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法官“初心”与“使命”的认识

2018-03-23 03:14对话嘉宾陈昶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
法庭内外 2018年1期
关键词:海淀区法庭审判

对话嘉宾:陈昶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

《法庭内外》杂志社:陈庭长,恭喜您继今年7月份获评全国十大 “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荣誉称号之后又当选“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这是对您在审判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您曾多次表示,荣誉不仅仅属于您个人,更属于海淀区法院。能否结合您在海淀区法院从普通干警成长为专家型法官的这12年历程,谈一谈您与海淀区法院背后的故事?

陈昶屹:能够获得这两份沉甸甸的荣誉,我感到十分荣幸。但是正如我所说的,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还属于全体海法人。个人的成长永远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从我2005年入职海淀区法院以来,12年间,海淀区法院已经成为了我的家,它不仅是我灵魂受戒的本山,也是我心灵栖息的家园。

当我刚刚以一名法官助理的身份进入海淀区法院时,被分配到民一庭,民一庭是当时民事审判的精品庭室,负责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我的师傅是拥有30多年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高亚琍老师。高法官不光是从审判经验上,还在审判技巧、审判思路等方面都给予了我非常多的指导。给高老师做法官助理的那三年,我受益匪浅。除了幸遇良师,我还幸遇一位好的领导——当时的民一庭庭长马军老师。马庭长也做过我的指导老师,对我也进行了非常细致的指导。他当年指导我写的一份阅卷笔录,还被北京高院教培处评选为优秀指导范例的第一篇,编入了教材。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海淀区法院给了我非常好的学习机会。

2008年,在海淀区法院的支持下,我开始攻读人大的法学博士学位,在读博的这三年内,依然是民口的结案状元。后来,通过我撰写的一些调研宣传,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我,在这个“圈”里有了些知名度。院里也是大力帮我做人物推介、宣传报道等。

我能有今天的荣誉,是因为背后有一个强大的海淀区法院在支持着我。是海淀区法院多年来对我的支持、帮助和栽培,才成就了我今天的荣誉。我心中对海法充满了感恩。

《法庭内外》杂志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是党的十九大的主题,也是每个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作为一名一线办案法官,能否向我们透露一下您想要做法官的“初心”和做法官后的“使命”?

陈昶屹:我做法官的“初心”应该说来源于两个阶段:一个是“自发”,一个是“自觉”。“自发”阶段跟我童年的一段经历有关。在我十岁那年,我的母亲下岗了。为了贴补家用,她只好带着我走街串巷十几里路,卖一些小玩具,挣点辛苦钱。没想到,祸不单行,我母亲的一个朋友向她借3000元钱,母亲很爽快地就借给他了。不久之后,这个人就跑了。由于当时没有法律意识,没有留任何字据,报案都没有人受理。这3000元钱是我母亲下岗领到的全部费用,每分钱都是汗水里泡出来的。看到母亲把自己关在屋里抹眼泪,当时我的心很疼。我多么希望能有人站出来,为母亲主持公道,可惜没有。经历了这件事情以后,我在心里立志,如果以后我能成为一名法官,我至少要做一个好人。当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又孤立无援时,我要主持正义。而“自觉”阶段,是在我学习了法律之后,尤其是学生时代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之后,通过经常跟着老师出去调研,我深刻地感知到了老百姓的疾苦,了解到老百姓确实对公平正义有着强烈的需求。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和党员,身上的责任感也促使我选择要成为一名法官。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法官的使命。法官的使命包含三大公正的层面: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大家都很熟悉,其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对于形象公正,很多人还意识不到它存在的必要性。我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这句话非常深刻,这既是对法官的最低要求,也是对法官的最高要求。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感受”就包括法官的形象要公正。这三个公正层面,是我们每名法官都应该努力的方向。

《法庭内外》杂志社:您作为一名年轻的专家型法官,审理过众多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像全国首例“被遗忘权”案、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等,都是社会媒体关注的热点,经您审判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您成就了案子,案子也“成就”了您。在您审理过的众多案件中,您认为哪件案子“成就”了您,或者说是印象最为深刻的呢?

