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菱花袭人结局之谜

2018-03-11 15:45辽宁梁归智
名作欣赏 2018年34期
关键词:香菱贾宝玉曹雪芹

辽宁 | 梁归智

后四十回续书中的香菱

太虚幻境薄命司里的十二钗副册只出现了香菱一个人,她在后四十回续书中的结局与册子判词明显不符。

第八十三回“闹闺阃薛宝钗吞声”、第九十一回“纵淫心宝蟾工设计”、第一百回“破好事香菱结深恨”和第一百三回“施毒计金桂自焚身”,一共四回书,写薛蟠娶了夏金桂以后的家庭矛盾。

夏金桂和夏家带过来的丫头宝蟾,淫荡又狠毒,嫉妒香菱,想着法子迫害折磨她,后来薛蟠又打死人入狱,夏金桂难奈寂寞勾引薛蝌,薛蝌正派不上钩。夏金桂认为是香菱做梗,让宝蟾做了两碗汤,夏金桂在其中一碗里面偷偷放了毒药,要毒死香菱,却被不知内情的宝蟾在端送汤碗时调了包,结果夏金桂喝了有毒的汤而误杀了自己。

真相大白后,薛姨妈做主,香菱被扶了正,成了薛蟠的正室。但到了第一百二十回,已经成仙的甄士隐又出现了,“详说太虚情”,同时还把香菱也“接引”成仙:“小女英莲幼遭尘劫,今归薛姓,产难完结,遗下一子于薛家以承宗祧。此时正是缘尘脱尽之时,只好接引接引。”

后二十八回佚稿香菱结局

曹雪芹要写的香菱结局,其实早在第八十回就已经大体清晰了。回目叫“娇怯香菱病入膏肓”,写薛蟠娶了夏金桂后,香菱就受尽夏金桂的折磨、虐待和设计陷害,香菱被迫离开了薛蟠,到后边去服侍薛宝钗。然后就写香菱“本来怯弱,虽在薛蟠房中几年,皆由血分中有病,是以并无胎孕。今复加以气怒伤感,内外折挫不堪,竟酿成干血之症,日渐羸瘦作烧,饮食懒进,请医诊视亦不效验”。

无论是回目的“病入膏肓”,还是具体描写,实际上已经说得十分清楚,香菱马上就要死了。如果八十回后不亡佚,很可能下一回就会说到香菱不治而亡的大结局。

这种结局符合第五回中“册子”判词的谶语提示: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后面书云:

根并荷花一水香,平生遭际实堪伤。

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大多数抄本是“根并荷花一茎香”,只有舒元炜序本《石头记》是“一水香”,但也只有舒序本是正确的,其他本子的“茎”是“水”的传抄之误。无论平仄还是意思,明显应该是“一水香”。“自从两地生孤木”一句旁边有批语“折字法”,“折”是“析”的俗字变体,“析字法”是说这一句的意思,左边是两个土,右边是一个木,合起来就是“桂”字。十分清楚,桂花指夏金桂,荷花指香菱,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都是香菱将被夏金桂虐待而死的谶语象征。

香菱是小说中第一个出现的女儿,也是全部薄命女儿的总代表,她的悲惨结局也就是所有女儿的命运写照。曹雪芹绝不会像后四十回续书那样,因为甄士隐已经超凡入圣,就把香菱也“接引”成仙。

后二十八回佚稿香菱结局:

莲枯藕败香菱死,薄命女儿同一哭。

后四十回续书香菱结局:

夏金桂害人终害己,甄士隐不忘旧尘缘,呆香菱生子又成仙。

后四十回续书的花袭人

太虚幻境薄命司十二钗又副册中的薄命女儿,在第五回只透露了两个人的信息。晴雯在前八十回有了结果,花袭人则也有后四十回续书与后二十八回佚稿两种结局。

后四十回里花袭人首先在“调包计”“黛死钗嫁”的“爱情婚姻悲剧”中是一个角色。她提醒王夫人贾宝玉爱黛不爱钗的心理,才引出王熙凤的“调包计”。其实这个情节不合理,前八十回那么多铺垫和伏笔,王夫人、贾母等都对宝玉和黛玉的感情洞若观火,哪里还需要袭人提醒。这就是要违背前文另起炉灶而生硬地编造情节。

