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中立
父亲在电话里说,这几天于连叔叔可能会来医院找我。半年前,他得了脑梗,虽然没有死掉,却落下了比较严重的后遗症。父亲在电话里没有跟我描述于连叔叔的后遗症究竟有多严重,他只是告诉我于连叔叔不得不因此放弃了当村长的机会。于连叔叔心有不甘,一定要来城里“大医院”做一回全面细致的检查,看下届还能不能再次竞选村长。父亲说,于连叔叔的小儿子死后不久,他的老伴也死了,还有竞选村长和治疗脑梗,都是伤财的大事,这些年,于连叔叔的日子过得很是艰苦,一些检查费用,能少花尽量少花,能不花尽量不花。父亲还嘱咐我,倘若需要等候检查结果,一定要让于连叔叔住到我们家里,万不能让他花钱住在旅馆里等。我都一一应过,父亲才放了电话。
其实我所在的这所医院并不算大,在这座城市里至少能找出50个,某些方面,譬如规模、医疗水平,不一定比老家的县医院优秀,但在乡人的意识里,仍是比较信任城里医院。所以,每年总有乡里人托我父亲的关系,来医院找我。事实上,我在这所医院里只是一个护士,没有一点权力,帮不上他们什么忙。我的工作就是给患者量量体温,挂挂吊瓶,更多的时候是慵懒地躲在护士站宽大的围台后面跟同伴闲聊,或者玩手机。我之所以在这里一口气干了10年,完全是因为这里比较闲适。我是个懒人。我的工作岗位在三楼妇产病房。实在无聊的时候,我推开三楼朝东的窗户,会看见远处大片的庄稼和民房。也就是说,我们这所医院的地理位置正好处在城乡接合部,来这里就诊的除了郊区的农民,再就是外来的农民工。所有这些患者都非常容易接近和相处。我在这里干了10年,从未跟患者发生过不快。每天朝九晚五,我的日子一直非常平静。
父亲打过电话的这个下午,阳光均匀地摊在护士站宽大的围台上。我躲在围台后面,懒散地拨弄着手机。我想以此来阻止对一些往事的回忆,但最终我发现自己失败了。我不得不丢掉手机,走到打开的窗户那儿,向远处极目眺望。我看到了一片低矮的民房和無边无际的庄稼,看见一个清瘦而英俊的少年,和我手牵手穿行在茂密的庄稼地里……
那个少年,就是于连叔叔的小儿子,他叫小超。
在我的记忆中,每年的正月和六月,于连叔叔总要从很远的水镇来我们家看望我的父母。他们见面时,我母亲总是埋怨于连叔叔怎么不把小超一块儿带过来,于连叔叔也总是说,那小子,野疯了,哪儿瞄得见他的影子?于连叔叔离开时,我母亲还要殷殷地嘱咐于连叔叔,下次来,一定要把小超带过来让她瞧瞧。于连叔叔满口答应着,但下次来仍是一个人,骑着那辆半旧的自行车,后座上驮着一条袋子,袋子里装了三五棵白菜。我母亲把这些东西倒出来.再填进去一些大米或者麦子,末了,还要放一点钱进去,通常是二十元或者三十元。于连叔叔走的时候.我母亲会在他刚刚骑上车的那一刻才告诉他,她在袋子里塞了一些钱,是给小超买衣服用的,孩子大了,别穿得寒酸。于连叔叔跳下车,表情无奈地看着我母亲,也不说什么,只是嘴里“咂咂”地响几声,然后骑车远去。我一直觉得,他们所表现的一切都是在演戏。并且互相心知肚明,但却乐得互不戳破,只有我渴望见到少年小超的愿望是真实的。
于连叔叔离开以后,我们家必有一场冷战。通常是我母亲大被蒙头,躺在炕上,不吃也不做。我母亲原本是一个勤快的女人。那时候,我父亲在十里之外的窑厂做窑匠,家里所有的家务和十多亩旱地,都是我母亲一个人料理,我几乎没有看见过她悠闲地坐下喘口气的工夫。我父亲每月七八百元的工资(在于连叔叔看来,我们家富得流油),大秋麦收都舍不得落一个班儿,只在于连叔叔来的这天,从窑厂回来见于连叔叔一面。那时乡间没有公路,不通汽车,他又不会骑车,十几里土路总是走得他满身尘土,满额头的汗珠儿。我母亲跟他赌气,除了心疼给于连叔叔带走的粮食和钱,还心疼我父亲为了见于连叔叔而落的这个班儿,一个班儿可是二三十元啊。我母亲大被蒙头的时候,我父亲沉默着在堂屋收拾于连叔叔带来的东西。他慢吞吞地将腐烂的白菜帮剥掉,剥得只剩下一个鹅黄色的菜心,码到屋角,用柔软的稻草苫好。这点活儿,他会磨蹭到天黑。天完全黑下时.我母亲还是蒙着被子一动不动,这时候,我父亲会在堂屋一口一口地咀嚼那些菜帮子。而我母亲最终会被他响亮的咀嚼声从炕上拉起来,开始做晚饭。晚饭上桌的时候,冷战就完全结束了,他们开始说话,话题仍然是于连叔叔和他的小儿子小超。
