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贪腐:纳粹德国垮台的一个侧影

2018-03-19 00:18南晨
文史博览·文史 2018年2期
关键词:希特勒纳粹犹太人

南晨

1933年,无论是对阿道夫·希特勒来说,还是对纳粹党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一年。这一年,希特勒被任命为德国总理,纳粹党成为绝对的第一大党,德国正式踏入纳粹时代。值得一提的是,靠着铲除魏玛共和国腐败的道德号召起家的纳粹党,伴随着权力的到来,也开启了他们自上而下的全员腐败时代……

收买:纳粹元首的馈赠和高层的“小金库”

纳粹党人上台执政后,德国的统治结构分为不同的权力集团、各种特别机构、不同的派系,以及纳粹党体制内的私人交情。在经济领域,各种特别和特设基金、晦暗不明的基金会和小金库越来越多,它们不受任何开支检查和金融监管,纳粹党各级负责人就用它来供养私人亲信和追随者。

纳粹元首希特勒就利用特别基金来建立自己广泛的私人圈子,给亲信们提供馈赠和资助,以笼络下属。希特勒的经费来源可谓五花八门:国家财政、“德国经济界向阿道夫·希特勒捐款基金会”从德国经济界获取的募款(到1945年,高达7亿马克)、《我的奋斗》销售所得的版税和稿酬(每年有150万到200万马克)、德意志帝国邮政部门因销售带有元首肖像的邮票而给希特勒本人的分成(总计5200万马克)。另外,希特勒在银行还拥有“援助基金”账户,其资金来自已经去世的、指定希特勒为继承人的纳粹党追随者的财产。当然,希特勒获取这些遗产,没人敢向其征缴遗产税,因为,就像他的律师吕迪格·冯·德·戈尔茨向财政部门解释的那样,“众所周知,元首、党和国家是一回事”。

事实上,希特勒的主要开支还是馈赠他人,而且这种馈赠也是免税的。形形色色的人都从他那里获利。

一方面,纳粹军事精英们每月都能领到免税的职务津贴,这是数额巨大的一笔钱;最重要的还有礼金,陆军元帅们得到的礼金平均在25万马克。德国国防军参谋长、希特勒最亲信的军事顾问威廉·凯特尔收到了约76.4万马克的礼金,陆军元帅威廉·冯·里布骑士收到了88.8万马克,古德里安大将甚至收到了价值124万马克的地产。希特勒向将帅们赠送如此巨额的财产,目的就是有意识地对他们进行拉拢,按照1944年“7月20日事变”的密谋者法比安·冯·施拉布伦多夫的说法,“用一根黄金的,但非常有效的缰绳驾驭他们”。

另一方面,德国国家机关和纳粹党内的精英们同样收到了慷慨大方的馈赠。外交部长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在50岁生日时收到了100万马克的礼金,总理府的幕僚长汉斯·海因里希·拉默斯在65岁生日时收到了60万马克。给纳粹党和政府高官的类似礼金一般是10万到25万马克,这种馈赠的一个重要动机就是保证受馈赠者的忠诚可靠。作为反例,有的下属虽然收受了物质上的馈赠,却仍然忘恩负义,这令希特勒及其亲信暴跳如雷。当希特勒、戈培尔(纳粹德国国民教育与宣传部长,后任纳粹德国总理)和希姆莱(纳粹党卫队首领,盖世太保总管)得知柏林警察总长赫尔多夫也参加了1944年7月20日的政变阴谋时,第一反应是火冒三丈地指出,他们曾多次帮助赫尔多夫还债,并资助他摆脱经济上的困难。

在纳粹第三帝国,希特勒的馈赠和赏赐不仅有政治上的深谋远虑,还扎根于一种几乎是多愁善感的朋党之交。这种朋党之交对希特勒和纳粹党“运动”来说,就像政权内长期的派系和門阀斗争一样。因此很多纳粹高官都使用这种方法。尤其是纳粹党各省部的书记,他们常常兼任该省的总督和国防专员,也效仿最高“元首”,创建基金会和特别基金作为资金来源,试图通过物质赞助来收买人心。