陈昶屹:专家型法官这个称号不敢当,我只是在十几年的审判工作中积累了一点点经验,未来还有很多知识值得我去探索。不过,我确实是审理过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件。如果让我说一个印象最深刻的案子,我想应该还是北京大学诉邹恒甫侵犯名誉权案吧。这个案子在当时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基本案情就是,北京大学前教授邹恒甫在其加V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中公开爆料,指称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教授与梦桃源餐厅女服务员存在不正当关系。这个爆料一出,舆论一片哗然。后北京大学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

我之所以对这个案子印象非常深刻,是因为它有四个特点:第一,确立了言论的四个层次的规则,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还被许多学者、法官、律师引为范例。第二,审理过程全程公开,是北京法院采用微博全程直播的“首例”民事案件。第三,在2014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民事案件,同时,由于此案在舆论引导工作中作出了积极回应和引导,也得到了专家和网友的认可,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策划案例。第四,为了让判决书达到老妪能懂的程度,我曾九易其稿,最后这份判决书被评为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一等奖。

《法庭内外》杂志社:2017年您还有一个身份的变化——成为中关村法庭庭长。在您的带领下,中关村法庭组成了法官及法官助理全部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并且拥有一位博士后和两位博士生的豪华阵容。司法改革对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了高要求。您认为,对于青年法官来说,应该如何锻造过硬的办案能力呢?

陈昶屹:我一直认为,法官是个终身学习的职业。因为法官解决的是社会方方面面的问题,对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甚至人类学等领域的知识都要有所涉猎。就拿我们知识产权法官来说,不光要看中国的法律和判例,还要看西方的判例和国际条约。学知识产权,应该要有世界视野。有一个著名的“沙堆理论”讲的是,沙堆之所以能堆的高,是因为它的底座宽。这个理论对我有很大启发。作为一名法官,如果你想提高你的审判能力,就必须让你的法律基础足够扎实、专业涉猎足够广泛。有人说,相声演员的肚子里都是杂货铺,我认为,我们法官也是这样。

我相信,学者型、专家型法官应该是未来法官队伍的发展方向。因为法官不能仅仅是做一名“裁缝”,他应该也是一名设计师或者工程师。法官有义务要推动立法的完善,推动整个法学的发展。所以,青年法官应该珍惜可以大有作为的时光,努力提升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能力,来弥补社会阅历及审判经验不足的不足。

《法庭内外》杂志社:中关村法庭是全国第一家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派出法庭,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其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直线上升。面对案多人少这一难题,您尝试过用哪些案件管理、知识管理的方法来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

陈昶屹:其实,随着法官们审判经验的逐渐丰富,见到的新案子会越来越少,80%都是常规的类型化案件。如果这些案子都通过法官重复来做的话,无论是时间还是精力都会花费太多。要解决案多人少这个问题,就必须改革案件处理的生产方式,顺应当前的大数据潮流,借助信息化手段来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我们庭里把案件做了类型化整理放到数据库中,法官遇到类似的案件可以直接在数据库中找到,以便参考;并且我们还确立了全流程化速裁审判机制,建立了速裁组,充分利用了知识产权案件的案件权属、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各要素较为整齐的特点,集约处理类型化案件,简化不必要的程序,探索要素式文书,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截至12月31日,速裁组的刘佳欣法官已经全年结案1550件,可见,我们的速裁审判机制还是非常有效的。

在知识管理方面,我们中关村法庭设立了一个“中关思享”业务分享品牌。这是一个知识分享、知识总结的平台。大家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提出来讨论。我们还建立了三个数据库:问题库、公共知识库、律例库。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可以集合起来放到问题库;在“中关思享”讨论形成规则后可以放到公共知识库或者是律例库里的规则中去。另外,我们正在编校一本法官办案实务手册,这本手册把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司法观点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整理,对此前在适用中遇到的问题作出了提示,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而且同一个庭室的裁判思路也能得到统一。

知识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大家都来贡献自己的知识,最后形成大家共享的知识。这样法官将会有更多的精力用来做一些案件价值判断、司法裁量等创造性工作,而不是一味忙碌于已经规则化了的判决。除此之外,知识管理还可以解决一个问题——庭里来了新人,他们学点什么?有了知识管理的数据库之后,新人可以从这里找到我们已经编好了的法条、规则和判决,这些就是他们学习的基础。其实,这就跟孩子摔跤的道理一样,明明走在前面的孩子已经在这个地方摔了一跤,难道还要让后来的孩子在同一个地方再摔一跤吗?

