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宇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重庆 400041)
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之“纲”,关于党章的重要地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一是党章是立党的总纲领,党章是由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制定和修改完善的。除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其他党内任何组织和个人没有权力修改党章,党章是党内具有最高权威性的法规。二是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党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守党章,没有不受党章约束的特殊组织和个人。三是党章是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权威和最大约束力的党内法规。党章是其他党内法规的立法依据,可以说党章是“母法”,其他党内法规是“子法”,党内其他法规条款一旦与党章内容发生了冲突,必须要按照党章修改,否则都是无效的,所以它的效力高于其他任何党内法规。四是党章是一部完整的党内法规,总纲部分交代了党的纲领、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基本路线,党的建设的具体部署、现阶段的主要任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等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总体性要求。
在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发展史中,党章就是一面反映党成长、成功的旗帜,党章的发展史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成熟和壮大的历史。在新时代,十九大对党章做出修改是保持党的政治思想统一、组织团结和行动一致的需要,是使中国共产党成为政治上最先进、组织上最团结、最有战斗力、动员力最强政党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党章的每次修改都是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积极回应。党章的变化,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发展成熟。《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一部永不僵化的思想宝库,它的不断修改与完善,反映出了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的与时俱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实现了跨越式的进步,这些举措都是宝贵的财富,需要我们始终不渝地遵循、坚守和传承。世易时移,时代在变,历史在变,事情在变,党的建设会面临新的机遇、挑战,要立足新的实际,与时俱进地从内容范畴、形式载体、方向目标、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善于以新的经验指导新的实践。“党领导一切”“四个自信”“中国梦”“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治国理政新经验”“全面从严治党”等一系列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经验总结,无不证明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能够始终坚持和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品质,在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实践中,融入不同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新路径、新局势,总结实践成果、汇聚思想智慧,形成一系列符合国情、着眼未来的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
十九大党章的修改,除了丰富党的指导思想外,还增加了很多十八大以来形成的重要思想、认识、判断、经验,总的来说,就是形成了新时代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党的十九大对党章的修改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十九大党章的修改,由中共中央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具体实施这项工作,经过征求意见建议、提出修改建议方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讨论、中央委员会讨论研究等多个程序。从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建议修改党章,到党的十九大通过党章修正案,历时10个月。在这期间,党中央不仅征求党内同志关于修改党章的意见,也主动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不仅征求各地区、部分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也主动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不仅征求理论工作者的意见,也主动听取在生产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在十九大召开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党代表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党章修正案提出了一些具体、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党章是全党整体意志的体现,十九大对党章的修改和完善,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了全党智慧,是民主集中制的一次成功实践。
党章的修改与完善是“变”与“不变”的统一。党代会对党章进行修改亦依循程序。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三次党章修改时均提及“不作大改”“不成熟的不改”,十九大党章修改也“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党章的修改是有规律可遵循的,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8部党章的对比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党章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文本系统。党章的修改,从理论上看,一些理论概括会有所变化;从提法上看,一些表述会有所调整;从篇目上看,一些条文会有调整。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党章中的理论概括会不断守正出新,但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定力不会改变;尽管党章就一些问题的提法表述上有一定的变化,但党的性质和宗旨始终不会变;尽管党章的一些条目有所变化,比如十九大党章新增加了第14条和第34条,但党章所体现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方向不会变。
党的十九大党章遵循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章修改坚持的原则之一,即坚持党章总体结构不变,保持党章的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修改的。从党的二大产生的第一部党章到十九大党章,党章反映出的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并没有变化。在变与不变的高度统一中,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与党所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保持了高度的统一,党章的完善与党的理论发展也实现了高度的统一。
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我们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对党章进行修订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丰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是为了全党同志更好地用党的章程武装每个党员的头脑。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章程,根据党和人民利益的需要,并经过反复科学论证,在修改中得到了完善与进步,从对党章修订的内容来看,充分体现了我党与时俱进,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的优秀品质。
党章以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问题而制定,中国共产党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和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原理认识的不断深化,对其进行不间断地修订、补充和完善。党章的修改是“变与不变”的动态发展的过程,十九大党章保持了党章的总体稳定和连续性。十九大党章在坚持这些基本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又根据实践的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丰富和发展。十九大对党章进行的107处修改,是基于新时代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考虑的,对于新时代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十九大党章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发展一脉相承,又实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创新。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奋斗历程中,始终坚持认真总结经验,特别是地方成功的实践经验。中央党章修改小组认真研究了各地区、各部门提出的党章修改建议,积极主动听取基层各方面的建议、意见,提出具体的党章修改方案。十九大党章的修改充分倾听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心声,如一些基层党员反映,由于基层组织类别较多,任期不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组织的按期换届和规范管理;一些基层党员认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收获很大,建议将该活动常态化。中央党章修改小组切实尊重基层党员的意见,及时将基层合理的建议和实践经验上升为全党意志,有利于实现党的理论与实践双重创新。