救济、补偿:对纳粹党员的庇护和赞助

在1933年9月纳粹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希特勒向参会的冲锋队授予了新的旗帜和“冲锋旗”。在一次讲话中,他谈及了纳粹党人为了万字旗做出的所谓牺牲:“成百上千人为了这旗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几万人在斗争中负伤,几十万人因此失去了职位和工作。”按照他的观点,党员的失业并不是个人命运的挫折,而是魏玛共和国时期,党员们因为自己的政治活动而受到不公正待遇,这些论调将纳粹党人包装成英雄式的牺牲。因此,纳粹党人在葬礼、纪念活动等场合大搞牺牲崇拜,授予“血章”(希特勒于1933年11月9日,啤酒馆政变10周年纪念日,向仍然在世的政变参与者发放的荣誉勋章)。

早在1933年5月,普鲁士省议会内的纳粹党派别就要求其成员,努力去“安置”党号在100000以下的所有党员,即那些被称为“老近卫军”的老党员。1933年7月,“副元首”鲁道夫·赫斯在一份公文中将受照顾的群体范围扩大到了所有失业的“老党员”,即在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被任命为德国总理)以前就加入纳粹党的人。

1933年10月,受到照顾的“老党员”已包括党号是100000至300000的党员,或在纳粹党内担任“干部”一年以上,以及所有在1933年1月30日以前就加入冲锋队、党卫军或钢盔队(一战后由退伍军人组成的右翼准军事组织,后来被纳粹党吸纳)的人员。

不仅如此,根据1936年5月26日德国财政部的通令,所有“老战士”在1933年1月30日之前在党卫军、冲锋队的服役时间以及担任纳粹党干部或演讲家(“对性格和政治教育具有突出意义”)的时间都可计入公共事业单位的工龄,也就可以借此领到更高的工资。这些人还享受着铁饭碗,除非事先通知省部书记和各省总督,用人单位不得解雇这些人员。哪怕不符合公共事业单位的用人条件,党员们也可以通过所谓的“私人劳动合同”轻松地绕过不符合用人条件的障碍,并且可以很快转为正式的干部或职员。

在汉堡,冲锋队干部和福尔斯比特尔集中营指挥官保罗·埃勒胡森原是个学徒未满师的售货员,从1929年起就一直无业,却在1933年7月通过“私人劳动合同”一跃成为第三帝国总督的“私人秘书”,并获得了“行政专员”的头衔。后来又被调入青年事务办公室担任部门负责人,但是他很少去上班,“因为他几乎总是酩酊大醉”。纳粹党省部监察官马克斯·拉茨原先是熟练的白铁工,从1925年到1933年以小贩为业,1934年3月神奇地成为汉堡判决执行办公室主任。

腐败的恶劣影响在纳粹党的两个下属组织德意志劳工阵线和“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中显得特别突出,这两个组织内部的贪污、诈骗和其他腐败行为发生得特别频繁。

比如,接受德意志劳工阵线贿赂的党卫军少将克里斯蒂安·韦伯,他让德意志劳工阵线临时主管卡尔掏钱,为其宅邸建造了一个“狩猎纪念品陈列室”和一个“男主人书房”。尽管韦伯收入颇丰——作为县议会主席,他能从慕尼黑市政府拿到7.2万马克,经济委员的薪水是7万马克;从希特勒那里拿到5万马克的赠礼;从慕尼黑市政府还能领取2.53万马克的“荣誉奖金”,但他居然让卡尔来支付自己宅邸“修理电铃导线”的区区1.5马克!韦伯的所作所为很有代表性,他对卡尔做过这样的解释:“今天的国家,是我参与建设起来的。那么国家就相当于我自己的公司,因此大可以坦然地接受礼物。”

放纵、堕落:纳粹精英的奢华生活方式

“在统治了九年之后,领导层已经极度腐化,甚至在战争的关键阶段也不肯放弃自己已经习惯的骄奢淫逸的生活方式。为了‘扬威,他们全都需要豪门广厦、狩猎小屋、地产宫殿、前呼后拥的扈从、摆满山珍海味的餐桌、储藏高档葡萄酒的酒窖。”军备部长阿尔伯特·施佩尔在其回忆录中如此描绘纳粹领导层的生活方式。

