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乳波 粱迎 李秀荣
随着体育学院足球运动的发展,体育学院都开始尝试着培养学生足球裁判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日益增多的比赛和执法人员缺少的矛盾,但问题是由于学生足球裁判员素质及能力不足,严重制约着体育学院足球的健康发展。本文就体育学院体育教学中培养学生足球裁判员能力进行探讨,旨在增强学生裁判员提高裁判水平的动力,进而提高学生自身裁判执法的能力,促进体育学院足球运动的开展。
一、当前体育学院学生足球裁判员的能力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体育学院学生足球裁判员的素质及能力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学生裁判员参与学习的机会太少,造成实践经验不足,错判、漏判较多,整体水平不高,学生裁判员在比赛中常常出现以下一些问题:
1.临场观察的位置不当,跑动路线不好,选位不合理,造成不能清楚的观察场上的情况,不能准确的判罚,甚至阻挡队员的进攻路线或球员的移动,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
2.判罚的准确性较差。表现在多方面,例如红、黄牌的使用、越位、手球的判罚等。其中最常见的是对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的判罚不准确。
3.漏判。初学裁判者在场上往往对一些违例、犯规现象表现出犹豫,不能及时判罚,等到想判罚时,时机已错过。
4.哨音不洪亮、音意不清楚。哨音是裁判员控制比赛的主要信号,及时、准确、清晰果断的哨音,能提高队员、观众对裁判员的信服感。哨音的长短、声音的缓急和高低,可表达出对不同性质犯规的判罚。哨音不洪亮、音意不清楚是初学裁判员的常见问题之一。
5.手势不明确。最主要的表现在任意球的手势上。常见的错误是用手臂斜上举,使人不明白到底是判罚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
6.配合不默契。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出现“顶牛”现象,或者是助理裁判员举旗而主裁判员不鸣哨或主裁判员根本没看旗。
7.心理素质差。表现在场上易紧张,易受外界干扰,情绪不稳定等。例如,在判一個有争议的球后,在接下来的比赛中,还一直考虑刚才这个判罚到底对不对,甚至精力分散,而导致新的错、漏罚。
二、体育学院体育教学中学生足球裁判员的能力培养方法与途径
1.加强大学生熟悉足球竞赛规则,提高对场上动作识别的能力。体育学院体育教学中加强大学生熟悉足球竞赛规则,因为足球竞赛规则是在这些基本原则精神下制定的,学生裁判员只有在领会这些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才能从宏观的高度把握比赛本身,才能把握竞赛规则的含义。依法执法是规则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竞赛规则也是裁判员判罚的依据。掌握和熟悉规则是对任何水平的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教学中学生裁判员学习足球规则时,可以将足球竞赛规则进行合理的分类,例如哪些规则完全是客观规定,哪些规则允许裁判员本身进行主观上的判断。通过有效分类,可以促进学生裁判员尽快掌握规则内容。学习规则内容时还应注意对细节的掌握,规则细节是衡量一个裁判员水平的重要特征,也是裁判员水平的重要体现。
2.加强心理素质、体能和道德品质的培养。首先,要加强学生足球裁判员心理素质的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是裁判员临场正常发挥的重要保证。一名足球裁判员应在比赛中始终保持稳定、冷静、沉着的心理状态,在非常状态下做出正确的反应。这都与裁判员平时形成的心理素质分不开。因此,学生裁判员培养要重视心理素质的训练。
其次,加强体能的培养。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充沛的体力是裁判员执法的基础,裁判员在比赛中要跑动积极,移动、选位及时到位,以获得最佳的观察视角,做出的快速、准确的判罚。在学生裁判员体能培养过程中,重点应该在耐力、冲刺以及足球裁判专项步伐如侧身跑、后退跑、移动的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培养。
最后就是道德品质的培养。体育学院进行足球裁判的培养一定要重视道德品质的培养,只有对裁判事业具有真挚感情和崇高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的裁判员,才能富有勇气和信心去克服各种困难,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体育学院足球运动中我们坚决不允许作风差的学生进入到裁判队伍中,要绝对保证校园足球的纯洁和公正,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体育学院足球运动得到健康的发展。
3.增加观摩学习力度,并参与临场实践及其指导。观摩学习是使学生裁判员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观摩是直观性教学原则在学习足球竞赛和裁判法的具体运用。观摩学习有两类;一类是组织学生现场观看一些基层足球比赛,另一类是组织学生观看教学片或电视转播的重要足球比赛,通过观摩,教会学生养成总结经验,取长补短,教学相长的习惯,使学生了解一般裁判员和优秀裁判员在临场执法时的区别,以解决学生在理论学习与竞赛实践中遇到的未能解决的问题。多看、多想、多练是观摩学习的灵魂。指导教师应尽量多安排观摩课,观摩时在多想、多练方面要对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每次观摩后,教师都要和学生一起进行分析与总结。
同时还要参与临场实践及其指导。参加比赛实践是培养学生裁判员的出发点和归宿。经过比较系统的理论与技能训练后,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临场执法的能力与条件,需通过大量的临场比赛实践,来提高学生裁判员对比赛的监控能力和实际执法能力。为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应指导学生参加班级,系级,学校等各个级别举行的联赛、杯赛、对抗赛、邀请赛。
4.培养学生裁判员的自信心。自信就是相信自己。裁判员在执法中一定要自信,否则,由于自信心不足而犹豫不定,导致出现一些误判、漏判或判罚不及时,不坚决果断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国内的一些裁判则由于自信心不足,而屡屡出现错判、漏判。要建立自信心,教学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肯定要精通裁判法、规则,并深刻领会其精神,在比赛中充分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大胆、果断地处理各种问题。其次,在比赛前要从身体、思想、技术等方面做好准备。再者,赛前进行自我调节,产生适宜临场执哨的自信。当接到临场裁判任务后,在比赛前要在心理上进行自我调节,不要紧张、急躁,要稳定情绪,充分估计到比赛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顶住压力和干扰,信心十足地执行临场裁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