《法庭内外》杂志社: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您不仅攻下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还笔耕不辍,撰写了上千篇外宣调研稿件,质量都相当高。在当前办案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您是怎样理解做调研宣传工作的意义及您的一些写作心得体会?

陈昶屹:我很喜欢《士兵突击》里许三多的那句话:“好好活着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着。”我认为写外宣调研稿件就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做法官不能仅限于坐堂问案,还应该多发挥审判的向前、向后延伸功能。写写办案心得,归纳总结新型案件,以后处理此类案件就可以迎刃而解;同时,也为平时调研、写论文、讲课收集了素材;更重要的是,能把自己在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写成一些普法文章,给老百姓做提示,我感觉这是在做善事。这也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因此,在我看来,写外宣调研稿件是件一举多得的事情。在审判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本身就是提高自身能力的过程。在弄懂这些问题,形成文字之后,会在脑子里形成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等下次遇到同样的问题,就可以直接调用答案。调研宣传工作跟审判工作是相互提升、相辅相成的。

至于写作心得,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开庭时如果发现有什么好的点可以写,会随时记下来,开完庭之后就会把这些点整理出来,这些就是值得注意、提醒自己或者别人的地方。经过整理与思考,这些审判过程中注意到的问题可以转化成多种形式,比如统计分析、外宣、论文等。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要做到处处留心、时时思考。

《法庭内外》杂志社:您曾说过一句话,“唯信仰与健康不可辜负”。如今,法官们因办案压力大、过度劳累而倒下的新闻屡见不鲜。据说您爱好养生,喜欢运动,您能否分享一些养生锻炼之道给广大法官呢?

陈昶屹:我的父亲是一名中医,受家庭熏陶,我是比较注意养生和锻炼的。作为一名普通人,要注意锻炼身体;作为一名法官,就更要注意锻炼身体;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再怎么注意锻炼身体都不为过。就像时间、知识可以管理一样,健康也可以管理。法官平时工作比较繁忙,可以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让工作和锻炼交叉进行,劳逸结合。我的办公室虽然不大,但是仍然摆着一些健身器材和养生食品。在上午和下午有空的时候,我都会自己做做广播体操、俯卧撑,练练深蹲什么的。我对法官同仁们提出的关于养生的一点小小的建议就是,要做到起居有常,饮食有节。结合身体节律、工作效率的兴奋点、季节等因素来综合管理。

《法庭内外》杂志社: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您身边应该也有不少“战友”跳槽离开,而您始终“坚持信仰,选择留下”。能谈谈您内心对法官职业所秉持的这种信仰是什么吗?

陈昶屹:我始终认为,一名法律人的终极梦想就是做法官。法官可以通过他的裁决来规范社会行为,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这个职业对于国家、社会、人民都是有着非常重要意义的。虽然身边不少优秀的法官选择了离开,但是,我看到有更多的战友选择了留下。并且,当我跟那些曾经的战友聊天时,很多人还是依然认为法官是法学院学生最好的职业理想。人人都有自己的处世观,我理解他们,但是我的内心非常确定我自己的处世观是什么。

我是一个比较理想主义的人。在我的内心,一直怀揣着一种“家国情怀”、一种天下为公的责任感。一首歌里唱得好,“你不扛枪我不扛枪,谁来保卫祖国谁来保卫家?”具体到法官这个职业来说,也是一样。都不做法官,都去追求高薪,那人民的公平正义谁来守护?我有时候扪心自问,如果我放弃了这个理想,到老了的时候我会不会后悔?最后经过我的思考,我知道我一定会后悔的。物质生活总是有尽头的,但是精神生活是无限的。我觉得,如果一个人在人生的中途就轻易放弃自己青年时期或者儿时的一些理想,是很可惜的。所以,我非常坚定地选择留下,守护最初的梦想。

目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非常重视法治,这正为法官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和良好的平台。在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我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不仅能够在工作中实现自己的理想,还能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我觉得我非常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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