不仅是在回忆录中,早在1945年接受盟军审讯时,施佩尔就将纳粹领导层的很大一部分描述为“腐化堕落”。这位军备部长,同时也是希特勒最钟爱的建筑师,他在1932年的全年收入仅1660马克,到1943年申报时就达到了211933马克。

纳粹德国国民教育与宣传部长保罗·约瑟夫·戈培尔也积攒了一笔可观的财富。1932年,戈培尔还是柏林省部书记,根据他自己的申报,年收入仅有619马克。到1943年,他的总收入就高达424317马克,其中约30万马克是他给《帝国》报纸撰写每周社论所得的稿酬,是从埃尔出版社(纳粹党的机关出版社)领取的。他作为部长的年薪仅有3.8万马克,与之相比,稿酬高得实在离谱。这当然不是他写社论得到的报酬,而是埃尔出版社及其社长马克斯·阿曼巧立名目,给戈培尔的献金。得到的回报就是到1944年时已经控制了全国报业市场的将近80%。

对魏玛共和国所谓的“官僚腐化统治”最严厉的批评者很快自己也变成了事实上的腐败统治者,而且腐化程度是史上从未有过的。纳粹领导人用来居住和炫耀的宅邸,比如希特勒的贝格霍夫别墅和赫尔曼·戈林(纳粹德国的空军司令,曾被希特勒指定为接班人)的位于绍夫海德的狩猎庄园,在第三帝国初期还只是一般规模,在后来就发展成了气势恢宏的豪宅。戈林光是将“卡琳堂”狩猎庄园改建为“帝国元帅”,就花了1500多万马克。“卡琳堂”的年度管理费用就高达47.5万马克,其中四分之三由德国政府承担,四分之一由普鲁士州政府买单。另外,戈林在东普鲁士的罗敏腾还有一座“帝国狩猎庄园”,在柏林的帝国航空部庄园有一座别墅,在上萨尔茨堡有一座“阿尔卑斯别墅”,在佩格尼茨的诺伊豪斯拥有费尔登施泰因城堡,还有五座狩猎庄园,分别在波美拉尼亚、达斯、尼登、东普鲁士的派特河畔和国王湖。

“帝国元帅”在旅行时可以动用一列豪华专列,专列长期运载着十辆汽车和一个面包房。车厢内部装潢使用的是最昂贵的高级木料。仅仅戈林居住的两节车厢就花了国家财政132万马克,这还不算布置和陈设的开销。1937年,德意志全国汽车工业联合会赠送给时任普鲁士州总理的赫尔曼·戈林一条游艇“卡琳2号”,其建造成本为75万马克。戈林收藏的艺术品——有的是别人赠送的,有的是买来的,但很大一部分是掠夺来的,包括1375幅画作、250座雕塑和168幅壁毯,总价值达到好几亿马克。

东普鲁士省部书记埃里希·科赫在这方面也显得特别突出。他在1940年将过去的波兰地产克拉斯内扩建为豪华庄园,仅仅内部装潢(其中的瑞典大理石是要用外汇购买的)就花了150万马克。为了布置宴会大厅,科赫从赫尔曼·戈林那里购买了一块价值60万马克的地毯。结果后来发现,地毯的尺寸比大厅要大,于是科赫命令将大厅全部拆除,按照地毯的尺寸重建。庄园的各个房间装点着大量艺术品,都是科赫以乌克兰事务帝国专员的身份从基辅、哈尔卡夫、波尔塔瓦和兰贝格的博物馆“借”来的。

对纳粹党的很多全国领袖和省部书记来说,装饰奢华的庄园和豪宅是自恋式自我装扮的核心标志,德意志劳工阵线的全国领袖罗伯特·莱伊的罗特兰庄园就是明证。

1935年,莱伊购得了罗特兰庄园,随后命令将建筑物全部拆除,以更宏大的规模重建,并用珍贵的画作装点房间。他的庄园经理提出的改建方案還比较适中,却遭到了莱伊的全盘否定:“您的建议还不错,如果我还是当年那个小小的莱伊的话,就会同意。但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我在这儿必须要有美丽的东西、美丽的建筑。有一天元首会亲自来庄园,看看我的私人产业。如果我在这儿搞得小家子气、缩手缩脚,如果我不把这次重建弄成国家社会主义繁荣昌盛的象征,他会怎么说?”

