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炎,刘佳媛
培育、升级产业集群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当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重点实施的两大发展战略。在竞争性承接产业转移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各地产业低端发展与城镇空间无序扩张的现象十分严重,导致低端的产业集群不足以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同时粗放的城镇化也不能够承载高端的产业集群。因此,如何从理论上论证并在政策上指导产业集群与城镇化协同推进、互动提质,突破产业集群与城镇化双重“低端锁定”的困局,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亟需解决的命题。基于此,本文试图对二者的协同发展关系进行较为全面的文献梳理,以强化其中的理论认识,并为实践提供参考。
研究者主要从产业融合与价值链攀升两个基本视角理解产业集群升级概念。
产业融合视角更关注产业集群自身发展,从集群治理及其网络优化的角度,将产业集群升级理解为产业深度融合后集群整体品质的提升。朱华友等[1]研究了产业集群治理结构在内容和机制上的分异,分析了网络治理和价值链治理对产业集群升级的影响,并建立了产业集群升级的综合分析框架。王娇俐等[2]认为产业集群升级是集群企业间或与外部的网络结构变革,以及在结构变革基础上通过创新活动提升集群的发展能力。易开刚等[3]指出集群内各企业通过对知识技术的分享、学习和创新,不仅能够促进自身成长,还能够推动产业集群实现全面优化与升级。李肖钢等[4]认为产业集群升级是通过集群内各企业的努力和组织程度、组织结构的优化,不断强化企业之间、企业和其他机构的合作以及人际关系网络,促进集群内的知识创新和进步,最终实现集群内部组织、技术、产品、价值的升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价值链理论提供了一个将集群升级理解为集群在嵌入全球价值链的过程中向高附加值环节攀升的新视角,认为产业集群升级意味着集群能够在全球价值链中获取更高附加值和更强劲的发展动力。Humphrey等[5]认为产业集群升级主要是指集群企业基于全球化分工要求,生产出更好的产品,提高劳动生产率或者进入技术含量更高的领域,从而提高销量,获得更大收益。曹丽莉[6]将全球价值链划分为购买商驱动型与生产商驱动型两种类型,指出不论何种情形,产业集群就是沿着价值链升级,通过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在全球价值链中由低端走向高端。张卫华等[7]进一步指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渗入和发展,全球产业组织形式和分工模式再次发生深刻变化,产业功能价值模块的知识跨界、跨区域流动速度不断加快,产业对区域载体的依赖程度也有所下降,使得产业网络集聚的外部性替代了地理集聚的外部性,因而产业集群升级最为关键的是主动嵌入全球价值链,获取更高附加值。
事实上,产业集群的产业融合与价值链攀升是相辅相成的,集群品质提升必然促进集群全球价值链攀升,而集群全球价值链攀升也必然带来集群企业的深度融合。因此,产业集群升级是通过集聚高端要素、优化组织结构与专业分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业集群深度融合并向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持续获取更高附加值的过程。
新型城镇化是“十八大”以来力推的重点改革举措。相对于传统粗放式用地、用能的城镇化而言,新型城镇化更强调内在质量的全面提升,也就是要推动城镇化由偏重数量规模增加向注重质量内涵提升转变。学者们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差别并不大,但侧重点仍然有所不同。中国金融40人论坛课题组[8]分析了传统城镇化低效率的弊端,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新”在于提升城镇文化和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农民到市民的转变,而不仅仅是追求城镇空间扩张和城镇建设。任远[9]认为新型城镇化除了城镇空间扩张和城镇人口比例提高外,更要注重以人为本,是将城镇化的动力、目标和发展过程回归到人本身,将人的权利、人的发展能力、人的福利和幸福作为城镇化的核心。杨佩卿[10]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角度阐述新型城镇化,认为它以城乡统筹、产城互动为特征,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和生产聚落互促互进、协调发展的城镇化。
事实上,学术界关于新型城镇化概念的界定大都是从不同角度对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的合理阐释。综合其中观点,新型城镇化是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突出城乡统筹、产城融合、生态宜居与可持续发展,追求城镇功能的普遍提升,最终实现“产业-空间-人口-生态”融合演进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也显现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推出该项改革的重大意义。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路径选取的是政府“推进模式”,一些地方实施土地城镇化先行策略之后,出现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产业与人口集中速度的“城市蔓延”现象。在经济发展由数量导向转为质量导向的大背景下,这种工业化与城镇化割裂式发展模式终将被淘汰,并最终实现产城融合发展。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已经上升为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相关研究也只有进行学理“升级”,才能更好地指导社会实践。
