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少镭
袁枚的《子不语》中记载,乾隆九年(1744年),袁枚正在江苏沭阳当县令。当时淮安有一姓吴的秀才在沭阳一户姓洪的人家里当教书先生。洪氏世居当地,很有钱,房也多,请教书先生还包食宿,吴秀才带着老婆、儿子就住在洪家的外院。有一次,洪土豪请吴秀才父子吃饭。当天晚上二更时分,吴秀才父子才回到家,进门就看到他老婆被人杀了,又发现墙外扔着一把刀,正是他家平时切菜用的。
袁枚接到报案,亲自去验尸。在凶杀案现场,袁枚看到,吴秀才妻子颈部被割了三刀,粥都流到喉咙外了,惨不忍睹。现场除了那把凶器外,没别的线索。袁枚仔细查看死者颈部伤口,发现左重右轻,据经验判断,凶手应该是个左撇子。查问之下,得知洪家有一个家奴叫洪安,正是左撇子,于是将他抓来进行刑讯。洪安开始承认了杀人的犯罪事实,后来又指控是洪家的儿子所指使,因为洪同学强奸师母未遂,怕师母告诉老师,便派洪安将师母杀了。袁枚一听,又派衙役将洪同学抓来进行审讯。洪同学矢口否认,并说洪安曾因犯错被他鞭打,怀恨在心,所以故意诬陷他。
案子正悬着,袁枚被调任江宁。接替袁枚当沭阳县令的是魏廷会,他竟认定洪安是凶手,并具结上呈。时任江苏按察使的翁藻在仔细查阅卷宗后,认为供词、人证、物证等皆不足,便释放了嫌疑人,一边继续追查真凶。可惜,过了12年,依然没抓到。
乾隆二十一年六月,袁枚的堂弟袁凤仪从沭阳到江宁看望他,顺便说起沭阳洪氏冤狱的后续奇事。当地武生洪某下葬前,托梦给他老婆,说之前那件杀人案是他干的。还说次日他的棺材会被雷劈。洪某的老婆惊醒后,赶紧转移棺材,但还是被雷击中了,尸骨烧为灰烬。真凶以这样的方式来“自供”,也太狗血了点。不过,袁枚还是做了忏悔:“余方愧身为县令,妇冤不能雪,又加刑于无罪之人,深为作吏之累……”
袁枚的忏悔有多少真诚度不得而知,但他将自己“加刑于无罪之人”归为“作吏之累”,倒是道出了清代刑吏的一些无奈之处。按大清律例,命案从接报到审结,限期很短。若超期怎么办?当然是罚俸、降级了。如此硬性规定,哪个刑吏不想早日结案?再加上刑讯逼供是被允许的,连袁枚这样所谓的“好官”也难免。这么一来,冤狱遍地毫不出奇。
具体到袁枚经手的“沭阳洪氏狱”上,他是怎么刑讯逼供的,自己当然不好意思说。但从洪安一被抓即承认,也不难想象,若不是酷刑难熬,一般人断不会只是为了“仇诬”他人而把自己的命也搭上的。所以,袁枚跟他的继任者魏廷会,其实只有50步与100步之分。只是袁枚既是官员又是公知,一示愧,便能博得粉丝的同情。
让人颇感意外的,倒是另一个官员——翁藻。清时的按察使,主掌一省刑罚之事,还兼管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等。翁藻此人,史书中记载不多,他干过的最有名的事,就是在任上海道台时,率先捐俸,将康熙年间籍入官产的世春堂修缮一新,改建为讲堂斋舍,定名“申江书院”,作为举贡生童每月会课的场所。
从这些记载来看,翁藻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官员,还是有点正气的,属于“体制内开明派”。正因如此,他才有魄力敢将“供情未确”的嫌犯给放了,将疑案推倒从来。虽然到最后也抓不到真凶,毕竟没冤死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