据我父亲说,当年于连叔叔甘愿去水镇做上门女婿,完全有他自己的一套思路。那时候还是人民公社,他的岳父是公社书记,也算得上有权有势。于连叔叔的打算是凭借岳父的权势为自己弄个身份。这个想法,他或许跟我父亲透露过,因为他只有我父亲这一个朋友,他去水镇成婚的时候,是我父亲借了一辆马车,拉着于连叔叔和他仅有的一个小行李卷送到水镇。但是于连叔叔命孬,他刚到水镇不久,当公社书记的岳父居然猝死在一次会议现场。这对于连叔叔是个致命的打击,原本活泼的于连叔叔,变得萎靡不振,再也无法跳出水镇无边的庄稼地。而他的女人,也就是我的于婶,身体本来不好,在跟于连叔叔生了小儿子之后,身体状况更是一落千丈。整日跟医院打交道,这让他们的生活变得十分艰苦。于婶是个结过一次婚的女人,并且跟前夫生了一个儿子。名叫大超。岳父死后,公社照顾大超去了公社大院上班,这让于连叔叔耿耿于怀,他给他的小儿子取名小超,寓意十分明显,不光是对自己未能接岳父的班表示不满,更是寄托了对小儿子的无限希望。然而他的小儿子小超,却是个不争气的孩子,从十三岁开始在水镇混大街,打架斗殴,几乎没念过书,十六岁那年。因为打架伤了人,进劳教所待了两年。
那个小混混!我母亲背地里总是称呼小超是小混混。在我们老家,混混这个词可不全是贬义。有时候也指一个人强势,霸道,不窝囊。于连叔叔的两个儿子,性格截然相反。大超文弱,不爱言语,一副拿不起事情的样子;老二小超刁钻霸气,很得于连叔叔疼爱。自从岳父死了以后,于连叔叔家再没有门庭若市的景象,甚至没有普通人家乐呵。有很长一段时间.于连叔叔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于连叔叔每次来我们家,都会或多或少地透露一点有关小儿子小超的消息,譬如说他在水镇率先文身,一条巨大的青龙张牙舞爪地缠绕住全身;譬如从劳教所出来之后,整天拎着一条三节棍替人催债……于连叔叔说着这些的时候,脸上表情丰富,仿佛在炫耀小儿子的与众不同。但我父亲一直认为这不是年轻人的正道,因此,他在跟于连叔叔喝着苞米酒的时候,激烈地争吵不休。争吵之后,他们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酒便喝得寡然无味。喝着喝着。于连叔叔突然就无声地笑了,说,我就是喜欢他生马蛋子一样的性格,没办法,我就是喜欢。假如让我再生他一次,我还是希望他像现在一样,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于连叔叔说他自己几十年来一直走所谓的正道.但他什么前途也没能走出来,至今还在那几亩菜地里守着……说着,于连叔叔又哭了。于连叔叔每次跟我父亲喝酒都要哭一回,泪水在他脸上无声地弥漫。那一刻,我觉得才四十多岁的于连叔叔苍老不堪。在我们家墙上悬挂的镜框中,有一张于连叔叔的照片.那是于连叔叔从治河工地上回来,在水镇劳模大会上拍的。照片中的于连叔叔胸脯上配着一朵比他脸庞还大的红花,笑得十分动人。那时候的于连叔叔.多么青春,阳光,倘若不是知根知底,谁敢把他跟现在的于连叔叔联系在一起啊!我怀疑于连叔叔在水镇生活得并不快乐。我真的不该产生洞悉于连叔叔生活的好奇心,但这种好奇心就像我渴望见到那个小混混小超一样,让我无法摒弃。
我母亲自然是不会同意我去水镇的。于连叔叔每次来我们家,总会真诚地邀请我去水镇玩几天,而我母亲总是以丫头功课忙,出面阻止。在我母亲眼里,于连叔叔是个无情无义的人。背地里,她常常给我讲述发生在多年以前的一件事情,以此来证明她对于连叔叔的评价是正确的,也以此作为阻止我去水镇的又一个理由。其实这件事在我们村里不是小道消息,也不是什么秘密,大家都清楚来龙去脉。即使我母亲不讲。我也听别人讲过。我从没怀疑过它的真实性。倘若要讲起来,语文成绩还算不错的我,可能比我母亲讲述得更加细致动听——那是于连叔叔去水镇成婚之前的事情。那时候,于连叔叔正跟村里一个叫风铃的姑娘好着,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于连叔叔突然决定去水镇,对于风铃姑娘来讲,这无疑是个难以承受的打击,终日抑郁,拒绝所有善意的劝解。终于在我父亲用借来的马车把于连叔叔送去水镇那天。喝了半瓢家里点豆腐用的卤水。虽然家里发现得及时,送去医院治疗,没有死掉,却大大伤了元气,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看上去病病恹恹。后来,风铃姑娘去北京一个军官家里当了保姆,经这个军官介绍,嫁给了另一个丧偶的军官。听说这个军官军衔挺高。只是年龄比风铃姑娘大了不少。风铃姑娘父母还在着的时候,隔三两年,她还能回来探望一下,也只是自己回来,谁也没见过她的军官男人。后来,父母没了。风铃姑娘便很少回来过。
也许是女人对此样事情的感觉较男人更敏感一些吧。母亲每次讲起来总要将于连叔叔极尽可能的贬低一回。我一直认为母亲这样有点矫情。我也是女人.我怎么就没觉得于连叔叔有多么不可饶恕呢?我这样说也是因为我还觉得,于连叔叔的事说到底跟我沒有一点关系。
尽管母亲一直阻挠,十九岁那年,我还是去了水镇。