纳粹精英阶层的生活方式还包括如痴似狂的艺术品收藏活动。希特勒自视为命运不济的艺术家,他的收藏热情也是上行下效。很多纳粹党人大量收购画作、壁毯和雕塑,以便对自己的官邸和私宅进行豪华的装点。不少艺术品是没收来的犹太人或者“敌人”财产。在占领区活跃着“全国领袖罗森堡行动参谋部”“君斯贝格特别指挥部”这样专业的艺术品掠夺组织,它们的战利品通过复杂的途径进入纳粹党人的收藏。仅戈林一个人就通过这种手段侵吞了数百幅画作。到1949年3月,盟军的被掠夺艺术品收集中央办公室就已经记录了249683件艺术品。

劫掠、占有:占领区和集中营里的疯狂

从1939年起,被德意志帝国吞并或占领的地区,德国人到来没多久,腐败现象就猖獗起来。根据纳粹的种族政策和灭绝政策,在占领区内,巨额财产被掠夺和聚集起来,德国官员可以相对轻易和不受监管地控制这些财产,于是德国占领当局的很多成员就用这些外国财产中饱私囊。特别是在被德国占领的苏联领土上,德军作战部队被要求“就地取食”,于是德国国防军的士兵和单位就大肆劫掠和征用民财。

纳粹德国审计总署抱怨道:“特别是警察的高级官员,狮子大开口,一定要花着帝国的公款,在敌国境内过上和平时期的安逸生活,尽管家具陈设要从几千公里外的帝国本土运来,或者在占领区要花上天价才能买得到。”例如,C特别行动队的指挥官、党卫军少将马克斯·托马斯命令在基茨比厄尔采购卫浴设施,然后运到他位于日托米尔的指挥部。驻基辅的党卫军“俄国—南方”经济专员在法国南部的戛纳花了100万马克,将一所旅馆的全部设施买下,以便装潢位于南俄的党卫军军官、士官和女职员的宿舍。尽管有现成的宿舍,驻基辅的秩序警察司令官还是命令建造了一个包括12座住房的街区,并用地毯等物品做了豪華装潢,每块地毯的价格就高达1.1万马克。

驻里加的秩序警察司令官也大兴土木,建造了奢华的指挥部。他命令“除了中央暖气系统外还要建造烟囱,要有一流的镶木地板,墙壁要挂台毯或铺瓷砖,窗户要有玻璃画”。另外他还给自己建造了“一间路易十四风格的双人卧室”,作为“警戒驻地”。驻罗斯托夫的秩序警察司令官在1942年年底订购了装满23节火车车皮的贵重服装和设备,刚运到罗斯托夫,就落入了苏联红军手中。有些党卫军和警察指挥官以及秩序警察指挥官(如驻第比利斯党卫军和警察高级指挥官、驻贝格弗克尔秩序警察指挥官、驻北高加索秩序警察指挥官)从来没有去过自己的辖区——因为德国国防军从未征服过这些地区——但仍然花费了数百万马克。

第三帝国的腐败在劳改营、战俘营和集中营系统也很普遍,尤其是集中营,几乎是整个腐败体制的缩影。

汉斯·洛里茨于1936年至1939年担任达豪集中营指挥官,1940年至1942年担任萨克森豪森集中营指挥官。他无论是在集中营内,还是在外界,都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比如,萨克森豪森集中营的防空洞里设有一座“日耳曼式的啤酒酒窖”、两条保龄球道和一套打靶设施,以便让指挥官大人在躲避空袭期间消遣。党卫军内部把这些设施称为“游乐场”。

卡尔·科赫是最腐败的集中营指挥官之一,他于1937年至1942年领导着布痕瓦尔德集中营。 1938年11月,近1万名犹太人被押送到布痕瓦尔德,科赫利用这个机会侵吞了这批犹太人的金钱和贵重物品。仅这一次他就侵吞了至少20万马克,其中一部分分给了他的亲信。犯人亲属寄来的钱被当作“罚金”或“捐款”扣留;汽车、摩托车和其他贵重物品通过“赠送过户”手续易主。对科赫中饱私囊的罪行知情的犹太人都被灭口,有的是“在逃跑过程中”被击毙,有的是被注射苯酚而死亡。