十九大对党章的修改是中国共产党尊重客观规律的表现,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主观能动性的有力彰显。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升华,积极主动面对党内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考验,迎难而上,用强大的自我纠错能力来消除党内存在的隐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反腐领域重拳出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同时,切实负起了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关口前移,只要是违反党纪的都要查处,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必然要求;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将党章纳入全体党员培训的必修课,全党尊崇党章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这些实践活动不但教育了党员,重塑了党章权威,而且使老百姓再次看到我们党严肃党纪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对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不断增强。不难看出,十九大党章的可贵之处在于“其内容不仅充分反映了‘三个规律’,而且自觉运用规律去完成伟大事业、推进伟大工程。如从理论上讲,从严治党具有历史必然性,十九大党章能够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坚持这一点,并提出新要求,由此把历史必然性和党的主动性、创造性结合起来,就使从严治党的落实有了可靠保证”[1]。
十九大党章的修改,显示出了中国共产党主动认识自己在发展和成长中面临的问题,并襟怀坦白地解决所面临问题的巨大勇气,将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党积极主动的创造性有机结合。
进入新时代,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党的执政环境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党的历史方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给党的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十九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标志着我们党更加自信、更加成熟,彰显了我们党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理论勇气和决心,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宝库。
党在近百年的历程中,与时俱进地对党的章程进行修改,这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党章的不断修改和完善,也为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历史性贡献和实现伟大飞跃提供了保障。“俄国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我党在1921年成立时,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南。1945年七大通过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我党独立自主制定和修改的,在此次大会上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也标志着我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改革开放以来,基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党先后对党的指导思想进行了三次丰富和发展。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重要成果之一是通过了党章修正案,而党章修正案最大的特色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党章并作为全党的行动指南。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的治党新方略,这个治党新方略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新把握,标志着我们党更加自信、更加成熟,彰显了我们党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理论勇气和决心,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高度的政治性、理论性与指导性、针对性的有机统一,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党性原则,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光芒,充满着合党心、顺民意、鼓士气的巨大感召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党章,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反映了我国当前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决胜期以及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客观实际,并以此为依据作出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有利于推进均衡发展、尽快消除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新时代需要新的理论,经过实践检验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是党锻造出的新的理论武器。
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形成是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必然。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局部的、单方面的,是覆盖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全方位性质的领导;不是某一时期、某一阶段性质的领导,而是贯穿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的领导。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为本质的特征”载入党章
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也是人民的选择。十九大党章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将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并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为本质的特征”,这一论断是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
2.“党是领导一切的”载入党章
十二大至十八大关于党的领导论述用“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予以说明。从本质上讲,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与党是领导一切的是统一的,即党的领导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方面面,也涵盖了军队、政府、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等组织。但是,国内外一些不法分子善于用文字游戏来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他们认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那就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在其他方面的领导可以弱化甚至可以不领导;他们有的鼓吹党政分开、军队国家化等分裂党的言论。对此,王岐山同志强调:“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2]。十九大党章明确将“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载入党章,是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有力回应。同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在国有企业党建方面,十九大党章将原有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修改为“国有企业和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3]46。这些都是十九大党章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地位的表现。
3.党中央对中央纪委的领导进一步加强
全国党代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党代会有6项职权,其中一条就是“听取和审查中纪委的报告”,党的十九大党章将其修改为“审查中纪委报告”,不是“听取”。在党代会上,中纪委的报告是不宣读的,而是书面报告,所以改成“审查”。将全国党代会的职权之一“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修改为“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凸显出了对党章的尊崇,对全国党代会这个全党最高权力机关的尊重,也是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必要举措。
4.中央军委主席负责制载入党章
十二大至十八大党章在关于党与军队的关系论述中,指出要保证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一切武装力量的领导”。十九大党章在“领导”前面加了“绝对”二字,即“绝对领导”。十九大党章做出这样的调整,有利于更好地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有效保证人民解放军履行新时代军队的使命,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水平。明确中央军委负责军队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军队改革之后中央军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需要,也是保证人民军队性质的需要。
5.党组任务增加
十九大党章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新增到党组的任务中:赋予了党组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的权力;将“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修改为“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十九大党章对党政职能的新论述,使党组的任务增加,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更加清晰和明确,党对经济、社会、文化组织的领导也进一步加强。
十九大党章从各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地实施党在各个领域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
十九大党章在党的建设方面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调整了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十九大党章对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做出这样的调整和新的设计,使得党建目标更加清晰、布局更为完善,有利于全党以更加科学的思路、更为有效的措施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十八大以来我们特别强调纪律建设,在纪律建设中又特别注重政治纪律建设。因此,我们对党的建设总的要求,就是把纪律上升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层面,对原来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作进一步调整,将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