那年我高考落榜,父母希望我复读,而我想去深圳打工。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一连僵持了好几天。这当口,于连叔叔来了。他依旧骑了那辆半旧的自行车,车后座上依旧驮了一条袋子,袋子里也依旧是装着几棵白菜。于连叔叔很快就知道了我跟父母之间闹别扭的原因。在吃过午饭回水镇的时候,于连叔叔诚恳地邀请我跟他一起去水镇,并且跟我父母保证,他会成功说服我回学校复读。除了这些,他还趁机说了另一件事。他说他的小儿子小超喜欢一辆摩托车,但他拿不出足够的钱,他希望我父亲借一千块钱给他。那天,我父亲刚好从窑厂领了工资回家,还没来得及交给我母亲。他没征求我母亲的意见,便自作主张把钱给了于连叔叔。我看见母亲的脸色在那一刻很不好看,断定在于连叔叔离开之后,他们之间会有一场战事。我一下子跳上了于连叔叔的自行车后座,急切地催于连叔叔快走。我希望尽快地躲开他们。我看够了他们为一些事情赌气斗嘴的场面。那一次,母亲破例地没给于连叔叔的空袋子装上别的东西。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仅有的一次。
于连叔叔骑车的技术很棒。去水镇的乡间路坑洼不平,为了不至于颠到我,他尽量把车骑得很慢,很稳。一路上,于连叔叔不停地跟我说着他的小儿子小超。其实,小超是个不错的孩子,他说,他从劳教所回来后,收养了几十条流浪狗。几乎水镇所有的流浪狗都被他收养了,大大小小,总有二十多条吧。他每天要花费至少七八十元来喂养这些流浪狗,宁可自己穿戴简单,也不让狗们饿肚子。现在,这些流浪狗个个长得膘肥体壮。招人喜爱。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钱买狗食,也许是偷来的,抢来的,我不问,也不管。男孩子嘛,就应该放手让他们自己去闹。其实,他不像别人说的那样游手好闲,其实他每天都很忙,有时候,几天都不回家。他不在家的时候,会记着把狗食置办妥帖。他在外面有很多朋友,大都是赌局上的人物。他自己从不赌钱,他只是在赌局上帮人家看场子,至于拎着三节棍帮人催债则是从劳教所回来以后的事情了——你知道小超进劳教所的原因吗?他砍断了一个人的脚筋。那年他才十六岁,他在水镇大街上跟那个人打了起来。那个人比他壮很多,并且他们有三个人。三个人围着小超一个人打,他们像踢皮球一样,把小超踢过来踢过去。小超跪下求他们饶了他,那三个人才住了脚,扬长而去。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小超下跪是缓兵之计。那三个人走出没多远,小超就闯进旁边一个餐馆,夺了厨师的菜刀朝他们扑过去。其中一个胖子抬脚挡了一下,小超手上的菜刀就砍断了他的脚筋……
于连叔叔的讲述流利而轻松。完全不像在我们家面对我父母时那样期期艾艾。他说,丫头,你不想知道小超跟胖子打架的原因吗?只是为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小超很喜欢她。那天小超刚好看见胖子在水镇街上猥琐地摸了女孩的屁股,小超气不过就动手了,结果打到劳教所去了。小超从劳教所回来,居然一下子成了水镇街上的人物,至少比他哥大超强。大超那孩子虽然去政府上了班,但蔫得很,没啥大造就。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小超。我的喜欢里,一点没有先撇后养的缘故,在我眼里,他们都是我的孩子,没有远近。我总是觉得,大超像我一样,一辈子都活不出个样儿来。不是吗,我在水镇一口气待了20年,什么也没混出来,我曾三次竞选村长,但三次都失败了,现在,我只能每天蹲在那几亩菜地里,小心翼翼地侍弄那些白菜,来水镇之前的那些想法,都随着白菜烂掉了,一点都没留下……有时候我真想哭一场,哭我自己的命也真他妈太孬了!当年我来水镇是抱着一些想法来的,这一点,你父亲十分清楚,不知他跟你们说起过没有。但我没来得及沾上我岳父一点光,他就死了。你于婶的身体本来就不好.生完小超就更不行了,坏到不能下地走动,吃喝拉撒全都得我侍弄……
于连叔叔显然有些激动,不知不觉蹬快了车子。好在他很快察觉出我被颠得痛苦不堪,及时慢了下来。慢下来之后,他又接着说他的儿子小超。但他接下来说了些什么,我全然没有听清。只有其中的一句话,在我心里莫名其妙地踅了一个圈儿,得以让我记牢。但当时我只是觉得这话稍微有那么一点优美。没想到去仔细咀嚼一下。
他说,慢慢地,丫头你会觉得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多年以后的一天,我坐在护士站宽大的围台后面,无聊地拨弄着手机时,意外看见了这句于连叔叔曾说过的话。那时候我已经结了婚,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我的日子幸福而庸常。可我很愿意在这件事上费点脑筋,没准能意外收获一点新鲜感。我闭上眼睛,以专注分析于连叔叔这句话是否隐含另外的含义。分析来分析去,得出了一个起码令我自己认可的结论:于连叔叔希望我最终喜欢上他的小儿子小超!