在宝玉婚后,对袭人的描写,就是辅佐宝钗“唤醒痴人”贾宝玉的一些通俗描写。第一百一七回,因为送来通灵玉的和尚要银子,贾府拿不出来,贾宝玉要把通灵玉还给和尚,袭人和紫鹃拼死阻拦,演出“阻超凡佳人双护玉”的一幕。贾宝玉复得通灵玉并再次梦游太虚幻境后,“死去复生,神气清爽”,彻底复原,袭人又提醒宝钗:“五儿有些个狐媚子……麝月秋纹虽没别的,只是二爷那几年也都有些顽顽皮皮的。如今算来只有莺儿二爷倒不大理会,况且莺儿也稳重。我想倒茶弄水只叫莺儿带着小丫头们伏侍就够了。”薛宝钗接受袭人的意见,“从此便派莺儿带着小丫头伏侍”。连麝月和秋纹这样的老搭档也被花袭人离间了。这一回叫“惊谜语妻妾谏痴人”。

不管宝钗和袭人这一妻一妾如何努力,贾宝玉终于还是追随一僧一道而去,作为正室妻子又怀了贾宝玉遗腹子的薛宝钗,必须抚养儿子长大成人,复兴家业重振家声,她终生守寡的命运已经无法逃脱了,这是那个时代礼教的约束和要求。但花袭人,却还没有正式明确贾宝玉妾的名分,实际上还只是一个“通房丫头”,她该怎么办呢?王夫人和薛姨妈商量:“若说放他出去,恐怕他不愿意,又要寻死觅活的;若要留着他也罢,又恐老爷不依。”薛姨妈说:“我看姨老爷是再不肯叫守着的。再者姨老爷并不知道袭人的事,想来不过是个丫头,那(哪)有留的理?”于是姐妹两个商量好,准备给花袭人找个好人家嫁出去,首先由薛姨妈去劝花袭人。“袭人本来老实,不是伶牙俐齿的人,薛姨妈说一句,他应一句,回来说道:‘我是做下人的人,姨太太瞧得起我,才好说这些话,我是从不敢违拗太太的。’薛姨妈听他的话,‘好一个柔顺的孩子!’心里更加喜欢。宝钗又将大义的话说了一遍,大家各自相安。”

接着王夫人找来花袭人的哥哥嫂子,安排给袭人找婆家,最后就说定了蒋玉菡。而袭人又哭得伤心哽咽,心理活动是:“我若死在这里,倒把太太的好心弄坏了。我该死在家里才是。”袭人回了哥哥家,本来还想死,但又想:“哥哥办事不错,若是死在哥哥家里,岂不又害了哥哥呢。”于是嫁到了蒋玉菡家,“那夜原是哭着不肯俯就的,那姑爷却极柔情曲意的承顺。到了第二天开箱,这姑爷看见一条猩红汗巾,方知是宝玉的丫头。原来当初只知是贾母的侍儿,益想不到是袭人。此时蒋玉菡念着宝玉待他的旧情,倒觉满心惭愧,更加周旋,又故意将宝玉所换那条松花绿的汗巾拿出来。袭人看了,方知这姓蒋的原来就是蒋玉菡,始信姻缘前定。袭人才将心事说出,蒋玉菡也深为叹息敬服,不敢勉强,并越发温柔体贴,弄得个袭人真无死所了”。

应该说这一段续书写得颇为委曲细致,把袭人的心理活动刻画得也很生动,人情事理,八面玲珑。可惜后面又画蛇添足,增加了一段评论:“看官听说:虽然事有前定,无可奈何。但孽子孤臣,义夫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诿得的。此袭人所以在又副册也。正是前人过那桃花庙的诗上说道: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息夫人又称桃花夫人,是春秋时息侯之妻,息是一个小国,地在今河南省息县,楚王灭掉息国,把息夫人纳为妃子。息夫人给楚王生了两个儿子,但始终拒绝开口说话,表示对自己不能以死殉国而苟且偷生的行为的惭愧悔恨。后世一些文人墨客写诗词歌咏她,唐代还建立了祭祀她的桃花夫人庙宇。清代康熙时的邓汉仪有一首诗:“楚宫慵扫黛眉新,只自无言对暮春。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感叹人生大抵贪生怕死,不能坚持气节到底。后四十回续书这段评论也是讽刺花袭人不能为贾宝玉殉情自杀。这当然是十分落后的思想意识,聂绀弩先生就在《略谈红楼梦的几个人物》中义愤填膺地反驳过,说即使按照古代的礼法,也只是要求正妻为亡夫守节,对妾就没有严格要求,因为妾是可以当作礼物送人的。至于通房丫头,连妾的名分也没有,更不应该要求其“守节”甚至自杀。续书作者要求花袭人为贾宝玉守节自杀,是比历史上实有的封建还封建百倍的封建!