在战争的后半期,东欧的死亡营中的腐败猖獗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比如,在奥斯维辛,犹太犯人刚刚抵达就遭到腐败的警卫和党卫军军官的无情洗劫,珠宝、手表、黄金、货币和外汇都被大规模地侵吞。在索比布尔集中营,犹太人甚至在死后还要被警卫们加以利用。这些警卫私自建立了一个秘密金匠铺,将犹太人的金牙熔化并打成金条,塞入集中营管理人员的腰包。

雅利安化:暴力反犹中的腐败

雅利安化是纳粹上台后实施的一项重要的反犹政策,简单来说,就是把犹太人的私有财产国有化。在这个过程中,尽管纳粹官方发布了连篇累牍的规定和命令,要求“依法”处理犹太人问题,严禁个人和机构借此机会中饱私囊,但其仍然是纳粹党人贪腐的重灾区

汉斯·赖希曼一直到1939年年初还在柏林担任德国犹太公民中央委员会法律顾问。1939年初夏,在伦敦流亡期间,他撰写了一份关于他在纳粹德国经历的报告,详尽描写了犹太人不得不面对的无孔不入的腐败现象。赖希曼写道,有的党卫军高级干部向犹太人收取“酬金”,帮助后者将资金偷偷输往国外;有的警察署长向犹太人索要“捐款”,才肯向他们发放护照。

其实,早在纳粹党夺权阶段,纳粹党人的反犹恐怖活动除了暴力袭击,还包括对犹太人的物质掠夺。纳粹宣传并不认为这些财产是理应得到尊重的私人财产,而是从意识形态角度将其描绘为“招摇撞骗来的”和“抢来的人民财产”。

这种犯罪行径到1938年年初德国合并奥地利后达到了悲剧性的高峰。纳粹分子对犹太业主的暴力袭击和系统性的掠夺在维也纳尤其普遍:“很快就开始了打砸抢和‘征用,也就是抢劫犹太企业、敲诈犹太商人和普通群众。14到16岁的孩子在20至25岁的冲锋队员带领下,冲进商店,‘征用食品、鞋、西装、布料等。他们常常用卡车把抢来的东西运走。内城区的几乎所有犹太企业都遭到了这样的抢劫。……戴万字袖章的工人将仓库抢得一干二净,穿褐色衬衫的人将好奇的围观群众拦住。……警察拒绝提供保护。”

1938年虐犹事件过后,很多犹太企业家被逮捕并押往集中营,他们的企业就被成千上万的托管人和清算人接管了。这些人都是商业界、手工业和工业界“久经考验”的代表,几乎全都是纳粹党员。

在“雅利安化”末期,德国境内急于出境的犹太人数量剧增,很多外国领事馆,尤其是南美洲和中美洲国家的领事馆,在发放签证时收取高价。当时,要搞到一本前往阿根廷的入境签证,每人就要缴纳5000马克的贿金。

随着“雅利安化”被强迫移民、驱逐和大屠杀取代,纳粹党“犹太人政策”的管辖权和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犹太人遗留的财产被参与驱逐和屠杀的人员当作是自己的私人财产来处理。

在占领区屠杀犹太人的行动中,犹太人财产的一部分被凶手及直接参与者私吞了,因此根本不会出现在官方统计中。德国审计总署在一份审查报告中对这种情况作了描述:

在波兰总督区,有大量没收来的珠宝被交付给党卫军莱因哈特行动指挥部和党卫军与警察驻卢布林指挥官,登记机关却没有做相应的详细记录。德国审计总署的代表在当地的一次审查中,在主管布洛克的房间内发现了五花八门的箱子、容器和写字台,里面塞满现金、金币、各种货币,其中包括6000美金,以及成箱的珍贵珠宝。所有这些东西既没有收入国库,也没有登记造册。

不仅是在东欧,在西欧和北欧,德国官员也绕过国库,将犹太人财产占为己有,并转入特别账户。这种对“犹太人和敵产”的挥霍在立陶宛特别猖獗,有些“大庄园”只卖115马克,一座房屋售价仅为21.5马克,每只羊只卖3.9马克。

在塞尔维亚,国防军系统性地将犹太人财产出售转手。在占领贝尔格莱德之后,第599野战指挥部将犹太人商店的存货全部没收,然后以赔本价转手给国防军成员,有些军人就利用这个机会,大肆收购。

