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杰
武汉市第二中学有高二(六)班 湖北武汉 430000
从近现代历史来看,国家之间的贸易冲突不仅是贸易问题,更是国家之间的博弈问题。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不论是静态博弈还是动态博弈都可以说明在国际贸易领域中最优的选择是合作而非对抗。
(一)静态博弈中的典型模式——囚徒困境。从理论层面分析,排除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实现自由贸易,可以充分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有利于世界整体范围内提高生产效率。因此,可以假设如果两国均清除各种进口壁垒,实现自由贸易,其各自的所得为8;如果两国均采取贸易保护,比较优势难以发挥应有作用,资源没有被充分利用,各自的所得为5;如果一方实施贸易自由策略,对进口商品仅征收较低的关税且不采取任何旨在限制进口的非关税措施,而另一方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在正常关税之外,设置种种贸易壁垒限制商品的流入,其结果就是,采取贸易自由策略的一方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国外市场,其所得为4,而采取贸易保护策略的国家则保护了国内市场同时也可开拓国外市场,其所得增长为12。
根据对囚徒困境模型的分析,A、B两国为了实现个体理性,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会采取(贸易自由,贸易自由)这一策略组合,因为贸易自由不是占优策略,所以双方均有动机改变自己的选择,在双方的博弈下,最后的局面必然稳定在(贸易保护,贸易保护)这一结果上,该结果正是此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
由此可见,选择贸易保护是各国追求个体理性的结果,这一结果必然导致两国间的贸易摩擦不断且逐渐升级。但是在这种策略下,双方所得利益都不如在(贸易自由,贸易自由)这一策略组合下的利益所得。我们不难看出,国际贸易最好的选择是合作,共同采取自由贸易政策。
(二)动态博弈中的典型模式——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在一般情况下,两国之间的贸易不可能是一次性贸易,而是无限重复的贸易。因此,两国关税的博弈也是无限重复的博弈。根据博弈论中重复博弈的分析,在无限重复博弈中存在合作解。无名氏定理表明,无限次重复博弈可能有无穷多个精练均衡结果。因此,精练均衡并不能帮助我们走出多重均衡的困境。在两国(包括多国)贸易中可以利用WTO的规则(或者双方制定协议)来达到一个“聚点均衡”。
分析表明,两国政府为了谋求一种长期关系,且使其福利最大化,在贸易政策上都应采取合作的态度。特朗普政府想通过贸易保护使自己获得更大的利益,但是却不能阻止别国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也采取贸易保护。在两国都实施贸易保护的情况下,两国所获得的利益比自由贸易情况下的利益要少。
因此,通过博弈论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国际贸易最好的贸易选择就是双方积极合作。
美日贸易摩擦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国家间贸易摩擦的典型案例,通过对美日贸易摩擦的博弈论分析,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清世界贸易格局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美日贸易摩擦案例分析。美日贸易摩擦初发阶段(20世纪50年代中期~60年代)。从二战结束至60年代中期,日本对美国的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1965年,日本对美贸易出现顺差,美日在钢铁贸易领域开始出现摩擦。美国出于政治利益考量,出于冷战的战略需要,对日本釆取了忽视、宽容的贸易策略。
美日贸易摩擦频发时期(20世纪70年代—80年代上半期)。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第二经济大国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日美围绕彩电、汽车等产业的贸易摩擦不断升温。日美间围绕汽车、摩托车等产品的贸易摩擦,一直持续到90年代前期。
美日贸易摩擦全面升级时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上半期)。20世纪80年代里根执政期间产生的美国巨额财政赤字和高利率政策,日美贸易贸易摩擦进一步激化。1980—1984年,日本对美出口占其出口总额比重从24.2%上升到35.2%,而自美进口的增幅明显低于对美出口,贸易顺差扩大至330.8亿美元。“日本异质论”、“日本威胁论”等在美迅速蔓延。1985年的“广场协议”,使日元被迫大幅升值。1988年,美国出台“新贸易法”,启用所谓的“超级301条款”,将重点指向当时的日本。
美日贸易摩擦经济低迷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90年代中期以后,日美间贸易摩擦趋于平缓。日本已将对外贸易的重心从美国转移到亚洲地区(特别是中国),对美国而言,日本已不再是美国经济霸主地位的主要竞争对手,双边贸易摩擦总体趋于平缓。
(二)美德贸易摩擦案例分析。德国属于老牌经济强国,美德之间的贸易摩擦也是频频发生。但是德国总能从贸易摩擦中“脱身”,将贸易冲突带来的伤害最小化。