后二十八回佚稿花袭人结局

花袭人在曹雪芹原著佚稿中的情况,根据几条脂砚斋的批语可以知其大略。佚稿中袭人比较早就离开了贾宝玉,脂批说:“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另外一条批语说:“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似乎佚稿中的情节,是宝玉主动遣散身边的丫鬟,袭人“出嫁”前还劝宝玉“好歹留着麝月”,而贾宝玉接受了劝告,所以最后“悬崖撒手”出家为僧的时候是抛弃宝钗和麝月两个人。

袭人出嫁,是嫁给了蒋玉菡,第五回“册子”的判词说得很清楚:“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二十八回贾宝玉和蒋玉菡互相交换汗巾子的伏笔也至为明显。揣测上述几条批语的情形,袭人离开的时候,贾府虽然已经没落,但似乎贾宝玉还没有穷到吃不上饭的程度。

后来好像贾宝玉更贫穷了,需要蒋玉菡、花袭人夫妇从经济上给予帮助。脂批说:“花袭人有始有终。”“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者。”

佚稿中的花袭人,是一个不忘旧情的“义仆”。这与前八十回写晴雯是一样的,第七十七回写晴雯“却到还不忘旧”,自己进了贾府,不忘记拉扯姑舅哥哥也进贾府当仆人。“不忘旧”——这是人类最珍视的高贵品质,《三国志演义》中的关羽关云长,就是因为被曹操厚待却不忘刘备旧情,后来华容道上又不忘曹操旧恩,而被推崇为和孔夫子并列的武圣人。佚稿中写花袭人资助落难后的贾宝玉、薛宝钗而“有始有终”,表明花袭人在曹雪芹意中笔下的真实地位,那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薄命女儿,不愧为和晴雯并列的又副册之首。

客观地考量,袭人的结局其实是十二钗中最好的,她可能在贾府被抄家之前就离去了,嫁给了天下闻名的演艺明星蒋玉菡,郎才女貌,家境富有。只是因为袭人原本可以做贵公子又是情哥哥贾宝玉的妾,而那个时代像蒋玉菡这样的戏子社会地位低下,属于“贱民”阶层,子孙后代也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花袭人嫁蒋玉菡才被归入“薄命司”,所谓“一簇鲜花,一床破席”,所谓“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第六十三回贾宝玉生日夜宴,花袭人抽的花名谶语酒筹是一枝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写着一句宋诗“桃红又是一年春”。还有注解:“杏花陪一杯,坐中同庚者陪一杯,同辰者陪一杯,同姓者陪一杯。”大家算下来香菱、晴雯、宝钗三人同庚,黛玉同辰,芳官说自己也姓花。这一笔真是脂批说的“一树千枝,一源万派”!晴雯与袭人同为又副册之首,香菱是副册之首,宝钗和黛玉是正册之首;而芳官其实影射着史湘云,这样写花袭人,不仅囊括了薄命司三等册子的魁首,还把贾宝玉一生三段最重要情缘黛、钗、湘也罗致其中。如果说有什么“神笔”“妙笔”,这就是神妙到极致的活样板!

还有“杏花陪一杯”,杏花是贾探春,她是要远嫁海外做王妃的,不也是另外一种“武陵别景”吗?“桃红又是一年春”乃南宋谢枋得和诗句,题目为《庆全庵桃花》,全诗是:“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是一年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谢枋得是遗民,南宋从苟延残喘到国破家亡,使他的心灵充满血迹斑斑的印象回忆,这首诗的“避秦”主题就是抒发遗民情绪。显然,曹雪芹选择“桃红又是一年春”作为花袭人的谶语,是隐上一句“寻得桃源好避秦”。由此可见,佚稿中花袭人是在贾府被抄家之前就离开了贾宝玉而嫁给蒋玉菡的。桃花和杏花,花袭人和贾探春,其实都算“薄命司”中的相对幸运者。曹雪芹对花袭人的怜悯同情尊重,也就意在言外了。

后二十八回佚稿花袭人结局:

汗巾子姻缘嫁优伶,不忘旧主情义深。

后四十回续书花袭人结局:

通房丫头未守节,无聊比附息夫人。

写完了十二钗结局之谜,可以做一句曹雪芹原著和后四十回续书的总体性评价:原著和续书,是雅俗之别,仙凡之异。还是我说过的那句话:曹雪芹原著是李贺、李商隐的诗,后四十回续书是白居易、元稹的诗,都是诗,读者可以各有所爱所喜,但一定要严格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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