不过现在看来,于连叔叔的希望已经彻底落空。
见到小超,是我到水镇的第三天。那天的小雨从夜里就开始下,中午了还没有停的意思。小超从外面回来,身上沾满泥泞,但这丝毫不能掩盖一个少年文质彬彬的本色。他的脸型遗传了于连叔叔,略略有点瘦。头发则随了于婶的头发,有点弯曲。有一绺被雨水粘在额上,看上去有几分稚气。我做梦都不会想到小超居然是一个如此文雅的少年。他收养的那些流浪狗先我跑过去迎接他。那些狗一共有23条.三条黄色的,6条黑色的,5条黄白色的,另有几条烟灰色的和一条纯白的小京巴。狗们在他面前拥拥挤挤,他不得不放慢朝我走过来的脚步。他用湿漉漉的手掌抚摸着狗们的凉鼻子。走到我跟前时,他怀里抱着那条小京巴。
姐。他叫了我一声,笑了笑。我居然在这淡淡的一笑里捕捉到了一丝儿腼腆。同时,我又实在搞不明白,他怎么知道我是谁。在我的记忆里,我们根本没有见过面。他说他看见过我的照片,照片是他父亲从我们家带回水镇的。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可以讨论的话题。他索性放下小京巴,腾出手来比划那张照片的大小,详细描述照片上我头发的样子和衣服的颜色。我终于想起那可能是我初中的毕业照,没用完的几张,一直放在我们家柜子上,被于连叔叔私下带了一张回水镇。我和小超之间,几乎没有半分钟的缓冲,便熟络起来。在我母亲的描述里,小超一直是一个匪气十足的小混混,我不由暗暗埋怨母亲的不负责任,还有她的势利和偏见。
在水镇的那几天,我和小超每天要做的一个游戏,就是驾着新买的摩托车出去兜风。他总是把油门加到不能再大,我坐在后座上,惊恐地搂着他的腰。我们的头发飞起来,风和牛吼样的摩托声被我们快速甩到身后。在我们身后,尾随着浩浩蕩荡的狗群。它们发出狼一样的尖嚎,一路飞奔,荡起水镇街上厚厚的沙尘。这情景真是太刺激了,我在很久以后的梦境里,依然能够体会到那种凌厉的快感。
雨过天晴的水镇,空气格外清新。周围绿生生的庄稼地海水一样无边无际。小超攥紧我的手。在庄稼地里穿行。他像野兔一样灵动,若不是被他拉着手,我可能早就因为赶不上他而迷失在庄稼地里了。我的头发被庄稼叶子刮得凌乱不堪,衣服的领扣也被刮掉了,领口放肆地开阔着,裸露出半个肩膀。十九岁的少女,很对得起诸如“丰满”这样的词句了。小超偶尔回头看我一眼,笑一下。他笑得有点古怪,没有我之前曾捕捉到的那一丝腼腆。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们已经很是熟络的原因。
穿过了一片庄稼地,我们看见了一条河。我们像电影里的侦察兵一样匍匐在河坝上朝对岸遥望。对岸有一家饲料厂。料厂的围墙塌了一个豁口,偶尔有穿着工装的工人从那里经过。小超说。姐你想不想知道咱家那么多狗的伙食从哪里来?我马上意识到他要为我演出一场叫“夜盗”的戏。我们在河坝上一直隐蔽到天将黑。厂区的灯亮起来之前,小超把脱下的衣服塞到我怀里,凫水过河,从那个坍塌的豁口潜入料厂。约摸过去半个小时,他成功地拖着一袋饲料游过河来。月光下,我看见料袋上写着“奶牛饲料”的字样。小超说,牛饲料用来喂狗也是蛮不错的。穿上衣服他又说,明天我得出去几天,姐你得把咱家的狗们管好,别饿着它们。第二天小超真就出门了,从此我再没有见着他。
我在水镇总共待了5天,只看见过两次于连叔叔的大儿子大超,都是在傍晚,他下班回来钻进自己屋里之前的那几分钟。他果真是一个喜欢沉默的人.我几乎没有听见过他说话。我跟他打招呼,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点下头,笑都没笑一下。我怀疑他很不欢迎我出现在他们家。我说他沉默是拣好听的说。用“古怪”来评价他一点都不为过。后来,我听说这个古怪的人居然辞掉了政府的工作,去城里打工,并且在城里买了楼房,轻易不回水镇了。
于连叔叔家的宅子在水镇极其普通,一点不像公社书记住过的旧宅。三间正房和三间“倒座”构成一个小巧的四合院。倒座是水镇人独有的叫法儿,也是三间平房,只是比正房稍稍矮了一点,临近院门,中间的一间,便做了门房。于连叔叔和他的小儿子小超分别住在另两间屋子,而于婶和她的大儿子大超则住在正房的两间屋子。这种奇怪的居住方式,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们貌合神离的生活。于连叔叔安排我跟于婶住到一起。这是个不算漂亮的女人,有着一片丑陋的兔唇。由于常年不能下地活动,她的身体凸显了一种病态的臃肿。但她是个十分健谈的女人。我和她躺在一条炕上的时候,她跟我讲她的前夫,讲她的父亲在世时她的生活有多么优越。讲她生小儿子小超时因为大出血,险些丧命,甚至跟我讲她如何强迫于连叔叔跟她做爱……我觉得,她的健谈恰恰证明了她平时的孤独,一旦遇到乐意倾听的人,她便不自觉地口无遮拦。这一点,我能够理解她。
