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对城乡关系的认识与定位

2018-03-18 17:09
关键词:城乡

中国共产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把乡村振兴战略列为新时代的发展战略之一,首次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理念,更加强调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的有机联系。在我国主要矛盾变化的情况下,以习近平为代表的几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城乡关系的认识实现了从“城乡二元”到“城乡统筹”、再到“城乡一体”、最终定位为“城乡融合发展”的转变,并以此认识为基础构建新的城乡关系,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有鉴于此,重新探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工作重心转移转换中对城乡关系的认识与定位及其取得的成效就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这不仅标志着近代中国屈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终结,也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民族独立与国家统一基础上获得了一个全新的开始,“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毛泽东:《中国人民大团结万岁》(1949年9月30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6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771页。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在逐步完成工作重心转移的同时确立了“城乡兼顾”的认识与定位,并以此对中国的城市和乡村进行全面改造;近代以来畸形的城乡结构被改造和迅速替换,开始向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城乡互助转型。

一、“农村包围城市”:革命时期党对城乡关系的认识与工作重心转移

作为一个在俄国十月革命影响下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将其阶级基础定位为工人阶级,规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的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废除资本家所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并确定党成立以后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人阶级,领导工人运动”。因此,有关农民、农村与城乡关系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初创之时尚未受到足够的重视。1922年中共二大以后,根据列宁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加以党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深入探索,农民问题开始受到重视,“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制度”被确立为党的工作纲领,有关农民与农村问题也于此后被纳入到党的关注之中。*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1919年5月—1990年12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9、13页。但是,直至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党的工作重心一直在城市工作与组织工人阶级上,因而有关城乡关系的问题尚未引起党的足够重视。

大革命失败后,党始终无法在城市中站稳脚跟,敌强我弱的形势决定了革命难以在中心城市继续发展,有关城市与乡村的性质以及城乡关系问题开始逐步受到党中央与地方干部的重视。虽然,李立三领导下的党中央仍然坚持“假使没有城市做领导,则任何乡村都是不能‘联合起来’”的城市中心论,*《关于无产阶级领导的问题》(周子敬来信),《红旗》1930年5月24日,第3版。但自1928年2月中共湖北省委在对鄂南、鄂中、鄂西的秋收暴动以及黄麻起义和武汉等地工人罢工先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时率先提出“创造割据区域,夺取政治中心”的暴动观点后,革命实践经验的总结使大多数起义终归达到了共同的认识和行动——到农村去,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冯建辉:《我党开创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历史考察》,《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2期,第4页。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在乡村聚集力量,用乡村包围城市,然后取得城市”的“农村包围城市”革命战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1949年3月5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26页。

“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策略是基于当时中国城乡对立显著的特征而形成。在“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下,一方面,主要大城市皆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中心所在,城乡之间对立明显。在缺乏通畅的城乡交流情况下,“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另一方面,力量相对薄弱的中国共产党军队即使攻占城市,也很难长期占领。直至抗日战争胜利前,红军也只在1931年下半年打破第三次“围剿”以后,江西中央区联合起来有过21个县城。*毛泽东:《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1945年8月13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130页。在难以长期占领城市的背景下,艰苦的作战环境决定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革命力量对待敌人统治中心的城市主要采取攻占→破坏和获取物资补给→退出的方式。正如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1928年)四月全军到边界后,烧杀虽仍不多,但对城市中等商人的没收……是做得十分厉害的。”*《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7页。抗日战争结束时,在收复日占区城市时,仍然采取了一种“歼灭这些敌人的力量,夺取其武器和资财”的策略。*毛泽东:《对日寇的最后一战》(1945年8月9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19页。

