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以下简称《年报》),公布了2017年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情况。《年报》显示,我国已连续9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人介绍,据年报统计,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2017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10亿辆,同比增长5.1%;其中,汽车保有量达到2.17亿辆,同比增长11.8%,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53.0万辆,同比增长50.9%。汽车已占我国机动车主导地位,其构成按车型分类,载客车占88.8%,载货车占11.2%;按燃料类型分类,汽油车占89.0%,柴油车占9.4%,燃气车占1.6%;按排放标准分类,国Ⅲ及以上标准的车辆占90.7%。
2017年,全国机动车4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核算为4 359.7万t,比2016年削减2.5%。其中,CO 3 327.3万t,HC 407.1万t,NOx574.3万t,PM 50.9万t。汽车是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和HC超过80%,NOx和PM超过90%。按车型分类,货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载客车CO和HC排放量明显高于货车。按燃料分类,柴油车排放的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70%,PM超过90%;汽油车CO和HC排放量较高,CO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HC超过70%。占汽车保有量7.8%的柴油货车,排放了57.3%的NOx和77.8%的PM,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商 讯)
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于2018年5月31日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公告,对挂车产品通过标注减征车辆购置税标识进行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和个人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中减税标识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的信息传送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后的减税标志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征手续。
公告强调,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中标注挂车减税标识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保证车辆产品与合格证信息或者车辆电子信息相一致。对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减征车辆购置税的企业和个人,经查实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商 讯)
为推进京津冀三地协同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京津冀区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2018年5月29—31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带队前往北京市、天津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调研,并在京组织召开了三地工作协调会议。
高云虎指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重要环节,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相对集中的区域,通过发挥三地优势,共同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解决好回收利用涉及的安全、环保、资源等问题,对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商 讯)
2018年5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颁布公告。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商 讯)
2018年5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了第307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本批《公告》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642户,新产品共计2 573个。
经企业准入条件考核,本批公告共批准新设立专用汽车生产企业15户。经产品准入审核,共有608户生产企业(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69户)的2 313个产品(其中:汽车产品2 226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依据同一型号判定原则归纳后,通过技术审查的产品共计1 896个(其中:汽车产品1 826个)。
同时,按照《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技术要求,本批公告中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4批)》,共包括10户企业的10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6户企业6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4户企业4个型号。2017年以来,工信部已按照旧政策标准累计发布16批推荐车型目录,共包括237户企业的3 716个车型。
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政策过渡期到2018年6月11日结束,之后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符合新补贴政策的要求。(商 讯)
2018年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3年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确定进一步扩大进口的措施,促进调结构惠民生和外贸平衡发展。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群众期盼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大气十条”目标如期实现、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基础上,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通过3年努力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
蓝天保卫战具体措施从3方面着手。
一要源头防控、重点防治。在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能,提高过剩产能淘汰标准。集中力量推进散煤治理。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内河航运船舶。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培育发展节能绿色环保产业。
二要科学合理、循序渐进有效治理污染。在重点区域继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有力有序淘汰不达标的燃煤机组和燃煤小锅炉。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依法整治。加强扬尘、露天矿山整治,完善秸秆禁烧措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三要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督察,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柴油货车污染、工业炉窑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重大攻坚。完善法规标准和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信息公开和考核问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保卫蓝天。(商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