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宏
为深入开展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打赢我市蓝天保卫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年初我中心与我市备案预拌砂浆企业签订的2018年度《合肥市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近期,市散管中心对相关企业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基本要求。厂区粉尘排放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的相关规定,粉尘应达标排放;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的地面面层应进行硬化;厂区道路应完好无损、清洁,车辆行驶时应无扬尘;厂区内非作业区的空地应进行硬化或绿化,厂区门前道路、环境按门前三包要求进行管理;搅拌系统必须封闭降尘,粉料筒仓必须有除尘装置;砂石输送带廊侧面封闭、上廊加盖,砂石输送带廊下部有收料装置;明确扬尘管理责任人,定期进行洒水、清扫,确保无扬尘无杂物,做到厂内清洁整齐,厂容文明。
二、生产废水和废弃物处理。生产厂区应设置沉淀池;搅拌楼(站)、骨料堆场、回收设备、车辆清洗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与沉淀池连接,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
三、车辆清洗。厂区主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各种专用运输车辆在驶离生产厂区或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冲洗,确保车容整洁、车体外观无粘结物,车轮未带泥沙,覆盖严密无抛洒;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在向料罐输料时应加挂防罩装置,避免二次扬尘;各种专用运输车辆在行使途经坡度较大或不平整道路时应谨慎驾驶,杜绝因剧烈震动引起抛洒。
四、预拌砂浆罐防尘。输入口加挂防罩装置,输料后立即进行密闭;出料设备运转正常,严禁未拌水干粉出料。
下一步,将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推进混凝土搅拌站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法取缔未经审批非法经营的混凝土搅拌站,做好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