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姐姐
诗人俞心樵曾经有首诗,名字就轴得要命了,叫做《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后来一个叫莫西子诗的彝族歌手,谱上曲把它给唱红了。
“……你呀你,终于出现了,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这颗心就稀巴烂,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不是你亲手所杀的,活下去就毫无意义……今生今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呵呵,问你倒是能死几遍呀!
这感觉轴不轴?执著不执著?美好不美好?
老实说,这如果这是用来侧面表达爱情或激情在某一时刻的强烈浓度,还真让人觉得挺爽挺爆挺带劲的。但如果一份感情,真的要轴到这个地步,那还挺恐怖的呢!假如我们女生,跟人谈了一阵子恋爱发现对方不合适,咱们提出了分手,然后对方就非逼你当场弄死他,说“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这种话,那我们多半是落荒而逃,要不就是拨手机报警对不对?
事实上,这样恐怖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比如前一阵很轰动的江歌案,就是一个轴死人的陈姓邪恶男不愿分手而最后在冲突中刺死了前女友的闺蜜——这已经不是“要死就死在你手里”,而变种成为“想分手你就得死在我手里”的恐怖片。
“执著”,原来是个佛教用词,指对某一事物坚持不放,不能超脱,后来亦泛指固执与拘泥,或指对某种事物追求不舍。那么对爱执著,在感情里执著,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
我自己开动一下小脑筋,理性地分析了,然后觉得,如果那份執著是对内的,只要求自己,那么是OK的;如果执著里头,对别人提到了非常多的要求,那么就是不OK的。
比方说,假如我们自己很爱很爱一个人,恋爱中也好,结婚中也好,甚至离异后我们内心都仍然执著地爱着对方,但我们不要求或是逼迫对方也继续执著于爱我们,那么一切就安好啊。
君不见几十年前,就有爱上林徽因的金岳霖,一直坚持爱到林姑娘跟梁思诚婚以后,然后人家既不去恋爱成亲,也没自杀或他杀,而是静悄悄住到心上人的隔壁,让自己成为她的邻居,跟她老公保持好友关系,然后还对她一家老小都很好,并且常常去林徽因的文化沙龙一起嗨皮……
虽然他自己的一生,或许跟大多数获得了家庭幸福的人们不一样,但这样的执著至少也为金岳霖在历史上博得一个“用情至深男”的情圣美名。
而且,说不定金岳霖一辈子爱着不用与之结婚过日子的女神,但又能每每在聚会时遇到她,自己感觉幸福得不得了呢!没听过一个结婚梗么:“每个女神背后都有一个见她见到想吐的男人。”
相比之下,那种你若不爱我我就弄死你的“执著”,则是如此鄙俗、恶劣、无耻和不堪——因为这种是属于对贪婪的执著,“我要的东西、我要的钱、我要的人,我必须得到!”呵呵,这又是为什么,凭什么呢?!
不过这些“必须弄死个谁”或是“搬到你家隔壁做你永远的爱的粉丝”即便在执著者里头,也不太常见。平时在感情里最最常见的“执著case”,就是那种某些人永远放不下之前的爱,一直唉声叹气,一直没精打采,一直无法喜欢上其他人。
首先,这种执著对他人也不能说是很无害,比如这个执著者的父母、朋友、同事和环境,都可能就会受到TA的负面情绪的不良影响。而执著者本身,当然更多地受害于这份轴劲了。TA可能会外形上易老易憔悴,性情上易燃易爆炸,身体上易病易虚弱。
所以,这种情形的执著于失去的爱或感情,自然是无益的,是不值得的。但如果此时我们给执著者一堆佛教劝人放下的话,比如“要看破、要放下”,“一切六道众生都不能够出离生死轮回,所以第一条就要把世间的虚情假意放下,彻底放下”……人家能听得进去么?
这种时候,我们这些希望执著者放下的人,最具善良最具佛性的举动,不是老在叨念这些口水话,而是陪伴对方或者帮助分心。窃以为,把那个一直放不下的人,不由分说拉出去旅行,打球,看脱口秀,逛街买衣服,吃网红店,酒吧喝到半夜,才是我们劝解者真正“善莫大焉”的光辉时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