对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关系问题,学术界不断深化认识。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展经济学家与地理学家就已经从产业的区位选择、规模经济、工业化水平、产业结构变迁等方面探索产业发展与城镇化之间的交互作用,1975年Hollis等[11]提出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比较的世界模型,较好地概括了工业化、产业结构与城市化关系的一般变动模式。20世纪90年代,产业集群理论的兴起使学者们开始关注产业集群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巨大作用,这是因为,越来越多地区的发展现实表明,一个地区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能否形成良好的城镇化效应,关键在于能否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12]。国内外学者从外部效应、交易成本、技术创新、劳动力流动、区域竞争力提升等多个方面,较为全面地分析了产业集群与城镇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循环累积、耦合发展关系及其共振效应。
近年来,随着全球分工不断深化以及我国步入工业化后期,学者们逐渐发现产业集群与城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已经逐渐演变为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的协同发展关系。原因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有产业集群升级作为支撑,产业集群升级需要有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来承载。只有协同推进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才能在新的发展阶段,有效地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
首先,产业集群升级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驱动力。曾煜等[13]研究发现,我国一些地区城镇化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在于产业集群发展偏弱。传统粗放式城镇化之所以低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产业集群的“低端锁定”。一个地区的产业集群,只有能够嵌入全球价值链进行升级,才能实现对高质量城镇化的正向驱动作用。对此一个重要的解释是,产业集群升级使同类企业面临更激烈的竞争,通过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机制促使集群内部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在提高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推升城市的创新能力,从而为城市发展提供内在动力。曲红等[14]认为产业集群升级与创新是密不可分的,当集群竞争优势的源泉由低成本转向创新能力时,集群升级最终归结为城市创新系统的升级,并因此带来更高质量的城镇化。于斌斌等[15]研究发现产业集群与城镇化存在生产要素、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及制度环境等4个方面的耦合关系。不同互动层级的参与者在创新机制、选择机制和扩散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内生性地推动二者从萌芽起步阶段向耦合发展阶段再向创新整合阶段不断地进行层级转换和阶段跃迁,而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的互动是二者的创新整合阶段。许树辉等[16]研究表明产业集群与城镇化在创新主体、创新空间、创新资源上相互重叠,互为动力,产业集群升级对城市政策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创新、机制创新,甚至空间组织创新都会产生明显的拉动作用,最终使城市在全球城市功能体系中的地位得以提升。
其次,新型城镇化能够为产业集群升级提供适宜“土壤”。王琦等[17]研究发现,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有区域经济空间作为载体。换言之,产业集群成长和升级需要有一个包括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条件等的“产业承载系统”相匹配,而新型城镇化恰恰可以为产业集群提供更加便捷的资源共享平台,有利于集群企业相互合作,实现集群成长和升级。Michaels等[18]立足全球视角对城市化进程进行分析,指出世界性的城市化推进了全球产业的分工重组,加速了产业专业化分工,有利于地方产业集群升级。吴福象等[19]认为新型城镇化通过人口与产业双向的空间聚集和累积作用,不仅提供了创新要素的来源,而且提高了要素空间集聚的外部经济性,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结构的调整,提高产业集群的层次;孙叶飞等[20]发现新型城镇化以节约集约、产业互动、生态宜居为基本特征,势必会对原有产业发展模式产生变革性引导作用,部分粗放型企业会因此退出市场,而集约型、高附加值型的新型企业方可存活下来,这种“选择效应”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效促进产业集群升级。
最后,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存在良好的协同发展关系。鉴于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的相互支撑作用,近年来,关于二者的耦合协调关系和协同推进效果越来越受到关注。陈斌[21]基于系统耦合视角对产业集群和城镇化关系进行分析,发现二者在同一区域内互为发展和约束条件且耦合作用明显,并通过构建产业集群与新型城镇化耦合模型,表明产业集群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度会对集群发展产生门槛效应,同时影响到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与质量,因而地方政府需要注重产业集群和新型城镇化的综合治理。