利的限制范围十分广泛,而且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在确认国家主权权利的同时,也就对权力行使给出了特定限制。因此无法对其进行详细列举,只能够选择其中主要的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限制属地管辖权。第二,限制属人管辖权。第三,限制对外交往权。

在当前国际法不断发展以及国家主权频遭挑战的大背景下,怎样处理好国家主权与国际法之间的关系,如何有效协调各个国家间的利益,并对国际社会共同利益进行协调成为了国际法学者必须要重视的一个研究课题。无论如何,我们能够预言,国家主权会在国际法的保障与约束之下不断的进行丰富与完善,同时国际法也会在国家主权维护以及推动之下更好的服务于国际社会间的交往与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万震.论国际法的人本化与国家主权的关系[J].党政干部学刊,2015,(12):21-25

[2]温树斌.论国家主权与国际法的关系[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3):22-28

猜你喜欢
国家主权国际法关系
赫费与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思想评析
人权:个体权利与集体自决
浅议英联邦诸王国的主权沿革
论国家主权维护与投资者保护的适当平衡
试论21世纪初的中国外交保护
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保加利亚媒体:饭局是中国搞定“关系”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