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偃师市人民医院(471900)李金朋
近年来,随着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瘢痕子宫者再次妊娠的几率大大增加,使得瘢痕子宫产妇再次进行剖宫产的概率也增加。然而,长期临床实践发现,在瘢痕子宫剖宫产术中由于瘢痕组织肌纤维的收缩力有所降低,极易导致产妇术后宫缩无力而发生产后出血,危害其生命[1]。因此,对于瘢痕子宫行再次剖宫术的产妇,给予预防性出血措施是非常有必要的。我院于2016年3月~2017年5月对27例接受剖宫产术的瘢痕子宫妊娠孕妇予以卡前列甲酯栓联合缩宫素预防治疗,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6年3月~2017年5月我院57例接受剖宫产术的瘢痕子宫妊娠孕妇,均为足月妊娠,无产科合并症,符合剖宫产的指征,对本研究药物无过敏史,产妇及其家属均同意参加研究;排除存在严重妊娠期并发症、凝血功能障碍、病历资料不全者。利用随机抽签法把上述57例孕妇随机分两组,观察组27例,年龄24~33岁,平均(28.94±2.38)岁;对照组30例,年龄25~36岁,平均(28.95±2.30)岁。两组孕妇基本情况无显著性差异(P>0.05)。
1.2 方法 胎儿娩出后,对照组立即使用缩宫素(甘肃大得利制药,批准文号H62020713)20U加乳酸钠林格液(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批准文号H20063423)500ml静脉滴注。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给予卡前列甲酯栓(东北制药集团,批准文号H10800006,1mg/枚),将1枚药物经肛门置入到直肠3~4cm处。
1.3 观察指标 采用纱布称重法对两组孕妇产后2h、产后24h出血量进行测量,并以产后24h出血量大于500ml为产后出血的诊断标准[2],记录两组产后出血发生情况。此外,观察两组孕妇用药后不良反应率。
1.4 统计学方法 选择SPSS19.0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提示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产后2h、24h出血量比较 观察组产后2h出血量为(121.68±20.09)mL、24h出血量为(285.41±16.39)mL;而对照组产后2h出血量(213.84±20.46)mL、24h为(312.37±36.88)mL。两两对比,t分别为9.638、9.247,P均小于0.05,差异显著。
2.2 两组产后出血率比较 观察组孕妇剖宫产后出现1例产后出血,占3.70%;而对照组发生7例,占23.33%。组间比较,χ2=4.538,P=0.033,差异显著。
2.3 不良反应 两组孕妇在用药期间均无明显不良反应出现,仅观察组出现1例恶心呕吐,对照组有1例血压升高,均不影响治疗,未行特殊处理。
产后出血是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最为常见的并发症,也是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其主要病因为子宫收缩乏力,约占70%以上。因此,如何提高瘢痕子宫妊娠孕妇的子宫收缩能力是产科医生共同研究的论题。
目前,产科临床中常用的宫缩药物有缩宫素、卡前列甲酯栓、米索前列醇、麦角衍生物、前列腺素等。其中,缩宫素在临床中应用广泛,可与子宫平滑肌相应受体予以结合,使子宫收缩强度、频率增加。而卡前列甲酯栓具有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便宜等诸多优点,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卡前列甲酯栓可加强子宫平滑肌兴奋性,使子宫有节律收缩,且其给药途径是通过直肠给药,加快药物的吸收并增强疗效。
本研究通过对比发现,观察组孕妇产后2h、24h出血量明显较对照组少,产后出血率也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且无明显不良反应发生,与林笑丹[3]的研究报道基本相符,进一步证实了卡前列甲酯栓联合缩宫素具有协同作用,可明显降低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产后出血量,预防产后出血,效果显著,且安全性高,具有较高临床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