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平
(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北坛中心林场,山西 沁水 048299)
苗木是造林绿化工程的基础,直接关系着生态建设的成效。国有林场应大力搞好苗木生产,为生态建设提供优质健壮的苗木,以提高林业工程建设成效。
中条林局北坛中心林场以孔必苗圃为主,辅以大庄、九和、张峰、苏庄4个苗圃,总面积41.53 hm2.其中,定植绿化苗33.33 hm2,占80%;生态保障苗8.20 hm2,占20%.兼职管理人员11人,日常雇佣管理人员30人。
由于前几年苗木市场较好,苗木价格上涨迅猛,林场基本放弃了以油松、华山松、杜梨、刺槐等生态苗为主的经营定位,定植了大量的华山松、油松等以培育大苗为主的常规绿化树种,占苗圃面积的80%以上。特别是华山松、油松绿化大苗定植面积达到了20 hm2,占苗圃面积的48%以上。其它市场行情较好的树种,如,梓树、楸树、紫叶李、国槐、卫矛等彩叶树种、观花树种、特色灌木较少,导致林场苗木市场竞争力差,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低,苗木大量滞销。
林场苗木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人员,不精通苗木的生产管理,只能在生产实践中慢慢积累经验。圃地管理、树木管理、造型设计等方面严重落后,绿化苗多是任其自然生长,导致苗木冠形差、品质低。
林场是事业单位,有固定的经费来源。苗木经营虽然是林场经营范围的组成部分,但由于缺乏激励机制,苗木管理人员仅限于圃地管理,而不思销售,导致林场苗圃苗木滞销,成本连年上涨,投资得不到相应的回报。
围绕中条林局建设“良种繁育先导局”的发展目标,林场苗圃应以“扩规模、调结构、强管理、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益”为发展思路,通过“创新引领型实体工程”建设,实现低端苗向优质苗转变,普通苗木繁育向特色苗木繁育转变。
林场的主业是造林绿化。林场育苗应以满足林场造林绿化的需要为主,大力发展适生的乡土树种,通过自身承担的生态造林工程来消化生态苗木。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和本地实际情况,辅助性地培育少量市场绿化苗木,以支撑林场的多种经营项目。
要发展好苗圃,苗木管理人员应具备足够的市场信息获取能力,积极主动地去了解市场、开拓市场。使绿化苗木充分参与到市场流通中,带动资本增值,实现苗木培育的良性循环。
林场苗圃可以试行绿化苗股份制经营,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按比例进行分成,调动苗圃经营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促进苗木销售,实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双赢。
调整苗木结构,把不适宜长期经营的苗木通过市场销售或造林绿化工程逐步消化,重点培育适宜本地生长的生态造林树种。并结合苗木市场,辅助发展有市场前景的乡土绿化大苗,确保林场造林不外购苗木,同时提升贮备苗木质量。
科学规划生态造林工程用苗规模,大力发展保障性苗圃,培育适宜的良种壮苗。重点发展容器苗,做好生态苗木的梯次贮备,实现造林绿化工程苗木自给有余。经营性绿化苗坚持市场导向,做到生态苗与绿化苗、针叶树与阔叶树、大规格与小规格、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确保造林苗木充足,且能够走向市场,实现良性循环。
强化圃地管理,对生态苗进行精耕细作,对绿化大苗进行精准培育。邀请园艺专家进行修枝整形,提升苗木品质。同时进行施肥、灌溉、喷药、松土和除草,促进苗木快速生长,缩短苗木出圃时间。国有林场在苗木的生产上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借助承担的生态造林工程,优先发展保障性用苗,适度适量发展绿化用苗,确保圃地苗木流转顺畅,育苗资金周转有序,管理人员积极协作,推动林业生产健康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