抗战胜利后,人民军队虽然相继收复59个城市,加上根据地原有城市共有大小城市175个,*《中共中央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1945年8月26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152页。但敌强我弱的态势仍然使这些城市难以长期而稳固掌握在革命力量手中。一方面,“若干地方,若干城市的暂时放弃,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必要的”,仅1946年7~10月,先后放弃的城市就包括淮阴、荷泽、承德、集宁等几十个。*毛泽东:《以自卫战争粉碎蒋介石的进攻》(1946年7月20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187页。另一方面,为保存革命实力,新建立根据地时也优先考虑远离主要大城市和交通干线。如在东北地区开辟根据地时,毛泽东便曾指出:“建立这种根据地的地区,现在应当确定不是在国民党已占或将占的大城市和交通干线, 这是在现时条件下所作不到的。也不是在国民党占领的大城市和交通干线的附近地区内。”*毛泽东:《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1945年12月28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075页。

1946年以后,由于解放战争胜利步伐的推进速度远远超出了预期,在“农村包围城市”思想的主导下,政策调整的相对滞后导致在收复城市的过程中,那种将城市视为对立面而在收复或占领后采取错误处置方式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还是以游击战争的观点,还是以农村的观点来看城市,还是以为占领城市只是暂时的”,即沿袭过去以破坏和获取物资为主的传统。以较早解放的东北地区为例,解放战争初期,占领城市之后,主要是“从城市中有政策地有计划地有组织地搬运出某些必需的物资”。事实上,东北地区直至攻占四平、鞍山,收复吉林时,进入城市的部队仍然采取破坏性的态度,包括“本位主义地乱抓物资”“借口没收蒋伪‘敌产’,因而侵犯工商业,搬运器材,拆卸零件,拿走皮带,损害工厂设备”等,从而使“城市和工商业遭受严重的破坏”。*中共东北中央局:《关于保护新收复城市的指示》,《人民日报》1948年6月21日,第1版。二是在收复与解放城市的过程中,“将农村中斗争地主富农、消灭封建势力的办法错误地应用于城市”。*毛泽东:《关于工商业政策》(1948年2月27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5页。在东北新解放的城市,类似的行为主要表现为部分城市贫民在战争期间和战争结束后“发洋财”,部队人员从片面的群众观点出发,不仅不予说服与制止,反而放任;四郊农民任意进城抓地主,进行清算。*中共东北中央局:《关于保护新收复城市的指示》,《人民日报》1948年6月21日,第1版。这类行为都对回到人民手中的城市产生了极大的破坏,不仅不利于解放区城乡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而且也对充分利用城市的生产力,推动全国的最终解放产生了相当大的消极影响。

二、“城市领导农村”?新中国成立前夕时局转换与党对城乡关系的认识

破坏城市并非革命的必然结果,事实上,“革命的最后目的,是夺取作为敌人主要根据地的城市”。*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36页。因此,“农村包围城市”战略下的城市破坏仅仅是特殊战争时期的临时措施而已,当大量城市已经牢固掌握在人民手中,革命的发展也已经到了胜利在望的时刻,再按照过去的方式继续施行已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其实,早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的1944年,毛泽东便已开始关注如何积累经验,管理重回人民手中的城市的问题。他认为“我们要在根据地内学习好如何管理大城市的工商业和交通机关,否则到了那时将无所措手足”。*毛泽东:《学习和时局》(1944年4月12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46页。抗战胜利后,在已掌握一些城市的情况下,毛泽东进一步指出:“掌握这些城市的经济,发展工业、商业和金融业,成了我党的重要任务。为此目的,利用一切可用的社会现成人材,说服党员同他们合作,向他们学习技术和管理的方法,非常必要。”*毛泽东:《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1945年11月7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173页。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推进,到1948年4月8日,当洛阳被攻克后,毛泽东便专门发电指示:“如果应用对待国民党管理的城市的政策和策略,来对待人民自己管理的城市,那就是完全错误的。”并要求其他军队在接管城市时以洛阳为参照。*毛泽东:《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1945年12月28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179-1180页。在主要城市已掌握在人民手中的情况下,要求“军队干部应当全体学会接收城市和管理城市,……善于调剂城市和乡村的关系,解放粮食、煤炭和其他必需品的问题,善于处理金融和财政问题”。*毛泽东:《把军队变为工作队》(1949年2月8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05-1406页。因此,从全局的高度出发,改变过去“农村包围城市”政策,重新制定新的城市政策和构建新的新民主主义城乡关系便成为全国最终胜利前夕的迫切需要。