我在水镇的最后一晚,她突然变得沉默。我知道她根本没有睡着。她的巨大的身体,艰难而频繁地转动。水镇的夜沉静安详,浓郁的庄稼的味道.从四面八方涌进屋里。在我快睡过去的时候,她突然摸索到我的手,说,我给你讲讲你的于连叔叔吧。
睡意顿时全无。我在黑暗中睁眼瞄了瞄她。我发现她侧躺着注视着我。对她而言,这样的姿势并不舒服。
你于连叔叔刚到水镇那会儿,表现还不错,凡事算得上殷勤。那时候,我父亲是水镇的父母官.我们的生活完全可以用“甜蜜”这样的话来形容。可是,于连他天生命孬,正当我父亲打算把他弄到公社当秘书的时候,突发脑溢血,猝死在会议现场。我们的生活像一面高墙一样,瞬间坍塌。于连变得沉默寡言.拒绝上街,拒绝跟我做爱。开始,我觉得我还能理解他,毕竟我父亲的猝死对他来讲太不公平。但是后来,我渐渐觉得事情不是这样,比这要复杂得多。有一天,我在水镇街上碰见了一个女人。那女人模样长得真是不错,比我漂亮得多。她在北京一个军官家里当保姆,回乡看望父母,在水镇等车。她说她认识于连,并且跟于连好过两年。正当他们谈婚论嫁的时候,于连突然去水镇跟一个比他大了十多岁的女人成婚,她怎么阻止都不行,哭闹和挽留都不奏效。他铁了心,因为水镇那个女人的父亲是公社书记。说话的女人并不认识我,所以,我对她的话有点信。但也不是完全信。我回家把这件事告诉于连,他疯了似的往街上跑,我拦不住,那劲头,不看见那个女人,他会撞死在我面前。我信了。那个女人的话,我完全信了。这以后,我开始讨厌这个男人。我们很快就分居了,到现在足有十几年了吧。每天除了把饭端给我,他几乎不进我的屋,也从不说一句话。我知道他心里想着那个在北京做保姆的女人,倘若不是我在我父亲死后很快生下小超,他早已撇下我去找那个当保姆的女人了。是小超留住了他。他很喜欢他这个儿子。但我知道他的喜欢并不是因为小超是他的亲生.而是因为这些年他一路走下来的经历,让他十分压抑,他渴望从小超身上得到一点释放的快感。
我父亲死后,在经过了一段极度的消沉之后,于连也想过依靠自己折腾一下,他连续三届竞选村长,但都失败了。他不得不彻底认命,每天把自己交给那几亩菜地。其实他种的菜一点都不好,只能卖出很少一部分,大部分烂在地里。但你丝毫看不出他有多心疼,他会继续种,然后看着它们继续烂掉。我觉得他的精神没有一点问题,他只是愿意看着自己的岁月和所有的心思都随着白菜烂掉。烂掉了,他可能会收获一点快感。
于婶慢慢停了下来。她大概是累了,微微喘息。这样的讲述,于她而言是一份不轻松的体力劳动。一时间,屋里沉静下来。水镇的夜,在这份沉静中快速流逝。有那么一会儿,我突然莫名其妙地想到了小超,不知道在我离开水镇之前,他能不能从外面赶回来。
我母亲到底是对我不放心,我来水镇的第五天。便差父亲接我回去。于连叔叔也不再挽留。他只是用袋子装了几棵白菜,嘱咐我们带上。他把我们一直送到水镇大街上。分手之前,他用手掌拍拍我的头顶,说,丫头,听叔的话,回去复读吧。
我离开水镇时,小超没有赶回来送我。
我到底没回学校复读,也没去深圳打工,而是去滦县卫校学了医护专业。寒假回家时,母亲告诉我小超死了。他拖着一袋饲料淹死在河里。
用我父亲的话讲。从穿开裆裤的时候。他跟于连叔叔就铁。十一岁那年,他们躲在村北窑坑里拜了把兄弟。我父亲年长六个月,为兄,于连叔叔为弟。他们学着电影上的样子,给苍天大地行了跪拜之礼,也发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誓言。尽管他们这种关系遭到了大人们的否定,但他们之间,一直称兄道弟。那时候,我爷爷在村里当会计,也算个有身份的人,他是绝对不会允许我父亲和于连叔叔形成这种关系的。他心里根本就瞧不起于连叔叔的家。于连叔叔的母亲,在于连叔叔很小的时候已经过世,他父亲又是个好吃懒做的人,所以那时候,于连叔叔的家在我们村里是最破败的,根本不能跟我们家相比。但我父亲说,于连叔叔是个非常有心的人。上小学那会儿,他想当班干部,对老师非常殷勤,给老师打水,主动擦黑板,但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始终没能得到老师的赏识。后来升到初中,于连叔叔的殷勤终于得到了班主任的注意。准备选他当劳动委员。但这个决定还没来得及宣布,班主任突然被调到了别的班。等新来的班主任开始关注他的时候,短短的两年初中学业结束了,于连叔叔和我父亲一样,没考上高中,回乡务农。那年,他们十七岁。
十七岁的于连叔叔身体单薄,生产队总是派他一些轻活儿,比如和女人们一起打场,掐高粱穗子。活儿轻工分挣得就少,分粮食就少,于连叔叔的父亲又是个懒人,所以,于连叔叔家的日子一如既往的落魄。