对被害犹太人财产进行有组织分配的主要是党卫军全国领袖海因里希·希姆莱,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将被害犹太人的遗产分配到自己的势力范围中去:他把犹太人隔离区的机器设备,以及所谓莱因哈特基金的数百万资金交给党卫军所属的企业;他给自己的高级军官准备了大量的“犹太人房产”作为官邸;他向武装党卫军成员和集中营人员赠送毛皮衣物和手表……

德国的普通老百姓也从对被害犹太人财产进行的有组织分配中获益。早在1939年,在德国很多城市,就有公开拍卖“犹太人白银”的事情。在战争期间,从全欧洲抢来的犹太人财产被运往德国本土,拍卖给公众。仅在汉堡及其周边地区,自1941年起就有超过10万人买过原属于犹太人的财物。在有犹太人社区的村庄,已经被驱逐的犹太人财产被拖到大街上拍卖。很多村民大肆地购买这些东西,尽管他们很清楚,这些东西的原主人就是他们的邻居和熟人。

纳粹统治者之所以“默许”这种劫掠行为,还有另一种考虑:他们认为,德国民众越是彻底地断绝了自己道德上的退路,就越能强烈地认同和支持纳粹统治,也就会更加“狂热”地为“最终胜利”而战。戈培尔就此曾在日记中写道:“尤其是在犹太人问题上,我们已经走得这么远,绝没有任何退路了。这样也好。已经破釜沉舟的政治运动和民族,战斗起来要比还有退路的人坚决得多。”

反腐:政治与战争推动下的表面功夫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其他政权,能够像国家社会主义政权这样,对所有形式的腐败展开如此彻底和坚决的斗争。”党卫军法官康拉德·摩根于1943年如此浓墨重彩地赞扬第三帝国的反腐措施。在纳粹政权的自吹自擂中,为了将纳粹主义装扮成政治廉洁的化身,他们丝毫不会吝惜夸张的形容词,尽管宣传和真实情况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

在1933年年初的纳粹夺权阶段,纳粹党人大力煽动了一场反腐斗争——这与右翼分子针对魏玛共和国腐败现象的宣传鼓动有关。但到1933年初夏,纳粹独裁已经巩固,于是就不需要利用反腐来将自己的某些行为合法化了。到了这年秋季,纳粹党人的“反腐热情”就迅速消退了。9月11日,普鲁士司法部长就解散了新建的反贪局。不仅如此,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反腐本身也变成了一门油水很足的生意。例如,时任普鲁士州总理赫尔曼·戈林将烟草工厂主菲利普·F.雷姆茨马的名字从普鲁士司法部门的腐败案调查清单上抹去。作为回报,雷姆茨马向戈林“捐赠”了几百万马克,还给他奉上很多贵重礼品。

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审计总署在维护国家财政秩序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但从1933年年初开始,它的权威就不断遭到消解。1938年,德国审计总署的新任署长、纳粹党人海因里希·米勒把总署的任务定性为“预见性的支持和顾问工作”。

传统的监管机构被解散或边缘化,结果就是腐败现象猛增。

1937年,什未林地方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腐败案,梅克伦堡省部书记弗里德里希·希尔德布兰特向院长抱怨,“这是在丢党的脸面”。什未林地方法院院长对负责此案的主审法官大加训斥,责怪他没有将此案进行秘密审理,“而是公开行事,坏了党的一名高级领导人的面子,也就是让党在公众眼中丢了份”。

于是,很多腐败的纳粹党人虽然犯罪事实铁证如山,但还是能够逍遥法外,因为他们能够找到政治靠山。这些靠山会把调查程序撤销,或者为他们争取宽大处理,比如根据1934年8月7日颁布的《赦免法》,将其赦免。

除了对司法部门施加影响之外,有些纳粹党人还有一种办法可以阻挠纳粹党官员受到处罚,那就是将案件尤其是腐败案,移交给纳粹党自己的法庭,在党内部处理案件。而按照希特勒在1942年11月21日的指示,党内法庭“不应当根据正式法律的观点,而是应当遵照党的运动的政治需求”进行裁决。