1949年2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城市政策和近代以来中国城乡关系转变的重要转折。毛泽东在会议上明确指出:“从一九二七年到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在乡村,在乡村聚集力量,用乡村包围城市,然后取得城市。采取这样一种工作方式的时期现在已经完结。”从现在起,“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从而进入到“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未来的城乡关系,则是“城乡必须兼顾”,因而“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1949年3月5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26-1427页。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便构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城乡关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为了彻底改变旧中国对立的城乡关系,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如何构建新的社会主义城乡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关于新的社会主义城乡关系,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相互合作最早被提上议事日程。在最早被解放的东北,与旧时代“城乡对立,城市剥削农村”明显不同的是,张闻天指出:“城市与乡村的关系问题”不仅包括“城市要为乡村服务”,而且也包括“乡村也要为城市服务”,因此,“城市和乡村要互助合作”。*张闻天:《城市的地位和城市工作中的阶级路线》(1948年8月31日),《张闻天文集》第4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第7页。在城乡合作的各项事务中,经济合作又显得尤其重要。这是因为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城乡对立的一个突出的表现即为城乡之间的生产脱节。在1949年7月的全国工会工作会议上,周恩来指出:“过去,城市工厂主要依靠帝国主义的原料和运输来生产的,象上海的纱厂,主要是依靠美帝国主义的棉花纺成纱织成布,用外国的运输工具运到外国市场去推销,为帝国主义的利益服务。”*周恩来:《恢复生产,建设中国》(1949年7月23日),《周恩来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60页。当时的国家领导人认为,城乡经济合作的主要内容为商品联系与生产联系的构建,包括“城市对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刺激乡村的农业生产,城市以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供应保证和促进乡村的农业生产”。*周恩来:《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1949年12月22日、23日),《周恩来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页。因此,为了尽快改变城乡之间的对立状态,首要的事务是“切实地、快速地沟通城乡关系,……使货畅其流。城乡物资周转宜灵活,过去打断了,今后要改善这种状况,使城市工业品与乡村农业品相互交换的关系发达起来,灵活起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83页。

在规划未来社会主义城乡关系的过程中,尽管“城市领导农村”成为新的城乡关系的基点,但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新的城乡关系中,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的重要性应受到同样的重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的分离、对立,“只是工农业发展水平不够高的表现”,*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3页。因此,应该通过大力发展工农业,以此来“结合城市和乡村的优点而避免二者的偏颇和缺点”,*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368页。最终实现城乡的融合。有鉴于此,从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中所提到的“城乡必须兼顾”起,在新中国领导人的规划与设想中,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正如周恩来所指出的那样:“既然是集中的城市领导分散的乡村、工业领导农业,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不要依靠农业这个基础并从而忽视乡村呢?不能。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取消或忽视乡村这个广大的农业基础。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都是辩证的两方面,决不能取消或忽视任何一方面。”因此,在新的社会主义时期,工业与农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是“在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在工业的领导下提高农业生产的水平”。*周恩来:《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1949年12月22日、23日),第8、10页。

对于未来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关系发展的基本走向,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曾经作过深入的探讨。其中,苏联的经验又成为借鉴与模仿的对象。正如解放前夕刘少奇曾经谈到的那样:除资金、技术外,苏联及东欧各国无产阶级对于中国无产阶级最重要的援助还包括经验上的援助。*刘少奇:《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1949年6月),《刘少奇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30页。当时一份由中宣部制发、并经中共中央批准的学习材料中指出:“苏联过去所走的道路正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榜样。”*《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共中央宣传部1953年12月制发,经过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706页。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农业上推行集体农庄的方式,使苏联得到了快速的工业化基础,快步进入社会主义。斯大林于1929年时便认为:集体农庄使“城乡之间的关系问题已经建立在新的基础上,城乡之间的对立将加速消除”。*斯大林:《论苏联土地政策的几个问题》(1929年12月27日),《斯大林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10页。到1951年时,斯大林进一步认为:“城市和乡村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对立的基础,已经被我国现今的社会主义制度消灭了。”*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对于和1951年11月讨论会有关的经济问题的意见)》,《斯大林选集》下卷,第558页。