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党章修正案中,在第1章第4条第3款中,明确增加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这样的充实,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品德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在第6款中,增加“要勇于揭露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论述。第1章第5条发展党员的论述中,明确增加“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总纲部分和条文部分相对应,对党员、党员干部都增加了政治建设方面的要求。
2.将党内政治生活的“四性”载入党章
“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政治性不鲜明。”[4]在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方面,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不尊崇纪律的党员惩戒力度不够。对不合格党员没有及时处理,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党员认为过党内政治生活可有可无,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动态。在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组织原则意识淡化、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热衷于寻找“靠山”,找门路、拉关系等等,这些江湖气息无形中影响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执行力。有的地方和领域形成了“某某地域帮”“团派”“校友圈”;个别农村党组织“近亲繁殖”方式发展党员,形成房族、家族、亲族等血缘圈。在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方面,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生活也多限于政治理论的学习、民主评议和发展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势必会影响到党员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和积极性,进而影响到党在党员和群众中的影响力。在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方面,一些党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专题会上,要么放弃积极的思想斗争,“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批评下级放空炮”,即使提点意见也是隔靴搔痒,不能触及问题,更不会红脸出汗。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武器“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着开展不充分的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其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应有的作用。
为此,十九大党章明确要求全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3]22。在新时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塑造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形成心齐气顺的政治氛围。要全面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在继承党在组织生活上的优良传统的同时,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3.明确党的基层组织新内容
我们党最早成立的时候,基层组织是以小组为单位,后来及时调整为“支部”作为基础组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非常重要。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使党支部成为服务群众、教育党员的基层学校,十九大党章在第5章“党的基层组织”新增加第34条,明确指出党支部担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职责”[3]47。十九大党章明确将党支部的作用和职能单独作为一个条目进行论述,为全党重视支部建设,推进党支部正确履行职责,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遵循。
十九大党章将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由“两年或三年”调整为“三年至五年”,有利于保持基层组织的稳定,强化基础组织的政治功能,更好地将党的声音传递到基层。
4.强调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特别注重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构建先进纯洁的党内政治文化必须以党章为基本遵循,努力培养全党对党章的敬畏意识,依规治党;以党的制度为落脚点,紧抓制度建设这个关键,以制度规范党内生活。其根本思路即以党章为基础依托,不断完善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性创设,营造和谐有序、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我们党自成立起,就一直传承和发扬着革命文化,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长征精神等等,都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看到,历史的车轮是不断向前的,党内政治文化需要随着党和国家的发展而发展,也需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唯有此,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才会顺时应势、与时俱进,才能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为政以德、正心修身。为此,十九大党章提出了,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3]21,要求全党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旗帜鲜明地反对党内潜规则。
早在1921年,党的一大纲领“就对党员提出了保守党的秘密等纪律要求”[5]。党的制度建设在本质上是防止公共权力被异化,为了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依法治贪,十九大党章特别新增第14条关于巡视的论述,明确提出中央巡视组和地方、基层党委实行巡视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基本实现了巡视全覆盖,有力地发挥了巡视的利剑作用,形成了极大地震慑和警示。为了切实发挥好纪委派驻纪检组特有的权威和优势,十九大党章将中央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际机关派驻纪检组”修改为“全面派驻纪检组”,将纪检组长列席所在机关党的领导组织会议修改为“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会议”。做出这样的修改,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的决心;突出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树立党纪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权威地位,捍卫党纪的刚性力量。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必须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行动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既用纪律管住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又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为此,十九大党章明确了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进一步强化了纪委的监督职责和功能。
为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九大党章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部分的相关内容。十九大党章强调了纪委系统要求的“四种形态”,分成不同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突出了政治、纪律和制度3个基本要素,特别是将“纪律建设”单独列出,使反腐倡廉的内容更为广泛,要求也更加具体化,也解决了反腐倡廉建设与作风、制度和纪律建设之间的重复、交叉问题。十九大党章新增关于中央委员、候补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指出对党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3]53,这样就填补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轻违纪处分的空白。在对中央委员、候补委员重处分的论述中,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修改为“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下”修改为“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表明了对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的严重违纪进行处理是一种常态,不分特殊情况或者通常情况。
十九大党章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增写了“上级纪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同级纪委发现同级党委委员有违纪行为论述中,将原“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修改为“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涉及到常委的,将原“经报同级党委后报上一级纪委批准”修改为“报告上级纪委,由上级纪委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级纪委报它的同级党委批准”[3]57。十九大党章作出这些修改,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支持力度。
党章的修改,“是对党建规律的有益探索,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创造性发展”[6]。党章的与时俱进,无疑是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明了每个党员的前进方向,是全体党员的宣言书和行动指南。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因此,全体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十九大党章的精辟论述,把我们全党的言行统一到党的章程中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我们相信,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的新党章的指引下,一定能把我们的党建设得更加强大、更加先进、更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