那年县里组织大会战治理青龙河,要求全县每个生产队派人参加会战。这可不是轻巧活儿。担着一百多斤的土挑子,爬三四十米高的河坝,多精壮的男人都得咬牙。队里男人们谁都害怕摊上这活儿。那几天,队长屋里突然热闹起来,不时有男男女女提着些小礼物去串门,有的是旱烟面,有的是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队长很明白人们的用意,无非希望队长不要派他们(或她们的男人)去工地参加会战,尽管县里规定,凡参加会战的人每天记十分工,并且每天有两毛钱的外出补助。队长可能很为难,一连几天都锁着眉毛,参加会战的人员始终不能确定下来。
有一天,于连叔叔找到我父亲。我父亲清楚地记得那是个秋末的晚上,天有些冷了,风把树叶子刮下来,戳到人脸上,有点痒。我父亲和于连叔叔坐在村口那棵大柳树底下抽烟。我父亲抽一毛四一包的“春耕”,这在当时已经是很不错了;而于连叔叔抽的旱烟面,用粉连纸卷成喇叭状,抽几口就灭了,需要频繁地点燃。于连叔叔还穿着夏天的薄衫,或许是感觉有点冷,紧紧抱了膀子。但我父亲在他偶尔点燃烟火的光亮里,看见他脸色潮红,眉毛不停跳跃,很兴奋的样子。
那天晚上,于连叔叔告诉我父亲,他决定去工地上參加会战。
你吃得消吗?我父亲说,这活儿可不比跟女人们打场,掐高粱穗子。
人总得去闯闯。于连叔叔说,工地上苦是肯定的,但我考虑还是好处多一点,工分高,还有补助;工地上是全县集合起来的人,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知道谁的底细,没有关系,没有偏见,只要你肯干,做得好,就会有人赏识你。这好处可不是一般的好处——哥。你说我分析得对不对呢?
那晚,我父亲把身上的一件半新的褂子赠给了于连叔叔。
于连叔叔很容易地就被队长批准去工地上参加会战了。我父亲用一辆手推车把于连叔叔和他简单的行李送到水镇。各村参加会战的人在水镇集合,然后,统一奔赴一百多里外的工地。
于连叔叔一去就是半年,过年都没回家,他自愿留在工地上看堆儿。这半年里,他只给我父亲寄过一封信。他在信里说,他在工地很好,不要挂念他。他说工地上每天都红旗招展,人山人海,他每天都处在极度的兴奋中。他认为这一步他走得相当正确。他还说他所在的小组在多次评比中一直是第一名,他现在已经是这个小组的副组长了。他在信中只字未提工地上有多苦多累。这让我父亲对他的挂念放下了不少。
于连叔叔是第二年春天回村的。队长率领全队的社员去村口迎接他。于连叔叔从插满大红旗的卡车上跳下来的时候,他胸前那朵硕大的红花颤了几颤。于连叔叔还是那么瘦,脸也更黑,但整个人看上去精壮了不少。于连叔叔把好几张工地上发的奖状交到队长手里,队长兴奋地将那些奖状在人们头顶上哗哗抖响,人们欢呼着,把糖和烟卷抛向天空……那一刻,我父亲别过头,偷偷擦了一把眼泪。他觉得.于连叔叔到底是闯出一点名堂来了……
漂亮的风铃姑娘,就在这个时候适时地出现了。
父亲一直认为,风铃姑娘的出现,让于连叔叔人生的辉煌达到了顶点,爱情和鲜花一起涌向他。从工地回来后,于连叔叔在队长眼里变了模样。他开始赏识于连叔叔。当然,理由他已经想得非常充分——于连代表了生产队的新生力量,必须得到重用。这个理由,没有谁能够驳得倒。某一次闲谈中,队长把自己的打算透露给于连叔叔。那一刻,于连叔叔彻底蒙圈了,两分钟之后才恢复神志。他跳起来,慌慌张张地找到我父亲。那时我父亲正在用细柳条编一只蝈笼。我父亲激动得手一直在颤抖。后来他们抱在一起,那只快要编好的蝈笼被他们踩了个稀巴烂。
风铃姑娘听到这个喜讯,比我父亲还要激动。那晚,她主动约于连叔叔出门,很晚才回来。后来于连叔叔告诉我父亲,他和风铃姑娘去了当年他们拜把兄弟的窑坑。那地方非常安静,有无数的野菊花和马齿苋在黑暗中静静地盛开。他说那晚的风铃姑娘特别开放,允许他亲她,也允许他摸她饱满的乳房……那时候,于连叔叔借宿在我们家,和我父亲住在一起。他宁愿忍受我爷爷的白眼,也不愿回家跟他父亲住。他讨厌他的父亲。因此,我父亲总是能够准确掌握于连叔叔和风铃姑娘已经交往到什么程度,以至于后来他跟我讲到于连叔叔去水镇成婚的时候说.他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
一年多以后,队长才舍得把他的决定公之于众。听我父亲讲那是个雨天。雨天是不用出工的,大家都挤在队长家抽烟,闲聊。前些时,队长莫名其妙地跌了个跟头,鼻子跌肿了,眼眶子也青了。大家聚在队长家无非是想表示下自己那份关心。队长说,趁大伙都在,我宣布一个事情。队长说话有点口齿不清。等到他字斟句酌地宣布完决定,满屋人居然没一个说话。队长不得不又补充一句:我不是一下子把所有工作都推给于连,我的意思是让他先当副队长。我老了,力不从心了,前几天好端端地就跌了个跟头.我怀疑身体出了大毛病,不趁早选个接班人,怕来不及的。年轻人,早锻炼早成才……