刘鲛肖[22]结合当代中国产业集群发展特征以及新型城镇化理论内涵,对新型城镇化与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的模式进行了探索,提出了基于产业转移、基于融资方式改革与创新以及基于加速服务业发展的三种中国新型城镇化与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模式,并指出基于产业转移的城镇化与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模式是一种更为基础、适应范围更加广泛的协同发展模式,而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已成为中国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赵增耀等[23]认为产业集群与城镇化是区域经济中相互作用的两个系统,二者耦合作用表现为正反馈或负反馈,并通过构建城镇化与产业集群的耦合模型,实证发现提高城镇化与产业集群耦合水平会对技术创新效率产生正向影响,有利于促进区域创新发展。邓志旺[24]对我国六十年产业集聚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回顾与梳理,得出了产业集聚与城镇化关系逐步从分离到联动的结论,认为产业集聚与城镇化良性联动是人、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的基础,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
目前识别产业集群程度的指标主要有行业集中度(CR)、区位熵(LQ)、空间基尼系数(G)、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Hoover系数与E-G指数等。关于产业集群升级,国内外学者侧重于其形式、机理与影响因素等内容,对其进行测度的文献较少,集中于两种思路。一是通过度量集群创新或竞争能力的提升进行间接测度。潘利[25]运用生产要素改进、集群内企业发展程度(包括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信用度提高、企业品牌等)与产业集群系统结构优化程度(包括产业结构、集群网络、集群品牌、集群创新能力提高、产业集群履行社会责任等)来度量产业集群升级。周扬波[26]采用与上海IC产业相关的资本累积、科研投入、科技人员人数、企业规模等来衡量高级生产要素的积累情况,并将高级生产要素的积累作为集群升级的关键度量指标。芮雪琴等[27]运用创新能力(包括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潜力等)、生产效率(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竞争优势(成本费用利用率)来度量产业集群升级的程度。姚刚等[28]对集群企业升级行为解释为生产结构的改善及素质与效率的提高、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产品质量的提高,并运用集群竞争力增强、新产品的引进或开发、在产业链中逐步向更高附加值迈进、实现了战略更新等指标来进行度量。二是通过直接计算集群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分工位置”变化来进行直接度量。但这方面的研究还刚刚开始,一些文献只是为此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手段。王金亮[29]利用Antras等定义的上游度指数,通过测算中间产出经过各个子环节变成下游产出的所有环节数来表征价值链中某行业的坐标,并对我国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上游度进行了测算,比较得出我国产业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的结论。王岚等[30]利用Koopma等定义的GVC地位指数,通过构建和测算价值链地位指数、增值能力指数和价值链获利能力指数,刻画了1995—2011年中国不同技术水平制造业融入全球价值链的路径及其演进特征。葛顺奇等[31]构建了企业可执行多工序的全新生产函数,证明了增加值率和要素(劳动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密集度以及“工序构成”的联动关系,为通过计算产业集群在“工序结构”上的变化来测度其升级水平创造了条件。
学者们主要以城镇常住人口的城市化率来衡量各个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但鉴于新型城镇化的丰富内涵,传统城市化率这一单一维度指标并不能承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全部内容,需要通过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多个维度进行分析。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是联合国人居中心提出的城镇发展指数(CDI)以及城镇指标准则(UIG),均包含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内容[32-33]。国内学者对新型城镇化的测度主要采用复合指标法,虽然具体的指标体系构建存在差异,但现有研究的测度指标大多都包含人口、经济、空间和社会四个方面。彭冲等[34]提出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空间城镇化、社会城镇化四大类共15项具体指标,并构建新型城镇化的评价体系。王新越等[35]建立了由人口、经济、空间、社会、生态环境、生活方式、城乡一体化、创新与研发等8个子系统构成的新型城镇化评价体系,并采用熵值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随着对新型城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对其内涵的理解也越来越丰富,并逐步将社会公平评价放到对新型城镇化的评价体系当中。吕丹等[36]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生态建设等新型城镇化的社会和生态内涵,在系统梳理既有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进而强调客观和发展式评价的重要性,然后针对既有评价体系的不足和缺陷,提出了更加完整的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李红燕等[37]选取经济、社会、生态、空间等多个视角来构建新型城镇化的指标体系,包括指标有经济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空间城镇化、社会城镇化、生态城镇化和平等城镇化等6个方面共26个二级指标,其中平等城镇化包括城乡居民收支均衡度及联系度等。