1985年签订的“广场协议”也使德国受到了创伤。广场协议签署后,马克大幅升值,德国经济面临比日本更为复杂的财政危机和产业结构落后两大现实问题。德国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抵消了马克升值的不利影响,妥善处理了贸易摩擦、政府债务和产业结构落后等问题,德国进口与出口始终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逐渐成为全球贸易顺差最大的国家之一,进而稳住了本国经济,避免与美国产生激烈的贸易冲突。德国主要措施如下:
第一,德国实施双向自由贸易开放政策。出口的产品结构和地区结构较为均衡,有效避免了贸易摩擦。以1987年为例,德国没有一种商品的出口额占出口总额25%以上份额,这与同期日本出口商品结构(汽车和机床合计达到70%)形成鲜明对照。从出口地区结构看,德国出口市场比较分散,美国是其最大的贸易伙伴国,但其顺差额仅占美国对外逆差整体规模不到10%,而日美贸易顺差最高接近美国贸易逆差额的60%。
第二,实施稳健、独立的货币政策和适度的财政政策解决政府债务问题、产业结构问题以及马克升值对出口的消极影响。广场协议签署后,马克大幅升值,德国经济增长率连续下滑,但德国央行依然维持了3%以上的存款利率,这几乎是日本同期的两倍。在汇率政策方面,通过温和、谨慎推动汇率升值给国内企业以时间来适应,同时适度增加国内结构调整压力。在财政开支方面,通过减少补贴等手段削减财政支出和政府债务增速,为之后的减税措施留出空间。在税收方面,对企业大幅减税。德国联邦政府还通过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利用财政补贴资助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支持企业的研发活动,经济结构调整有效推进。
第三,持续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扩大自由贸易范围。回顾德国的经济和贸易发展史可以发现,德国一直是自由贸易的推行者。早在1888年,德国便建立了汉堡自由贸易区。二战后,德国贸易发展直接受益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通过关税同盟扩大了贸易量,避免了贸易冲突。欧洲自由贸易区的持续推进,使得德国在汇率、关税和开放度等各个方面具备优越的外贸条件,为德国成为制造强国和贸易强国提供了持续动力。
德国当时面临着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和货币升值带来的外部需求冲击,却并未采取大规模的需求刺激,而是从供给侧角度,通过稳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通过利润的提高来促进企业投资。德国虽然承受了短期的经济下滑压力,但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保持了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从德美贸易摩檫来看,我们仍然可以发现,贸易摩擦并非只是贸易领域的冲突,它体现的是国家间各领域的博弈。
基于博弈论和美日、美德贸易摩擦的分析,结合目前世界经济形势和国际贸易出现的新特点,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一)贸易摩擦的激增是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国力增长的表现之一。在新兴大国崛起的过程中,其国力的扩张和国际贸易的迅速增长必将触及既有大国的利益。新兴大国与既有大国之间的摩擦具有必然性。纵观日美近半个世纪以来的贸易摩擦,不难发现日美摩擦的激烈程度是与日本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当日本的发展触及美国经济霸权时,日美贸易关系就相对紧张;当日本经济发展放缓时,日美摩擦就相对缓和。
(二)贸易摩擦是多领域博弈的结果。若政治需要,即使存在贸易不平衡,也可避免贸易摩擦。反之,若政治需要,贸易摩擦也可称为制衡国家的一种手段。
(三)贸易摩擦是一种多领域博弈。贸易摩擦不仅仅是大国在贸易上的博弈,在其背后体现的更是大国间政治、军事、外交与经济上的博弈。贸易冲突只是用来遏制大国崛起的一个工具,也是大国在政治上对抗的具体体现。
(四)贸易摩擦是大国崛起的必然产物。统计显示,从1914年到1990年间,国际经济领域中的摩擦占到了国际摩擦(包含政治、军事等)的53%。1990年代以后,经济摩擦更是占到了绝大部分。任何一个大国的兴起必然对现存国际关系产生巨大的冲击,国际摩擦往往会呈现一条“倒U”曲线。兴起之前,国际交往较少,利益冲突不多;兴起时期,由于要打破以往的国家政治经济格局,国际摩擦大幅度上升;待兴起成为既成事实,被世界广泛认可后,摩擦就会减少。
近年来,全球化陷入低迷,保护主义逐渐上升,贸易摩擦加剧,多哈回合谈判推进缓慢,WTO多边贸易体制日趋边缘化。中国作为世界两大经济体,其经济发展政策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面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升级不断,应该注重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客观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和研究,坚定执行40年来对外开放的改革政策,出台符合国际贸易经济规律的措施来应对世界经济的新形势,解决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