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音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不同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都面临着如何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改进提高公司治理效率问题。研究民族地区企业公司治理文化及其存在的问题,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司治理文化,是指公司利益相关者在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有关公司治理的理念、目标、哲学、道德伦理、行为规范、制度安排等及其治理实践,其要素包括观念层(公司宗旨、公司治理目标与理念)、制度层(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行为表现层(公司治理结构、关系和管理活动等)三个层次。
观念层,是公司治理文化的核心部分,具有决定性作用。制度层,衔接观念层与行为表现层,它既是观念层的具体化,又对行为表现层具有指导意义。行为表现层,则是公司治理的最终外在表现。观念层通常比较稳定,文化主要在制度层来影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洽程度,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治理的效率。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思用“路径依赖”理论,阐释了经济制度的演进和发展规律,同时也揭示了公司治理文化中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有着基础性、决定性的影响作用。非正式制度是指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行为准则,包括价值观念、道德伦理、风俗习惯、文化传统、意识形态等。正式制度在国家层面指的是法律法规,在企业层面是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等。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两者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共同构成了公司治理的制度系统。
总体上看,民族地区企业的发展是不断前进的。在前进道路上出现的问题,集中表现为公司治理文化和非正式制度与公司治理机制之间的矛盾、冲突。
(一)集权文化与权力制衡的冲突。现代公司治理强调,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利益关系上既要考虑大股东的利益,又要重视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国部分民族地区传统的集权文化思想,与公司治理的这些要求是相悖的。现阶段我国民族地区企业普遍存在着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集中度过高等问题,特别是“一股独大”现象比较突出。
(二)家族文化与监督制约的冲突。突出表现在“家长制”特权思想、“仆从”心理文化、宗族亲情关系等方面。家族文化渗透到公司治理监督约束机制之中,一是影响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导致了“一言堂”;二是影响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职能的发挥,使监督机制的运行流于形式;三是影响了对经理层的激励制约,使经理人的独立性受到束缚,工作绩效大大降低。
(三)人治文化与制度权威的冲突。民族地区部分企业现实存在的人治文化,是与制度权威的法制理念背道而驰的。人治文化推崇的“人大于法”,使“唯上”、“唯权”成为一种思维取向。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法规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
(四)含蓄文化与信息对称的冲突。现代企业从公司治理文化层面致力于创造一种上通下达的氛围,只有信息在企业内部尽可能低成本、高效率地传递,才能减少内耗。而含蓄文化倡导的是察言观色、心领神会、含而不露、心照不宣等文化行为方式。这种所谓“含蓄之美”,影响了信息交流的正当性、客观性、及时性和互利性,对公司治理的内外部环境都造成了不利影响。
(五)差序格局与选聘机制的冲突。差序格局是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来的,意指人际关系以自我为中心,按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公司治理要求经理人应当是“职业化”的,并具有优秀的社会品德、良好的职业素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然而,现实情况是相当部分经理人并不是通过竞聘选聘产生的,而是“碍于情面”或“出于亲情”的有意安排。这种由差序格局形成的“圈子”文化、关系文化,导致了公司治理中关系网络的混沌,给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造成了迟滞和障碍。
针对民族地区企業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当前在民族地区企业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实践中,应着重做到以下“三个坚持”。
(一)坚持公司治理文化观念层面的先进性。民族地区的企业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应自觉摒弃旧有观念的思想束缚,把弘扬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和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价值观念放在首位,引导全体员工切实树立新时代主人翁意识,努力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多作贡献。
(二)坚持公司治理文化制度层面的科学性。制度层次的公司治理文化的科学性,主要体现为公司治理的制度机制要与企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因此制度建设要按照公司治理的目标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有效的科学决策、监督制约、激励竞争等制度机制,并建立督促制度贯彻落实的实施机制。
(三)坚持公司治理文化行为层面的规范性。民族地区的企业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一方面要尊重各民族员工的行为特点,另一方面要借助公司治理文化来调整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习惯,使公司治理文化更好地发挥人本管理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