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以及期刊投稿启事的约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鼓励科技论文的原创性贡献,维护城乡规划及相关学科学术研究和科技出版的正常秩序,建设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经协商一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作出如下共同声明:
一、我们认为,在期刊规定的审稿周期内,作者在期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同一篇论文或者主体内容基本相同的稿件,投向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正式刊号、书号的出版物试图发表的行为视为“一稿多投”。
二、我们尊重作者、编委、审稿专家的劳动,严格依法保护作者和期刊对科技论文拥有的著作权。三、我们提倡学术道德和规范,坚决抵制一稿多投的行为。
四、对确认无误的一稿多投行为,我们将共同采取以下行动:
1. 立刻撤销该稿件在本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期刊的录用资格和在审资格;若已经正式发表该稿件,由期刊撤销该稿件。2. 5年内停止刊发该稿件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论文。
3. 要求稿件作者赔偿期刊为其稿件支付的审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就该稿件存在的一稿多投问题通知投稿作者所在单位,与各单位共同建设良好的学术环境。
5. 在委员会内部建立一稿多投作者清单,对该稿件作者所在单位的来稿进行标注,并告知会议论文收录机构、基金
资助机构。
6. 督促该稿件作者履行因其一稿多投产生的法律责任。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2018年2月2日
共同声明媒体单位(按照刊名拼音顺序排列): 《北京规划建设》、《成都规划》、《城市》、《城市地理+城乡规划》、《城市发展研究》、《城市观察》、《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英文版)》、《城市规划通讯》、《城市规划学刊》、《城市交通》、《城市 空间设计》、《城市情报》、《城市问题》、《城市与规划》、《城市中国》、《城乡规划》、《重庆山地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凤凰品·城市》、《规划评论》、《规划师》、《国际城市规划》、《建筑学报》、《江苏城市规划》、《廊坊规划研究》、《辽宁城市规划》、《南方建筑》、《人类居住》、《人与城市》、《上海城市规划》、《西部人居环境学刊》、《现代城市研究》、《小城镇建设》、《云南城市规划》、《中国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