苏联模式(尽管这一模式存在着很多问题,并且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问题日益突出)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国未来城乡关系发展构想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农业方面,在1950年全国性的土地改革尚未完成之时,刘少奇便已提出使“个体农业生产经过集体化的道路改造成为具有近代机器设备的大生产”的农业发展思路。*刘少奇:《国家的工业化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1950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27页。毛泽东于1955年7月所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也明确地指出:“在完成反封建的土地改革以后,我们党在农业问题上的根本路线是:第一步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二步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和电气化。”*《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1962年9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第602页。工业方面,优先发展重工业,也是工业发展的重点。按毛泽东于1957年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一文中所说:“我国的经济建设是以重工业为中心,这一点必须肯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41页。通过工业支援农业,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化学化、电气化,从而“解决我国人多地少、单位面积产量低的主要矛盾”。*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356页。因此,“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把优先发展重工业和迅速发展农业结合起来”便成为新中国对于未来城乡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划。*《工农业并举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规律》,《红旗》1960年第22期。

三、“城乡兼顾”: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城乡关系的认识与再定位

新中国成立之初,虽然已对未来的社会主义城乡关系作了初步的规划与远景展望,但是,在举国皆百废待兴,政治、经济、文化各种事务皆千头万绪的情况下,如何理清思路,根据当下城乡关系发展的现实需要来打破城乡隔阻,推动城乡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则是新中国成立之初迫切需要解决的时代课题。

新中国成立之初,城乡关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即是“城市与乡村的经济不协调”,尤其是解放前夕,受内战影响,国民党控制的城市与共产党控制的乡村之间的传统经济联系几乎中断,战事初平之际,“除老解放区外,……所有桥梁、涵洞、河堤、江岸都被国民党反动集团肆意破坏,几无一处完整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商业卷,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5年,第17页。其结果,则是“原有的城乡货物交换的商业网,大部被打乱了,城市与乡村的旧有联系大多被切断了”,从而导致“大部分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完全脱了节,完全隔绝了起来”。*叶际秀、刘为:《谈物资交流》,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3年,第21页。

在“旧的商业路线大部被摧毁,仓库、货栈被破坏”的同时,“新的商业路线又未能建立起来”。*《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土产会议推销土产的指示》(1951年3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商业卷,第434页。因此,中国的城乡经济皆因彼此间的隔绝与发展脱节而陷入困境:就城市而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封锁导致近代时期如上海纱厂那样的原料进口与产品销售主要依靠国际市场的企业生产困难,国内城乡间的隔阻也导致大多数企业由于原料的缺乏而陷入生产困难或因产品难以销售到广大的农村市场而导致商品滞销,从而导致解放后不久即出现全国性的经济困难,由此而引起工厂关门、商店歇业和失业增加问题日益严重,“这种现象带有普遍性,不仅发生在上海、天津等大城市,而且遍及许多中小城市”。仅1950年1~4月,在14个主要城市中有2945家工厂关门,在16个主要城市中有9347家商店歇业,从而导致全国新增失业人员约10万人。*陈云:《扭转商品滞销》(1950年5月25日),《陈云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88页。农村方面,由于外国的封锁,土副农产品不能通过市场销售,农村不仅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甚至因而加剧了灾荒的程度,如四川、贵州地区“大批桐油、菜油、烟叶弃之于地”,从而“使赖以为生的数百万人民生活无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商业卷,第420-421页。

很明显,要恢复国民经济,就必须首先改变旧的工业产品与农副产品皆依赖于外国市场的特征,重新建立统一、高效的国内流通市场。而要重建国内市场,其基础即为恢复农业生产,因为“这样就可以提高四亿农民的购买力,增加他们对工业品的需要和对工业原料的供应,也就可以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的基础上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周恩来:《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1949年12月22日、23日),《周恩来选集》下卷,第9页。但是,仅仅恢复农业生产是不够的,有鉴于城乡发展脱节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困难的最主要原因和城乡对立的主要表现,要“使乡村和城市,从相互敌对转变为相互依存”,其关键就在于重建城乡商品联系,使城市“充分而便宜地供给乡村以必要的工业品,而换取其农产品”。*《人民日报》“社论”,读者书店编辑部编:《论城乡关系》,天津:读者书店,1949年,第6页。

