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强强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0)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库区,坐落于黄河北干流上游段,左岸隶属于山西省偏关县和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右岸为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万家寨库区全长72.14 km,控制流域面积39.48万km2,总库容8.96亿m3,多年平均径流量248亿m3,多年平均流量790 m3/s,多年平均输沙量1.49亿t,年供水量14亿m3,是山西万家寨引黄供水的水源地,每年向山西万家寨引黄工程供水12亿m3,向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供水2亿m3。
黄河龙口水利枢纽库区,位于万家寨水利枢纽下游,黄河北干流托克托至龙口河段的尾部,左岸隶属于山西省偏关县和河曲县,右岸为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龙口库区总长25.6 km,水库面积约11 km2,水库总库容1.96亿m3。龙口水利枢纽对万家寨水利枢纽起到了有效的反调节作用,保证了黄河干流万家寨至天桥区间不断流,改善了下游河道的水流状况和取水用水条件,同时具有滞洪削峰等综合利用的作用。
万家寨水利枢纽、龙口水利枢纽运行过程中,将主要精力集中在防洪、防凌、调水调沙、供水、发电等方面,在两库区管理、征地移民后期遗留问题、库区水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重视度不够,以致这些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亟需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有:
受利益驱动,周边旗、县政府,企业,个人依托万家寨、龙口库区优质的旅游资源随处建设旅游项目,造成无序开发、违规建设。万家寨库区两岸采石场鳞次栉比,私采滥挖、向河道随意弃渣。万家寨水利枢纽作为引黄水源保护地,水质情况长期处于恶化状态,严重影响着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
两枢纽环境绿化、生态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原有垃圾场堆放饱和,经常出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序堆放,生产、生活污水未达标排放的现象。
因征地移民后期遗留问题引发的附近村民集体上访的事件频频发生。
基于以上问题和保护库区生态环境的需要,万家寨公司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大型水利发电企业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公司实际情况,组建了“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库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库区管理中心”。负责万家寨水利枢纽、龙口水利枢纽的征地移民管理、环境管理、水土保持管理、库区设施管理、库区水质监测、库区巡视管理、库区应急突发事件管理等方面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综合部、库区监管部、环境移民部三个部门。综合部主要负责员工考勤、工资、收发文、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库区监管部主要负责库区巡查、水质监测、库区安全管理、库区设施管理、库区应急突发事件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环境移民部主要负责征地移民管理、环境管理、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健全的组织机构为库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完善的组织机构保障。
各部门通过梳理本部门工作职责,精心编写了各部门规章制度。规章制度通过讨论、修改、完善、汇集、整理后在库区管理中心范围内发布。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了各部门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也有力推动了刚成立不久的库区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在枢纽范围内的征地虽然取得合法的土地证,但由于界限不清、标识不明,以致附近村民在公司征地范围内私自违规建设的行为时有发生,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为划清征地范围界限,明晰征地产权,库区管理中心委托专业测量单位,对公司征地范围边界进行测量,并埋设了具有清晰标识的混凝土界桩。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征地产权,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征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万家寨水利枢纽库区总长约70 km,建设期间对库尾987.00以下可能淹没的村民、农田进行了整体搬迁移民和补偿。万家寨水利枢纽建成运行后,库尾987.00以上道路、房屋、农田被河面溢冰淹没的情况经常发生。针对这种情况,以往的做法是,每淹没一次,公司就会联合地方政府,对淹没区进行测量统计,对受灾对象进行经济补偿。
多年的实践表明,这种补偿方式,没有体现企业对当地群众应有的担当和责任,并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鉴于此,库区管理中心吸取教训,尝试采取一次性补偿方案来解决万家寨库尾凌汛淹没问题。在公司出面协调下,库区管理中心经过和内蒙古自治区移民办、呼和浩特市移民办、鄂尔多斯市移民办、清水河县移民办、准格尔旗移民办就万家寨库尾凌汛淹没问题一次性补偿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共识。目前,该方案已进入实施阶段。
摸清万家寨、龙口库区基本情况,辨识库区危险源,掌握影响库区运行安全的危险因素,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信息支撑。库区管理中心委托专业测量单位,耗时3个月,对万家寨水利枢纽库区、龙口水利枢纽库区沿岸主要实物现状图进行测绘,并将测绘出的沿岸主要实物位置在地图上进行标注。此外,为更加全面了解这些实物信息,对主要实物进行拍照、附注,对其高程、面积、建筑情况进行了文字描述,并附有图片,建立了电子版的库区沿岸主要实物现状图。为库区管理中心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全面、有效、便捷开展库区管理工作创造了条件。
为了加强万家寨和龙口两个水电站厂房、大坝、近坝区水面和输变电设施等区域的保护管理,保证水电站运行安全、水库大坝行洪安全,防止在水电站和近坝区范围内发生人员落水伤亡、沉船事故。防止渔船(养鱼箱)进入电站水工建筑内,对电站水工建筑物及电站机组造成巨大破坏,保障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两电站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万家寨和龙口两个电站的实际运行情况,库区管理中心编写了《关于万家寨和龙口水利枢纽安全运行管理保护区范围划定方案》,方案已被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政府、清水河县政府、山西省偏关县政府、河曲县政府批准实施。
受万家寨库区网箱养殖、旅游开发及沿岸污水排放、生活垃圾倾倒等因素影响,万家寨库区长期为劣V类水质。做为山西省引黄水源地,严重影响供水水质和饮水安全,增加供水处理成本。为了对万家寨引黄水源地保护区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定,山西省人民政府批示,由山西省水环境科学院,对万家寨库区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前期数据收集、实地调研。为配合好山西省水环境科学院工作,库区管理中心尽最大努力,满足山西省水环境科学院工作人员调研需求,向工作人员提供了历年万家寨库区水质监测报告、万家寨水利枢纽库区沿岸主要实物现状图等资料,带领工作人员沿万家寨库区主要地点进行实地考察。此项工作的开展,有力推进了万家寨库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万家寨库区、龙口库区总长约97.74 km。为了及时掌握库区变化动态,及时对库区违法行为进行遏制,库区管理中心组织人员编写了《万家寨、龙口库区巡查管理制度》。该制度通过库区管理中心全体人员讨论、修改、完善。库区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巡查制度,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库区巡查。库区巡查成为库区管理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多起向库区倾倒废渣、垃圾、排放污水等的行为被及时举报和惩治,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观。
今后,库区管理中心将依托万家寨公司坚强后盾,借鉴、学习国内大型水库库区管理先进经验,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努力将万家寨水利枢纽库区、龙口水利枢纽库区打造成国内一流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