关于二者协同发展关系的测度,存在两个基本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通过实证分析,论证二者间协同发展关系的存在性。陆根尧等[38]通过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分别对东、中、西部产业集群与城市化关系进行分析,得出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结论,并且产业集群对城市化的促进作用随着产业集群程度的提高而先变大后变小,但城市化对产业集群的促进作用,在我国当前发展阶段下会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而持续增强。曾国平等[39]以服务业集群为例,采用各省市2000—2011年的样本面板数据,运用空间计量模型论证了服务业集群对城市化发展的影响,即我国城市化发展呈现出明显的空间集聚特征和空间溢出效应,物质资本集聚度对城市化发展的作用下降,人力资本集聚度的作用上升。马志东等[40]分别选取东部和中西部的省市作为样本,运用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分析,得到产业集群与新型城镇化的显著相关关系和阶段性互动的差异性特点。夏永祥等[41]以江苏省为例,考虑产业集群和城镇化的综合性设计测度指标,运用多元典型相关分析法对产业集群与城镇化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二者显著相关并具有互动发展作用。
第二个层次是构建“产城融合”度指标进行测度,对二者协同发展的程度进行度量。王霞等[42]以56家国家级高新区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因子分析法建立了高新区产城融合度评价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并用熵值法为各类评价指标赋权重,最终取得各高新区的综合得分和排名。徐维祥等[43]运用耦合协调模型、地理加权回归模型以及趋势面分析等方法对产业集群创新与浙江省县域城镇化之间的耦合协调度进行测度,并分析了其空间特征以及驱动力,发现浙江省产业集群创新与县域城镇化协调度呈现出持续的空间集聚态势,且集聚的强度呈倒“V”型的变化态势。丛海彬等[44]在资本自由流动的两城市模型中引入产城融合变量,从人本导向、产业支撑和功能匹配等三个方面17个具体指标构建产城融合的指标体系,并基于产城融合的要素适配模型,对2000—2014年以来中国的产城融合路径及其时空演变进行了动态刻画,进而利用同时段中国252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对理论进行实证检验。从相关测试的结果看,在快速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我国许多地区存在产城融合度较低的情况,其原因可能源于我国城镇化过程具有明显的行政主导色彩,而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支配下往往实施土地城镇化先行策略,导致产业集群升级和新型城镇化不能协同发展的现象广泛存在。
综上所述,相关文献已经充分认识到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协同发展的重要性。产业集群升级能为新型城镇化集聚生产要素、产业和人口,推升新型城镇化水平;新型城镇化也能为产业集群升级创造社会需求、提供发展空间、供给生产要素,推进产业集群升级。同时,我国许多地区的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的程度偏低,并最终衍生出普遍存在于大、中、小城镇中的发展失衡问题:大城市核心区人口集聚规模超出了其空间承载能力,中等城市人口集聚速度滞后于产业布局与空间开发,小城镇人口集聚规模缺乏产业支撑。
可见,我国城市因产城脱节导致的发展失衡具有系统性。遗憾的是,目前系统思考我国城市发展失衡的文献还不多。由于缺乏系统思维,使得多数研究的结论往往片面地强调如何进行产业集群升级来吸纳更多企业,或者如何通过提升公共服务来吸纳更多人口以破解城市的发展失衡。但这种片面结论并不适用于所有城镇,原因在于,并不是所有城镇都有产业集群持续发展升级的基础或吸纳“足量”人口的能力。一方面,部分“先城后产”的城市特别是一些小城镇,正面临着人口剧增与制造业衰退的双重压力。受户籍门槛与高迁移成本影响,农村人口更倾向于迁入迁移成本较低的小城镇,导致小城镇人口剧增。但相比于大中城市内在的要素集聚效应,低素质的劳动人口、交通条件的限制、经济规模的狭小等使得小城镇只具备较低的产业集群效应,难以从产业上支撑人口快速增长。另一方面,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统计,如果把全国新城新区的规划人口加起来,将达34亿[45],部分“先产后城”的城市特别是一些中等城市,在产业发展起来后,因为吸纳不到理想的人口规模,导致高端人才与产业工人严重短缺,无法支撑产业调整发展需要,其新城区与开发区在产业“空转”乏力衰退后成为“鬼城”,这种现象在全国具有一定普遍性。
因此,要深入研究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的协同发展问题,要先充分考虑我国未来城镇的空间合理布局,在此基础上确定相应城镇的长期发展趋向与产城融合路径。部分人口集聚能力极强的城市,如一些特大城市,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应以强化服务功能为导向,只保持少量具高技术特征的制造业;部分人口集聚能力上升空间大、但目前人口集聚仍然不足的城市,如一些中等城市,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应以强化制造功能为导向,同时通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来增强人口集聚能力;而部分产业集聚能力较弱的城市,如一些小城镇,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应以适当减少工业化的生产功能为导向,其空间扩张要严格控制,以避免小城镇“硬化”后的不可逆性,从而保证小城镇的未来发展具有更好的弹性与可持续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引导实现整个城市体系的产城融合发展,即大城市服务集聚、中等城市生产高效、小城镇生活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