从硬件上讲,重新建立国内城市与农村间的市场流通,首先是从交通上改变因战乱而造成的阻隔。因为无论是“城市对(农村)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还是“城市以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供应保证和促进乡村的农业生产”都需要城乡交通渠道的畅通,物资交流才可藉以便利、快捷地进行。因此,“恢复交通运输”便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恢复生产工作中的另一重点。对此,周恩来曾指出:“如修铁路,首先要想到这条铁路在城乡交流、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交换中所能起的作用。”*周恩来:《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1949年12月22日、23日),第5、9页。新中国成立的最初几年中,在举国上下一致努力下,交通运输的恢复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就铁路而言,仅1949年即抢修铁路8300多公里,修复桥梁2715座,到1952年,共修复和加强旧线1万多公里,相当于中国铁路通车里程的一半,另新建包括成渝铁路在内的线路1320公里。同时,铁路运输效率也较前大为提高,车辆周转时间从1950年的3.34天缩短为1952年的2.9天。同一时期,公路通车里程也由8.07万公里增加到1952年的12.67万公里,较1949年增加57%。内河航道里程也于三年间增加29%。*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辑:《三年来新中国经济的成就》,北京: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143-144页。

当然,城乡经济联系的重建绝不仅仅限于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更重要的是,无论工业品下乡还是农产品收购,都需要基于产销联系的商业渠道的建立。因此,在恢复、改造旧的商业网络的同时,建立新的商业网络是保证城乡商品交流渠道畅通的基本条件,尤其是新中国初期城乡隔阻的严峻形势下,商业流通渠道的迅速恢复与重构就显得尤其重要。

近代中国联系城乡的商业网络无论是最主要的渠道,“从通商都市直至穷乡僻壤”,“买办的和商业高利贷的剥削网”,抑或是最基础的渠道,即由传统时期沿袭下来的私人商业资本,其活动既包括从农村收购土副产品,也包括将城市的工业品推销至农村,皆难以承担新时期的历史任务。一方面,民族独立与国家主权的完整决定了原建立在外国殖民主义掠夺基础上的商品倾销、农产品收购的“剥削网”必然从根本上被替代。与此同时,尽管解放之初“中国人民愿意同世界各国人民实行友好合作,恢复和发展国际间的通商事业,以利发展生产和繁荣经济”,*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46页。但是,在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间商品联系断绝的情况下,“剥削网”必然被整体性颠覆,许多原供出口的农副产品在新的时期因而陷入“周游列国找关系”的艰难状态;*何世庸:《召开土特产展览会是推销土产的有效办法》,《南方日报》1951年7月21日。另一方面,解放战争时期的长期战乱与国民党政权竭泽而渔的财政金融政策、飞速的通货膨胀等早在解放前夕便已使私人商业资本损失惨重,无力经营大规模的城乡间物资贸易。解放以后,乡村地区普遍推进的土改运动与城市的“三反”“五反”运动等也极大地限制了私商的活动空间。就前者而言,“由于中国工商业者大部份与封建制度有关系,乡村季节性商运,更多有地主富农经济,在土地改革中反封建斗争牵连所及,……因此也就影响到土产滞销与城乡贸易不流畅”。*《论开展全国物资大交流》,《南方日报》1951年4月12日,中南人民出版社编辑部编:《大力推销土产活跃城乡经济》,武汉:中南人民出版社,1951年,第114页。就后者而言,“五反”运动使私商的经营积极性受到相当程度的打击,以致很多私商即便有心经营,也因怕受政治上的处罚而瞻前顾后,徘徊不前,城乡贸易因而中断。如陈云在1952年时所指出的那样:“五反”导致私商占主导力量的初级市场和中小城市的私商“冷冷清清”,安徽蚌埠在解放初期非常活跃的105家商铺都因“五反”而关门息业。*陈云:《市场情况与公私关系》(1952年6月11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07页。

