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朝棉
[摘要]授信审批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对防范商业信贷风险、促进银行稳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商业银行授信审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银行授信审批的几点完善策略,以期为银行授信审批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 授信审批 约束机制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信贷欺诈现象频频上演,并有愈演愈烈之势,给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损失。导致信贷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授信审批体系的不完善是风险形成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授信审批相关问题的研究,以维护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商业银行授信审批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受理审查不规范
部分企业或个人在办理银行信贷业务时,为了提高贷款成功率,不惜故意隐瞒、谎报重要信用资料,或将同一资产用于多个不同业务的抵押担保,或假借企业名义进行贷款等,这些都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风险。而个别银行业务人员在调查、审批客户提交的资料时,存在不积极、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如未针对客户、项目及抵押担保物等展开全面的风险调查与评估;信用审查受到个人主观意志的影响,甚至刻意回避风险点,导致评估结果缺乏可信度等。此外,目前多数银行的审批权限是根据贷款申请额度来划分的,这使得下级审批环节很容易出现逆向审批风险。
(二)审查与审批程序脱节
审查是审批的重要前提,审查工作应当贯穿授信审批的整个过程。但在商业银行授信审批过程中,基层支行的信用审查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之间往往缺乏充分的沟通与协调,导致审查活动和审批活动相脱节,如个别信贷业务直到通过审批之后才进行资料的补充性审查;人为设置不必要的审查、审批流程,导致内控约束出现盲点;盲目追求经营业绩,随意降低审批标准等。造成审查与审批程序脱节的主要原因就是信息沟通的不顺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过于强调审查审批与执行监督体系的独立性,而忽略了彼此之间的必要沟通;二是监督机构过于关注对执行过程的监督,而未能认识到事后监督在内控体系改进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信息渠道阻塞,不能满足下行传达与上行汇报的需要,导致下级错误领会上级意图,或下级审查结果不能及时反馈到上级等情况的发生;四是各分支机构之间缺乏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不能及时查证客户在其他营业机构的贷款信息。
(三)相关部门职责权限不清
首先,同级牵制部门之间存在职权交叉的情况,个别部门滥用手中的审查审批权限,违规干预正常的审批程序。其次,部分上级部门过度干预下级部门的工作,而下级部门“忠于领导”的观念胜于“忠于制度”的观念,从而出现违规放宽审批标准等现象;再次,银行贷款审批委员会的职能行使不到位,很多情况下只是发挥审批咨询的作用,存在机构空设之嫌。
二、商业银行授信审批的完善对策
(一)建立授信审批约束机制
建立授信审批约束机制需要从授信业务发起部门、授信审查部门、评审委员会、审批决策机构等人手,制定各部门之间彼此牵制、彼此约束的工作机制。一方面,业务发起部门与审查部门应在保持充分沟通与各自独立的基础上,对授信风险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审查。另一方面,审查部门得出调查报告结论之后,可直接提交至审批决策机构,由相关决策人综合业务发起报告、评审委员会决议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发放贷款。在该过程中,审查部门与评审委员会之间应保持互不隶属的关系,审批决策人由营销部与风控部人员担任,且不得由评审委员会人员兼任。同时,由内审部门负责开展内部稽核活动,定期评估授信业务的执行状况,并将评估结果直接上报上级风险主管部门,由此推动风险管理和业务管理的共同完善与改进。
(二)科学划分授信审批权限
一方面,应限定支行机构的审批权限,超出支行权限的授信业务需交由上级分行进行审批。另一方面,应科学划定各部门职责,其中,授信业务发起部门需对待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客户经理负责在职能范围内进行授信风险的初步评估,同时撰写授信风险初审报告;各级审批负责人负责对初审报告实施审核,同时给出各自的审核意见;法律部门负责对业务受理中形成的各类合同法律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同时负责法律风险的评估;风控部门负责监督、预警可能发生的审批风险,同时为审批责任人及银行内部监督机构提供相关风险报告;审批委员会拥有最终审批权,主要负责特大授信业務的最终审批,同时各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各自的意见负责。
(三)打造信息化预警平台
商业银行应引进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客户资料进行信息化采集和管理,打造授信风险识别、评估、报告的信息化流程,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的联动预警效应。在信息化预警平台建设中,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在客户信息管理方面,利用信息系统对客户审批资料及授信后资料进行专项管理,同时建立授信后客户数据库,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对接,实现信息资料的动态更新。其次,利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授信审查审批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再次,为预警对象设置正常、关注、危险三种不同等级,各支行可根据各自经营实际对预警警戒线进行差异化处理。最后,预警监测部门实时监测并向上级汇报平台监测结果,遇到突发重大事件时可越级向预警系统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
(四)落实审批检查评价制度
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盲目扩大授信业务规模,而忽略了对授信审批活动的质量管理。对此,必须建立健全授信审批检查评价制度,提高授信业务安全性,具体措施如下:首先,在审批决策人做出审批决策之后,由风控部门对审批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同时针对该授信业务的显性及隐性风险做一个综合性的分析报告,为今后授信审批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供指导。其次,对于授信成功的客户,由风控部门对其后续经营风险及市场风险进行持续性的跟踪监测,同时授信执行部门要保管好相关授信资料,以便风控部门随时进行查证。除此之外,风控部门还应定期检查授信执行部门的贷后管理情况。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授信审批存在业务受理审查不规范、审查与审批程序脱节、相关部门职责权限不清等问题。对此,应建立授信审批约束机制、科学划分授信审批权限、打造信息化预警平台、落实审批检查评价制度,不断提高商业银行授信审批质量,有效规避银行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