“元首”对持久的反腐斗争并无兴趣,他需要的只是忠诚。第三帝国期间被撤职的所有省部书记和政权高级领导人中没有一个是因为腐败倒台的。“如果我们这里有人因为腐败被判刑,我们不可以说:看哪,這都是什么世道!这都只是个案而已!”希特勒有一次在餐桌上谈话时把腐败问题就这么不屑一顾地打发掉了。

但是,腐败“严重挫伤了群众奉献和牺牲的积极性”。1935年在布雷斯劳,市长赫尔穆特·雷比茨基挥霍巨款扩建自己的官邸别墅,群众的回应是“举行大型集会,发表敌对国家的言论”(“猪食槽还是原来那个,只是吃食的猪换了”)。在希尔德斯海姆,森金工厂的德意志劳工阵线企业领导人贪污了公款,全体职工因此不再使用“希特勒万岁!”的问候语,而是改成举起一只手,以“要诚实!”互相问候。

1941—1942年,“闪电战”在莫斯科城下破产,盟军于1942年年初开始对德国大城市展开地毯式轰炸,纳粹德国面临战败的威胁,于是,政府对腐败问题不再完全无动于衷了,因为他们非常重视“稳住”所谓的后方战线。根据纳粹党人的观点,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之所以失败,是由于群众的不满情绪、被系统性地散布的失败主义思想和腐败导致后方战线于1918年11月瓦解,给“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军队背后插了一刀。

1942年3月和4月,英国皇家空军对吕贝克和罗斯托克进行了集中轰炸,导致首次出现了德国政府在群众压力下惩治腐败的事情。因此,在1942年之后,还有其他一些纳粹中层官员被处以重刑,以安抚民众。这种严酷的量刑尺度和动用《民族败类处罚规定》来打击腐败的党干部的做法虽然向民众显示了“无情打击”腐败的决心,但对同样的犯罪行为仍然像以前那样,使用双重标准。

1942年7月,针对柏林—施蒂格利茨的精美食品批发商奥古斯特·内特林的纪律处罚决定使得一起腐败丑闻暴露于世人眼前,让人了解到,纳粹党和国家的领导人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人们因此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政府大吹大擂的全体同胞一律平等的说法“只是空话而已”。

柏林警察局长将此案报告给戈培尔,戈培尔亲自向希特勒报告了此事。在日记中,戈培尔写道:“腐败如此严重,长此以往必然要危害战争的进程。”希特勒听到宣传部长对此案的揭露,虽然“相当震惊”,却告诫说“不要大惊小怪”,要维护“国家利益”。

最后,得到德国司法部长透露的风声的达官贵人们纷纷将非法获取食品的责任全部推给内特林,或者借口说这都是他们的妻子做的。内特林于1943年5月9日在狱中上吊自杀,整个案件迅速地不了了之。

在第三帝国垂死挣扎的剧痛中,纳粹政权的领导层再次掀起了疯狂的反腐活动,成立了新的机关,如“陆军中央法庭”。海因里希·希姆莱在1944年12月发布了一道关于打击内政部门腐败的命令。所有这些上蹿下跳式的“措施”不仅来得太晚,而且仍然没有触及纳粹政权内所有滋生腐败的体制。

总之,纳粹统治下的政治腐败不仅范围极广,而且是纳粹统治系统的一个重要标志。提携党羽、任人唯亲、裙带关系和制度化的官官相护成了纳粹运动“政治经济”的基础,在政治地位和影响的基础上交换物质利益。政治腐败的根源一方面在于很多纳粹活跃分子在“斗争年代”所抱的期望:他们寄希望于,在期待已久的“夺权”成功之后,自己能够得到个人利益;另一方面在于“元首政党”的小圈子和门客体制,由于缺乏党内民主和表达利益要求的机会,这种体制早在1933年之前就已成形。同时,腐败将纳粹统治和德国社会紧密交织起来,很多“普通的德国人”也通过中饱私囊参与到了纳粹的压迫和灭绝政策中来。

二战后,德国人早已意识到,纳粹不是德国悲剧的原因,而恰恰相反,德国的悲剧是它生出了纳粹。纳粹的体制性腐败吞噬了希特勒的千年帝国之梦,也注定了纳粹政权只是昙花一现,但它留给后人的思考仍然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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