建设新的商业渠道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推动城乡经济联系发展的重要举措。扩大农副土产品的购销,“不仅是农村问题,而且也是目前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陈云:《抗美援朝开始后财经工作的方针》(1950年11月15日、27日),《陈云文选》第2卷,第118页。为此,从全国性物资交流渠道的构建方面看,在积极恢复交通的同时,从1950年3月到1951年,国家先后设立了粮食、花纱布、百货、盐业、土产等专门负责城乡物资交流的总公司及各地分、支公司,对全国及各地区的城乡物资流通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包括商业行政部门、企业管理机构和经营机构的一套国营商业系统”。*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1949—1982)》,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4年,第5-6页。

在基层的城乡贸易方面,新的商业渠道的建设主要集中在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上。早在根据地时期,建立各种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便成为根据地财政、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也明确规定“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城镇中和乡村中组织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0页。其中,供销合作社因负责农村土产收购与城市工业品的代销而尤其重要。为促进合作社商业的发展,国家还采取各种政策予以扶持,如国营商业对合作社商业在价格上予以优待、在货源上优先考虑,银行对合作社贷款的利率较国营商业低10%,合作社商业的营业税减征20%,合作社商业的铁路运输费降低一等。*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1949—1982)》,第8页。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广泛建立的供销合作社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城市工业品下乡与农村土副产品收购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收购方面,1953年粮食、棉花、麻、烟、茶、丝和羊毛等主要工业原料等,全部或绝大多数通过合作社收购。在合作社的收购业务中,代国家收购的农副产品占75.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编:《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重要文件》,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1955年,第9页。销售方面,是年合作社商品占农村市场零售总额29.69%。在工作发展较早的地区,合作社占农村市场零售总额的50%~80%,已基本上占领了农村市场。另据1954年初的统计,全国共有32265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132349个零售店和35056个流动的零售组织。社员共有164385737人,较1950年增加了八倍多。*程子华:《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临时理事会工作报告》(1954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82页。“一个强大、独立的系统”,并且“成为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的合作社商业网络已在全国范围初步形成。*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1949—1982)》,第5-6、8页。

当然,构建城乡经济联系新渠道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由于缺乏自上而下的流通系统构建,国营商业公司很难直接深入到基层市场。1950年6月以前,西南区的国营贸易机关所经营的各项土产活动,“仅限于中等以上城市之间”。*刘岱峰:《关于西南区财经工作的报告》(1950年7月3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商业卷,第420页。同年山西国营贸易公司绝大部分工业品,均集中在少数城市销售。如太原花纱布公司10月份售出布73000余匹,其中销太原市占84%,销乡镇只占16%。*《中财委所发山西城乡物资交流经验通报》(1950年1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商业卷,第419页。与此同时,直接深入到基层农村市场的合作社系统虽然获得了来自国家的大力支持,但由于市场情况不熟、工作经验不足、功能定位不明晰等,新成立的合作组织并不能像私商那样及时、准确而清晰掌握农村基层市场的各种具体需要,并因此而迅速调整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加之对购销利润的计算仍然是合作社初设之时不得不考虑的重要因素,因而在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农副产品的收购还是工业品的销售都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村的需要。