在于连叔叔看来,副队长只是一个托词,或者是一个缓冲,只要不出大闪失,扶正毫无悬念,只是个时间问题。
然而时间这王八蛋太他妈可恶了,它总是非常粗鲁地对待于连叔叔,不肯给他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还没等于连叔叔正式展开工作,一纸公文下来.取消生产队,包产到户。取消生产队,自然就没有队长这个职务了。
这件事对于连叔叔的冲击非同小可。一连数日,他拒绝离开屋子,不出门,也不理会风铃姑娘的主动约会。后来,他索性从我们家搬回去和他父亲一起住。我父亲和风铃姑娘去于连叔叔家,好几次看见他和好吃懒做的父亲昏天黑地地喝酒。风铃姑娘的热情,似乎慢慢地冷却了,她不再主动约他。
说不清于连叔叔从什么时候频繁地往水镇跑。有一天,他来找我父亲。他显然又喝了很多酒,站不稳脚跟,两只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父亲。于连叔叔说,他认识了公社书记的女儿,她是个寡妇。她很喜欢他,请他吃饭,还主动抱他。她跟他说,倘若他肯到水镇跟她结婚,她会求当公社书记的父亲在政府给他谋个职务。这可是多少人望而不及的事,她有能力让他被人瞧得起。过了两天,风铃姑娘眼泪汪汪地找到我父亲,说你兄弟于连决定去水镇成婚了你知道吗?我父亲这才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他去于连叔叔家里,没找到,又去了水镇,终于在水镇大街上撞见了于连叔叔。他仍是醉醺醺的,两眼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父亲。
我父亲说,你决定了吗?
于连叔叔说,决定了。
我父亲一脚踢在他胸口上。
我父亲又说,决定了?
于连叔叔说。决定了。
我父亲又踢。
风铃姑娘怎么办?
等我闯出个名堂,我会回来找她……
你放屁!父亲又踢。我父亲自己也说不清到底踢了多少脚,脚踢肿了,于连叔叔仍旧没有改口。后来,我父亲叹了口气,把他从水镇搀了回来。
过了几天,我父亲借了一辆马车,把于连叔叔送到了水镇。
我有不接陌生电话的坏习惯,但那个号码固执地打了第二次、第三次,我最终还是接了,是个老迈而沙哑的声音:丫头,我是于连叔叔。
啊。于连叔叔,你在哪儿?
你们医院大厅里呢。
我跟护士长请了假。其实请假只是个形式,我们一个班十几个护士,比患者还多,怎么说也误不了事。
我在一楼候诊厅看见了于连叔叔。他看上去比十多年前老了很多,头发白了,腰也弯了,目光明显有点迟钝。他手里拄了一根拐杖——也不是正经拐杖,一根很光滑的棍子而已,我怀疑可能是他种菜用过的什么工具的木柄子。
事实上,我第一眼并没有认出于连叔叔。我在大厅里整整走了一圈儿,走过他面前时,他用拐杖使劲拄了两下地板,响声引起了我的注意。
丫头,你不认识叔了。
听上去,于连叔叔有点难过。
怎么會呢?我说,我在叔叔家可是住过五天呢!
亏你还记得。于连叔叔笑了。那时候,小超还活着……说到小超,于连叔叔又难过,呜呜地哭起来。他只是拿捏了一个哭的样子,没有眼泪落下。这样子有点滑稽了,不少人好奇地朝这边看过来。我赶忙岔开话题,那些狗呢?我说,那些流浪狗都哪儿去了?
又都成了流浪狗了。于连叔叔说,起初,它们谁都不愿离开,可我实在没有什么给它们吃,禁不住饿,最后就走了,只剩下一只小京巴,饿死也不离开,最后,真的饿死了……对了,丫头,你还记得那只小京巴吗?
我怎么会不记得!十年前的那个雨天,小超抱着那只小京巴朝我走近的画面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记忆之中。十年里,很多物事都被我不知不觉地淡忘,惟有那个画面我一直记得清晰。虽然有时候我觉得这有点可笑。
我弄来一架轮椅推上于连叔叔,进出有关科室进行体检。这样的事对我来说并不复杂。同一楼层的‘检查项目做完了再去别的楼层。这样既避免了上下奔波带来的苦累,也节省了不少时间。尽管如此,还是挨到下午三点钟才拿到了所有结果。医生说情况不容乐观,病灶面积远远超过了5mm,也就是说,患者不光康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且复发的危险性很高,这种病复发后的死亡率也是非常高的……我不忍心将这个结果告诉于连叔叔。在回我们家的公交车上,于连叔叔情绪非常低落,他说,丫头,叔是不是没啥指望了?
