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晟屹
战国时期,李悝在魏国大刀阔斧推行变法,亲任大法官,直接审案。有一天,他在审理一桩命案时,被告人自动招出了三年前的一场谋杀案。案情有了进展是好事,但李悝当即脸色煞白,原因是三年前那桩案子已经结案了,是他亲自审的案,一个人被误判为凶手并处决了。也就是说,李悝因为误判害死了无辜的人。为此,他一筹莫展,按照自己定下来的《法经》,这是死罪。最后,李悝写好遗书,自杀了。
也许李悝能找出许多客观理由为自己辩护,还可凭着他在魏国的功绩和威望,用不着自杀,但他从内心深处对法律保持着敬仰、尊重和畏惧,自觉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他的自杀,无疑是最大的诚恳,让周围的同僚肃然起敬。因误判而自杀是不足倡导的,但李悝的死因值得敬仰。这是他履职的一次失败,也是他人性的一次胜利。
李悝比谁都清楚,规则就是为不守规则的人準备的,自己制定了规则,同时也在规则的约束范围内,要带头遵守。规则如果没有约束力的话,形同虚设,如同纸老虎,看似吓人,实则无用,特别是当规则被人突破之后,以身试法者依然故我,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规则就成了挂在墙上的一纸空文。
在美国,公司做决策时,往往有许多不同意见,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一地鸡毛,但是一旦规则定了下来,不管是哪一派都心服口服地百分百去执行;相反,在国内,在讨论方案的时候,大家好像一团和气,没有争议,可是一旦新规则定下来后,就有人故意找碴不合作,来阴的拆台。“无规矩不成方圆”,守规矩应该成为一种良好的习惯。对于个人而言,在日常工作中,遵守规则体现了个人的修养;对于家庭而言,在漫长的生活中,家庭成员守规则体现着良好的家风;对于社会而言,在无数人际交往和利益纷争中,遵守规则是秩序的象征和社会和谐的保证。
“二战”期间,美国空军降落伞的合格率为99.9%,这就意味着从概率上来说,每一千个跳伞的士兵中会有一个因为降落伞不合格而丧命。军方要求厂家必须让合格率达到100%才行。厂家负责人说他们竭尽全力了,99.9%已是极限,除非出现奇迹。军方就改变了检查制度,每次交货前从降落伞中随机挑出几个,让厂家负责人亲自跳伞检测。从此,奇迹出现了,降落伞的合格率达到了百分之百。规则的设立,除了约束自身的行为外,更深的是对自己的责任感,一个蔑视规则的人,就是对自身极其不负责任的人,这样的人,总是在挑战概率。要想让人人都守规则,就要让不守规则者付出代价,当他觉得所付出的代价成本高于破坏规则的成本时,自然就会守规则了。
1764年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古书毁于一炬,让人痛心疾首。突发的火灾把一名普通学生推到了一个特殊的位置,他在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做出一个勇敢的选择。原来在这之前,他违反图书馆纪律,悄悄把哈佛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准备阅读完后再归还。突然之间,这本书成为稀世珍本。该学生怀着不安的心敲开了校长办公室的门,说明理由后郑重地将书还给了学校。校长先是表示感激,并对学生的勇气和诚实予以褒奖,然后就把他开除出校。哈佛开除的理由是:让校规校纪看守哈佛,比用其他东西看守更安全有效。赏罚分明,这是对规则的最好致敬。
规则之所以被社会认可及遵守,在于它能让社会运行成本最小化。如遵守交通规则,无非在路上多耽搁几分钟,没有必要去争那么几分钟,因为那关系到生命安全。遵守规则,还要认识规则的重要性,它能带给我们稳定和安全,能带给我们秩序和友善。
一位父亲带着年幼的孩子去钓鱼。河边的告示牌上写着:“钓鱼时间从上午9点至下午4点。”父子俩上午钓了很长时间,终于钓起来一条大鱼。父子俩很高兴。突然,他看了一眼手表,严肃地对孩子说:“现在已经是4点20分了,按规定我们只能钓到4点,因此我们必须把这条鱼放回河里去。虽然孩子很不情愿,但父亲最终毅然把鱼放了回去。敬畏规则是一种态度,它使我们的生活和谐有序,使我们的世界和平美好。有了这次教训,这个孩子对规则才会心存敬畏,相反,他可能对任何规则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无视甚至践踏。
说到底,规则就是给那些不守规则的人准备的。规则就是秩序,没有规则就没有秩序。假如不受规则的制约,一味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去行使单位、团体大多数成员认为的不正义的事情,那么这个群体、单位很快就会陷入混乱。如果我们想追求稳定的、有秩序的生活,就必须信守这些规则,社会如此、单位如此、每个人也如此。
(摘自《做人与处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