四、“城乡互助”:新中国成立初期城乡关系调整的成效

由于国营商业机构与合作社无法实现对城乡商品流通的全面主导,1951年“三反”“五反”运动开始以后又使私商的经营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很多商人坐待‘五反’,采取了‘多做不如少做,少做不如不做’之类的错误态度,有的想逃避资产,有的有卖无买,有的想申报歇业”。*山东人民出版社编:《物资交流工作参考资料》,第75页。在私商经营积极性受到重挫的情况下,各地的市场萧条与城乡商品流通受阻问题便迅速凸显:以土副产品为主的商品上市量及成交量大幅减少,同时,多数国营、合作社贸易的收购与推销任务难以完成。这不仅导致农村市场因农民购买力缺乏而出现大量工业品滞销,*何世庸:《召开土特产展览会是推销土产的有效办法》,《南方日报》1951年7月21日。也使农村地区发生春耕缺少肥料、耕具及产油区买不到食油等现象,土改后农村地区的生产热情因此受到较大打击。1950年东北地区很多农民因余粮卖不出去,无法购买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而严重影响生产情绪,有些农民甚至将卖不出去的高粱、苞米喂牲口,不愿再扩大生产。*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商业卷,第17页。1951年时中南区的城乡物资交流因私商的缺位而导致“农产品及土产品上市量不多,工业品也下不了乡”的城乡经济脱节现象。*《长江日报》1951年3月24日,中南人民出版社编辑部编:《大力推销土产活跃城乡经济》,第12页。

土产收购是扩大农村市场的关键,有鉴于1951年底由于私商在土产购销方面的缺位而造成的城乡市场脱节现象对工业、农业生产都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为弥补初创时期国有商业与合作社商业的不足和进一步整合城乡商品市场、推动城乡商品联系深化,1952年3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指示要求各地以开展农村土产收购和恢复城市加工订货为中心,采取措施,使城乡经济迅速活跃起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必须立即进行生产恢复交流活跃经济的指示》,(1952年3月14日),商业部商管局编:《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文件选编(1948.2—1981.11)》上册,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第271页。其主要形式,便是根据土产“分布广、品种杂、数量多、体积大、腿脚短”而单靠“国家贸易公司、合作社和少数商人购销,势难达成大量推销的目的”的特点,*《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土产会议推销土产的指示》(1951年3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商业卷,第435页。召开从大区一级到基层镇乡的各种层次的物资交流会。其目的,除了“解决淡季困难活跃市场”,而且更希望藉此“指导生产和保证有计划生产”,同时,也希望通过交流会来“发挥私商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经营积极性”,从而为“全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高潮到来”作最充分的准备。*山东人民出版社编:《物资交流工作参考资料》,第4、20页。因此,物资交流会的召开绝不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而是“新民主主义时期商业活动的一种固定形式”。*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物资交流委员会办公室:《如何开好初级市场的物资交流大会》,山东人民出版社编:《物资交流工作参考资料》,第37页。按交易覆盖范围与交易规模,当时的物资交流会主要分为三个不同的层级。

就大区或省区级市场而言,主要是召开土产会议与土产展览大会,其目的在重新建立大区之间的商品联系,“解决不同地区的生产与消费的需要”。*《曾山副主席在华东贸易等五部门职工代表会议上的报告》(摘要),山东人民出版社编:《物资交流工作参考资料》,第5页。因此,其主要作用“不独于现货成交的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为今后土产交流创造有利条件”,由于大会的参与者为各地的国营公司、合作社或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私商,大会期间的主要活动是订立土产交流合同(按期供应)或协议书(说明交流的商品种类,交货及付款办法)以及试销或寄售。*丁忱:《从调整公私关系到扩大土产交流》,上海:新群出版社,1951年,第107页。这些大区级的会议土产交流的规模都较大,如华东区1951年的8个展览会共促成土产交易达1.2万亿元(旧币),约占全华东区土特产总值的1/12。这种形式的土产会议和土产展览大会,改变了地区间商情不通而导致的滞销问题,以前因区域间商贸联系断绝而造成的土产滞销问题都随着市场扩大至全国而逐渐改观,如广东的水果,浙江的杭剪、竹筷,福建的角梳、纸伞,华北的草辫,都找到了或改变了旧销路并建立了新销路。*何世庸:《召开土特产展览会是推销土产的有效办法》,中南人民出版社编辑部编:《大力推销土产活跃城乡经济》,第37页。不同地区间的生产合作也随着这一类型的会议召开而逐渐形成。

