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监管的探讨

2018-03-18 15:03
山东农机化 2018年4期
关键词:维修服务农机化农业机械

王 欢

农机维修是保持和恢复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延长机具使用寿命,实现安全、高效、低耗、优质生产,保障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农机维修工作是农机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机部门的法定职责。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对农机购置及报废更新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农业机械的保有量持续增加,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这都要求农机化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机维修监管和指导工作,促进农机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使其在农机化进程中发挥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支撑保障作用。

一、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监管的重要性

1.农机化发展的需要。高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能够促使农机生产效益最大化,农机维修质量与农机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密切相关。只有最大限度的发挥效能、延长机具各零部件的使用寿命,保障机具在良好状态下运行,才能使农机经营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使农机化事业更好更快向前发展。

2.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已成为各行业、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机维修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市场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机维修市场起步晚,目前我省农机维修服务行业经营模式可分为三类: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提供的品牌“三包”式农机维修服务、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区域性便利式维修服务、农机合作社的自我保障式维修服务。其中,个体工商户占绝大多数,“凭手艺养家糊口”的现象比较突出,农机维修社会化服务能力差,零部件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突出,对扩大经营规模、推进安全生产、重视环境保护、强化配件供给、促进能力提升等方面都未给予考虑,迫切需要各级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扶持、加强科学引导及监督检查,推进其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机维修市场发展。

4.社会稳定的需要。目前,农机维修服务的公信力不足、社会满意度不高,农机维修质量投诉事件时有发生,为化解农机维修质量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需要主管部门强化对维修质量的监督。

二、农机维修行业监管的困难

1.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且针对性不强。目前,涉及农机维修行业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其中只有《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的维修资格,总抓手有了,但缺乏具体实施细则。

2.农机维修标准体系不健全,有些标准相对滞后。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了要健全农机维修质量标准体系,但至今国家还未出台一个完整的农机维修质量标准体系。在农机维修质量监管过程中,没有确定的衡量参数,无法对农机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在发生维修质量纠纷后,没有一个公众和行业普遍认可的裁量标准。随着农业机械零部件的模块化发展,农机维修行业已逐渐从过去的零件修理阶段过渡到配件更换阶段,维修主要以换件为主。但即使是2016年重新修订的《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1138.2-2016),其中也有部分内容明显滞后于农机维修行业的发展。

3.维修网点分散、运营不规范。农机维修服务绝大多数以个体经营为主,多为家庭作坊式、门店式维修,分布不均,缺乏组织性,且维修能力较差,修理设备简单,又缺乏修理技术,维修质量得不到保障。网点经营存在季节性,农忙时节开业,农忙一过就关门歇业,从而给监管带来了困难。

4.维修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省、市两级农机维修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较为合理,但基层由于受编制限制等问题导致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县一人兼顾多项业务,受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的制约,基层工作开展难度大,无法对农机维修网点的实施有效管理。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开展市场调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相关标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补充制定《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出台一个完整的农机维修质量标准体系,修改《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部分内容,以适应农机维修发展的现实需求。

二是完善职能机构,健全人员队伍。特别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背景下,针对本就处于弱势的农机维修管理部分,要合理优化人员结构,对应单位职责,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为推进“两高两全”农机化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三是加强人员培养,促进规范化管理。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系统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文件,使系统人员都能吃透主要内容、把握相关要求、熟悉程序规范,为推进农机维修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加大扶持力度,合理布局维修网点。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及农机购机补贴、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加大对农机维修行业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引导市场合理建置农机维修网点,促进农机维修网点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五是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建立企业售后服务监督曝光平台,必要时与农机购置补贴相结合,督促行业各方认真履行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农机维修管理方面既具有行政监督又具有行政处罚权,主要负责农机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农机维修者的维修资格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机维修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农机执法人员培训,完善相应技术检测手段,受理农机用户对维修质量问题的投诉,保护农业机械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对农机维修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做出相应处罚等,对这些法定职责要学懂弄通,在实际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

七是立足当地实际,谋划和推进现实工作。基层工作人员最贴近农机维修经营者和人民群众,既要维护好保护农业机械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又要促进农机维修市场健康发展,所以要根据当地实际,认真抓好农机维修市场监管工作,推动农机化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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