晚饭我特地做了手擀面。我记得那时候于连叔叔特别爱吃我母亲做的手擀面,吃得满头大汗,常常有意无意地把我和母亲的那份也随带报销了。于连叔叔身体瘦小,饭量却大得惊人。他多次给我们讲过当年在治河工地上,一顿饭吃掉一扁担窝头的壮举。怎么叫“一扁担”呢?于连叔叔说,他们挑土的扁担长2米,上面排满窝头,至少有十多个。也就是说,当年的于连叔叔,一顿饭吃得下十多个窝头!令人尴尬的是我好像忽略了于连叔叔饭量大的特点。也可能是我心不在焉的缘故,我只做了包括我老公和我女儿在内的四份手擀面,我想每人一份足够了,不料于连叔叔一高兴,居然把所有面条全部吃光,以至于我不得不又叫了外卖。吃饱了的于连叔叔嘿嘿地冲我们笑,并不觉得他的行为缺乏礼貌。我想,倘若不是我在吃饭前临时决定跟他撒一个谎,或许于连叔叔连他自己那一份也吃不完。但我跟他撒了个谎,我说,叔叔你放心好了,医生说你的情况还不错,坚持吃药和锻炼,很快就会恢复好的。是吗?于连叔叔一下子变得活跃起来,好似那病顿时去了七八分,也不在乎我女儿怎样拿小白眼翻他,顾自吃得热汗淋漓。我女儿回她自己屋里之前,暗暗扯了下我的衣角,叮嘱我明天必须把这个姥爷送走。
整个晚上,于连叔叔情绪亢奋,有那么一会儿,他拄着拐杖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像蓄意丈量着什么,用目光扫描客厅里的每一堵墙壁和每一角空间.又扶着阳台上的玻璃,朝楼底下无声流动的车灯望了一会儿,然后,他说,住高楼真好!他又坐回沙发,跟我说,丫头你还记得大超的模样吗?他也在城里买了这样的高楼……他妈死了以后,他辞了政府的工作,一个人跑到城里打工。说实话,我不喜欢那小子。我在水镇待了20年,他只拿眼睛跟我说话。想不到前几天,他居然回了水镇一次,他让我搬到城里跟他一起住……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有两三天的时间,我一直以为是做了一个梦。后来,他又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我才敢相信确有其事……于连叔叔突然又哭,仍然没有眼泪,只是呜呜地虚张声势。我知道百分之九十的脑梗后遗症患者在激动的时候,都会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情绪。这下好了!于连叔叔说,我搬到城里住,有人照顾,我的身体会恢复很快。等我病好了,我要接着竞选下一届村长,我必须在我活着的时候证明一下我自己……唉,丫头,你叔活到这个份上啥也不怪,就怪叔的命孬。本来,这一届村长,叔是选上了的,可还没来得及正式上任,突然得了这该死的病……说起来,我这次竞选成功,还得感谢你于婶呢。她死后,我在她褥子底下翻出了7千多块钱,都是她平时攒下的体己钱。大概她到死也不会想到,她这些钱帮我竞选……我用那些钱,买了40多张选票呢……丫头,明天一早你把我送回水镇吧,我得在搬到城里去之前,给你于婶和小超这个王八蛋烧点纸钱,我还想回老家看望下你父母。又到六月了,我得去看看他们啊。几十年了都是这样的……另外我还有个心愿,就是希望进城之前,见风铃姑娘一面。我不知道我这一走,猴年马月才能回水镇。风铃姑娘有好多年没回水镇给她父母上坟了,没准儿这个六月她会回来……这些年,我心里最惦念的人还是她。我知道,她在北京跟那个老头过得不会开心……
于连叔叔终于歪在沙发上睡着了。我的眼睛靠近了他,这一次,我发现于连叔叔眼角上挂着一颗豌豆那么大的泪珠,摇摇欲坠的样子。
父亲在电话里告诉我于连叔叔亡故的噩耗时,我并没有多么吃惊,因为冥冥中我有一个预感。觉得于连叔叔的这一天,不会来得太迟。也许父亲故意瞞了两天才告诉我,担心我一下子接受不了,毕竟于连叔叔从我这里回水镇才一周的时间。不过我想,父亲是多虑了。
被人发现时,他死了有两天了。父亲说。
由此看来,于连叔叔回水镇四五天就死了,他还没有来得及去大超的高楼里住上一夜。
父亲说,之前他来过咱们家。他仍然带了两棵白菜来,那白菜很小,只有拳头大的两棵菜心,想必是为了分量轻一点,故意剥掉了菜帮,但拎在他手里。看上去还是很吃力的样子。他这次破例地在咱们家住了一晚,这么多年,他从没有住过。第二天,他在村口那棵柳树下坐了一整天,说等风铃姑娘。他想见她一面,说声对不起,然后去城里大超那里养病。他自然是等不到风铃姑娘,她有很多年没回过家了。你于连叔叔在那里一直等到天黑,村口没有人来往了,才叫我把他送回了水镇。我用一辆手推车带着他往水镇走的时候,觉得很像多年前送他去水镇集合参加大会战的情形。可是,你于连叔叔到死都不会想到,就在他回水镇的第二天,风铃姑娘回来给她父母上坟了……
我的眼泪夺眶而出。父亲可能感觉到了我的异样,说,丫头,别这样,你听我说,你于连叔叔最终还是得到风铃姑娘的好处了,是风铃姑娘回北京之前赶去水镇看望他,才发现他已经死了。若不是风铃姑娘。他怕是要烂到屋里了……
责任编辑:刘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