第二个层次是各省中等城市所召开的带有地区性的交流会议,这种交流会议“性质与高级市场交流大会相同,只是地区范围稍小于高级市场而已”。*《曾山副主席在华东贸易等五部门职工代表会议上的报告》(摘要),山东人民出版社编:《物资交流工作参考资料》,第5页。这一层次的物资交流会的举行,又进一步沟通了同一省区范围内不同地区间的商贸联系,如四川省在1952年川西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召开后,重庆市滞销而成都缺货的漂白粉、松香问题很快得到解决。*《本报讯:川西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于昨日胜利闭幕》,《川西日报》1952年7月26日。川南物资交流大会后,宜宾专区原在本专区内销不出的草席等滞销产品为乐山专区所大批购买,变成为畅销货。*《西南区各地举行土产交流会议后,城乡经济开始呈现繁荣气象》,《川西日报》1952年8月21日。

第三个层级,也是最为基层的土产会议,为以传统庙会为基础,直接进行土产收购与工业品销售的物资交流会。*本部分的内容见拙作《旧瓶新酒:庙会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城乡互动》,《城市史研究》2017年第2期。与大区级、中级市场不同,初级市场一直是国营、合作社商业相对薄弱而私商又最为活跃的一级。同时,初级市场又是城乡物资交流最为基础的环节。有鉴于私商经营消极,针对初级市场的分散、季节性等特点,根据农村地区的传统商贸习惯,中央要求各地通过“骡马大会、药材大会以及各种庙会的形式”来“组织和带动私营商业”,从而“实现土产的交流”。*“社论”,《人民日报》,1952年5月12日。在中央的号召下,各地都在恢复庙会的基础上大力开办初级物资交流大会。除历史上庙会经济已比较发达的华北、华东区等外,甚至像西北区的陕、甘、宁、青等省也恢复和频繁地开办了包括古会、骡马会等在内的各种庙会。截至1952年10月,该四省已召开和即将召开全县性大庙会的县份共计48县,其他集镇庙会甚至村镇庙会则更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商业卷,第486页。就全国而言,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全国各地所举行的以庙会等为基础的初级物资交流大会,共达7738处次之多,*叶际秀、刘为:《谈物资交流》,第3页。所成交金额共计16.38亿元(新币),约占该年全国各级物资交流大会成交金额的一半左右。*余鑫炎:《解放初期的城乡物资交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第101页。以庙会为主的物质交流会“不但活跃了市场,解决了群众的生活资料,更重要的解决了群众的生产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商业卷,第486页。改变了城乡之间物资交流不畅的状况。

不同层级土产会议的召开,不仅打通和促进了地区间的横向商品联系,实现了全国性的市场整合,而且也使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初级市场联系起来,直接推动了城乡间的物资交流。据估计,自1950年秋到1952年止,通过各种形式的物资交流会,从农村推销出去的农副土特产品总值达100亿元(新币)以上,从而活跃了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达到了一定程度上“城乡互助”的目的。*叶际秀、刘为:《谈物资交流》,第32页。

五、结 语

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对城乡关系的认识和定位由于工作重心的转移经历了从“农村包围城市”向“城乡兼顾”“城乡互助”的历史转换。从打破城乡隔阻、改变城乡之间对立状态的角度看,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对城乡关系的思考与定位,改变了革命时期“农村包围城市”的思路,逐步走向了“城乡兼顾”与“城乡互助”的道路。经过这一时期的诸多努力,无论是战事平息之初即大力推动的铁路、公路、航运等交通的恢复与发展,还是积极建立国营商业机构、大力发展合作社以及提高私商正当经营的积极性,都在彻底否定半封建半殖民地城乡畸形联系的前提下,力图改变战争时期造成的严重城乡隔阻现象,并为建立“城乡兼顾”的新局面而努力。

需要清醒地看到,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对城乡关系的认识、定位与城乡关系结构的调整改变了近代以来畸形的城乡关系结构,取得了部分成效,但同时也潜伏下诸多不利于城乡关系健康发展的因素,成为导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最初诱因。因此,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后,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中国共产党在第十九次全体代表大会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与“城乡融合发展”,意味着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又一次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调整,目的在于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解决好“三农”问题,扭转城乡发展、农村内部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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