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共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规定了法治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中共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辉煌成就,奠定了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扎实基础,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贡献了中国经验。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有针对性地既解决了一系列重大法治理论问题,又破解了一系列重大法治实践难题。中国的法治建设没有也不可能照搬西方的法治理念和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开辟,是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凝结。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进行法治建设唯一正确的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关系依法治国全局、关系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关键。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实践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现了新的提升和实质性飞跃。基于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发展,一个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已经形成。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是对中国法治建设规律的探索和总结,是对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它系统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方向、根本保障,以及总目标、总路径、总任务、总布局等方面的内容,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以什么为目标、如何实现目标等根本性问题,实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全面依法治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法治保障。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战略思想的总体框架。全面依法治国被列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党更加重视通过全面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的制度保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理论和实践探索达到了全新的高度。全面依法治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位一体”推进。在中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中提出了“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战略思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要坚持“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被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这是中国共产党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动选择,开启了以法治方式塑造国家、政府和社会关系的新篇章。
第四,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被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现实载体。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针对这个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使得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更加清晰。实践证明,只要抓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各项工作,就能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要特征。
中共十八大以后,针对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既涵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法治建设的基本环节,又明确了每个环节的重点要求,形成了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中共十八大以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中共十八大以来的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措施最有力、成果最显著的5年,依法治国的具体措施不断得到创新,法治建设成就举世瞩目。
第一,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共同推进。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中首提“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之后,全面从严治党被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组成部分,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在中国,只有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才能更好地实施法治。据统计,中共十八大后截至2017年初,中国制定修订了74部中央党内法规,超过现行有效的170多部中央党内法規的40%,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这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中国搭建起了由1部党章,3部准则,25部条例,1800多件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国家法律体系的同时,加强了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党依法执政,就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实施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第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坚持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立法坚持以《宪法》为统领,强调立法遵循《宪法》《立法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权限和程序;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法律化。强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宪性、合法性审查,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的范围。中共十八大以来,立法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如以编纂民法典为中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加强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目的的立法;加强文化领域的立法;就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加强立法;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等,发挥了立法对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第三,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进入崭新阶段。中共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出了“深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划了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法治政府的总蓝图和路线图。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加速推进,政府工作全面纳入了法治轨道。一是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和社会的活力。据统计,5年来,国务院已分9批审议通过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达到70%以上,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二是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三是为保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以程序遏制行政决策随意性取得进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被确定为重大决策的程序。在行政决策程序立法方面,地方各级政府先行先试,决策程序的规定实现了精细化、提高了操作性。各级政府依法决策正在成为常态。四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治自觉、法治水平明显提高,公职公务人员依法办事赢得了效率,赢得了信任。此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写进法律,行政复议改革向纵深推进。
第四,司法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和对待司法改革。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即真正地解决体制性痼疾的阶段。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总目标,司法体制改革聚焦制约司法公正、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体制性障碍,完成了讨论很多年但没有着手的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致力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和提供坚强的司法基础。改革保障了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现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过程中的一大亮点。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制度在人权保障中也日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五,全民守法和法治社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民普法工作取得系列成果;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得到普遍实施;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机制日益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得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权威逐步树立,学法信法尊法守法正日益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党治国理政、依法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又一次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就必须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中共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形成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经验,为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奠定了扎实基础。
第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中国,为保证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就必须把中国共产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党的正确领导,是中共十八以来依法治国取得成就的根本保障。“伟大的事业必须有坚强的党来领导。只要我们党把自身建设好、建设强,确保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就一定能够引领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事实证明,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执政能力,才能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
第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中共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行。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国法治建设主要目标和任务就是通过建构以宪法实施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提供指引和保障。
第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历史传统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法治建设绝不能脱离各国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中共十八以来,中国坚持通过积极探索、总结法治的外部经验和内在规律。“中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研究中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中共十八大以来的法治建设经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第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治实践路径。中共十八大以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的权威,法律的权威首先源自个体对法律的价值认同。在中国,法治发展道路的内在矛盾、政治法律传统的消极方面、社会转型时期多元文化并存的复杂状况,构成了树立法律信仰和权威的深层障碍。中共十八大以来的法治实践证明,让人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是塑造法律价值认知的现实途径;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宪法文化,还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而政府把法治教育作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将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同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在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已经成为共识。中共十九大报告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目标指引之下,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而中国人民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强大决心和信心,植根于过去5年来,法治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宝贵经验。总结实践经验,立足基本国情,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将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中国经验,必将为发展中国家的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
王雅琴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